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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文化》2007年第3期载张恒君、荆贵生二先生《训诂三则》(以下简称《三则》)一文,此文曾在中国训诂学会2006年年会暨刘又辛教授从教60周年学术研讨会上交流,当时读毕,似有疑问,然未得与与会的荆先生交换看法。今在《汉字文化》上再读是文,研读再三,觉文中三则训诂颇有可商之处,兹不揣浅陋,试作辨正于此,与作者二君商榷,并请方家指教。
一、“练实”辨正
《庄子·秋水》:“夫鹓鶵(鸾凤类神鸟),发于南海而飞于北海,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
此处的“练实”,唐成玄英《疏》:“练实,竹实也。”自成疏之后《庄子》注译本皆释“练实”为“竹实”。而王力主编《古代汉语》注:“练实,旧注‘练实,竹实’(成玄英说)。未详。”《三则》依据唐成玄英《疏》而立论练实即为竹实,并引孙书安编著的《中国博物别名大辞典》(北京出版社,2000)“竹实”条的训释进一步证明。但实际上《中国博物别名大辞典》在“竹实”条下列有别名“练实”其依据也是成玄英的《疏》。下面将《三则》所引证的《中国博物别名大辞典》中省略部分补充完整为:
竹实 竹子结的种子,形如小麦。《韩诗外传》卷八:“凤乃止帝(黄帝)东园,集帝梧桐,食帝竹实,没身不去。”
【别名】
竹米《旧唐书·文宗本纪》:“襄阳山竹结
实,其米可食。”唐皮日休《夏初访鲁望偶题小斋诗:“野客病时分竹米,邻翁斋日乞藤花。”
练实以色白如练,故名。《庄子·秋水》:“夫鹓鶵(鸾凤类神鸟),发于南海而飞于北海,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注:“练实,竹实。”
【典故】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栖逸》:“阮步兵(阮籍)啸闻数百步,苏门山中忽有真人,樵伐者咸共传说。”南朝梁刘孝标《注》:“(阮籍)尝游苏门山,有隐者,莫知姓名,有竹实数斛,杵臼而已。”
不难看出《三则》认为“练”的本义是把生丝或生丝织品煮熟,使之柔软、洁白,所以“练”可以引申为白色义。因竹实为白色,所以又叫“练实”。这正是就孙书对“练实”的训释“以色白如练,故名”来说的。至于“竹实”又叫“竹米”,以及“竹实可食,古籍中多有记载”(其引证古籍用例也多移录孙书)只能证明“竹实可食”,而并不能证明练实就是竹实。
笔者认为,这里的“练实”就是“楝实”。“练”与“楝”声韵相同,“练”为“楝”之借。《本草纲目》:“按罗愿《尔雅翼》云:楝叶可以练物,故谓之楝。”《篇海类编·衣服类·纟部》:“练,木名,亦作楝。”楝,《说文·木部》:“楝,木也。”《玉篇·木部》:“楝,木名。”《山海经·中山经》:“其实如楝。”郭璞注:“楝,木名。子如指头,白而黏,可以浣衣也。”“楝实”指楝树的果实,也叫金铃子,是凤凰类神鸟所吃的食物。《淮南子·时则训》:“七月官库,其树楝。”高诱注:“楝实秋熟,故其树楝也。”《康熙字典》“楝”字条引《淮南子》注曰:“楝实,凤凰所食,秋熟。”《广韵·霰韵》:“楝,木名,鹓雏食其实。”《尔雅翼·释木》“楝”字条:“楝木高丈余,叶密如槐而尖,三四月开花红紫色,芬香满庭,其实如小铃,至熟则黄,俗谓之苦楝子,亦曰金铃子,可以练,故名楝。……然则古以楝实应七月之气。《管子》‘五位之土种楝’又‘凤皇非梧桐不栖,非楝实不食’。”又“栎”字条:“七月其木楝,楝实凤皇所食,今雒城旁有树,楝实秋熟。”又《释鸟》“凤”字条:“知我唯黄。持竹实来译者,即其音而附之声也。……梧桐楝实乃所在有之,竹实则竹之将死者,先花而为实如小。所据皆不足取也。”《佩文韵府》卷九十三“楝实”条:“《庄子》:‘鹓雏发于南海,而飞于北海,非梧桐不止,非楝实不食,非醴泉不饮。’《淮南子》‘七月其树楝’。注:‘楝实,凤凰所食,秋熟。’音练。”这里所引《庄子》的用例正作“楝实”。
