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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农户使用剧毒农药“神农丹”种植生姜的风波未息,“毒大米”事件再次刺激国人敏感的神经。近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18个批次的大米及米制品抽检后,发现有8个批次的大米镉含量超标,比例高达44.4%。
近几年暴露出来的食品安全事件真是让人触目惊心:大头娃娃奶粉事件、陈化粮事件、 苏丹红事件、三鹿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毒豇豆事件、地沟油事件、皮革奶事件、瘦肉精猪肉事件、染色馒头事件、抗生素肉鸡事件等等。可怕的是,食品安全问题不是出现在个别食品类型中,而是几乎涵盖了所有的食品类型。更可怕的是,问题还不是出现在个别地方,有些在国内几乎具有普遍性。
国人不禁感叹:过去没钱吃不起,现在有钱不敢吃。是啊,没有暴露出问题的食品吃着就安全吗?现在我们到底还能放心吃什么?
为什么食品安全问题这么多年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笔者认为,当前食品行业屡屡出现安全问题的原因很多,但以下两方面的原因或许是主要的:
一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
我国的食品监管体制还存在缺陷。目前我国实行的是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即每个部门落实一份责任,如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由农业部门管,食品生产由质监部门管,超市、商场等食品流通环节由工商部门管,餐饮服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等等。现实中,这样的监管很难进行协调统一行动。一方面可能会出现监管空白;另一方面可能由于责任不明,会导致相互推诿,一些部门对与自已有利益的争着去管,没利益的都不去管。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就力求解决多头监管的问题。方案提出,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其次,监管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突出。一些监管执法人员习惯于衙门作风,平时监管不积极、不主动,坐等媒体曝光后进行“集中整顿”短期式检查,整顿过后,一些问题企业仍我行我素,使得食品安全问题难以摆脱“泛滥——打击——暂时缓解——再度猖獗”的怪圈。个别地方以发展经济、扩大就业、维护稳定为由,对取缔非法企业不坚决,甚至阻挠执法,充当保护伞;部分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被不法经营者收买,不去监管,甚至为不法经营者提供保护等等。所以应加大对监管人员的问责力度,使监管部门真正发挥监管作用。
二是对违法生产者和销售者处罚不够。
笔者认为这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违法生产者和经营者受处罚的概率不高。现实中,违法者所受处罚的概率并不高,甚至可以说很低。当受处罚概率偏低时,必然会有一些企业和个人心存侥幸,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其次,违法经营者即使被追究责任也难以受到应有的处罚,处罚力度不大。由于消费者维权艰难和执法部门取证困难,所以违法经营者即使被追究责任,也往往只受到较轻的处罚,所受的处罚与其不法获利相比较还不足以震慑其违法犯罪。笔者认为必须坚持重典治乱,提高违法的成本,增加违法者的痛感。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们不能奢望所有的食品生产和销售者都良心发现,自觉地遵纪守法。我们只能企盼整合后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希望国人都能吃上放心食品的这一天早日到来。
近几年暴露出来的食品安全事件真是让人触目惊心:大头娃娃奶粉事件、陈化粮事件、 苏丹红事件、三鹿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毒豇豆事件、地沟油事件、皮革奶事件、瘦肉精猪肉事件、染色馒头事件、抗生素肉鸡事件等等。可怕的是,食品安全问题不是出现在个别食品类型中,而是几乎涵盖了所有的食品类型。更可怕的是,问题还不是出现在个别地方,有些在国内几乎具有普遍性。
国人不禁感叹:过去没钱吃不起,现在有钱不敢吃。是啊,没有暴露出问题的食品吃着就安全吗?现在我们到底还能放心吃什么?
为什么食品安全问题这么多年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笔者认为,当前食品行业屡屡出现安全问题的原因很多,但以下两方面的原因或许是主要的:
一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
我国的食品监管体制还存在缺陷。目前我国实行的是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即每个部门落实一份责任,如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由农业部门管,食品生产由质监部门管,超市、商场等食品流通环节由工商部门管,餐饮服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等等。现实中,这样的监管很难进行协调统一行动。一方面可能会出现监管空白;另一方面可能由于责任不明,会导致相互推诿,一些部门对与自已有利益的争着去管,没利益的都不去管。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就力求解决多头监管的问题。方案提出,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其次,监管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突出。一些监管执法人员习惯于衙门作风,平时监管不积极、不主动,坐等媒体曝光后进行“集中整顿”短期式检查,整顿过后,一些问题企业仍我行我素,使得食品安全问题难以摆脱“泛滥——打击——暂时缓解——再度猖獗”的怪圈。个别地方以发展经济、扩大就业、维护稳定为由,对取缔非法企业不坚决,甚至阻挠执法,充当保护伞;部分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被不法经营者收买,不去监管,甚至为不法经营者提供保护等等。所以应加大对监管人员的问责力度,使监管部门真正发挥监管作用。
二是对违法生产者和销售者处罚不够。
笔者认为这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违法生产者和经营者受处罚的概率不高。现实中,违法者所受处罚的概率并不高,甚至可以说很低。当受处罚概率偏低时,必然会有一些企业和个人心存侥幸,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其次,违法经营者即使被追究责任也难以受到应有的处罚,处罚力度不大。由于消费者维权艰难和执法部门取证困难,所以违法经营者即使被追究责任,也往往只受到较轻的处罚,所受的处罚与其不法获利相比较还不足以震慑其违法犯罪。笔者认为必须坚持重典治乱,提高违法的成本,增加违法者的痛感。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们不能奢望所有的食品生产和销售者都良心发现,自觉地遵纪守法。我们只能企盼整合后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希望国人都能吃上放心食品的这一天早日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