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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语言并非一成不变,在实际运用中,语言会随着人所处的社会阶层的不同而产生变异,这便是语言的变异现象。这样的语言变异包括词汇,语法和语音三个方面。本文从汉语和英语这两种语言的角度,对这三方面列举若干事例来说明社会阶层对语言变异的影响,并且结合语言交际实际,对语言变异的实际意义做出简要分析,以探讨语言变异对交际的实际影响。
[关键词]阶层;语言变异;实际交际
一、语言变异现象的存在
首先观察以下例子。
例子一:一位大学教授在中国某个山区做调查时遇到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农。出于礼貌,这位教授问:“您老贵姓?”老农有些奇怪但还是回答:“我不姓贵,我姓李。”教授迟疑了一下接着问:“您贵庚啦?”老农一脸不解地问:“贵庚?你是问我吃了吗?”
例子二:一部美国电影中,纽约办公室的白人同事之间打招呼时使用“Hello”,而市场中做海鲜买卖的两个黑人见后则使习惯用“What’s up”。
例子三:在广西一所中职学校的新生中,一位打扮入时的城市新生举着照相机为一位从偏僻农村来的同学照相,她说:“摆个post”。后者不解,问: “是不是叫我笑一笑?”可是,当三年的中职毕业之际同学间相互照相留念时,这位农村来的同学帮别人照相时候也说:“准备照相了,快摆个post”。
从例一看出,教授与老农是处于两个截然不同的阶层,前者受过良好教育,一直生活在浓厚学术氛围的环境中,后者是识字不多见识相对较少的老农民,虽然表达同样的事物或观点,但二者使用的词汇却不一样。同样一种语言,由于人所处的阶层不一样,使用不同的词汇来表达同样事情,便出现了语言的变异现象。我们再来观察例二,美国白领阶层的白人和从事体力劳动的黑人在打招呼时候分别使用了不同的语言,同样也传达这样的信号:不同的社会阶层使语言产生变异。我们再观察例子三,一位一直在教育相对落后、信息相对不发达地区读书生活的农村学生,在城市学校受教育三年,与城市同龄人共同生活几年,她的语言使用情况发生变化,值得一提的是,她的语言的词汇使用调向城市学生的话语式样,使其一致化。针对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变异,Spolsky的回答是寻求共体成员资格(solidarity),也就是“通过选择一种与某个特定群体相关的语言形式,我们就在要求被算作为那个群体的一员”。从以上三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语言变异现象是语言的一部分,与人所处的社会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人生活在社会群体中,语言是人类交流交际的基本工具,语言与社会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相辅相成。语言在社会的首要功能就是用来沟通信息,传递思想,交流感情。但是语言并非永远一成不变,它会随着人所处的社会地位,职业,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等的改变而改变,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为语言变异。“一个人所使用的语言特点,往往能透露这个人的社会背景,家庭出身和文化素养等情况。因此,语言常被称作社会指示剂(social indicator),它不仅传达文字内容,也负载着社会信息。”(戴炜栋)。语言变异客观具体,因个体不同产生不同的变异,所以对语言变异的观察与研究比较困难,但从另一个方面说,语言变异又是比较普遍而广泛,因此研究就变得价值和意义。
二、社会阶层不同产生的语言变异
各种各样的社会因素可导致语言产生变异现象,例如性别,年龄等。当我们观察到某一种语言变异现象时候,语言学家会从各方面推测出现变异的原因。其中社会阶层的差异是重要因素之一。人们所处的阶层不同会直接影响到他们选择使用何种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感情与观点。社会阶层不同而导致语言产生变异现象可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词汇,语法,语音。