而作为目前最权威的词典《汉语大词典》一方面其“练实”条也据成玄英的《疏》训“练实”为“竹实”,而同时在“鹓实”条中又曰:“语本《庄子·秋水》:‘夫鹓雏,发于南海而飞于北海,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本指竹实,后亦以‘鹓实’借指楝树之实。清曹寅《尤悔庵太史招饮揖青亭即席和韵》:三秋鹓实身前树,二寸鱼吹水上萍。自注:亭侧有大楝合抱。”其“练花”条也曰:“‘练花’即‘楝花’。宋陆游《幽栖》诗之二:‘雨变梧叶大,风度练花香。’又《雨中示子聿》诗:‘瓜蔓水生初抹岸,练花寒动却添衣。’”可见,《汉语大词典》对“练实”的具体所指也难以取舍。
二、“练榆叶”辨正
《史记·屈原列传》:“于是怀石,遂自投汨罗以死。”唐张守节《正义》:“《续齐谐记》云:‘屈原以五月五日投汨罗而死,楚人哀之,每于此日以竹筒贮米投水祭之。汉建武中,长沙区回白日忽见一人,自称三闾大夫,谓回曰:“闻君尝见祭,甚善!但常年所遗,并为蛟龙所窃。今若有惠,可以练榆叶塞上,以五色丝转縳之,此物蛟龙所惮。”回依其言。世人五月五日作粽,并带五色丝及练叶,皆汨罗之遗风。’”
《三则》认为文中“练榆叶”的“榆”为衍字,其依据是下文中的“回依其言,世人五月五日作粽,并带五色丝及练叶”中的“练叶”,就不是“练榆叶”。并且,依照其上文对“练实”的考释,“练”有“竹”义,“练叶”就是“竹叶”,这就与我们现在端阳节用竹叶包粽子相一致了。
笔者认为,《中华书局》1959年版中把张守节《正义》“练榆叶”中的“榆”改作“树”,甚是。“练树叶”就是“楝树叶”,也可简称为“楝叶”。《佩文韵府》卷十六下“丝缠”条亦引证了《续齐谐记》,曰:“屈原五月五日投汨罗,楚人至此日以竹筒贮米投水祭之。汉建武中长沙区曲忽见一士人自云三闾大夫,谓曲曰:‘闻君见祭,常年为蛟龙所窃。今若有惠,当以楝叶塞其上,以彩丝缠之,此二物蛟龙所惮。’曲依其言,今五月五日作粽并带楝叶、五花丝,遗风也。”这和《正义》所引的《续奇谐记》略有不同,其中“练树叶”作“楝叶”。另外《正义》中的“练榆叶”之“练”在宋代罗愿的《尔雅翼》中也作“楝”,《尔雅翼·释木》“楝”字条:“楝木高丈余,……荆楚之俗,五月五日,民并断新竹,笋为筒椶(笔者按:椶当为糉之误,今简写作粽),楝叶插头,缠五丝缕江水中以为辟水厄士女,或楝叶插头,五丝缠臂,谓为长命缕,俗言屈原以此日投水,百姓竞以食祭之,汉建武中,长沙人有见人自称三闾大夫者,谓之曰:‘所祭甚善,常苦为蛟龙所窃,蛟龙畏楝叶五色丝,自今见祭,宜以五色丝合楝叶缚之。’所以俗并事之。宗懔引《风俗通》以为獬豸食楝,原将以信其志也,然则凤凰獬豸皆食楝,而蛟龙特畏之,是亦异矣。”又《释兽》“薦”:“廌似山羊……《荆楚岁时记》称屈原以夏至日赴湘流,百姓竞以食祭之,常苦为蛟龙所窃,以五色丝合楝叶縳之。”《释鸟》“凤”:“知我唯黄……《荆楚岁时记》:‘蛟龙畏楝,故端午以楝叶包粽,投江中祭屈原。’”宋代的类书《太平御览》在引证时亦把“练树叶”、“练叶”作“楝树叶”、“楝叶”。卷九百三十“鳞介部二·龙下”:“《齐谐记》曰:‘蛟龙畏楝树叶、五色丝。’”又卷九百三十“鳞介部二·蛟”:“但常年所遗为蛟龙所窃,若今有惠,可以楝叶塞其上,五色丝缚之,此二物是蛟龙所惮。”
