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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是指在现行收费政策不变的前提下,改革涉企收费征管模式,实行“前置把关”,限制“自由裁量权”,由多头进企征收改为“一口”征收、由多次征收改为集中征收,并以一张“明白卡”的形式告知企业,由企业到代收银行缴纳。
关键词:一费制;前置把关;自由裁量权
中图分类号:F812.43 文献标识码:A
一、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的必要性
实行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有力保障是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维护财经纪律的有效途径;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迫切要求。
二、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的工作机制
以微山县为例。
涉企收费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包括政策落实、征收管理和监督检查三个层次的组织工作体系。各方面的主要责任分工如下:
监察局:对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工作进行指导;贯彻落实《济宁市规范涉企检查收费罚款行为若干规定》等政策,查处涉企收费违规违纪案件;负责审批“一事一议”进企收费事项;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涉企收费管理情况,研究涉企收费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会同县涉企收费管理机构、有关部门,对涉企收费联络员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各方面关系。县优化办承担有关具体工作。
财政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涉企收费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县涉企收费政策;完善非税收入预(决)算管理制度,加强收入支出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县级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工作;负责涉企收费程序的运行管理 ,协调省、市、县执收单位和缴费企业等方面的关系,印制、发放涉企收费“明白卡”;负责涉企收费收入汇缴账户管理,受理涉企收费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投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配合县物价局制定《微山县涉企收费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对涉企收费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县优化办、有关部门,对涉企收费联络员进行监督管理。县涉企收费管理机构承担有关具体工作。
物价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涉企收费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县涉企收费政策;对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进行收费标准(价格)等方面的业务指导;负责涉企收费标准(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查处涉企收费标准(价格)违法违纪行为;会同县财政局制定《微山县涉企收费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涉企收费执收单位: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涉企收费政策;按照现行收费政策,核实收费要素;负责涉企收费的催收、催缴,登记涉企收费台帐;加强本单位执收人员和财会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为企业提供良好服务;会同县优化办、县涉企收费管理机构,对本部门涉企收费联络员进行监督管理。
三、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范围及缴费额核定
在执收单位的确定上,原则上逐步将所有涉企收费执收单位纳入改革范围,省、市驻微执收单位与县同步进行;在收费项目的确定上,原则上将所有涉企收费项目纳入改革范围;在企业的确定上,凡县“保、扶、促”企业、重点收费项目涉及企业、生产规模较大企业等,均可申请纳入“一费制”管理范围。
企业缴费额原则上按以下办法核定:一是依据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征收;二是实际收费没有达到国家收费标准下限的,参照前三年实际收费额收费,待时机成熟后,逐步达到国家收费标准;三是往年应征未征的收费项目暂不列入核定范围;四是根据中央、省、市收费政策的调整,及时核定收费项目。
四、涉企收费的征收管理
纳入“一费制”改革的企业年度缴费额核定后,县涉企收费管理机构要及时组织执收单位与其签订缴费协议,并依据缴费协议,填制、下达涉企收费“明白卡”。涉企收费“明白卡”要载明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内容。
五、涉及收费“一费制”改革的配套措施
为确保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顺利实施,建立涉企收费联络员管理制度,完善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涉企收费公示制度,印制、发放《微山县涉企收费项目目录》,将文件依据、收费项目等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首违不罚”制度,对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企业,首次违法免于处罚。建立罚款会审听证制度,对纳入“一费制”改革的企业罚款1万元以上的,由县优化办、县涉企收费管理机构进行会审、听证,严格规范对纳入“一费制”改革企业的罚款行为。
六、实施具体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涉企收费“一费制”工作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为促进这项工作的开展,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实行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微山县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截止2011年,水利局、环保局、林业局等8个执收部门,涉及水资源费、排污费等13个收费项目,40家企业纳入“一费制”管理,煤炭企业全部纳入。
实行“一费制”后,一是有效地避免了暗箱操作,企业对于该交哪些费?交多少费?心中有了数,免除了讨价还价之苦,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从事经营管理。二是部门顺心。实行“一费制”以前,对于执收部门来说,不仅需要上门收费,而且企业经常拒交或讨价还价,既增加了征收工作的难度,又无法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入库。实行“一费制”后,执收部门只提供服务、不直接到企业收费,省事、顺心,执收部门形象大为改观。
