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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841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5)06-000-01
摘 要 再强的进攻如果不防守是很难取胜的,而再强的防守如果不进攻是决不会取胜的。只会进攻不会防守的队成为不了强队,而只会防守不会进攻的队成为不了球队。进攻永远是篮球运动攻守对抗的主旋律,防守是进攻结果的守护神。
关键词 竞技篮球 攻守关系 理性思辨
上世纪80年代初期,在美国攻势篮球的带动下,世界各国对攻势篮球的重视达到了极致。然而,在篮球运动实践中,人们越来越看到防守对一个球队整体作战实力的重要影响是不能忽视的,重攻轻守的球队是成为不了强队的。有鉴于此,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逐渐认识到加强球队的防守能力是提升球队整体作战实力的一个新的增长点,因为篮球运动的整体功能本身就是由攻和守两大体系构成的,忽视防守的作用,就等于忽视一半的功能作用。在此认识之下,为了唤起人们对防守的重视,美国就曾有学者一度对竞技篮球的攻守性质提出了 “表演看进攻,赢球靠防守”的认识理念。
“表演看进攻,赢球靠防守”这种观点的本意是强调防守的重要作用,由于这一观点问世之初具有较新的创意性,所以,一时间吸引了许多篮球工作者的注意,虽然在现实篮球运动实践中这一观点还没有形成权威性的理论,但它却像网络病毒一样迅速在我国篮球界蔓延,并在业内人士当中有口口相传之例。尤其是那些试图想从防守方面寻找到球队新的实力增长点的人们来说,这个观点犹如一颗救命稻草的问世,成了这些人指导篮球运动实践的“座右铭”。然而,让我们略加分析就会发现,这个观点是典型的“形而上学”认识观点,是对竞技篮球运动本质属性一种表面的、肤浅的、片面的、经验的和主观的错误认识,这是严重违背竞技篮球运动本质属性的一种伪科学认识,目前在我国篮球界仍有相当数量的人持有这种观点,可谓流毒甚广,误导至深。
首先让我们对“表演看进攻”这句话进行分析:在竞技篮球比赛中,根本就不存在“表演”这个内容,竞技篮球运动的根本目的是要赢得比赛,每个运动员的所有动作行为都是以“赢球”为终极目标,因此,对每个运动员来说,比赛的性质决定不允许有任何表演意识,表演意识是竞技篮球比赛的大敌,至于某些优秀运动员的出色表现给观众带来一种表演艺术之享受,那是比赛的客体(观众)对比赛主体(运动员)的一种客体感受,而这种感受与运动员在场上对抗的主观行为毫无关系,只能算比赛的主体为实现比赛取胜之目的而给观众带来的一种附加效果。任何带有表演性质的比赛都不具有竞技性质,所以在竞技篮球比赛中根本就不存在“表演看进攻”这一说辞。
“赢球靠防守”就更是谬误之词。众所周知,篮球比赛的胜负是由比赛双方最后的得分多少来决定的,而篮球比赛中运动员得分的唯一手段只有进攻中的投篮技术,除此之外任何技术都是不得分的,防守自然就更不是得分的手段。防守既然不得分,“赢球靠防守”之说固然也就无法成立。但要想赢球绝对离不开防守,“赢球”是指取胜一方的得分高于对方得分的结果,要想实现这一结果,必须通过进攻和防守两方面的功能来实现,防守从直观意义上讲是限制对方得分的一种手段,它无法实现进攻得分的目的,它的对抗机理是从进攻的反面通过限制对方的得分来保证自己得分的优势(当然,它还有获得球的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讲,进攻和防守是篮球比赛中的两大对等体系。然而,这两大对等体系有着截然不同的功能能和作用,“攻”有击败对手的功能,“守”有防御攻击的作用。作为一支球队只有做到能攻善守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再强的进攻如果不防守是很难取胜的,而再强的防守如果不进攻是决不会取胜的。因此,只会进攻不会防守的队成为不了强队,而只会防守不会进攻的队成为不了球队。当我们用辨证的方法分析攻守作用时,要切忌看问题的片面性,篮球的攻、守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体,失去任何一方另一方自然不会存在,但我们也绝不要只看到失去一方的作用,而忽视了另一方的作用。这就好比一辆汽车,表面看是车轮在路面上跑,没有车轮汽车就是一堆废铁,由此而推断轮胎要比发动机更加重要的结论,显然这个结论是错误的。那种靠防守来赢球的观点是对竞技篮球本质属性的严重误解,是对竞技篮球运动发展的一种误导,我们要坚持用全面的观点看待篮球中的攻与守。
参考文献:
[1] 石建农.试论篮球战术的组织及运用原则[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2.3.
[2] 全国体育学院教材委员会.运动心理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0.
[3] 曾正阳.篮球比赛中个人防守的基本技术运用[J].安徽体育科技.2003.4.
[4] 韩之栋,王小安.篮球运动规律初探.成都体育学院学报.1991:34-38.
[5] 孙树勋,戴云鹏.从篮球运动的矛盾运动浅析中国男子篮球攻守能力差异及发展对策[J].安徽体育科技.2004.2.
[6] 蔡美燕,汪广茂.对篮球比赛中运用持球突破技术的分析[J].安徽体育科技.2003.4.
[7] 王大中,范素香,孙珲晓,王娟.略论篮球运动员比赛意识的培养[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3.5.