三、“《史记·李将军列传》中的错简”辨正
《史记·李将军列传》:“胡骑得广,广时伤病,置广两马间,络而盛卧广。行十余里,广佯死,睨其旁有一胡儿骑善马,广暂腾而上胡儿马,因推堕儿,取其弓,鞭马南驰数十里。复得其余军,因引而入塞。匈奴捕者骑数百追之,广行取胡儿弓,射杀追骑,以故得脱。”
《三则》认为此段中有错简:从“复得”到“入塞”十字为一简,此简应在“以故得脱”之后。因为如果按照原文理解,则李广就逃跑了两次:第一次是“入塞”前,第二次是“入塞”后。而事实上李广逃跑只有一次,即“入塞”前的那次,“入塞”后没有再逃跑。
笔者认为这里其实不必视为错简,理由有三:
第一,从情理上说,叙述和事实并不矛盾,这段文字叙述了李广逃跑的整个历程。《三则》认为此段文字的逻辑是:先是李广被俘后逃跑,再是李广搜罗残兵败将后“入塞”,最后是“入塞”后又逃跑。而实际上是作者理解有误,“复得其余军,因引而入塞”是李广逃跑途中发生之事,此时,李广还没有摆脱匈奴的追击,还没有真正退入雁门关,在他收罗残兵又对付了数百骑兵追捕后,才真正得脱。这里的关键是对“入塞”的理解,《三则》之所以认为这里有错简,就是因为他把这里的“入塞”理解成了完成时,这样就成了李广入塞后又逃跑了一次。其实,我们知道,和印欧语系相比,汉语本来就缺乏形态变化,就是那些被很多学者所认为的汉语的形态标志如表示时态的“着”、“了”、“过”也是在近代汉语时期才发展成熟的。对于上古汉语而言,句中的时态可以借助副词来表示如“方”、“将”、“已”等,但更多的时候要靠读者自己依据上下文来辨别。所以,这里“入塞”的行为并没有结束,而是一个还在进行的动作。
第二,关于这一史实,《汉书》亦有记载,《汉书·李广苏建传》:“单于素闻广贤,令曰:‘得李广必生致之。’胡骑得广,广时伤,置两马间,络而盛(之)卧。行十余里,广阳死,睨其傍有一儿骑善马,暂腾而上胡儿马,因抱儿鞭马南驰数十里,得其余军。匈奴骑数百追之,广行取儿弓射杀追骑,以故得脱。”可见,《汉书》的记载和《史记》基本一致,如果说《史记》这里是错简,则《汉书》这里也当为错简,这种巧合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说班固在著《汉书》时所参考的《史记》已经出现了错简,而班固没有看出来且还依照了司马迁的叙述,这种说法估计也很难成立。因为班固参考的文献材料应该不仅仅是《史记》还有很多我们现在见不到已亡佚的史书,这在他的《汉书·艺文志》中就可以见到。并且《三则》认为此处错简也没有提供任何异文版本方面的证据。
第三,从“复得”到“入塞”十字为一简和古代简牍字数常例不符。关于《史记》的错简,周言在《〈滑稽列传〉错简考辨》一文(《史林》2004年第2期)有详细论述,他参考王国维《简牍检署考》中谈到的古代简牍书写每简字数的几种常例和出土战国竹书的每简字数,认为简牍每片字数多在25至30余字之间,例如《郭店楚简》之《五行》、《唐虞之道》、《忠信之道》、《成之闻之》等篇,其间自然也稍有疏密多寡之异。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率简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简二十二字者脱亦二十二字。”这些多为先秦简牍,大抵每简20余字,汉简或与此略有异同,每简30字左右最常见。周文推定《史记·滑稽列传》每简为28字或29字是符合古代简牍字数常例的,可信从。
