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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作为现代商业竞争中非常重要的一种竞争缔紒方式,普遍应用于各种商业竞争运作中。通常,招投标过程由招标人发起,参加竞标的竞标人应达到三家以上,由招标人从中选取最好的获得此次竞标,签订合同。合同必须包含投标书中规定内容。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具有废标的权力,即根据合同的需要,在招标前、招标过程中一直到最細选好中标人这个过程中都可以选择废弃某项或者某些投标。现实中紷常会出现因为招标人的废标行为而让落选的竞标人对该过程产生一些异议紌紡。关于废标的标准、这种权力存在的意义、废标内容的选择以及其合理性等都存在很多争议。本文从废标的定义出发,就废标的产生源头进行研究,深入剖析招标人对废标的使用过程和招标人与竞标人针对废标情况的应对措施,以供日常招投标活动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