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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被日益提上日程。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如何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题,多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成了关键,本分从过去分配历史的角度来探究,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提出建议。
关键词收入分配 制度改革 科学发展
文章编号1008-5807(2011)05-150-01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及时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城乡、地区和居民收入差距等问题。为此,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则”。这既是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分配理论的继承和创新,同时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一、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分配制度的演进
伴随我国渐进式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个人收入分配政策经历了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纵观我国分配体制改革的历史,其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提出破除平均主义,落实按劳分配制度(1978年至1987年)
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这是与当时计划经济体制相匹配的。平均主义分配严重地挫伤了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损害了经济活动的效率,使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于是1978年底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首先以农村为突破口,提出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发展农村生产,指出:“必须首先调动我国几亿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公社各级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克服平均主义”。这是改革初期首次对收入分配的论述,说明我们党在分配领域已经开始拨乱反正,重新强调按劳分配原则,也为后来分配理论的不断探索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第二阶段是提出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1987年至1997年)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使经济成份多元化,分配方式也趋向多元化发展。1987年党的十三大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单一的,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除了按劳分配这种主要方式和个体劳动所得外,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就会出现凭债权取得利息;随着股份经济的产生,就会出现股份分红;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中,包括部分风险补偿;私营企业主雇佣一定数量劳动力,会给企业主带来部分非劳动收入等等。以上这些收入,只要是合法的,就应当允许。”十三大第一次提出了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实现收入分配方式的非劳动性和多样性,这是收入分配理论的一大进步,也为以后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的提出埋下了伏笔。
(三)第三阶段提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加强政府调控职能(1997年至2006年)
随着收入分配理论的不断发展和资本等非劳动生产要素所获得的收入比例不断上升,党中央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基础上,在1997年召开的十五大上第一次提出了“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等新的分配思想,这是对社会主义收入分配理论的一个重大创新。同时还提出了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人,规范收入分配,使收人差距趋向合理,防止两极分化。
(四)第四阶段提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积极构建和谐社会(2006年至今)
根据我国个人收入分配政策和制度趋向市场经济的改革取得许多重大突破,但是目前状况与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要求来讲还存在不少问题状况,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深刻认识我国在改革发展关键时期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要逐步扭转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建设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生活的和谐社会。
二、以科学发展观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针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及时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思想。当前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就是要以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通过深化改革来正确处理当前收入分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实现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
(一)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保障企业职工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国民收入是由居民收入、企业收入、政府收入三部分构成的,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涉及到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关系。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却出现逐渐下降趋势,这不仅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要求相背离,也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生产与消费相互协调关系相背离。据有关方面测算,从2002年到2006年,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由重62.1%降为57.1%;而企业的收入比重从20%上升为21.5%;政府收入比重从17.9%上升到21.4%;居民收入比重下降,使消费需求对国民总产值增长的贡献率从43.8%下降到38.9%,这种变化影响了内需中消费与投资的合理结构以及内需与外需的合理结构。
(二)加快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创造积极向上社会和谐局面
计划体制下我国的城乡二元管理体制造成农村生活水平与城市的巨大差距,虽然改革开放初期得到一定程度的革除,比如农民可以进城务工,符合条件的还可以成为城市居民等等。但是,二元管理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在国民收入分配上依然是重城市居民而轻农村居民。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继續扩大,使农民在农业上的收入低微;由于城乡二元户籍分割,进城务工农民总体上仍无法融入当地社会,享受不到同城同待遇,全国一盘棋的社保动态管理体系无法建立[6]。为了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乃至消除这种差距,根本的途径还是要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创造平等竞争的社会环境。
总之,分配问题既是经济问题又是政治和社会问题,现阶段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也较多地集中在分配领域,我们要积极探索改进当前分配差距过大的办法,通过不断促进收入分配关系的均衡和合理化,推动和谐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敏,李茜.十七大对我国社会主义收入分配理论的新贡献.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08年第2期 .
[2]杨晖.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演进与理念创新.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5期.