(通讯地址:210097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411201湖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
一、“练实”辨正
《庄子·秋水》:“夫鹓鶵(鸾凤类神鸟),发于南海而飞于北海,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
此处的“练实”,唐成玄英《疏》:“练实,竹实也。”自成疏之后《庄子》注译本皆释“练实”为“竹实”。而王力主编《古代汉语》注:“练实,旧注‘练实,竹实’(成玄英说)。未详。”《三则》依据唐成玄英《疏》而立论练实即为竹实,并引孙书安编著的《中国博物别名大辞典》(北京出版社,2000)“竹实”条的训释进一步证明。但实际上《中国博物别名大辞典》在“竹实”条下列有别名“练实”其依据也是成玄英的《疏》。下面将《三则》所引证的《中国博物别名大辞典》中省略部分补充完整为:
竹实 竹子结的种子,形如小麦。《韩诗外传》卷八:“凤乃止帝(黄帝)东园,集帝梧桐,食帝竹实,没身不去。”
【别名】
竹米《旧唐书·文宗本纪》:“襄阳山竹结
实,其米可食。”唐皮日休《夏初访鲁望偶题小斋诗:“野客病时分竹米,邻翁斋日乞藤花。”
练实以色白如练,故名。《庄子·秋水》:“夫鹓鶵(鸾凤类神鸟),发于南海而飞于北海,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注:“练实,竹实。”
【典故】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栖逸》:“阮步兵(阮籍)啸闻数百步,苏门山中忽有真人,樵伐者咸共传说。”南朝梁刘孝标《注》:“(阮籍)尝游苏门山,有隐者,莫知姓名,有竹实数斛,杵臼而已。”
不难看出《三则》认为“练”的本义是把生丝或生丝织品煮熟,使之柔软、洁白,所以“练”可以引申为白色义。因竹实为白色,所以又叫“练实”。这正是就孙书对“练实”的训释“以色白如练,故名”来说的。至于“竹实”又叫“竹米”,以及“竹实可食,古籍中多有记载”(其引证古籍用例也多移录孙书)只能证明“竹实可食”,而并不能证明练实就是竹实。
笔者认为,这里的“练实”就是“楝实”。“练”与“楝”声韵相同,“练”为“楝”之借。《本草纲目》:“按罗愿《尔雅翼》云:楝叶可以练物,故谓之楝。”《篇海类编·衣服类·纟部》:“练,木名,亦作楝。”楝,《说文·木部》:“楝,木也。”《玉篇·木部》:“楝,木名。”《山海经·中山经》:“其实如楝。”郭璞注:“楝,木名。子如指头,白而黏,可以浣衣也。”“楝实”指楝树的果实,也叫金铃子,是凤凰类神鸟所吃的食物。《淮南子·时则训》:“七月官库,其树楝。”高诱注:“楝实秋熟,故其树楝也。”《康熙字典》“楝”字条引《淮南子》注曰:“楝实,凤凰所食,秋熟。”《广韵·霰韵》:“楝,木名,鹓雏食其实。”《尔雅翼·释木》“楝”字条:“楝木高丈余,叶密如槐而尖,三四月开花红紫色,芬香满庭,其实如小铃,至熟则黄,俗谓之苦楝子,亦曰金铃子,可以练,故名楝。……然则古以楝实应七月之气。《管子》‘五位之土种楝’又‘凤皇非梧桐不栖,非楝实不食’。”又“栎”字条:“七月其木楝,楝实凤皇所食,今雒城旁有树,楝实秋熟。”又《释鸟》“凤”字条:“知我唯黄。持竹实来译者,即其音而附之声也。……梧桐楝实乃所在有之,竹实则竹之将死者,先花而为实如小。所据皆不足取也。”《佩文韵府》卷九十三“楝实”条:“《庄子》:‘鹓雏发于南海,而飞于北海,非梧桐不止,非楝实不食,非醴泉不饮。’《淮南子》‘七月其树楝’。注:‘楝实,凤凰所食,秋熟。’音练。”这里所引《庄子》的用例正作“楝实”。
