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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的规划与发展迈出了跨界治理实践的关键一步,具有制度创新与功能升级的双重示范效应,对于探索适应区域融合发展的有效治理结构和践行新发展理念有着重要的先导意义。在发展属性上,示范区是基于特定比较优势和地域特点,意在体现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内在需求、能够引领中国经济增长新旧动能转变的新型功能区,其示范价值在于制度一体化驱动的功能高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