摘 要 再强的进攻如果不防守是很难取胜的,而再强的防守如果不进攻是决不会取胜的。只会进攻不会防守的队成为不了强队,而只会防守不会进攻的队成为不了球队。进攻永远是篮球运动攻守对抗的主旋律,防守是进攻结果的守护神。
关键词 竞技篮球 攻守关系 理性思辨
上世纪80年代初期,在美国攻势篮球的带动下,世界各国对攻势篮球的重视达到了极致。然而,在篮球运动实践中,人们越来越看到防守对一个球队整体作战实力的重要影响是不能忽视的,重攻轻守的球队是成为不了强队的。有鉴于此,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逐渐认识到加强球队的防守能力是提升球队整体作战实力的一个新的增长点,因为篮球运动的整体功能本身就是由攻和守两大体系构成的,忽视防守的作用,就等于忽视一半的功能作用。在此认识之下,为了唤起人们对防守的重视,美国就曾有学者一度对竞技篮球的攻守性质提出了 “表演看进攻,赢球靠防守”的认识理念。
“表演看进攻,赢球靠防守”这种观点的本意是强调防守的重要作用,由于这一观点问世之初具有较新的创意性,所以,一时间吸引了许多篮球工作者的注意,虽然在现实篮球运动实践中这一观点还没有形成权威性的理论,但它却像网络病毒一样迅速在我国篮球界蔓延,并在业内人士当中有口口相传之例。尤其是那些试图想从防守方面寻找到球队新的实力增长点的人们来说,这个观点犹如一颗救命稻草的问世,成了这些人指导篮球运动实践的“座右铭”。然而,让我们略加分析就会发现,这个观点是典型的“形而上学”认识观点,是对竞技篮球运动本质属性一种表面的、肤浅的、片面的、经验的和主观的错误认识,这是严重违背竞技篮球运动本质属性的一种伪科学认识,目前在我国篮球界仍有相当数量的人持有这种观点,可谓流毒甚广,误导至深。
首先让我们对“表演看进攻”这句话进行分析:在竞技篮球比赛中,根本就不存在“表演”这个内容,竞技篮球运动的根本目的是要赢得比赛,每个运动员的所有动作行为都是以“赢球”为终极目标,因此,对每个运动员来说,比赛的性质决定不允许有任何表演意识,表演意识是竞技篮球比赛的大敌,至于某些优秀运动员的出色表现给观众带来一种表演艺术之享受,那是比赛的客体(观众)对比赛主体(运动员)的一种客体感受,而这种感受与运动员在场上对抗的主观行为毫无关系,只能算比赛的主体为实现比赛取胜之目的而给观众带来的一种附加效果。任何带有表演性质的比赛都不具有竞技性质,所以在竞技篮球比赛中根本就不存在“表演看进攻”这一说辞。
“赢球靠防守”就更是谬误之词。众所周知,篮球比赛的胜负是由比赛双方最后的得分多少来决定的,而篮球比赛中运动员得分的唯一手段只有进攻中的投篮技术,除此之外任何技术都是不得分的,防守自然就更不是得分的手段。防守既然不得分,“赢球靠防守”之说固然也就无法成立。但要想赢球绝对离不开防守,“赢球”是指取胜一方的得分高于对方得分的结果,要想实现这一结果,必须通过进攻和防守两方面的功能来实现,防守从直观意义上讲是限制对方得分的一种手段,它无法实现进攻得分的目的,它的对抗机理是从进攻的反面通过限制对方的得分来保证自己得分的优势(当然,它还有获得球的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讲,进攻和防守是篮球比赛中的两大对等体系。然而,这两大对等体系有着截然不同的功能能和作用,“攻”有击败对手的功能,“守”有防御攻击的作用。作为一支球队只有做到能攻善守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再强的进攻如果不防守是很难取胜的,而再强的防守如果不进攻是决不会取胜的。因此,只会进攻不会防守的队成为不了强队,而只会防守不会进攻的队成为不了球队。当我们用辨证的方法分析攻守作用时,要切忌看问题的片面性,篮球的攻、守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体,失去任何一方另一方自然不会存在,但我们也绝不要只看到失去一方的作用,而忽视了另一方的作用。这就好比一辆汽车,表面看是车轮在路面上跑,没有车轮汽车就是一堆废铁,由此而推断轮胎要比发动机更加重要的结论,显然这个结论是错误的。那种靠防守来赢球的观点是对竞技篮球本质属性的严重误解,是对竞技篮球运动发展的一种误导,我们要坚持用全面的观点看待篮球中的攻与守。
参考文献:
[1] 石建农.试论篮球战术的组织及运用原则[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2.3.
[2] 全国体育学院教材委员会.运动心理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0.
[3] 曾正阳.篮球比赛中个人防守的基本技术运用[J].安徽体育科技.2003.4.
[4] 韩之栋,王小安.篮球运动规律初探.成都体育学院学报.1991:34-38.
[5] 孙树勋,戴云鹏.从篮球运动的矛盾运动浅析中国男子篮球攻守能力差异及发展对策[J].安徽体育科技.2004.2.
[6] 蔡美燕,汪广茂.对篮球比赛中运用持球突破技术的分析[J].安徽体育科技.2003.4.
[7] 王大中,范素香,孙珲晓,王娟.略论篮球运动员比赛意识的培养[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