而作为目前最权威的词典《汉语大词典》一方面其“练实”条也据成玄英的《疏》训“练实”为“竹实”,而同时在“鹓实”条中又曰:“语本《庄子·秋水》:‘夫鹓雏,发于南海而飞于北海,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本指竹实,后亦以‘鹓实’借指楝树之实。清曹寅《尤悔庵太史招饮揖青亭即席和韵》:三秋鹓实身前树,二寸鱼吹水上萍。自注:亭侧有大楝合抱。”其“练花”条也曰:“‘练花’即‘楝花’。宋陆游《幽栖》诗之二:‘雨变梧叶大,风度练花香。’又《雨中示子聿》诗:‘瓜蔓水生初抹岸,练花寒动却添衣。’”可见,《汉语大词典》对“练实”的具体所指也难以取舍。
二、“练榆叶”辨正
《史记·屈原列传》:“于是怀石,遂自投汨罗以死。”唐张守节《正义》:“《续齐谐记》云:‘屈原以五月五日投汨罗而死,楚人哀之,每于此日以竹筒贮米投水祭之。汉建武中,长沙区回白日忽见一人,自称三闾大夫,谓回曰:“闻君尝见祭,甚善!但常年所遗,并为蛟龙所窃。今若有惠,可以练榆叶塞上,以五色丝转縳之,此物蛟龙所惮。”回依其言。世人五月五日作粽,并带五色丝及练叶,皆汨罗之遗风。’”
《三则》认为文中“练榆叶”的“榆”为衍字,其依据是下文中的“回依其言,世人五月五日作粽,并带五色丝及练叶”中的“练叶”,就不是“练榆叶”。并且,依照其上文对“练实”的考释,“练”有“竹”义,“练叶”就是“竹叶”,这就与我们现在端阳节用竹叶包粽子相一致了。
笔者认为,《中华书局》1959年版中把张守节《正义》“练榆叶”中的“榆”改作“树”,甚是。“练树叶”就是“楝树叶”,也可简称为“楝叶”。《佩文韵府》卷十六下“丝缠”条亦引证了《续齐谐记》,曰:“屈原五月五日投汨罗,楚人至此日以竹筒贮米投水祭之。汉建武中长沙区曲忽见一士人自云三闾大夫,谓曲曰:‘闻君见祭,常年为蛟龙所窃。今若有惠,当以楝叶塞其上,以彩丝缠之,此二物蛟龙所惮。’曲依其言,今五月五日作粽并带楝叶、五花丝,遗风也。”这和《正义》所引的《续奇谐记》略有不同,其中“练树叶”作“楝叶”。另外《正义》中的“练榆叶”之“练”在宋代罗愿的《尔雅翼》中也作“楝”,《尔雅翼·释木》“楝”字条:“楝木高丈余,……荆楚之俗,五月五日,民并断新竹,笋为筒椶(笔者按:椶当为糉之误,今简写作粽),楝叶插头,缠五丝缕江水中以为辟水厄士女,或楝叶插头,五丝缠臂,谓为长命缕,俗言屈原以此日投水,百姓竞以食祭之,汉建武中,长沙人有见人自称三闾大夫者,谓之曰:‘所祭甚善,常苦为蛟龙所窃,蛟龙畏楝叶五色丝,自今见祭,宜以五色丝合楝叶缚之。’所以俗并事之。宗懔引《风俗通》以为獬豸食楝,原将以信其志也,然则凤凰獬豸皆食楝,而蛟龙特畏之,是亦异矣。”又《释兽》“薦”:“廌似山羊……《荆楚岁时记》称屈原以夏至日赴湘流,百姓竞以食祭之,常苦为蛟龙所窃,以五色丝合楝叶縳之。”《释鸟》“凤”:“知我唯黄……《荆楚岁时记》:‘蛟龙畏楝,故端午以楝叶包粽,投江中祭屈原。’”宋代的类书《太平御览》在引证时亦把“练树叶”、“练叶”作“楝树叶”、“楝叶”。卷九百三十“鳞介部二·龙下”:“《齐谐记》曰:‘蛟龙畏楝树叶、五色丝。’”又卷九百三十“鳞介部二·蛟”:“但常年所遗为蛟龙所窃,若今有惠,可以楝叶塞其上,五色丝缚之,此二物是蛟龙所惮。”
三、“《史记·李将军列传》中的错简”辨正
