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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亥,荄也。十月微阳起,接盛阴。从二,二,古文上字,一人男,一人女也;从乙,象怀子咳咳之形。《春秋传》曰:‘亥有二首六身。’
,古文亥为豕,与豕同。亥而生子,复从一起。”“亥”是十二地支的最后一字,“豕”是古代对猪的通称,这二者好像风马牛不相及,怎么扯到一块去了。“亥”与“豕”究竟有什么瓜葛?是仅仅形近,还是别有渊源?
一
如果仅仅从小篆以后的文字形体来看,“亥”与“豕”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其中尤以小篆为甚。许慎断定“亥”与“豕”相同依据的是古文。拿古文亥( )与古文豕( )相比较,二者确乎有些相近了。但是我们知道,古文还不是最早的文字,古文是经过简化和符号化的。要想弄清“亥”的真实面目,就不能不上溯到更早的甲骨文。亥,甲骨文作(京津4034)。以甲金文来看,“亥”画的确是一豕形,此豕除头、身、尾三部分外,身体中间一雄性生殖器宛然在目。故“亥”不是“豕”字,而是“豭”之初文,义为公猪。以古文“亥”与古文“豕”相比较,二者的不同就在于中间的一斜撇,“亥”字的一斜撇酷似雄性生殖器,而“豕”字一斜撇应为猪前腿的变形。当今河南永城方言、山东枣庄方言、云南新平方言等均把公猪称为牙子(或牙猪)。这里的“牙”与“豭”实为一词之异写。黄侃《读集韵证俗语》:“豭读若牙。”①需要指出的是:“牙”与“豭”是古今字的关系而非通假。“牙”与“亥”在甲骨文中本为同字,后来才渐生区别。对照甲骨文我们不难看出,今楷书中的“牙”实源自甲骨文的“牙”(亥)。还要指出的是,这里的“牙”与牙齿的“牙”原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字。公猪之“牙”作(粹948)、,牙齿之“牙”作(师克盨),二者判然分明。小篆牙齿之“牙”作,与公猪之“牙”已有些形近。至汉代时,牙齿之“牙”写作(春秋事语87),与公猪之“牙”已经差不多了。由于公猪之“牙”另造了文字,此形遂成为牙齿之“牙”的专用形体。
“牙(亥)”本为公猪之义,由公猪义又引申为雄性生殖器,今山东一带仍谓雄性生殖器为牙子。有趣的是许慎对“牙”与“豭”的训释。《说文》:“牙,牡齿也。”又云:“豭,牡豕也。”许慎训“牙”为“牡齿”曾引起一些学者的迷惑,他们认为“牡”字当为“壮”字之讹。其实,无论隶书还是繁体楷书,“牡”字与“壮”字的差别都是很大的,“爿”字讹变为“牛”字的可能性是很小的。有了对“牙”字字形源流的认识,“牙,牡齿也”的训释便不难索解了。“牙”包含了雄性生殖器与牙齿二义,所以“牡齿”应分读,即“牡也,齿也。”牙(豭),古音在见母鱼部,当读为[ka],今北方方言中,男性生殖器正读为[ka]。在一些方言中(如山西平遥方言)则把“雄性的”统称为“牙的”,除公猪称为牙猪外,公狗称为牙狗,公牛称为牙牛,公兔称为牙兔。
二
宋代学者王圣美提出了一个著名的理论,叫做“右文说”。意思是说形声字意义的核心源于它右边的声符。这话未免绝对了点,但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文字初造时期,通常是一字一义的。后来随着要表达的意义增多,一个字不仅要表达本义,还要表达引申义。当某个引申义已经独立成词、需要从原字的母体中分化出来的时候,通常会在原字的左边加上一个与这个引申义有关的形符,造出分化字。这样造出来的字,不仅形符是表义的,声符也是表义的。形符代表的是区别义,声符代表的是核心义。