关键词:一费制;前置把关;自由裁量权
中图分类号:F812.43 文献标识码:A
一、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的必要性
实行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有力保障是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维护财经纪律的有效途径;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迫切要求。
二、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的工作机制
以微山县为例。
涉企收费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包括政策落实、征收管理和监督检查三个层次的组织工作体系。各方面的主要责任分工如下:
监察局:对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工作进行指导;贯彻落实《济宁市规范涉企检查收费罚款行为若干规定》等政策,查处涉企收费违规违纪案件;负责审批“一事一议”进企收费事项;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涉企收费管理情况,研究涉企收费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会同县涉企收费管理机构、有关部门,对涉企收费联络员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各方面关系。县优化办承担有关具体工作。
财政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涉企收费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县涉企收费政策;完善非税收入预(决)算管理制度,加强收入支出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县级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工作;负责涉企收费程序的运行管理 ,协调省、市、县执收单位和缴费企业等方面的关系,印制、发放涉企收费“明白卡”;负责涉企收费收入汇缴账户管理,受理涉企收费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投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配合县物价局制定《微山县涉企收费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对涉企收费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县优化办、有关部门,对涉企收费联络员进行监督管理。县涉企收费管理机构承担有关具体工作。
物价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涉企收费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县涉企收费政策;对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进行收费标准(价格)等方面的业务指导;负责涉企收费标准(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查处涉企收费标准(价格)违法违纪行为;会同县财政局制定《微山县涉企收费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涉企收费执收单位: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涉企收费政策;按照现行收费政策,核实收费要素;负责涉企收费的催收、催缴,登记涉企收费台帐;加强本单位执收人员和财会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为企业提供良好服务;会同县优化办、县涉企收费管理机构,对本部门涉企收费联络员进行监督管理。
三、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范围及缴费额核定
在执收单位的确定上,原则上逐步将所有涉企收费执收单位纳入改革范围,省、市驻微执收单位与县同步进行;在收费项目的确定上,原则上将所有涉企收费项目纳入改革范围;在企业的确定上,凡县“保、扶、促”企业、重点收费项目涉及企业、生产规模较大企业等,均可申请纳入“一费制”管理范围。
企业缴费额原则上按以下办法核定:一是依据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征收;二是实际收费没有达到国家收费标准下限的,参照前三年实际收费额收费,待时机成熟后,逐步达到国家收费标准;三是往年应征未征的收费项目暂不列入核定范围;四是根据中央、省、市收费政策的调整,及时核定收费项目。
四、涉企收费的征收管理
纳入“一费制”改革的企业年度缴费额核定后,县涉企收费管理机构要及时组织执收单位与其签订缴费协议,并依据缴费协议,填制、下达涉企收费“明白卡”。涉企收费“明白卡”要载明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内容。
五、涉及收费“一费制”改革的配套措施
为确保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顺利实施,建立涉企收费联络员管理制度,完善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涉企收费公示制度,印制、发放《微山县涉企收费项目目录》,将文件依据、收费项目等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首违不罚”制度,对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企业,首次违法免于处罚。建立罚款会审听证制度,对纳入“一费制”改革的企业罚款1万元以上的,由县优化办、县涉企收费管理机构进行会审、听证,严格规范对纳入“一费制”改革企业的罚款行为。
六、实施具体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涉企收费“一费制”工作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为促进这项工作的开展,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实行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微山县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截止2011年,水利局、环保局、林业局等8个执收部门,涉及水资源费、排污费等13个收费项目,40家企业纳入“一费制”管理,煤炭企业全部纳入。
实行“一费制”后,一是有效地避免了暗箱操作,企业对于该交哪些费?交多少费?心中有了数,免除了讨价还价之苦,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从事经营管理。二是部门顺心。实行“一费制”以前,对于执收部门来说,不仅需要上门收费,而且企业经常拒交或讨价还价,既增加了征收工作的难度,又无法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入库。实行“一费制”后,执收部门只提供服务、不直接到企业收费,省事、顺心,执收部门形象大为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