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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成为文化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一些欠发达地区,原生态的文化遗存非常丰富,但是由于财政收入少,资金短缺,保护机制不健全导致大量的文化遗产逐步走向消亡。如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大特色的地方戏,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地方剧种随之消亡。据有关资料记载,我国戏曲1949年统计时为360种,1982年统计为317种,而2004年再次统计时发现,大陆现存戏剧品种仅为260种左右,短短的60年间,损失了传统剧种134种,占戏剧品种总量的35%。然而在传统文化不断受到现代文化侵蚀的环境下,被称为地方戏”活化石”的婺剧,近几年在浙江大地上遍地开花,呈现了较好的发展势头,它不仅成为了浙江新农村建设中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一大亮点,更是成为了区域文化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下面,笔者就从婺剧的发展模式谈谈有效促进欠发达地区非遗保护工作的几点看法。
一、欠发达地区婺剧的发展现状
丽水地处浙江西南部,自然风光优美,人文资源丰富,但经济落后,属经济欠发达地区,拥有多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对于龙泉的青瓷、宝剑,青田的石雕、渔灯,早年游离在莲都缙云一带的婺剧受关注的程度较低,特别是作为婺剧曲牌之一的处州乱弹几乎失传。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下,各县市区相继成立婺剧促进会, 并设立婺剧专项保护资金,在各地学校设立了多个婺剧传承基地,民间婺剧团、婺剧培训班如雨后春笋般在浙西南大地上展露头角,各种婺剧展演,大奖赛,擂台赛层出不穷。据了解, 近几年,各地由政府牵头举办的婺剧传统大戏展演、婺剧票友赛、专业婺剧剧团大奖赛、婺剧传统演唱演奏擂台赛等一系列活动就有上百场,共有十万余名婺剧爱好者参加,观众达数百万人。同时在文化产业成为朝阳产业的今天,如丽水缙云就发展出了一条婺剧产业化的路子。目前,该县具有较高演出水平和一定设备规模的婺剧剧团达30多个,从业人员1500多人,常年在浙、闽两省40多个县(市)的农村演出,年演出达2.5万多场,演出收入达3000多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些数字都充分显示了政府在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主导作用,通过政府搭台,百姓唱戏的形式,为非物质文化提供了生长的土壤和呼吸的空间,有效促进了传统艺术与群众精神文明的共同发展。
二、目前在欠发达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然婺剧的发展令人欣喜,但在欠发达地区整个非遗保护工作举步维艰。
1.对非遗保护工作认识不足。
在欠发达地区,基层政府领导总是认为发展工业、发展经济是第一要务,文化工作是投入进去得不到立竿见影的回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脉、弘扬民族精神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所潜在的发展空间,对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因此政府在落实非物质文化保护资金、建立保护工作机构等方面措施不力,致使一些地方资源的普查、抢救、保护工作迟迟不能开展。
2.非遗保护机制不健全。(1)组织机构不健全。各地文化部门虽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要求,相继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但大多流于形式,只是在文化馆或文物保护管理所多挂一块牌而已,人员编制凑数,工作经费少得可怜,根本无法全面地開展保护工作;(2)保护政策缺乏。在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类相关文件的情况下,一些欠发达地区却有很少的县市区建立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配套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缺乏行之有效的保护规划、内容和措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还没有进入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非遗保护工作人员只是摸石头过河,走一步算一步。(3)保护资金不足。由于地方财政投入不足,欠发达地区开展非遗保护的大部分依靠上级文化部门的补助,来源单一。由于资金的缺乏,在非遗DVD拍摄及资料库建设,珍贵资料的实物征集,非遗传承基地建设,非遗传承人工作的开展以及生活困难补助,为基础设施薄弱、工作环境条件较差的非遗项目提供保护扶持资金,开展非遗的展示、展演等,都存在较大的困难,由于保护资金的缺乏,导致保护宣传工作辐射面不广,群众对非遗保护的认识还很欠缺。
3.传承人队伍发展困难。随着时代的变迁,西方文化的入侵,一些传统习俗发生改变,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环境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 特别是在上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人,受市场经济和当前就业观念的影响,又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不愿学习和继承传统的手工技艺,认为那些技艺已经过时,完全可以用机械化、自动化代替,认识不到每一种技能都是时代发展的产物,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印迹。以丽水莲都为例,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通济堰的营造技艺目前仅有三位老艺人,年龄都在65岁以上,急需培养新一代的传承人,如翻龙泉技艺由于表演难度大,在失踪50多年后,重新被人发掘,但愿意学的人很少。