男性生殖器又称为根,故《说文》训:“亥,荄也。”“荄”就是草根的意思。在先民的思维里,主客不分,物我同体,动物之根与植物之根本是一回事,故可以以此训彼。植物之根是不死的,来年可以再发,先民也就自然认为,动物的根也是不死的,其精气可以凝聚为新的生命体。明乎此,我们也就明白了远古时期大肆盛行的男性生殖器崇拜。《说文》正篆“亥”字从上,从乙,从二人,实是此种观念的衍生物。二,古文“上”字,是一个有关上界、灵魂的意象,帝、示等字皆从古文“上”;“乙”是一个受孕、生育意象,《说文·乙部》:“乙,请子之侯鸟也。乙至而得子,嘉美之也”;二人,一人男,一人女,谓精气通过男女交合重新凝聚,构成新的生命体。因此,篆文“亥”字正表现了人死后精气上升,又重新凝聚,复生,开始了生命的新的旅程。所谓“亥而生子”,正是此意。古希腊神话中,主神赫耳墨斯就是一个男性生殖器的形象,代表着宇宙的生殖力。我国不少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中都发现了陶祖或石祖。这些陶祖或石祖均模拟男根的形象,反映了对男性生殖器生殖功能的崇拜。我国傣族、普米族、纳西族、摩梭族等少数民族以当地的山峰、石柱、钟乳石为崇拜对象,妇女们对之膜拜求子,或撩起裙子,在石祖上坐一会,认为这样才能受孕生子。新疆昌吉岩画、广西左江岩画、内蒙古阴山岩画、乌兰察布岩画、云南沧源岩画,均夸张地裸露出男性硕大的男根,其实是模拟植物之根的一种模拟巫术。植物根粗则枝繁叶茂,果实累累;先民们自然也就认为男根粗壮则家族繁盛,子孙繁衍。
郭沫若先生说:“古人本以牡器为神,或称为祖,或谓之社,祖而言驰,盖荷此牡神而趋也。此习于近时犹有存者。……所谓‘男女之属而观’者,殆即此矣。”②叶舒宪先生说:“还有不少地区把某种动物视为生殖神灵,如牡牛、山羊等。在有些地方还有将人或雄性动物之性器、睾丸弄碎后分撒于土地之中促生产活动。”③王孝廉先生说:“古代希腊人喜欢在肩上挂一块牡羊角形状的石头,也是相信可以使农作物丰收。”④古印度史诗《罗摩衍那》叙述了鹿角仙人受妓女引诱而降雨的故事:“这高贵尊严的婆罗门/被她们引诱走了之后/天老爷立刻就下了雨/全世界都精神抖擞。”⑤仙人头上的鹿角,只不过是阳具的隐喻形式,强调其男性生殖力的强大。凡此种种,都说明在先民们看来,动物和人的阳性生殖器与植物的根具有相同的功能,都是生命之源。这些活动,都是“亥而生子”的形象反映。
“荄”的草根义汉魏以后渐为“根”字所代,荄遂成为“韭根”的专称。《御览》九百七十六引《通俗文》:“韭根曰荄。”《尔雅·释草》“韭根”注:“俗呼韭根为荄。”《方言》“荄,根也”注:“今俗名韭根为荄。”在“荄”字已基本废弃不用的情况下,口语中仍保存着“韭根”的意义,这说明“韭根”的特殊性。东汉民谣云:“发如韭,割复生。”韭菜割掉以后,在根上又会迅速地长出来,最能表现出草根的再生功能。
古人认为草木之根是不死的,由此发展出对神木的崇拜。《庄子·逍遥游》:“楚之南有冥灵者,以五百岁为春,以五百岁为秋;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岁为春,以八千岁为秋。”《列子·汤问》:“珠玕之树,皆丛生,华实皆有滋味,食之不老不死。”段成式《酉阳杂俎》〉:“旧言月中有桂,有蟾蜍。故异书言:月桂高五百丈,下有一人常斫之,树创随合。”“冥灵”、“大椿”、“珠玕”、“桂树”都是不死的神木。
《广雅·释诂》:“芽,始也。”意同训为草木之根的“荄”。芽,疑母鱼部;荄,见母之部。见、疑邻纽,之、鱼二部在古音中常常通转。二字音近义同,属一音之转。《说文段注》:“古多以牙为芽。”这说明“芽”字的语源亦是“牙(亥)”,“牙”是“芽”的古字。草木的幼芽由种子萌发,所以“芽”引申为草木刚刚长出的幼苗。《说文》:“芽,萌芽也。”《广雅·释草》:“芽,孽也。”白居易《种桃歌》云:“食桃种桃核,一年核生芽。”古代传说中的勾芒神其实就是草木幼芽的神格化。《三礼义宗》:“木正曰勾芒者,物始生皆勾屈而芒角,因用为官名也。”《白虎通·五行》:“勾芒者,物之始生,其精青龙。芒之为言萌也。”《后汉书·祭祀志》:“立春之日,迎春于东郊,祭青帝勾芒。”勾芒之所以能成为立春迎气的祭祀对象,盖因它具有生殖功能,与青帝具有同一神格。
“伢”是湖南方言中对男孩的称呼,实是表“雄性生殖器”之意的“牙”的孳乳字。内蒙古阴山岩画的一男性生殖器的龟头上,画上了小儿的面部形象,鲜明地反映出了先民把男性生殖器与小儿视为一体的思想观念——他们都是生命繁衍的“根”。牙”由公猪义可引申为雄性生殖器;反之,亦可由雄性生殖器引申为男孩。本体可以用作特征的代称;反之,特征亦可用作本体的代称。“伢”的语源正是“牙”。《后汉书·崔骃传》注:“童牙,谓幼小也。”意义的引申方式同幼芽义相同。
