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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月28日黄河流域11条重点支流项目区监理规划报告和《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监理办法及技术细则》审查会上获悉,为了探索“三项制度”改革中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监理工作的新途径,拓展工程监理新领域,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工作,认真做到项目建设过程全面实施旁站监理,确保黄河流域水土保持重点支流生态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建设质量,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西安黄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提交的沿黄8省(区)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湟水流域、浑河流域、无定河流域、窟野河流域、伊洛河流域、三川河流域、昕水河流域、蒲河流域、北洛河流域、大汶河流域、茹河流域等11条重点入黄支流项目区监理规划报告和《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监理办法及技术细则》进行了审查。rn 专家组认为,规划报告和《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监理办法及技术细则》内容全面完整,依据标准充分,数据资料翔实可靠,既符合现行水利工程的一般监理原则,又突出了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的实际和特色,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对于监理规划报告中的项目组织形式、职能分工及管理方式、监理组织机构与职责、项目监理的任务与方法、预期目标与成果等方面,专家组认为还须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并确立以地(市)水利水保主管部门为建设单位。rn 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