4.非遗项目不合理开发。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被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但不同的项目随着所处环境、的变化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得到创新。由于地方对非遗保护工作缺乏清晰认识,保护思路不清,盲目开发,使得保护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如:有些地方将从事封建迷信的一些活动如:跳大神、半仙算命当作非遗保护起来,并作为文化产业鼓励发展,结果被一些有不良居心的人所利用,赚个盆满钵满,而让百姓受骗。而对那些真正可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项目,因缺乏一些展示和宣传的平台,没有一个长期的规划,导致项目开发工作虎头蛇尾,到最后不了了之。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
细看婺剧发展的模式,探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归根结底是政府措施得不得力,选择保护的方式与现代经济社会是否有相互相承,相互推动的作用。因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笔者认为: 1.完善投入管理机制。
(1)建立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根据国家、省有关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和财政法律制度规定,结合各地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能从城市建设配套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用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金。鼓励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捐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建立基金管理使用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专项基金的专款专用。对企业纳税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公益性捐赠支出的,财政、税务部门要研究完善税收优惠的相关政策,拓宽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赠、赞助和参与非遗保护事业。(3)出台相关保护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各类各级保护项目补助额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用到实处。
2.完善保护组织机构和人才队伍。
如:婺剧促进会作为一种文化社团组织,它凝聚了一批爱好婺剧和热心于婺剧事业发展的热心人士和艺术人才,它既是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更是挖掘精品,汇聚人才的黏合剂。它能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的优势,在培养骨干力量、发展后备人才、搭建展示平台、促进学习与交流等方面更为灵活。目前浙江全省各地相继有18个县市去成立婺剧促进会,他们积极传承民族文化,培养婺剧新观众,扩大婺剧影响力。如: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推出婺剧专栏,办婺剧网络,举办婺剧演唱电视大赛,开展婺剧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由于民间组织能够根据百姓的需求,在保护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融入现代的理念、需求和人文特点,推陈出新,增强艺术的感染力。政府在加强引导和监督下,鼓励发展各种文化社团组织开展各种非物质文化传承工作,利用多种方式为非遗保护工作搭建传承与发展的平台,积极吸收更多具有高超技艺的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加入社团,不断壮大队伍;完善组织运作模式,加强专业保护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有专业素养、有独特的眼光和视角,善于从万千平凡传统的文化中发掘出民族文化的亮点的非遗保护从业人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要把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宣传和传承活动,开展非物质文化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等形式,发展非物质传承基地和非物质文化志愿者队伍,扩大非物质文化的影响力。
3.加快非物质文化产业的培育。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要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因此,非物质文化要发展也必须走产业化发展的道路,要优化环境,努力营造非物质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合力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和文化事业发展的双赢。(1)要善于发掘 “非遗”产业项目。要立足本地,对于需要进行市场化开发的“非遗”项目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加快整理、编制和非遗保护名录,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抓住本地一些上等级的非遗保护项目做好经济文章,选择有文化底蕴、有一定产业发展基础、有生存环境的地区,做好宣传文章。如大力发展庙会经济、文化旅游经济,积极搭建非遗项目展示、产业化经营与促进地域旅游开发的框架,将具有本地特色的非遗小项目串联来一起,做成文化产品吸引世人眼球,做成旅游品牌凝聚人气,为实现地方产业的规模化和聚集化创造条件。(2)要完善产业扶持政策。政府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传承、发展和开发非遗产业项目,确保传承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保护他们参与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要建立和完善鼓励和激励机制,采用财政补贴,减免税率等政策,降低非物质文化遗产投资门槛,为“非遗”项目产业化注入活力,同时加强市场监督,避免片面追求利益的最大化。(3)积极创新产业服务平台。要探索文化和经济互利双赢的产业发展之路,关键还在于表现形式和内涵的创新、提升,服务平台的搭建。例如,近几年,一些地区把开展婺剧的比赛、展演与当地的经济、文化、旅游项目相结合,如:缙云的黄帝旅游节、莲都的欢乐莲城艺术节、衢州粮食贸易洽谈会、永康小五金展销会等,既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也助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当然,服务平台不仅仅是项目的结合,还有鼓励培养文化资源开发机构、文化产业推介机构、人才培训机构等,为非物质文化遺产资源开发提供宣传、交流、产品推介等服务。只有综合各方力量、集中各方智慧,加强地域交流,积极开拓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就一定会取得显著的成效。