湖南方言的“伢子”与普通话“孩子”意义有别,但若追溯起来,二者实同出一源。“孩”,《说文》作为“咳”的古文,训为“小儿笑也”。“孩”还有另一意义,就是今天常见的“幼儿”义。我们可把前一个意义记作孩1,把后一个意义记作孩2,孩1和孩2是两个没有意义孳乳关系的同形字。《广雅·释诂》:“孩,少也。”《国语·吴语》“而孩童焉比谋”注:“孩,幼也。”孩2以“亥”为声符,当直接受义于“亥”,表示生命的延续。孩子与伢子实同出一源。“孩”和“伢”就分别是“亥”和“牙”的后起分化字。湖南人经常用“某伢子”给小男孩命名,浙江人则喜欢用“某根”给男孩命名,均是把男孩视作生命之根,寄托着繁衍后代子孙的希冀。
三
“亥与豕同”虽不够精确,但亥为公猪,为豕之一类,从语义关系着眼,这一说法亦无大错。事实上,古人选择“亥”作为十二地支的最后一位,作为死而复生的一个意象符号,与“豕”也大有关系。在大型哺乳动物中,猪的繁殖能力颇强,这一点早就引起了先民的注意。内蒙古翁牛特旗红山文化遗址出土的猪首玉龙,辽宁牛河梁女神庙遗址出土的玉猪龙,均含有生殖崇拜的意味。《淮南子·本经训》:“禽封豨于桑林。”《墨子·明鬼》:“燕之驰祖,当齐之社稷、宋之桑林,楚之云梦。此男女所属而观焉。”“封豨”出现在男女幽会、求欢的桑林中,当具有生殖神的神格。在原始的关联思维中,自然界的降雨相当于生物之性交、繁殖,所以生殖神与雨神(水神)常一身而二任。《诗·小雅·渐渐之石》:“有豕白蹢,烝涉波矣。”毛传:“将久雨,则豕涉水波。”《述异记》:“夜半天空中有黑色相连,俗谓之黑猪渡河,雨候也。”皆揭明了猪的雨神神格。水神河伯名冯夷,冯夷实则封豨,大野猪是也。《楚辞·天问》:“帝降夷羿,革孽夏民。射夫河伯,而妻彼雒嫔。冯珧利决,封豨是射。”上言河伯,下言封豨,可为佐证。因此十二地支中选择“亥”作为最后一位,是着眼于“亥而生子”即猪的生殖能力的。
注释
①黄侃《声韵学未刊稿·卷下》545页,武汉大学出版社,1985
②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释祖妣》20页,大东书局,1931
③叶舒宪《诗经的文化阐释》453页,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
④王孝廉《中国神话诸象——民族神话与信仰之研究》357页,日本西南学院大学,1986
⑤季羡林译《罗摩衍那》62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
参考文献
萧兵《楚辞的文化破译》,湖北人民出版社,1991
叶舒宪《诗经的文化阐释》,湖北人民出版社,1991
叶舒宪《高唐神女与维纳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萧兵、叶舒宪《老子的文化解读》,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
李圃《甲骨文文字学》,学林出版社,1995
臧克和《汉字单位观念史考述》,学林出版社,1998
詹鄞鑫《神灵与祭祀》,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
简涛《立春风俗考》,上海文艺术出版社,1998
赵国华《生殖崇拜文化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刘达临《中国古代性文化》,宁夏人民出版社,1993
张紫晨《中国民俗风情揽胜》,河北人民出版社,1995
黄宁愚《生殖崇拜与中国青铜时代》,远方出版社,2002
(通讯地址:650091云南大学中文系,作者为教授)
,古文亥为豕,与豕同。亥而生子,复从一起。”“亥”是十二地支的最后一字,“豕”是古代对猪的通称,这二者好像风马牛不相及,怎么扯到一块去了。“亥”与“豕”究竟有什么瓜葛?是仅仅形近,还是别有渊源?
