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法律知识的学习是法律教学中的重要内容,让学生学习法律知识,不仅会使其法律意识得到提高,同时也会不断提高自己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这不仅是培养合格的法律人才的需要,同时也是法律课程的最终目的,更是建立完善一个法治的、稳定的、和谐的现代社会的根本需要所在。本文就法律案例教学中所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别做出了讨论。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律;问题;对策
实施法律案例教学,主要是指利用案例为教学平台,依据法律事件所提供的虚拟环境而进行的情景教学,即将所要描述的法律事件通过案例情景带入课堂,让学生自己通过自身对法律事件进行阅读和分析,然后通过群体讨论而进入特定的法律情景,依此建立真实感受,从而自己去追寻解决实际问题的最佳方案。法律案例教学的基本模式是“教师提问,学生讨论”,即让学生在讨论发言中,通过对所学知识的各种逻辑关系进行大量思维,进而在思维过程中对所见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解决方案,这种做法可以让学生在将来工作实践中更加轻松的应对环境变化,有助于其开拓视野,更新知识,并且有利于学生改善原有的知识结构体系,并成长为具有创新意识的法律复合型人才。
一、案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在现在的教育模式中,传统法律教学只注重知识的传播、理论的教授,而忽视掉了学生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的开发。即便目前有部分教师已经学会引入案例教学,其所选的案例也仅仅是作为教师教授理论的辅助材料,其教学价值远不能满足现代法律教学的要求。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法律教学方法创新以及改革,是法律教学改革中所面临的一项迫切且艰巨的任务。就目前来讲,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忽视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即使是在案例教学当中,教师也是处于传书授业者的地位,因而显得过于主动。教师无论是从案情介绍、提出问题、展开分析到得出结论,还是从所涉理论知识的深浅甚至是时间的把握等等方面,都是处于主动的地位。因而案例教学实质上只是举例教学,真正让学生自己来分析、讨论的情形并不是很多。因此,在这种情形下的教学,仍然是一种学生置身事外的情形,并没有真正深入到案例中去。学生因为没有做出积极的思考,当然就不会得出深切的体会和收获。
(二)盲目追求趣味性而忽视案例的适用性和准确性
教学所用到的案例,本该是紧紧围绕教学目标,经过审慎选择的案例,不一定要注重事件的重大与否,但是所选用的案例一定要具有其适用性和典型性,要选择在同类案件中较有特色,能够代表某一法律领域的基本情况,并且能从中提炼出基本要说明的原则的案例。然而大多数时候,有的教师在案例教学中往往一味追求案例的趣味性,而忽视案例的适用性和准确性,从而使得所选用的案例不仅不能正确引导学生去理解抽象的法律理论,更坏的情况是其反而可能会混淆是非,误导学生;此外,还可能会使学生的注意力的重心转移到案例的趣味性上反而忽略了理论的学习。
(三)滥用案例
案例运用的基础是占用大量的案例。但那些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提高学生法律素养的案例,并不适合在教学中运用。比如反映以行政权力来干预司法独立行使的案例以及反映司法腐败的案例,如若过多地在教学中使用此类案例,不仅会使学生丧失对法律社会正义的信心,使其误认为权大于法,甚至会使学生在潜意识中埋下亵渎法律的种子,甚至可能会影响其将来的执法工作。
(四)盲目堆积案例
在案例教学中,案例在于精而并不在于多。有的教师为了使学生认真听课,活跃课堂气氛,在授课过程中会穿插进去很多案例,而每个案例都讲的并不透彻。这种情况直接导致学生课后只记得老师讲了什么有趣案例,反而没有记住应该掌握的授课的内容,故而达不到教学的目的。
二、改进案例教学的对策
案例教学是法律基础教学中经常用到的手段,因此针对法律案例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并且使案例教学起到应有的作用,下文浅谈了几点对策:强化案例的针对性,坚持案例的准确性,侧重案例的思想性,注意案例的趣味性,最后还要搞好案例的实效性。
(一)加强案例的针对性
案例的针对性是法学基础课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的具体运用。只有案例针对性突出,才能达到深化教学内容、简化所述理论的目的,才能使学生正确理解我国法学基本理论和各部门法的基本精神,同时也可以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
案例的针对性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针对教材中的重点、难点、疑点,通过举例使问题由抽象到具体,由繁到简;二是要针对学生的行为倾向和思想实际,通过切实案例使学生掌握理论,提高认识,进而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三是要针对高等院校对于学生的培养目标,通过对案例的分析,使学生提高自身素质,从而使自己的思想以及行为主动适应基础教育的需要。
(二)坚持案例的准确性
案例的准确性所叙述的是选择最能表现教材所述观点和理论、最能反映法学理论本质的案例。典型、准确的案例一方面可以启发学生去探索思考,由现象到本质、由简入繁、由具体到抽象的理解教学内容;另一方面,此类案例要有示范性,故而可以潜移默化地去影响学生,使他们在学习知识的同时培养了自身素质。
(三)侧重案例的思想性
