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欧盟《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看平台经济反垄断

来源 :中国计算机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inling8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各国愈发关注数字市场规则,抢占标准化“制高点”,以提高数字经济的国际话语权。2020 年 12 月 15日,欧盟委员会出台了《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两部草案,旨在打破互联网企业的垄断,推动欧洲数字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从我国情况看,数字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不断提高,占 GDP 比重已超过 30%,构建良性生态体系成为当务之急。深度剖析欧盟委员会的《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可为我国明确数字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与义务、遏制大型互联网平台恶性竞争行为提供借鉴。
  《数字服务法》
  和《数字市场法》要点
  《数字服务法》界定了数字服务的范畴,从内容、商品和服务等维度明确在线平台的责任和义务,意在构建用户的基本权利保护机制。该法案对数字服务内涵进行了法律界定,主要包括在欧盟运营的在线平台,比如线上交易市场和社交媒体网络,意在平等保护欧盟所有用户,使用户能免受非法商品、内容或服务的侵害。该法案正式通过后,将直接适用于欧盟的在线中介服务提供者,主要涉及 3 类网络服务。一是提供网络基础结构的中介服务,即互联网访问提供商和域名注册商提供的服务;二是托管服务,包括云服务和网络托管服务;三是网上平台,包括在线市场、应用商店、协作经济平台和社交媒体平台等。其中,特别针对用户数量超过欧盟 4.5 亿消费者 10%的大型线上平台出台了特殊规则,中国互联网和科技公司若在欧盟区域内提供服务,也适用于该法案。
  《数字市场法》界定了“守门人”概念和义务,强调要加强对“守门人”的规制与监管,以防止科技巨头差异化对待企业和消费者,造成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基于业务规模(营收或市值)、用户数量、预期地位三大标准,该法案判断大型在线平台企业是否“守门人”。具体条件如下:一是企业过去三个财政年度在欧洲经济区(EEA)实现的年营业额等于或超过 65 亿欧元,或在上个财政年度其平均市值或等值公平市价至少达 650 亿欧元,并在至少三个成员国提供核心平台服务。二是在上一财政年度,企业核心服务平台在欧盟建立或位于欧盟的月活跃终端用户超过4500 万,在欧盟建立的年活跃商业用户超过 1 万。三是享有或预期享有稳固而持久的地位,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企业每个年度都符合其他两个标准。如果上述条件没能满足,还可通过市场调查方法认定“守门人”。“守门人”义务包括:“允许用户在守门人平台之外推广其服务,并与客户签订合同”,“用户可以访问守门人平台活动所生成的数据权限”等规定性义务,以及“不得阻止用户卸载任何预装软件或应用程序”“不得限制用户获得守门 人平台之外的服务”等限制性义务。
  综上,如果《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两部法案生效,则有助于降低分散执法的合规成本,提高欧盟数字服务市场的公平开放水平,但也将不利于科技巨头和潜在大型互联网企业在欧盟拓展市场。根据《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两部法案的提议规则,谷歌、臉书、亚马逊和苹果等大型互联网平台需共享数据,并禁止在平台上偏向自主服务。它将有助于打破大型互联网平台垄断,遏制恶性竞争行为,优化数字营商环境,赋能数字经济发展。
  两点启示
  当前,我国互联网平台经过多年快速发展,已具有一定的垄断优势。针对规制互联网巨头“二选一”,有效解决“大数据杀熟”“利用海量平台数据谋取不正当竞争优势”等侵害消费者及平台商家合法权益的难题,我国已制定出台《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但可能与现行的反垄断法存在一定差异,仍存在争议。欧盟制定出台的《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摆脱了反垄断法的限制,为我国如何从数字服务的法律视角制定规则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
  完善互联网平台经济法律治理体系,为数字经济良性竞争制定新的游戏规则。多年来,欧盟各成员国的法律监管不统一,致使数字经济企业发展存在障碍。《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制定了统一、明确的数据规则,在法律层面与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相辅相成,为数字经济企业减轻了不必要的法律负担,优化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确保大型互联网平台完成合规义务,两个法案提出了严格的约束性要求,包括对大型互联网平台实施更严的内容审核规范和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创新了互联网平台运营模式,有助于数字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互联网平台经济封禁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可防止互联网巨头企业进一步加剧垄断。