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的“普法”宣传效应

来源 :新闻世界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vbwu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无论是哪个国家的媒体,其新闻都无法回避这样一个最基本的功能:在向受众大量传递新闻信息或者娱乐受众的同时,它还承载着“教化”作用。《新安晚报》作为安徽省第一大都市平面媒体,她在“普法”宣传的“新闻引导”方面显得尤为突出:2000年1月,新安晚报社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合作,并分别创办了《检察之光》和《安徽警方》两个专刊,由于这两个专刊在法制新闻宣传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应,并在向广大读者传递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中产生了强烈的反响,故而省高级法院也主动与新安晚报于2002年6月联合创办了《今日法苑》。
  应该说,这3个专刊各自从不同部门工作性质、不同的视角出发,刊载适合自身需要的法制新闻,但三者交相呼应,形成了一个立体化的“普法”宣传网络,从而在国家推行的“普法”宣传教育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正如《安徽法治》(2006年第12期)评价的那样:“省城第一平面媒体与读者‘互动’,新安晚报着力推进司法行政宣传立体化。”
  
  让法律的阳光洒向街头
  
  1985年11月,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至今20多年过去了,中国的“普法”教育已经进入了“五五普法”阶段。就时间而言,或在平面媒体中来看,《新安晚报》在强化法制宣传、扩大普法教育上无疑是行动最早的一家,也是版面安排份量最大的一家,其内容不仅涉及到公、检、法、司各个层面的司法行政宣传、法制新闻报道,而且还时常通过互动的方式,让广大读者参与进来,使普法宣传深入人心。
  大家都知道,宣传的最有效方式就是与人面对面地真诚交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互动”。这恰恰是新安晚报在新闻策划中的一大长处。比如,该报自2000年开展大型“读者日”活动以来,每届活动都请司法工作人员以及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到现场,一方面给读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另一方面现场为遇到难题的读者指点迷津,排忧解难,同时也为政府部门“接待”了上访,化解了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了一份力量。
  法制宣传所面对的是整个社会,尤其是监狱更不能成为“被宣传遗忘的角落”,因为那里不仅是法律威权的落脚点,更是二次塑造“新人”的摇篮。监狱里的人刑满释放到社会上后的最大考验,就是看他们能否遵守法纪,自食其力。因此法制宣传的笔头和镜头都不能少了这一块。近些年来,新安晚报一直把对“大墙内”的关注作为法制新闻宣传的一个重要内容,其记者还以省监狱管理局执法执纪监督员的身份,深入到白湖监狱局、宿州女子监狱以及合肥未管所等,一方面报道服刑人员改造的成功经验,同时反映出监狱民警的无私奉献精神;另一方面用“大墙内”的工作和生活情况作为“教材”,向“大墙内外”传递法律的威权与阳光,让每一个读者都能感受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真实所在。
  与此同时,新安晚报还在一些重大社会热点问题上做足司法宣传文章,主动出击,开展具有较大影响的活动,把新闻宣传与服务社会有机地结合在一起。2004年11月,该报记者从省法学会了解到,省人大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条例(草案)》向省法学会征求意见。对于这样一部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的出台,人民群众应该有广泛的知情权,更有发言权。于是积极谋划,并以其发行量最大的纸质媒体的优质平台,向社会各界开门“纳谏”。据了解,这次新闻策划开国内都市媒体之先河,使“开门立法”的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让反贪反渎家喻户晓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民主法制进程的不断加快,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越来越成为老百姓关注的焦点,反腐倡廉和反渎职侵权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民主法制建设中一个极为重要的话题。新安晚报自从创办《检察之光》这个专刊以来,就始终立足于群众关切的这一话题,将新闻题材定位在融知识性、贴近性、可读性、趣味性于一体,在内容的选择上,既要体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知”的需要,也要不断地增强自身干预社会生活的力量——追踪事实真相,揭露社会丑恶,匡扶人间正义。因此,在这个专刊的版面安排上,我们始终坚持既要正面宣传检察机关的工作动态和工作成就,更要把反腐败、反渎职的大要案作为报道的重头戏。《检察之光》几乎每期第三版都要刊登一篇能发人深省的案件通讯,让读者在颇具戏剧情节的通讯报道中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让那些有贪污贿赂或渎职侵权想法或行为的人真切地体会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一名县委副书记“栽倒”的前后》《被老板拖下水的组织部长》以及《年薪百万的高管为何还要贪》等等,都是2007年《检察之光》中受读者推崇的反贪好新闻。
  为了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渎职侵权犯罪的认识,充分调动和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行为,支持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去年5月以来,《检察之光》积极配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反渎职侵权工作宣传月”活动,以专访的形式明确反渎职侵权的意义和内容,并配发一组渎职侵权案件报道,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如《税管员滥用职权》《副大队长玩忽职守》《警察刑讯逼供,少年无辜被关》等来阐释有关渎职侵权方面的法律知识;用“相关链接”的方式告诉读者如何举报渎职侵权者,明确渎职侵权的犯罪主体,让读者在看新闻报道的同时增强反渎职侵权的法律意识。
  《检察之光》最受读者关注的新闻报道应是每期都有的一个固定栏目,即“监督哨”。该栏目下的新闻报道中,不仅有对错案、冤案的曝光,还有对司法腐败的揭批;不仅有检察官如何依法为民维权的感人事迹,还有权威学者对案件进行法律分析。总之,“监督哨”既匡扶了正义,又让读者在感受正义的快感中获取法律知识,增强维权意识。
  