一
如果仅仅从小篆以后的文字形体来看,“亥”与“豕”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其中尤以小篆为甚。许慎断定“亥”与“豕”相同依据的是古文。拿古文亥( )与古文豕( )相比较,二者确乎有些相近了。但是我们知道,古文还不是最早的文字,古文是经过简化和符号化的。要想弄清“亥”的真实面目,就不能不上溯到更早的甲骨文。亥,甲骨文作(京津4034)。以甲金文来看,“亥”画的确是一豕形,此豕除头、身、尾三部分外,身体中间一雄性生殖器宛然在目。故“亥”不是“豕”字,而是“豭”之初文,义为公猪。以古文“亥”与古文“豕”相比较,二者的不同就在于中间的一斜撇,“亥”字的一斜撇酷似雄性生殖器,而“豕”字一斜撇应为猪前腿的变形。当今河南永城方言、山东枣庄方言、云南新平方言等均把公猪称为牙子(或牙猪)。这里的“牙”与“豭”实为一词之异写。黄侃《读集韵证俗语》:“豭读若牙。”①需要指出的是:“牙”与“豭”是古今字的关系而非通假。“牙”与“亥”在甲骨文中本为同字,后来才渐生区别。对照甲骨文我们不难看出,今楷书中的“牙”实源自甲骨文的“牙”(亥)。还要指出的是,这里的“牙”与牙齿的“牙”原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字。公猪之“牙”作(粹948)、,牙齿之“牙”作(师克盨),二者判然分明。小篆牙齿之“牙”作,与公猪之“牙”已有些形近。至汉代时,牙齿之“牙”写作(春秋事语87),与公猪之“牙”已经差不多了。由于公猪之“牙”另造了文字,此形遂成为牙齿之“牙”的专用形体。
“牙(亥)”本为公猪之义,由公猪义又引申为雄性生殖器,今山东一带仍谓雄性生殖器为牙子。有趣的是许慎对“牙”与“豭”的训释。《说文》:“牙,牡齿也。”又云:“豭,牡豕也。”许慎训“牙”为“牡齿”曾引起一些学者的迷惑,他们认为“牡”字当为“壮”字之讹。其实,无论隶书还是繁体楷书,“牡”字与“壮”字的差别都是很大的,“爿”字讹变为“牛”字的可能性是很小的。有了对“牙”字字形源流的认识,“牙,牡齿也”的训释便不难索解了。“牙”包含了雄性生殖器与牙齿二义,所以“牡齿”应分读,即“牡也,齿也。”牙(豭),古音在见母鱼部,当读为[ka],今北方方言中,男性生殖器正读为[ka]。在一些方言中(如山西平遥方言)则把“雄性的”统称为“牙的”,除公猪称为牙猪外,公狗称为牙狗,公牛称为牙牛,公兔称为牙兔。
二
宋代学者王圣美提出了一个著名的理论,叫做“右文说”。意思是说形声字意义的核心源于它右边的声符。这话未免绝对了点,但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文字初造时期,通常是一字一义的。后来随着要表达的意义增多,一个字不仅要表达本义,还要表达引申义。当某个引申义已经独立成词、需要从原字的母体中分化出来的时候,通常会在原字的左边加上一个与这个引申义有关的形符,造出分化字。这样造出来的字,不仅形符是表义的,声符也是表义的。形符代表的是区别义,声符代表的是核心义。
男性生殖器又称为根,故《说文》训:“亥,荄也。”“荄”就是草根的意思。在先民的思维里,主客不分,物我同体,动物之根与植物之根本是一回事,故可以以此训彼。植物之根是不死的,来年可以再发,先民也就自然认为,动物的根也是不死的,其精气可以凝聚为新的生命体。明乎此,我们也就明白了远古时期大肆盛行的男性生殖器崇拜。《说文》正篆“亥”字从上,从乙,从二人,实是此种观念的衍生物。二,古文“上”字,是一个有关上界、灵魂的意象,帝、示等字皆从古文“上”;“乙”是一个受孕、生育意象,《说文·乙部》:“乙,请子之侯鸟也。乙至而得子,嘉美之也”;二人,一人男,一人女,谓精气通过男女交合重新凝聚,构成新的生命体。因此,篆文“亥”字正表现了人死后精气上升,又重新凝聚,复生,开始了生命的新的旅程。