(作者简介:李军舫(1974.4-),女,汉族,群文馆员,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干部。)
一、欠发达地区婺剧的发展现状
丽水地处浙江西南部,自然风光优美,人文资源丰富,但经济落后,属经济欠发达地区,拥有多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对于龙泉的青瓷、宝剑,青田的石雕、渔灯,早年游离在莲都缙云一带的婺剧受关注的程度较低,特别是作为婺剧曲牌之一的处州乱弹几乎失传。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下,各县市区相继成立婺剧促进会, 并设立婺剧专项保护资金,在各地学校设立了多个婺剧传承基地,民间婺剧团、婺剧培训班如雨后春笋般在浙西南大地上展露头角,各种婺剧展演,大奖赛,擂台赛层出不穷。据了解, 近几年,各地由政府牵头举办的婺剧传统大戏展演、婺剧票友赛、专业婺剧剧团大奖赛、婺剧传统演唱演奏擂台赛等一系列活动就有上百场,共有十万余名婺剧爱好者参加,观众达数百万人。同时在文化产业成为朝阳产业的今天,如丽水缙云就发展出了一条婺剧产业化的路子。目前,该县具有较高演出水平和一定设备规模的婺剧剧团达30多个,从业人员1500多人,常年在浙、闽两省40多个县(市)的农村演出,年演出达2.5万多场,演出收入达3000多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些数字都充分显示了政府在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主导作用,通过政府搭台,百姓唱戏的形式,为非物质文化提供了生长的土壤和呼吸的空间,有效促进了传统艺术与群众精神文明的共同发展。
二、目前在欠发达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然婺剧的发展令人欣喜,但在欠发达地区整个非遗保护工作举步维艰。
1.对非遗保护工作认识不足。
在欠发达地区,基层政府领导总是认为发展工业、发展经济是第一要务,文化工作是投入进去得不到立竿见影的回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脉、弘扬民族精神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所潜在的发展空间,对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因此政府在落实非物质文化保护资金、建立保护工作机构等方面措施不力,致使一些地方资源的普查、抢救、保护工作迟迟不能开展。
2.非遗保护机制不健全。(1)组织机构不健全。各地文化部门虽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要求,相继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但大多流于形式,只是在文化馆或文物保护管理所多挂一块牌而已,人员编制凑数,工作经费少得可怜,根本无法全面地開展保护工作;(2)保护政策缺乏。在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类相关文件的情况下,一些欠发达地区却有很少的县市区建立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配套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缺乏行之有效的保护规划、内容和措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还没有进入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非遗保护工作人员只是摸石头过河,走一步算一步。(3)保护资金不足。由于地方财政投入不足,欠发达地区开展非遗保护的大部分依靠上级文化部门的补助,来源单一。由于资金的缺乏,在非遗DVD拍摄及资料库建设,珍贵资料的实物征集,非遗传承基地建设,非遗传承人工作的开展以及生活困难补助,为基础设施薄弱、工作环境条件较差的非遗项目提供保护扶持资金,开展非遗的展示、展演等,都存在较大的困难,由于保护资金的缺乏,导致保护宣传工作辐射面不广,群众对非遗保护的认识还很欠缺。
3.传承人队伍发展困难。随着时代的变迁,西方文化的入侵,一些传统习俗发生改变,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环境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 特别是在上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人,受市场经济和当前就业观念的影响,又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不愿学习和继承传统的手工技艺,认为那些技艺已经过时,完全可以用机械化、自动化代替,认识不到每一种技能都是时代发展的产物,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印迹。以丽水莲都为例,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通济堰的营造技艺目前仅有三位老艺人,年龄都在65岁以上,急需培养新一代的传承人,如翻龙泉技艺由于表演难度大,在失踪50多年后,重新被人发掘,但愿意学的人很少。
4.非遗项目不合理开发。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被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但不同的项目随着所处环境、的变化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得到创新。由于地方对非遗保护工作缺乏清晰认识,保护思路不清,盲目开发,使得保护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如:有些地方将从事封建迷信的一些活动如:跳大神、半仙算命当作非遗保护起来,并作为文化产业鼓励发展,结果被一些有不良居心的人所利用,赚个盆满钵满,而让百姓受骗。而对那些真正可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项目,因缺乏一些展示和宣传的平台,没有一个长期的规划,导致项目开发工作虎头蛇尾,到最后不了了之。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
