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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改革引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锐减,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化要求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新机制.为应对农村税费改革,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的基本需求,必须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由实际全部为县负担的机制,完善为由中央、省(市)、县共同负担.为此,提出了十二字改革原则"最低标准,基数不变,差额共担",以求建立和实行法制化的县级农村义务教育最低财政标准,变政策支持为制度保障,保障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基本需求,使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