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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黄休复的对“逸格”是这样论述的:“画之逸格,最难其俦.拙规矩于方圆,鄙精研于彩绘,笔简形具,得之自然,莫可楷模,出于意表,故目之曰逸格尔”.叶朗据此认为:“逸品”(“逸格”)的一个特点是“得之自然”,这个“自然”是指表现一种超脱世俗的生活态度和精神境界;“逸品”的另一个特点是“笔简形具”,也就是崇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