[3]刘玉凤.现阶段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经济研究导刊.2006年04期.
关键词收入分配 制度改革 科学发展
文章编号1008-5807(2011)05-150-01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及时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城乡、地区和居民收入差距等问题。为此,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则”。这既是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分配理论的继承和创新,同时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一、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分配制度的演进
伴随我国渐进式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个人收入分配政策经历了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纵观我国分配体制改革的历史,其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提出破除平均主义,落实按劳分配制度(1978年至1987年)
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这是与当时计划经济体制相匹配的。平均主义分配严重地挫伤了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损害了经济活动的效率,使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于是1978年底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首先以农村为突破口,提出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发展农村生产,指出:“必须首先调动我国几亿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公社各级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克服平均主义”。这是改革初期首次对收入分配的论述,说明我们党在分配领域已经开始拨乱反正,重新强调按劳分配原则,也为后来分配理论的不断探索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第二阶段是提出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1987年至1997年)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使经济成份多元化,分配方式也趋向多元化发展。1987年党的十三大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单一的,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除了按劳分配这种主要方式和个体劳动所得外,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就会出现凭债权取得利息;随着股份经济的产生,就会出现股份分红;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中,包括部分风险补偿;私营企业主雇佣一定数量劳动力,会给企业主带来部分非劳动收入等等。以上这些收入,只要是合法的,就应当允许。”十三大第一次提出了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实现收入分配方式的非劳动性和多样性,这是收入分配理论的一大进步,也为以后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的提出埋下了伏笔。
(三)第三阶段提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加强政府调控职能(1997年至2006年)
随着收入分配理论的不断发展和资本等非劳动生产要素所获得的收入比例不断上升,党中央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基础上,在1997年召开的十五大上第一次提出了“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等新的分配思想,这是对社会主义收入分配理论的一个重大创新。同时还提出了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人,规范收入分配,使收人差距趋向合理,防止两极分化。
(四)第四阶段提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积极构建和谐社会(2006年至今)
根据我国个人收入分配政策和制度趋向市场经济的改革取得许多重大突破,但是目前状况与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要求来讲还存在不少问题状况,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深刻认识我国在改革发展关键时期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要逐步扭转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建设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生活的和谐社会。
二、以科学发展观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针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及时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思想。当前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就是要以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通过深化改革来正确处理当前收入分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实现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
(一)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保障企业职工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国民收入是由居民收入、企业收入、政府收入三部分构成的,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涉及到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关系。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却出现逐渐下降趋势,这不仅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要求相背离,也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生产与消费相互协调关系相背离。据有关方面测算,从2002年到2006年,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由重62.1%降为57.1%;而企业的收入比重从20%上升为21.5%;政府收入比重从17.9%上升到21.4%;居民收入比重下降,使消费需求对国民总产值增长的贡献率从43.8%下降到38.9%,这种变化影响了内需中消费与投资的合理结构以及内需与外需的合理结构。
(二)加快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创造积极向上社会和谐局面
计划体制下我国的城乡二元管理体制造成农村生活水平与城市的巨大差距,虽然改革开放初期得到一定程度的革除,比如农民可以进城务工,符合条件的还可以成为城市居民等等。但是,二元管理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在国民收入分配上依然是重城市居民而轻农村居民。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继續扩大,使农民在农业上的收入低微;由于城乡二元户籍分割,进城务工农民总体上仍无法融入当地社会,享受不到同城同待遇,全国一盘棋的社保动态管理体系无法建立[6]。为了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乃至消除这种差距,根本的途径还是要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创造平等竞争的社会环境。
总之,分配问题既是经济问题又是政治和社会问题,现阶段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也较多地集中在分配领域,我们要积极探索改进当前分配差距过大的办法,通过不断促进收入分配关系的均衡和合理化,推动和谐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敏,李茜.十七大对我国社会主义收入分配理论的新贡献.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08年第2期 .
[2]杨晖.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演进与理念创新.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5期.
[3]刘玉凤.现阶段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经济研究导刊.2006年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