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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目前我国国民绍济建设的重要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三农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制定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方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以及市委“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城乡一体”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全力推动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对于哈尔滨实现全面振兴,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新农村建设具有丰富的内涵,它综合反映社会文明进步的程度,不仅包括村镇建设的问题,还包括村民发展的问题;它是一个包括社会、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交通、人民生活、社会治安和社会保障等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有机统一体,使农村社会综合发展程度的标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新的任务,没有现成经验可循,必须搞好新农村规划发展研究,做好新农村建设规划。
一、哈尔滨市新农村建设规划现状
截止到2008年10月,哈尔滨市郊区(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共有乡镇20个,已全部完成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经过我局审核。哈尔滨市郊区(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共有行政村208个,其中需要编制村屯建设规划的146个行政村(其他的62个行政村无需单独编制村屯建设规划),目前已有100个行政村完成村屯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经过我局审核,剩余46个行政村未编制村屯规划(包括松北区的31个行政村、阿城区划到道外区的巨源镇和永源镇所属的15个行政村)。
哈尔滨市所属10县(市)及呼兰区、阿城区共有160个乡镇,其中完成规划编制的共有140个乡镇,而乡镇以下的行政村除省、市级新农村试点村外基本上都没有编制村屯建设规划。目前,已有24个镇、3IO个行政村的省、市级新农村试点村镇完成了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占全市新农村试点村镇总数的85%。
二、哈尔滨新农村建设规划发展存在问题
(一)农村规划建设的规范和政策缺乏
目前,哈尔滨还没有一个真正适合农村地区的规划标准。一是缺乏适合村屯规划建设的规范标准。二是对于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农民住房和平衡资金的商品房建设,缺乏明确的指导政策。三是缺乏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产权政策。目前,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住宅楼房没有产权凭证。四是缺乏集体土地建设的资金支持政策。
(二)村屯布局过于分散
哈尔滨农村地区60%以上的村屯规模过小且布局分散,非常不利于村屯的统一规划和建设,不利于村屯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统一规划,集中建设,而且土地利用率不高,造成土地资源的大量浪费。
(三)农村建设水平较低,规划力量薄弱
哈尔滨多数村镇内街道虽经过多次整修,但街道狭窄,路面质量不高,排水设施仍然很差。
(四)新农村规划滞后
1、规划的龙头作用没有很好的体现
规划指导发展,规划具有龙头作用。尽管规划的龙头作用在城市发挥较好,也很受重视,但是在农村则没有体现出来。
2、从事农村规划工作的专业人才缺乏
由于历史上重城市轻农村的规划工作布局,造成目前面向农村的专业规划人才严重不足。
3、规划资金不足
虽然我们已经在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工作中投入大量资金,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还应该看到全市农村规划编制资金缺口依然很大。造成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编制工作的滞后。
三、哈尔滨新农村建设规划对策
(一)加强规划编制
1、按照《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市郊区实际,开展哈尔滨市邓区规划修编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一体七发展进程。
2、开展哈尔滨市郊区村镇规划修编工作
我市郊区的村镇规划成果大部分编制于1003年左右,距今已有5年,达到了修编的年限。
3、开展十县(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我市所属十县(市)城市总体规划大多编“于2003、2004年,距今已有5年,达到了修自的年限。
4、开展十县(市)“百镇百村”村镇规划编制工作
我市所属十县(市)大部分乡镇已经编制了总体规划,并且近几年又陆续新编、修编了一些乡镇总体规划,但随着《城乡规划法》和《镇规划标准》的相继出台和各县(市)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原有的乡镇总体规划很多已不适合指导乡镇的经济发展和建设,需要开展新编、修编工作。
(二)改革城乡规划机构
改革目前规划决策、编制、审批、修改与调整、实施、监督、行政处罚等权力集中于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体制,增加规划一系列过程透明度,政府不能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
(三)创新规划理念
当前涉及到农村地区的规划很多,但众多的规划难以代表农村规划,应当借鉴美国田纳西河流域规划的经验,实施“众规合一”,即将农村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村屯建设规划、农村居民点规划、流域治理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利建设规划等众多的规划合一,编制大农村规划,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衔接。
(四)革新规划编制方法更新规划手段
坚持动态规划,规划不能否定动态发展的思想方法,不能追求最终的理想状态,不能忽视发展过程中的协调,应当规划联系农村发展实际。
坚持弹性规划的方法。在农利规划过程中不能追求唯一的最佳的方案,事实上没有唯一的最佳的方案,唯一和最佳只是相对的。
坚持引导型规划的方法。农村规划不是对农村发展起指令作用,不是集中控制农村发展。
(五)更新规划手段
对新农村建设的规划手段是在实地考察调研的基础上进行现状分析,寻找建设新农村症结,对所建农村多年影像进行解译,追寻其变化,再叠加景观生态学等原理,创建新型、多样化、生态化的新农村形象,增加人文关怀。
对新农村的社会、经济等规划要以当地现存社会经济形势为基础,充分挖掘资源,可采取SPSS统计分析系统,研究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规律。运用一元回归或多元回归方法预测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趋势。