所谓“亥而生子”,正是此意。古希腊神话中,主神赫耳墨斯就是一个男性生殖器的形象,代表着宇宙的生殖力。我国不少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中都发现了陶祖或石祖。这些陶祖或石祖均模拟男根的形象,反映了对男性生殖器生殖功能的崇拜。我国傣族、普米族、纳西族、摩梭族等少数民族以当地的山峰、石柱、钟乳石为崇拜对象,妇女们对之膜拜求子,或撩起裙子,在石祖上坐一会,认为这样才能受孕生子。新疆昌吉岩画、广西左江岩画、内蒙古阴山岩画、乌兰察布岩画、云南沧源岩画,均夸张地裸露出男性硕大的男根,其实是模拟植物之根的一种模拟巫术。植物根粗则枝繁叶茂,果实累累;先民们自然也就认为男根粗壮则家族繁盛,子孙繁衍。
郭沫若先生说:“古人本以牡器为神,或称为祖,或谓之社,祖而言驰,盖荷此牡神而趋也。此习于近时犹有存者。……所谓‘男女之属而观’者,殆即此矣。”②叶舒宪先生说:“还有不少地区把某种动物视为生殖神灵,如牡牛、山羊等。在有些地方还有将人或雄性动物之性器、睾丸弄碎后分撒于土地之中促生产活动。”③王孝廉先生说:“古代希腊人喜欢在肩上挂一块牡羊角形状的石头,也是相信可以使农作物丰收。”④古印度史诗《罗摩衍那》叙述了鹿角仙人受妓女引诱而降雨的故事:“这高贵尊严的婆罗门/被她们引诱走了之后/天老爷立刻就下了雨/全世界都精神抖擞。”⑤仙人头上的鹿角,只不过是阳具的隐喻形式,强调其男性生殖力的强大。凡此种种,都说明在先民们看来,动物和人的阳性生殖器与植物的根具有相同的功能,都是生命之源。这些活动,都是“亥而生子”的形象反映。
“荄”的草根义汉魏以后渐为“根”字所代,荄遂成为“韭根”的专称。《御览》九百七十六引《通俗文》:“韭根曰荄。”《尔雅·释草》“韭根”注:“俗呼韭根为荄。”《方言》“荄,根也”注:“今俗名韭根为荄。”在“荄”字已基本废弃不用的情况下,口语中仍保存着“韭根”的意义,这说明“韭根”的特殊性。东汉民谣云:“发如韭,割复生。”韭菜割掉以后,在根上又会迅速地长出来,最能表现出草根的再生功能。
古人认为草木之根是不死的,由此发展出对神木的崇拜。《庄子·逍遥游》:“楚之南有冥灵者,以五百岁为春,以五百岁为秋;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岁为春,以八千岁为秋。”《列子·汤问》:“珠玕之树,皆丛生,华实皆有滋味,食之不老不死。”段成式《酉阳杂俎》〉:“旧言月中有桂,有蟾蜍。故异书言:月桂高五百丈,下有一人常斫之,树创随合。”“冥灵”、“大椿”、“珠玕”、“桂树”都是不死的神木。
《广雅·释诂》:“芽,始也。”意同训为草木之根的“荄”。芽,疑母鱼部;荄,见母之部。见、疑邻纽,之、鱼二部在古音中常常通转。二字音近义同,属一音之转。《说文段注》:“古多以牙为芽。”这说明“芽”字的语源亦是“牙(亥)”,“牙”是“芽”的古字。草木的幼芽由种子萌发,所以“芽”引申为草木刚刚长出的幼苗。《说文》:“芽,萌芽也。”《广雅·释草》:“芽,孽也。”白居易《种桃歌》云:“食桃种桃核,一年核生芽。”古代传说中的勾芒神其实就是草木幼芽的神格化。《三礼义宗》:“木正曰勾芒者,物始生皆勾屈而芒角,因用为官名也。”《白虎通·五行》:“勾芒者,物之始生,其精青龙。芒之为言萌也。”《后汉书·祭祀志》:“立春之日,迎春于东郊,祭青帝勾芒。”勾芒之所以能成为立春迎气的祭祀对象,盖因它具有生殖功能,与青帝具有同一神格。
“伢”是湖南方言中对男孩的称呼,实是表“雄性生殖器”之意的“牙”的孳乳字。内蒙古阴山岩画的一男性生殖器的龟头上,画上了小儿的面部形象,鲜明地反映出了先民把男性生殖器与小儿视为一体的思想观念——他们都是生命繁衍的“根”。牙”由公猪义可引申为雄性生殖器;反之,亦可由雄性生殖器引申为男孩。本体可以用作特征的代称;反之,特征亦可用作本体的代称。“伢”的语源正是“牙”。《后汉书·崔骃传》注:“童牙,谓幼小也。”意义的引申方式同幼芽义相同。