(一)词汇方面
在词汇方面,由于社会阶层差异而产生的语言变异表现得十分突出。上层社会的人习惯使用一些文绉绉书生气十足的大词。例如在讲英语的国家,社会阶层较低的黑人直接称厕所为WC,而社会地位高,有身份的人常用wash my hands或result of much coffee来表达。一般来说,社会下层的言语风格多为“粗俗(vulgar)”,“鄙俚(slang)”。在低层阶级中,一些四字母(four-letter word)粗俗下流词频繁出现,如fuck(狗杂种),shit(胡扯),damn(该死的)等。在上层社会人们把它们当作禁忌语,尽量避免使用。中国的汉语使用中也有很多语言变异现象,例如中国封建社会时期,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或“劫”,大夫死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同样是对配偶的称呼,天子的配偶称为“后”,诸侯的配偶称为“夫人”,大夫的配偶称为“孺人”,士的配偶称为“妻”,这种现象就是由封建社会制度下各种社会角色的等级差别造成的。现在我们在街头或公共汽车上也会听见一些粗俗的话语,如:“他妈的”,“狗屁”,“傻蛋”。在中国南方地区很多的公共场合也会听见有人漫骂对方为“痴线”,“癫仔”等不文明语言。我们可以推测,在公共场合说这种话的人受教育程度相应较低,自身素质肯定不会很高,所处的社会阶层也一定不会高。
(二)语法方面
首先看以下几组句子:
Speaker A1: She ain’t been there yet.
Speaker A2: She hasn’t been there yet.
这两句话中speaker A1使用了非标准的缩略形式aint,标准的缩略形式应如speaker A2所示hasn’t。
Speaker B1: He help me to finish my homework.
Speaker B2: He helps me to finish my homework.
这组句子中speaker B1没有给动词加上-s,而在标准的语法里,句子时态是一般现在时态,主语为第三人称时,谓语动词词尾加-s或-es。从这两个例子看,speakerA1和speakerB1使用了非标准缩略形式以及没有给动词加-s或-es,而speakerA2和speakerB2使用了标准的缩略形式和标准的语法,由此可以推论出,后者受教育程度远高于前者,后者的社会阶层也比前者高。在很多国家的调查表明,社会阶层较低或受教育较少群体往往容易犯语法上的错误。例如美国阶层较低的黑人常常使用双重否定的方式:
He weren’t doing nothing.(他没有干活)
一般阶层较高的中产阶级,很少犯这种语法上的错误或者说,他们会更有意识地避免这种语法错误。他们往往会说:
He wasn’t doing anything.
(三)语音方面
阶层差异对语音方面也会有影响。Hudson. R. A(1996)指出:“在整体上,发音对地域和社会差异的敏感性似乎比语法和词汇的要强。例如在英国英格兰东部城市诺里奇,不同社会阶层的人在对像house, horse和 heavy这样的词中的[ h ]就有不同发音处理。被调查中中产阶级越多,发音[ h ]的可能性就越大;反之,工人阶级越多,发音[ h ]的可能性就越小。Trudgill(1983)对诺里奇地区不同阶层的人对于句子中省略[ t ],[ h ]的发音的比率作了比较,如下表:

根据这个调查,很明显可看出该发的音不发是该社会低层人群共有特征,我们可以大体上可以通过发音来判断诺里奇地区的说话者属于哪一个阶层。
中国也有此类发音上的差异,例如在广西南宁市,其中部分的市民,(尤其是社会层次较低,受当地方言南宁白话的影响较大的一部分人群),在讲话结束时常带上一个升调的尾音“喂”,且在一些表示要求语气的句子表现尤为突出。如:一个餐馆的老板娘对店里一个年轻的勤杂工说:“小李,你看地板这么脏,打扫一下喂”。(此处的尾音是升调)。一个升调音,起到两种暗示作用,一个是“我等级比你高,你必须听我的”,这是要求的语气;其二是“地板之所以这么脏是因为你前面的工作没有做好”,这是责备的语气。但是并非所有的人在使用要求句子时候带上这样的尾音。一般来说,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群,如学校教师,政府官员以及政府部门服务窗口行业等,就会越小心避免自己的语言中带有这样的方言和等级痕迹,例如一位学校里的老师要求学生做清洁卫生工作,他一般会使用这样的句子:“ 请你们下课后打扫教室”。而有意识避免像上面所举例子中那位老板娘使用的句子尾音。从语言心理学上看,作为一名老师,从语言示范的角度出发,他必然选择正规的语言来表达自己,从师生关系的角度考虑,他在语言的选择上,也会使用一种平等的语音口气(即使是要求学生完成某事)。一般而言,在受教育越高的群体中,就越少听见这样带尾音的语言;反之,在社会阶层越低群体中,这种发音比比皆是。这种句子末尾带尾音的不同现象反映了发音的社会差异性。
