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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于本世初叶发生革命,紧接着建立了村社(ejido),亦即公地制度。从最初起它便受到热烈欢迎,认为它是一种平等的土地所有制,将从此一举消除庄园制度(hacienda)所必然造成的巨大的社会不公正。国家把由庄园控制的大地产分为若干小地块,分配给起义的农民,以求满足他们关于'土地和自由'的要求,做到'耕者有其田'。以为这样一来,便能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