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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对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分析,提出高等教育在培养人才过程中必须与市场需求相匹配,高校要适当的调整培养模式。最后提出完善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建议。
关键词: 大学毕业生;就业;高等教育;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7597(2010)1120132-01
随着高校不断扩招,我国应届大学毕业生人数急剧增加。据统计,2010年大学毕业生人数高达631万[1],加上历年积压没有就业的学生,2010年需要就业的大学生人数将达700多万,是2000年的7倍,就业形式十分严峻。
1 当前大学生就业的现状与分析
1)日益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调查显示,随着高校逐年扩招,近几年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呈紧缩趋势。2005年高校毕业生约340万人,到2010年高校毕业生已经达到631万,是近年来毕业生最多的一年。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维持在70%上下,无业可就、有业不就现象频频突现。就业层次降低,初次就业的工资水平明显下降,甚至出现了“零工资”就业。当前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备受关注。其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全球性经济不景气、国内国有企业需求不旺。二是由于高校“扩招”,带来极大的就业压力。各高校的实力相差较大,学校的专业结构、培养方式与社会对人才的要求之间存在矛盾。
2)大学毕业生就业结构不合理,就业市场不完善。大学生就业出现地区结构、专业结构等结构性矛盾。经济较发达地区,就业渠道比较畅通,就业形势较好;而欠发达地区,人才流失较严重。在专业结构上,存在学校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相脱节。学校专业设置、教学方式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等问题。同时市场机制不完善,存在一些体制性障碍。目前我国高校就业的相关信息分归各个不同的部门管理,这些部门之间沟通不够,一些地区还有地方保护主义,对外地毕业生附加很多条件予以限制。一个真正公平、竞争、择优、有序的就业市场尚未建立,服务保障体系还未健全,体制性障碍还未真正消除。
3)大学毕业生就业期望值过高和自身综合素质偏低。当前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期望值偏高,理想与现实存在较大差距。表现在毕业生对自己的能力估计过高,眼高手低;对薪水、福利待遇要求过高,导致用人单位不敢接收;片面追求大城市的大单位,看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大型企业,对一些小城市的小企业根本不感兴趣,致使高不成低不就。与此同时,大学生自身的综合素质偏低也是影响就业的因素,多数学生理论与实践相脱节,有的大学生成绩不错,但动手能力差;有的大学生动手能力强,适应能力也强,但是理论功底不够扎实,与用人单位失之交臂。
2 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应相互匹配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包括事物的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内部矛盾是内因,外部矛盾是外因。内因是事物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内在根据和决定力量,是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和环境,通过内因起作用[2]。因此,从以上分析可知,高校的教学问题是解决高校大学生就业问题的根本所在。
1)建立适时的人才培养模式-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变教育观念,深化教育改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高校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立足科学发展以及新世纪对人才素质的要求,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无形之手”,紧紧把握时代和市场的脉搏,转变教学观念,进行包括教育观念、培养模式、专业结构和层次布局、以及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多方面的改革。
2)构建适势的机构体制模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变工作职能,深化体制改革。高校为了走出毕业生就业难的困境纷纷进行深化内部体制改革,重新建构内部机构框架,建立起了旨在加强就业指导与服务的工作机构体制模型,转变了传统的工作职能,加强了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增强了服务功能。工作职能从传统的单一管理转变成指导、服务、管理三位一体。
3 完善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建议
大学毕业生是高层次劳动力,大量的失业无疑是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都在极力解决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通过对大学毕业生就业中存在的问题的研究,提出一些相关举措来完善大学生就业政策。
1)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就业的地方性法规。当前,从全国范围来看,高校毕业生就业并没有完全纳入社会就业体系中去,还缺少一套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体系。在国家法律法规不健全的背景下,应当加快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的地方性法规体系,根据大学生就业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规范就业市场,把毕业生、高校、用人单位三方面的责、权、利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包括择业范围、程序、必须履行的手续、各方承担的责任、违反法规的制裁措施以及就业纠纷的调节仲裁等等,以确保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合法权利,维护劳动力市场的公平竞争,使毕业生就业真正走上有法可依、依法办事的法制化轨道[3]。同时针对就业市场上的就业歧视现象也要制定相关法规。
2)建设、完善覆盖全省的就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应包括用人单位需求登记以及大学毕业生就业登记两个部分。用人单位在招收大学毕业生前,应事先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向全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才能获得进入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准入资格;同时各个高校的毕业生也必须进行信息登记,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后才能进入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
建立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登记制度的目的在于整合就业信息的传播渠道,实现就业信息在用人单位与大学毕业生间高效、迅速、准确的传递,确保信息的公开、及时、全面,以提高就业信息的匹配度。
3)加快灵活就业毕业生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鼓励毕业生灵活就业是缓解就业压力的有效途径,特别是在金融危机背景之下,对大学生就业形成了很大的压力。从积极方面来说,鼓励灵活就业可以有效帮助一部分毕业生实现就业,从而缓解就业压力,保证社会的稳定发展。但也存在缺陷:灵活就业人员收入相对较低,而且不稳定,权益也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社会保险也很难落实。因此倡导灵活就业形式还得从社会保障制度着手,加快出台相应的规定措施以保障毕业生的正当权益。
综上所述,缓解和解决大学生的就业难问题依赖于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体制改革和观念的更新。解决毕业生就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府、社会、学校和学生自身等多个方面,需要政府管理部门、高校、社会,包括毕业生本人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信息来源:http://www.ncss.org.cn/tbch/2010/
[2]李桂芬、蒙绍权,基于大学生就业的高校受力分析及解释思路[J].高教论坛,2009,(6)6.