三、关注语言变异现象的现实意义
语言是社会的,语言的发展变化与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来自不同社会阶层的人的语言也会产生差异。当他们用语言表达某样事物或表达某种同样的观点时,有时候一个大学教授和一个老农会使用不同的词汇,采用不尽相同的语法形式,甚至发音也有差别。正如胡壮麟教授在《语言学教程》中指出,一个人使用的语言常常会让我们了解他的社会、教育以及有关他的地域背景。同时,当两个不同阶层的人在一起交流甚至共事时,低阶层的人群会有意识控制他的语言变异现象,从而达到融入另一个相对较高阶层的目的,减少交流的障碍,最终达到交际的目的。也就是说,较高阶层在词汇语法语音方面的选择逐渐排挤并且部分替代下层阶层对语言的选择,甚至成为一种标准、进步的代表。当一个人想要快速的融入另一个阶层的时候,那么应当对这个阶层的语言情况做一些适当的了解,那么他才有可能迅速有效和对方进行交流沟通,而不至于因为语言的变异造成理解的障碍和产生误解。如果我们和别人交流沟通时候注意到这一点,那么交流时就有可能减少因为阶层差异而带来的障碍,从而避免交际上的偏差。
[参考文献]
[1]戴伟栋等.现代英语语言学概论[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8.
[2]陈原.社会语言学[M].上海:学林出版社,1983.
[3]Hudson, R. A. Sociolinguistics[M]. Second edit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
[关键词]阶层;语言变异;实际交际
一、语言变异现象的存在
首先观察以下例子。
例子一:一位大学教授在中国某个山区做调查时遇到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农。出于礼貌,这位教授问:“您老贵姓?”老农有些奇怪但还是回答:“我不姓贵,我姓李。”教授迟疑了一下接着问:“您贵庚啦?”老农一脸不解地问:“贵庚?你是问我吃了吗?”
例子二:一部美国电影中,纽约办公室的白人同事之间打招呼时使用“Hello”,而市场中做海鲜买卖的两个黑人见后则使习惯用“What’s up”。
例子三:在广西一所中职学校的新生中,一位打扮入时的城市新生举着照相机为一位从偏僻农村来的同学照相,她说:“摆个post”。后者不解,问: “是不是叫我笑一笑?”可是,当三年的中职毕业之际同学间相互照相留念时,这位农村来的同学帮别人照相时候也说:“准备照相了,快摆个post”。
从例一看出,教授与老农是处于两个截然不同的阶层,前者受过良好教育,一直生活在浓厚学术氛围的环境中,后者是识字不多见识相对较少的老农民,虽然表达同样的事物或观点,但二者使用的词汇却不一样。同样一种语言,由于人所处的阶层不一样,使用不同的词汇来表达同样事情,便出现了语言的变异现象。我们再来观察例二,美国白领阶层的白人和从事体力劳动的黑人在打招呼时候分别使用了不同的语言,同样也传达这样的信号:不同的社会阶层使语言产生变异。我们再观察例子三,一位一直在教育相对落后、信息相对不发达地区读书生活的农村学生,在城市学校受教育三年,与城市同龄人共同生活几年,她的语言使用情况发生变化,值得一提的是,她的语言的词汇使用调向城市学生的话语式样,使其一致化。针对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变异,Spolsky的回答是寻求共体成员资格(solidarity),也就是“通过选择一种与某个特定群体相关的语言形式,我们就在要求被算作为那个群体的一员”。从以上三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语言变异现象是语言的一部分,与人所处的社会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人生活在社会群体中,语言是人类交流交际的基本工具,语言与社会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相辅相成。