湖南方言的“伢子”与普通话“孩子”意义有别,但若追溯起来,二者实同出一源。“孩”,《说文》作为“咳”的古文,训为“小儿笑也”。“孩”还有另一意义,就是今天常见的“幼儿”义。我们可把前一个意义记作孩1,把后一个意义记作孩2,孩1和孩2是两个没有意义孳乳关系的同形字。《广雅·释诂》:“孩,少也。”《国语·吴语》“而孩童焉比谋”注:“孩,幼也。”孩2以“亥”为声符,当直接受义于“亥”,表示生命的延续。孩子与伢子实同出一源。“孩”和“伢”就分别是“亥”和“牙”的后起分化字。湖南人经常用“某伢子”给小男孩命名,浙江人则喜欢用“某根”给男孩命名,均是把男孩视作生命之根,寄托着繁衍后代子孙的希冀。
三
“亥与豕同”虽不够精确,但亥为公猪,为豕之一类,从语义关系着眼,这一说法亦无大错。事实上,古人选择“亥”作为十二地支的最后一位,作为死而复生的一个意象符号,与“豕”也大有关系。在大型哺乳动物中,猪的繁殖能力颇强,这一点早就引起了先民的注意。内蒙古翁牛特旗红山文化遗址出土的猪首玉龙,辽宁牛河梁女神庙遗址出土的玉猪龙,均含有生殖崇拜的意味。《淮南子·本经训》:“禽封豨于桑林。”《墨子·明鬼》:“燕之驰祖,当齐之社稷、宋之桑林,楚之云梦。此男女所属而观焉。”“封豨”出现在男女幽会、求欢的桑林中,当具有生殖神的神格。在原始的关联思维中,自然界的降雨相当于生物之性交、繁殖,所以生殖神与雨神(水神)常一身而二任。《诗·小雅·渐渐之石》:“有豕白蹢,烝涉波矣。”毛传:“将久雨,则豕涉水波。”《述异记》:“夜半天空中有黑色相连,俗谓之黑猪渡河,雨候也。”皆揭明了猪的雨神神格。水神河伯名冯夷,冯夷实则封豨,大野猪是也。《楚辞·天问》:“帝降夷羿,革孽夏民。射夫河伯,而妻彼雒嫔。冯珧利决,封豨是射。”上言河伯,下言封豨,可为佐证。因此十二地支中选择“亥”作为最后一位,是着眼于“亥而生子”即猪的生殖能力的。
注释
①黄侃《声韵学未刊稿·卷下》545页,武汉大学出版社,1985
②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释祖妣》20页,大东书局,1931
③叶舒宪《诗经的文化阐释》453页,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
④王孝廉《中国神话诸象——民族神话与信仰之研究》357页,日本西南学院大学,1986
⑤季羡林译《罗摩衍那》62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
参考文献
萧兵《楚辞的文化破译》,湖北人民出版社,1991
叶舒宪《诗经的文化阐释》,湖北人民出版社,1991
叶舒宪《高唐神女与维纳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萧兵、叶舒宪《老子的文化解读》,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
李圃《甲骨文文字学》,学林出版社,1995
臧克和《汉字单位观念史考述》,学林出版社,1998
詹鄞鑫《神灵与祭祀》,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
简涛《立春风俗考》,上海文艺术出版社,1998
赵国华《生殖崇拜文化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刘达临《中国古代性文化》,宁夏人民出版社,1993
张紫晨《中国民俗风情揽胜》,河北人民出版社,1995
黄宁愚《生殖崇拜与中国青铜时代》,远方出版社,2002
(通讯地址:650091云南大学中文系,作者为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