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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不良行为的严重程度、危害程度不同.对他们实施矫正的主体也不同。而矫正主体不同,其矫正体系也不尽相同。对于有严密组织体系的法定矫正机构来说,它们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矫正体系,通常由诊断犯因性问题、创设矫正环境、制定矫正计划、开展矫正活动、进行跟踪督察和实施跟进服务等六个相互衔接的阶段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