语言在社会的首要功能就是用来沟通信息,传递思想,交流感情。但是语言并非永远一成不变,它会随着人所处的社会地位,职业,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等的改变而改变,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为语言变异。“一个人所使用的语言特点,往往能透露这个人的社会背景,家庭出身和文化素养等情况。因此,语言常被称作社会指示剂(social indicator),它不仅传达文字内容,也负载着社会信息。”(戴炜栋)。语言变异客观具体,因个体不同产生不同的变异,所以对语言变异的观察与研究比较困难,但从另一个方面说,语言变异又是比较普遍而广泛,因此研究就变得价值和意义。
二、社会阶层不同产生的语言变异
各种各样的社会因素可导致语言产生变异现象,例如性别,年龄等。当我们观察到某一种语言变异现象时候,语言学家会从各方面推测出现变异的原因。其中社会阶层的差异是重要因素之一。人们所处的阶层不同会直接影响到他们选择使用何种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感情与观点。社会阶层不同而导致语言产生变异现象可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词汇,语法,语音。
(一)词汇方面
在词汇方面,由于社会阶层差异而产生的语言变异表现得十分突出。上层社会的人习惯使用一些文绉绉书生气十足的大词。例如在讲英语的国家,社会阶层较低的黑人直接称厕所为WC,而社会地位高,有身份的人常用wash my hands或result of much coffee来表达。一般来说,社会下层的言语风格多为“粗俗(vulgar)”,“鄙俚(slang)”。在低层阶级中,一些四字母(four-letter word)粗俗下流词频繁出现,如fuck(狗杂种),shit(胡扯),damn(该死的)等。在上层社会人们把它们当作禁忌语,尽量避免使用。中国的汉语使用中也有很多语言变异现象,例如中国封建社会时期,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或“劫”,大夫死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同样是对配偶的称呼,天子的配偶称为“后”,诸侯的配偶称为“夫人”,大夫的配偶称为“孺人”,士的配偶称为“妻”,这种现象就是由封建社会制度下各种社会角色的等级差别造成的。现在我们在街头或公共汽车上也会听见一些粗俗的话语,如:“他妈的”,“狗屁”,“傻蛋”。在中国南方地区很多的公共场合也会听见有人漫骂对方为“痴线”,“癫仔”等不文明语言。我们可以推测,在公共场合说这种话的人受教育程度相应较低,自身素质肯定不会很高,所处的社会阶层也一定不会高。
(二)语法方面
首先看以下几组句子:
Speaker A1: She ain’t been there yet.
Speaker A2: She hasn’t been there yet.
这两句话中speaker A1使用了非标准的缩略形式aint,标准的缩略形式应如speaker A2所示hasn’t。
Speaker B1: He help me to finish my homework.
Speaker B2: He helps me to finish my homework.
这组句子中speaker B1没有给动词加上-s,而在标准的语法里,句子时态是一般现在时态,主语为第三人称时,谓语动词词尾加-s或-es。从这两个例子看,speakerA1和speakerB1使用了非标准缩略形式以及没有给动词加-s或-es,而speakerA2和speakerB2使用了标准的缩略形式和标准的语法,由此可以推论出,后者受教育程度远高于前者,后者的社会阶层也比前者高。在很多国家的调查表明,社会阶层较低或受教育较少群体往往容易犯语法上的错误。例如美国阶层较低的黑人常常使用双重否定的方式:
He weren’t doing nothing.(他没有干活)
一般阶层较高的中产阶级,很少犯这种语法上的错误或者说,他们会更有意识地避免这种语法错误。他们往往会说:
He wasn’t doing anything.