[3]程荃、彭绪兰,高校扩招与就业政策整合的环境因素分析[J].社会科学论坛,2006,(5)118.
关键词: 大学毕业生;就业;高等教育;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7597(2010)1120132-01
随着高校不断扩招,我国应届大学毕业生人数急剧增加。据统计,2010年大学毕业生人数高达631万[1],加上历年积压没有就业的学生,2010年需要就业的大学生人数将达700多万,是2000年的7倍,就业形式十分严峻。
1 当前大学生就业的现状与分析
1)日益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调查显示,随着高校逐年扩招,近几年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呈紧缩趋势。2005年高校毕业生约340万人,到2010年高校毕业生已经达到631万,是近年来毕业生最多的一年。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维持在70%上下,无业可就、有业不就现象频频突现。就业层次降低,初次就业的工资水平明显下降,甚至出现了“零工资”就业。当前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备受关注。其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全球性经济不景气、国内国有企业需求不旺。二是由于高校“扩招”,带来极大的就业压力。各高校的实力相差较大,学校的专业结构、培养方式与社会对人才的要求之间存在矛盾。
2)大学毕业生就业结构不合理,就业市场不完善。大学生就业出现地区结构、专业结构等结构性矛盾。经济较发达地区,就业渠道比较畅通,就业形势较好;而欠发达地区,人才流失较严重。在专业结构上,存在学校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相脱节。学校专业设置、教学方式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等问题。同时市场机制不完善,存在一些体制性障碍。目前我国高校就业的相关信息分归各个不同的部门管理,这些部门之间沟通不够,一些地区还有地方保护主义,对外地毕业生附加很多条件予以限制。一个真正公平、竞争、择优、有序的就业市场尚未建立,服务保障体系还未健全,体制性障碍还未真正消除。
3)大学毕业生就业期望值过高和自身综合素质偏低。当前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期望值偏高,理想与现实存在较大差距。表现在毕业生对自己的能力估计过高,眼高手低;对薪水、福利待遇要求过高,导致用人单位不敢接收;片面追求大城市的大单位,看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大型企业,对一些小城市的小企业根本不感兴趣,致使高不成低不就。与此同时,大学生自身的综合素质偏低也是影响就业的因素,多数学生理论与实践相脱节,有的大学生成绩不错,但动手能力差;有的大学生动手能力强,适应能力也强,但是理论功底不够扎实,与用人单位失之交臂。
2 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应相互匹配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包括事物的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内部矛盾是内因,外部矛盾是外因。内因是事物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内在根据和决定力量,是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和环境,通过内因起作用[2]。因此,从以上分析可知,高校的教学问题是解决高校大学生就业问题的根本所在。
1)建立适时的人才培养模式-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变教育观念,深化教育改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高校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立足科学发展以及新世纪对人才素质的要求,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无形之手”,紧紧把握时代和市场的脉搏,转变教学观念,进行包括教育观念、培养模式、专业结构和层次布局、以及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多方面的改革。
2)构建适势的机构体制模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变工作职能,深化体制改革。高校为了走出毕业生就业难的困境纷纷进行深化内部体制改革,重新建构内部机构框架,建立起了旨在加强就业指导与服务的工作机构体制模型,转变了传统的工作职能,加强了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增强了服务功能。工作职能从传统的单一管理转变成指导、服务、管理三位一体。
3 完善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建议
大学毕业生是高层次劳动力,大量的失业无疑是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都在极力解决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通过对大学毕业生就业中存在的问题的研究,提出一些相关举措来完善大学生就业政策。
1)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就业的地方性法规。当前,从全国范围来看,高校毕业生就业并没有完全纳入社会就业体系中去,还缺少一套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体系。在国家法律法规不健全的背景下,应当加快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的地方性法规体系,根据大学生就业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规范就业市场,把毕业生、高校、用人单位三方面的责、权、利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包括择业范围、程序、必须履行的手续、各方承担的责任、违反法规的制裁措施以及就业纠纷的调节仲裁等等,以确保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合法权利,维护劳动力市场的公平竞争,使毕业生就业真正走上有法可依、依法办事的法制化轨道[3]。同时针对就业市场上的就业歧视现象也要制定相关法规。
2)建设、完善覆盖全省的就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应包括用人单位需求登记以及大学毕业生就业登记两个部分。用人单位在招收大学毕业生前,应事先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向全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才能获得进入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准入资格;同时各个高校的毕业生也必须进行信息登记,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后才能进入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
建立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登记制度的目的在于整合就业信息的传播渠道,实现就业信息在用人单位与大学毕业生间高效、迅速、准确的传递,确保信息的公开、及时、全面,以提高就业信息的匹配度。
3)加快灵活就业毕业生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鼓励毕业生灵活就业是缓解就业压力的有效途径,特别是在金融危机背景之下,对大学生就业形成了很大的压力。从积极方面来说,鼓励灵活就业可以有效帮助一部分毕业生实现就业,从而缓解就业压力,保证社会的稳定发展。但也存在缺陷:灵活就业人员收入相对较低,而且不稳定,权益也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社会保险也很难落实。因此倡导灵活就业形式还得从社会保障制度着手,加快出台相应的规定措施以保障毕业生的正当权益。
综上所述,缓解和解决大学生的就业难问题依赖于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体制改革和观念的更新。解决毕业生就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府、社会、学校和学生自身等多个方面,需要政府管理部门、高校、社会,包括毕业生本人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信息来源:http://www.ncss.org.cn/tbch/2010/
[2]李桂芬、蒙绍权,基于大学生就业的高校受力分析及解释思路[J].高教论坛,2009,(6)6.
[3]程荃、彭绪兰,高校扩招与就业政策整合的环境因素分析[J].社会科学论坛,2006,(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