《史记·李将军列传》:“胡骑得广,广时伤病,置广两马间,络而盛卧广。行十余里,广佯死,睨其旁有一胡儿骑善马,广暂腾而上胡儿马,因推堕儿,取其弓,鞭马南驰数十里。复得其余军,因引而入塞。匈奴捕者骑数百追之,广行取胡儿弓,射杀追骑,以故得脱。”
《三则》认为此段中有错简:从“复得”到“入塞”十字为一简,此简应在“以故得脱”之后。因为如果按照原文理解,则李广就逃跑了两次:第一次是“入塞”前,第二次是“入塞”后。而事实上李广逃跑只有一次,即“入塞”前的那次,“入塞”后没有再逃跑。
笔者认为这里其实不必视为错简,理由有三:
第一,从情理上说,叙述和事实并不矛盾,这段文字叙述了李广逃跑的整个历程。《三则》认为此段文字的逻辑是:先是李广被俘后逃跑,再是李广搜罗残兵败将后“入塞”,最后是“入塞”后又逃跑。而实际上是作者理解有误,“复得其余军,因引而入塞”是李广逃跑途中发生之事,此时,李广还没有摆脱匈奴的追击,还没有真正退入雁门关,在他收罗残兵又对付了数百骑兵追捕后,才真正得脱。这里的关键是对“入塞”的理解,《三则》之所以认为这里有错简,就是因为他把这里的“入塞”理解成了完成时,这样就成了李广入塞后又逃跑了一次。其实,我们知道,和印欧语系相比,汉语本来就缺乏形态变化,就是那些被很多学者所认为的汉语的形态标志如表示时态的“着”、“了”、“过”也是在近代汉语时期才发展成熟的。对于上古汉语而言,句中的时态可以借助副词来表示如“方”、“将”、“已”等,但更多的时候要靠读者自己依据上下文来辨别。所以,这里“入塞”的行为并没有结束,而是一个还在进行的动作。
第二,关于这一史实,《汉书》亦有记载,《汉书·李广苏建传》:“单于素闻广贤,令曰:‘得李广必生致之。’胡骑得广,广时伤,置两马间,络而盛(之)卧。行十余里,广阳死,睨其傍有一儿骑善马,暂腾而上胡儿马,因抱儿鞭马南驰数十里,得其余军。匈奴骑数百追之,广行取儿弓射杀追骑,以故得脱。”可见,《汉书》的记载和《史记》基本一致,如果说《史记》这里是错简,则《汉书》这里也当为错简,这种巧合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说班固在著《汉书》时所参考的《史记》已经出现了错简,而班固没有看出来且还依照了司马迁的叙述,这种说法估计也很难成立。因为班固参考的文献材料应该不仅仅是《史记》还有很多我们现在见不到已亡佚的史书,这在他的《汉书·艺文志》中就可以见到。并且《三则》认为此处错简也没有提供任何异文版本方面的证据。
第三,从“复得”到“入塞”十字为一简和古代简牍字数常例不符。关于《史记》的错简,周言在《〈滑稽列传〉错简考辨》一文(《史林》2004年第2期)有详细论述,他参考王国维《简牍检署考》中谈到的古代简牍书写每简字数的几种常例和出土战国竹书的每简字数,认为简牍每片字数多在25至30余字之间,例如《郭店楚简》之《五行》、《唐虞之道》、《忠信之道》、《成之闻之》等篇,其间自然也稍有疏密多寡之异。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率简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简二十二字者脱亦二十二字。”这些多为先秦简牍,大抵每简20余字,汉简或与此略有异同,每简30字左右最常见。周文推定《史记·滑稽列传》每简为28字或29字是符合古代简牍字数常例的,可信从。
(通讯地址:210097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411201湖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