(三)语音方面
阶层差异对语音方面也会有影响。Hudson. R. A(1996)指出:“在整体上,发音对地域和社会差异的敏感性似乎比语法和词汇的要强。例如在英国英格兰东部城市诺里奇,不同社会阶层的人在对像house, horse和 heavy这样的词中的[ h ]就有不同发音处理。被调查中中产阶级越多,发音[ h ]的可能性就越大;反之,工人阶级越多,发音[ h ]的可能性就越小。Trudgill(1983)对诺里奇地区不同阶层的人对于句子中省略[ t ],[ h ]的发音的比率作了比较,如下表:

根据这个调查,很明显可看出该发的音不发是该社会低层人群共有特征,我们可以大体上可以通过发音来判断诺里奇地区的说话者属于哪一个阶层。
中国也有此类发音上的差异,例如在广西南宁市,其中部分的市民,(尤其是社会层次较低,受当地方言南宁白话的影响较大的一部分人群),在讲话结束时常带上一个升调的尾音“喂”,且在一些表示要求语气的句子表现尤为突出。如:一个餐馆的老板娘对店里一个年轻的勤杂工说:“小李,你看地板这么脏,打扫一下喂”。(此处的尾音是升调)。一个升调音,起到两种暗示作用,一个是“我等级比你高,你必须听我的”,这是要求的语气;其二是“地板之所以这么脏是因为你前面的工作没有做好”,这是责备的语气。但是并非所有的人在使用要求句子时候带上这样的尾音。一般来说,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群,如学校教师,政府官员以及政府部门服务窗口行业等,就会越小心避免自己的语言中带有这样的方言和等级痕迹,例如一位学校里的老师要求学生做清洁卫生工作,他一般会使用这样的句子:“ 请你们下课后打扫教室”。而有意识避免像上面所举例子中那位老板娘使用的句子尾音。从语言心理学上看,作为一名老师,从语言示范的角度出发,他必然选择正规的语言来表达自己,从师生关系的角度考虑,他在语言的选择上,也会使用一种平等的语音口气(即使是要求学生完成某事)。一般而言,在受教育越高的群体中,就越少听见这样带尾音的语言;反之,在社会阶层越低群体中,这种发音比比皆是。这种句子末尾带尾音的不同现象反映了发音的社会差异性。
三、关注语言变异现象的现实意义
语言是社会的,语言的发展变化与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来自不同社会阶层的人的语言也会产生差异。当他们用语言表达某样事物或表达某种同样的观点时,有时候一个大学教授和一个老农会使用不同的词汇,采用不尽相同的语法形式,甚至发音也有差别。正如胡壮麟教授在《语言学教程》中指出,一个人使用的语言常常会让我们了解他的社会、教育以及有关他的地域背景。同时,当两个不同阶层的人在一起交流甚至共事时,低阶层的人群会有意识控制他的语言变异现象,从而达到融入另一个相对较高阶层的目的,减少交流的障碍,最终达到交际的目的。也就是说,较高阶层在词汇语法语音方面的选择逐渐排挤并且部分替代下层阶层对语言的选择,甚至成为一种标准、进步的代表。当一个人想要快速的融入另一个阶层的时候,那么应当对这个阶层的语言情况做一些适当的了解,那么他才有可能迅速有效和对方进行交流沟通,而不至于因为语言的变异造成理解的障碍和产生误解。如果我们和别人交流沟通时候注意到这一点,那么交流时就有可能减少因为阶层差异而带来的障碍,从而避免交际上的偏差。
[参考文献]
[1]戴伟栋等.现代英语语言学概论[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8.
[2]陈原.社会语言学[M].上海:学林出版社,1983.
[3]Hudson, R. A. Sociolinguistics[M]. Second edit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