(六)建设服务性政府
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人民服务是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和全体公务员的基本准则。
(七)加强规划业务知识培训
1、加强规划专业人员的培训
2、加强基层干部规划知识的培训
新农村建设具有丰富的内涵,它综合反映社会文明进步的程度,不仅包括村镇建设的问题,还包括村民发展的问题;它是一个包括社会、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交通、人民生活、社会治安和社会保障等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有机统一体,使农村社会综合发展程度的标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新的任务,没有现成经验可循,必须搞好新农村规划发展研究,做好新农村建设规划。
一、哈尔滨市新农村建设规划现状
截止到2008年10月,哈尔滨市郊区(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共有乡镇20个,已全部完成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经过我局审核。哈尔滨市郊区(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共有行政村208个,其中需要编制村屯建设规划的146个行政村(其他的62个行政村无需单独编制村屯建设规划),目前已有100个行政村完成村屯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经过我局审核,剩余46个行政村未编制村屯规划(包括松北区的31个行政村、阿城区划到道外区的巨源镇和永源镇所属的15个行政村)。
哈尔滨市所属10县(市)及呼兰区、阿城区共有160个乡镇,其中完成规划编制的共有140个乡镇,而乡镇以下的行政村除省、市级新农村试点村外基本上都没有编制村屯建设规划。目前,已有24个镇、3IO个行政村的省、市级新农村试点村镇完成了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占全市新农村试点村镇总数的85%。
二、哈尔滨新农村建设规划发展存在问题
(一)农村规划建设的规范和政策缺乏
目前,哈尔滨还没有一个真正适合农村地区的规划标准。一是缺乏适合村屯规划建设的规范标准。二是对于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农民住房和平衡资金的商品房建设,缺乏明确的指导政策。三是缺乏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产权政策。目前,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住宅楼房没有产权凭证。四是缺乏集体土地建设的资金支持政策。
(二)村屯布局过于分散
哈尔滨农村地区60%以上的村屯规模过小且布局分散,非常不利于村屯的统一规划和建设,不利于村屯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统一规划,集中建设,而且土地利用率不高,造成土地资源的大量浪费。
(三)农村建设水平较低,规划力量薄弱
哈尔滨多数村镇内街道虽经过多次整修,但街道狭窄,路面质量不高,排水设施仍然很差。
(四)新农村规划滞后
1、规划的龙头作用没有很好的体现
规划指导发展,规划具有龙头作用。尽管规划的龙头作用在城市发挥较好,也很受重视,但是在农村则没有体现出来。
2、从事农村规划工作的专业人才缺乏
由于历史上重城市轻农村的规划工作布局,造成目前面向农村的专业规划人才严重不足。
3、规划资金不足
虽然我们已经在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工作中投入大量资金,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还应该看到全市农村规划编制资金缺口依然很大。造成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编制工作的滞后。
三、哈尔滨新农村建设规划对策
(一)加强规划编制
1、按照《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市郊区实际,开展哈尔滨市邓区规划修编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一体七发展进程。
2、开展哈尔滨市郊区村镇规划修编工作
我市郊区的村镇规划成果大部分编制于1003年左右,距今已有5年,达到了修编的年限。
3、开展十县(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我市所属十县(市)城市总体规划大多编“于2003、2004年,距今已有5年,达到了修自的年限。
4、开展十县(市)“百镇百村”村镇规划编制工作
我市所属十县(市)大部分乡镇已经编制了总体规划,并且近几年又陆续新编、修编了一些乡镇总体规划,但随着《城乡规划法》和《镇规划标准》的相继出台和各县(市)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原有的乡镇总体规划很多已不适合指导乡镇的经济发展和建设,需要开展新编、修编工作。
(二)改革城乡规划机构
改革目前规划决策、编制、审批、修改与调整、实施、监督、行政处罚等权力集中于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体制,增加规划一系列过程透明度,政府不能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
(三)创新规划理念
当前涉及到农村地区的规划很多,但众多的规划难以代表农村规划,应当借鉴美国田纳西河流域规划的经验,实施“众规合一”,即将农村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村屯建设规划、农村居民点规划、流域治理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利建设规划等众多的规划合一,编制大农村规划,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衔接。
(四)革新规划编制方法更新规划手段
坚持动态规划,规划不能否定动态发展的思想方法,不能追求最终的理想状态,不能忽视发展过程中的协调,应当规划联系农村发展实际。
坚持弹性规划的方法。在农利规划过程中不能追求唯一的最佳的方案,事实上没有唯一的最佳的方案,唯一和最佳只是相对的。
坚持引导型规划的方法。农村规划不是对农村发展起指令作用,不是集中控制农村发展。
(五)更新规划手段
对新农村建设的规划手段是在实地考察调研的基础上进行现状分析,寻找建设新农村症结,对所建农村多年影像进行解译,追寻其变化,再叠加景观生态学等原理,创建新型、多样化、生态化的新农村形象,增加人文关怀。
对新农村的社会、经济等规划要以当地现存社会经济形势为基础,充分挖掘资源,可采取SPSS统计分析系统,研究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规律。运用一元回归或多元回归方法预测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趋势。
(六)建设服务性政府
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人民服务是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和全体公务员的基本准则。
(七)加强规划业务知识培训
1、加强规划专业人员的培训
2、加强基层干部规划知识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