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对“两不和同”的法律规制:以买卖契约为例

来源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amk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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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契约实践对当事人"和同"意志的强调由来已久。法律对"两不和同"行为也进行了严格规制,禁止买卖契约中的"较固取"、"更出开闭"与"参市"等行为,这体现了对契约当事人自由意愿的尊重,并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契约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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