细看婺剧发展的模式,探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归根结底是政府措施得不得力,选择保护的方式与现代经济社会是否有相互相承,相互推动的作用。因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笔者认为: 1.完善投入管理机制。
(1)建立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根据国家、省有关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和财政法律制度规定,结合各地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能从城市建设配套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用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金。鼓励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捐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建立基金管理使用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专项基金的专款专用。对企业纳税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公益性捐赠支出的,财政、税务部门要研究完善税收优惠的相关政策,拓宽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赠、赞助和参与非遗保护事业。(3)出台相关保护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各类各级保护项目补助额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用到实处。
2.完善保护组织机构和人才队伍。
如:婺剧促进会作为一种文化社团组织,它凝聚了一批爱好婺剧和热心于婺剧事业发展的热心人士和艺术人才,它既是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更是挖掘精品,汇聚人才的黏合剂。它能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的优势,在培养骨干力量、发展后备人才、搭建展示平台、促进学习与交流等方面更为灵活。目前浙江全省各地相继有18个县市去成立婺剧促进会,他们积极传承民族文化,培养婺剧新观众,扩大婺剧影响力。如: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推出婺剧专栏,办婺剧网络,举办婺剧演唱电视大赛,开展婺剧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由于民间组织能够根据百姓的需求,在保护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融入现代的理念、需求和人文特点,推陈出新,增强艺术的感染力。政府在加强引导和监督下,鼓励发展各种文化社团组织开展各种非物质文化传承工作,利用多种方式为非遗保护工作搭建传承与发展的平台,积极吸收更多具有高超技艺的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加入社团,不断壮大队伍;完善组织运作模式,加强专业保护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有专业素养、有独特的眼光和视角,善于从万千平凡传统的文化中发掘出民族文化的亮点的非遗保护从业人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要把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宣传和传承活动,开展非物质文化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等形式,发展非物质传承基地和非物质文化志愿者队伍,扩大非物质文化的影响力。
3.加快非物质文化产业的培育。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要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因此,非物质文化要发展也必须走产业化发展的道路,要优化环境,努力营造非物质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合力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和文化事业发展的双赢。(1)要善于发掘 “非遗”产业项目。要立足本地,对于需要进行市场化开发的“非遗”项目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加快整理、编制和非遗保护名录,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抓住本地一些上等级的非遗保护项目做好经济文章,选择有文化底蕴、有一定产业发展基础、有生存环境的地区,做好宣传文章。如大力发展庙会经济、文化旅游经济,积极搭建非遗项目展示、产业化经营与促进地域旅游开发的框架,将具有本地特色的非遗小项目串联来一起,做成文化产品吸引世人眼球,做成旅游品牌凝聚人气,为实现地方产业的规模化和聚集化创造条件。(2)要完善产业扶持政策。政府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传承、发展和开发非遗产业项目,确保传承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保护他们参与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要建立和完善鼓励和激励机制,采用财政补贴,减免税率等政策,降低非物质文化遗产投资门槛,为“非遗”项目产业化注入活力,同时加强市场监督,避免片面追求利益的最大化。(3)积极创新产业服务平台。要探索文化和经济互利双赢的产业发展之路,关键还在于表现形式和内涵的创新、提升,服务平台的搭建。例如,近几年,一些地区把开展婺剧的比赛、展演与当地的经济、文化、旅游项目相结合,如:缙云的黄帝旅游节、莲都的欢乐莲城艺术节、衢州粮食贸易洽谈会、永康小五金展销会等,既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也助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当然,服务平台不仅仅是项目的结合,还有鼓励培养文化资源开发机构、文化产业推介机构、人才培训机构等,为非物质文化遺产资源开发提供宣传、交流、产品推介等服务。只有综合各方力量、集中各方智慧,加强地域交流,积极开拓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就一定会取得显著的成效。
(作者简介:李军舫(1974.4-),女,汉族,群文馆员,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