  让“警方”就在我们身边
  
  媒体是站在时代前沿的,是在向广大受众传播知识和真理,是在帮助国家实现普法目标、推进依法治国,是在承载着甚至代表着普通百姓履行舆论监督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新安晚报在完成这方面的报道时,认真挖掘新闻,细挑报道题材,找准报道角度,明确报道目标,力争使法制新闻报道的价值取向符合法治精神。新安晚报的《安徽警方》专刊犹如普通百姓的朋友,每周伴随在身边。
  在公、检、法、司四大政法部门中,公安最与百姓息息相关,可以说,公安民警是老百姓工作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看护人”。因而,来自公安方面的新闻总是很多,也很受读者关注。
  9年来,《安徽警方》不断地在求变、求新,追求完美。并在这种不懈地追求中,围绕“普法”宣传这根主线教育读者、服务读者、愉悦读者,与读者互动。《安徽警方》定位准确,因此,尽管是个周刊,也往往能“出奇制胜”,“后发制人”。重要的公安政策或措施出台,我们不去争抢那个“时效性”消息,但我们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去深挖这条消息背后的新闻。比如,自2006年底至2007年1月,六安市“双墩一号”汉墓的发掘,一时间成为各路媒体密集“围剿”的对象,但他们都忽略一个重要的新闻题材——对发掘现场的保护、对已发掘或正在发掘文物的保护,《安徽警方》硬是从新闻报道的缝隙中挤出一条很有价值的新闻《“双墩一号”汉墓成功发掘的背后》。我们在这条“背后”的新闻报道中,不仅生动地反映了公安民警看护发掘现场、保护发掘文物安全的动人事迹,而且从不同的角度披露了各类盗墓贼的丑恶嘴脸;不仅“背后”故事有情节性和可读性,而且还有案件本身所表现出来的法律知识和文物知识。
  围绕热点或焦点新闻,运用法律知识对某些社会现象进行深刻分析,是《安徽警方》的又一个特长。比如,自行车的被盗被偷及其黑市交易的猖獗,总是老百姓最为“关心”的烦心事。于是,我们自去年3月开始,对自行车及其黑市交易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题报道,如《黑车市场已不存在,交易日渐隐密》《自行车被盗问题调查》《治理自行车被盗专项行动——建长效机制,向纵深发展》等。通过这些专题报道,不仅引发“自行车实名制大讨论”,而且让老百姓学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从而自觉地抵制赃车,远离黑市交易。
  让读者最能感受具有“普法”意义的是,《安徽警方》与读者之间的“互动”,这种“互动”尽管没有电视电台中那种现场氛围,但读者能在一种冷静的书信交往、理性阅读中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甚至能够解决自己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难题,从而依据法律来实现维权的目的。《安徽警方》每周都能收到大量的读者来信,来信的内容大多是法律咨询,比如“上农业户口需持迁入证明吗”、“新生儿不登记该不该处罚”、“如何正确适用‘一事不再罚”,等等。我们每隔一段时间就从来信中挑选出一些带有普遍意义的问题,请求有关法律工作者对其进行解答,并予以刊发;对那些比较个性的问题,我们在做出解答后函复读者,让读者在这种“咨询与服务”中接受更多更准确的法律知识,感受到《安徽警方》就在他们身边。
  
  在《今日法苑》中畅游
  
  与前者不同的是,《今日法苑》侧重于已决案件的报道,其“以案说法”的范围更广、更深,也更专业。
  打过官司的人都有一种共同的感觉,拿到法院的判决书后,知道自己的官司是赢了,或者输了,但对输与赢的法律依据、法理往往不甚了了。《今日法苑》的很多新闻报道恰恰弥补了这一“空白”。看似一篇简单的案例报道,实际上往往将其所涉及到的法律依据、法理蕴含其中,让读者在字里行间潜移默化地汲取法律知识,开启和提高法律思维的能力。比如,我们在做案件报道时,多数情况下并不去追求标题的新奇,而多用一种疑问的方式引起读者的兴趣,类似《一家转院不及时,一家接诊不认真,这产妇惨死该谁担责》《儿童摔伤,车主无责,这笔医药费该谁掏》的疑问式标题是常见的,稿件就围绕这个疑问式的标题进行解析性报道。
  最能体现《今日法苑》在“普法”中的专业水准,是我们在其中开设了两个固定栏目,即“法律会客厅”和“法官信箱”。前者侧重于重大法律或疑难问题的解析,通过法官与主持对话的方式,让读者在犹如身临其境的现场气氛中获取法律知识,明白案件的法理所在。后者是读者与法官就单一问题进行一问一答的方式,不仅告诉当事人依据什么样的法律法条去解决自身的问题,而且也告诉广大读者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可以采取同样的方法进行维权。正如有位读者在新安晚报“读者日”活动中说的那样:“我把这3个专刊收集起来,并装订成册,就是一本法律问题的百科全书了。”■
  (作者单位:新安晚报社)
其他文献
2017年4月26日发布的《农业部关于实施农业绿色发展五大行动的通知》中,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列为农业绿色发展五大行动的第一行动,并要求集成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指标体系的重要性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住建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确定的规划层次之一,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以土地使用控制为
我怕吃饭。  ——早餐一杯牛奶,午餐盒饭凑合,一到下班就发愁,“去哪吃?和谁吃?吃什么?”几乎等同于“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三大哲学问题一样没有答案  我怕打客服电话。   ——“办理业务请按1,咨询请按2,洽谈合作请按3……”按了十几次,最后转人工服务号码,然后就是等待变忙音  我怕买房。  ——怕买了双重抵押的黑心房,要跟同样被骗的买家及收楼抵债的法院同房;怕买了价格只跌不升的期房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与交通机动化的联动发展,城市交通需求总量急剧增长,供需矛盾日益尖锐。以交通拥堵为表征的城市交通问题日益突出并逐步演变成为一种“城市病”,正在由中国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