微软、谷歌、脸书、亚马逊和苹果等大型互联网平台曾被各国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或处罚。比如,2020 年 12 月,因脸书利用社交平台支配地位限制和屏蔽开放平台接口、妨碍第三方 APP 参与竞争,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向法院提起诉讼。针对上述行为,《数字市场法》提出,“守门人在特定情况下应该允许第三方与自己的服务进行交互”,实际上奠定了大型互联网平台经济封禁行为的法律依据,可约束大型科技巨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而打破市场垄断,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
其他文献
本报讯 近日,区块链和人工智能公司“光之树科技”宣布完成数千万元A轮融资,投资方为险峰旗云。据悉,此轮融资之后,光之树将进一步优化产品,提高产品性能和完整性,推动其适应不同金融机构的业务线。同時,将进一步扩大售前和销售团队,进行商业化拓展。
钢铁行业作为我国重要的原材料流程制造行业,具备生产流程长、生产工艺复杂、供应链冗长等典型特征,当今正面临设备维护成本高、工业知识隐形程度高、下游需求日益个性化、环保压力增大等挑战,亟需围绕设备管理、生产管控、供应链管理、环保管理等方面开展数字化转型。连接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工业互联网,正是钢铁行业进行数字化转型的首选路径,但是在落地应用中存在诸多问题。基于此,研究工业互联网平台如何在钢铁行
本报讯 日前,从中国科学技术大學获悉,该校潘建伟院士团队近期与清华大学、山东济南量子技术研究院等机构合作,实现了500公里级真实环境光纤的双场量子密钥分发和相位匹配量子密钥分发,传输距离达到509公里,创造了新的世界纪录。
近期,韩国汽车制造商现代汽车发布了IONIQ 5全电动SUV,这款车的售价在5000万至5500万韩元(4.5万至4.95万美元)之间。  据悉,IONIQ 5是首款基于现代汽车集团自己的电动汽车平台E-GMP打造的車型。现代汽车表示,在WLTP标准下,这款车的续航里程将在470~480公里左右。IONIQ 5有两个版本:一个是配有72.6kWh电池的长续航版;另一个是配有58kWh电池的标准版。
[摘 要] 本文对公允价值的涵义、计量属性加以阐述,并对如何推广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提出建议。  [关键词]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新会计准则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07)04-0024-04    1948年,英国《公司法》引入了“公允”这一带有主观色彩的词,对“正确”观念进行修正并沿袭至今。英国加入欧共体(欧盟前身)后,通过1978年的《第四号理
近日,美國兰德公司发布《如何分析无人机系统构成的网络威胁》报告,研究无人机系统快速增长对网络安全造成的影响,并为国土安全部应对该威胁做出分析并提出建议。报告认为,美国国土安全部门使用的部分无人机由商业公司开发,易受到攻击,可能会降低情报、监视和侦察能力,甚至成为破坏关键基础设施的工具。对此,报告提出四点建议:一是通过报告介绍的方法来理解针对无人机系统的网络攻击途径;二是与高层决策者、网络安全专家以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公开征求意见  为营造更好的测试示范环境,共促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组织行业机构、重点企业等开展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修订,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11日。  河南开通5G基站4.54万个  县城以上城区5G网络全覆盖  2020
近日,中兴通讯携手中国联通、腾讯在广东省实现业内首个基于App应用级的5G SA端到端网络切片,构建包含5G SA网络、切片运营平台、5G终端和手机App应用等端到端切片解決方案。  据了解,中兴通讯与中国联通在5G SA端到端切片的技术研究和业务应用方面已形成深厚的合作积累,本次试点是在去年三方合作云游戏切片项目基础上的进一步探索与实践。由广东联通、中兴通讯、腾讯视频
[摘 要] 本文分析了企业实施ERP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从系统方案、实施方法、有效应用3个方面提出了实施对策。  [关键词] ERP实施;原因分析;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F27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08)09-0092-03    ERP为企业提高管理效率和竞争力提供了有力工具,但是现实中不少企业的ERP实施项目遭遇失败,还有不少企业仍在为如何实施ERP而犯
传感器被称为是信息输入的“窗口”,是万物互联的基础。随着新基建战略的进一步实施,各行各业对传感器产品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传感器技术及产业的重要性也愈加明显。进入2020年以来,各地对于新基建的部署更加深入。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家的长期战略任务,将是“十四五”期间国家发展的战略重點,传感器作为新基建的关键实施环节也将迎来巨大的发展空间。一方面,新型基础信息建设为传感器提供了广阔的应用环境。另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