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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倡导和谐的现代社会,女性在法律地位上与男性是平等的。但忽视妇女人权、家庭暴力、用工性别歧视、妇女政治经济地位"被低下"等现象却充当着不和谐的角色,这使妇女权益严重被践踏。我国的法律体现了对妇女权益的特殊保护并且与国际人权法的要求相一致,但须进一步完善。祛除性别歧视、维护妇女权益是国际人权法的应然要求,也是劳动法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和谐与发展语境下当代妇女权益保护的理念,必须建立"以人为中心"的新发展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