法律基础课是思想性政治性非常强的学科,其基本任务是通过必要的学习,能够使学生认识到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并且达到初步懂得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的目的,还要求学生了解和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并且基本掌握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使學生能够树立起正确的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进而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尤其在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加强对其的思想教育,提高其政治觉悟在此看来尤为重要。因此,必须要突出案例的思想性,它是教育学生的关键。
(四)注意案例的趣味性
趣味性是实现教学目的的重要手段。只有教学具有浓厚的趣味性,学生才能够在学习时具有积极的心理状态,从而获得较佳的学习效果。
法律基础课中多为较抽象的法律基本知识和法学理论,如果我们仅用逻辑的角度从理论到理论给予论证的话,这将很难为学生所接受;尽管学生的抽象思维已经形成,但仍然对具体、形象、生动、有趣的事物感兴趣。因此,在课堂教学中应选择趣味性强的案例来证明抽象的法学原理,使学生更方便把握住抽象的理论。
(五)搞好案例的实效性
案例的实效性指的是它的实际教学效果。注重案例的实效性达到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向学生传授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进而较好地完成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任务。如若不重视案例的实效性,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教育学生,有时甚至会使案例带来不良影响。
那么该如何强调案例的实效性,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全面了解学生。教师应尽量通过经常性的调查工作,实事求是地做到全面了解学生的工作。以下几个方面老师都应注意到:学生的行为倾向、实际思想、家庭教育、生活环境和所受的社会影响。这些都有利于教师掌握哪些可以对学生健康成长起促进性的因素,哪些会起到消极性的作用,从而为选择合理案例创造条件。
第二,坚持正面教育原则。教师应多用准确性的、科学的、典型的正面案例去论证教学内容,以便起到启迪学生思维使学生健康成长的作用。同时,注意少讲案例中所涉及到的犯罪手段,而重在讲清对犯罪分子的量刑,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
第三,注意克服反面案例的消极因素。在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时期,辨美丑、明是非的能力较成人相比还是较弱的,因此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不免会出现偏激的情况。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尽量少用反面案例,如果必须要用到反面案例,则应使其发挥到反面教材的作用,用到恰到好处;同时必须注意克服其带来的消极因素,即使案例达到能启发学生思考的效果。
总之,法律案例在教学中的应用如若得当,会对学生教育及教学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教学案例的选取须遵循的是,应强化案例的针对性,坚持案例的准确性,注意案例的趣味性,侧重案例的思想性,做好案例的实效性,只有这样才能起到案例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法律基础.
[2]司法部法制宣传司.案例选析.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3]孟春华.浅谈案例教学法在法律教学中的运用[J].职业技术教育研究,2005(2).
[4]贾冬艳,胡克伟.<以案说法>——案例式教学模式在高职法律教学中的研究与实践[J].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4).
[5]田立清.中医高职院校法律课案例教学法初探[J].职业技术,2008(1).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律;问题;对策
实施法律案例教学,主要是指利用案例为教学平台,依据法律事件所提供的虚拟环境而进行的情景教学,即将所要描述的法律事件通过案例情景带入课堂,让学生自己通过自身对法律事件进行阅读和分析,然后通过群体讨论而进入特定的法律情景,依此建立真实感受,从而自己去追寻解决实际问题的最佳方案。法律案例教学的基本模式是“教师提问,学生讨论”,即让学生在讨论发言中,通过对所学知识的各种逻辑关系进行大量思维,进而在思维过程中对所见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解决方案,这种做法可以让学生在将来工作实践中更加轻松的应对环境变化,有助于其开拓视野,更新知识,并且有利于学生改善原有的知识结构体系,并成长为具有创新意识的法律复合型人才。
一、案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在现在的教育模式中,传统法律教学只注重知识的传播、理论的教授,而忽视掉了学生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的开发。即便目前有部分教师已经学会引入案例教学,其所选的案例也仅仅是作为教师教授理论的辅助材料,其教学价值远不能满足现代法律教学的要求。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法律教学方法创新以及改革,是法律教学改革中所面临的一项迫切且艰巨的任务。就目前来讲,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忽视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即使是在案例教学当中,教师也是处于传书授业者的地位,因而显得过于主动。教师无论是从案情介绍、提出问题、展开分析到得出结论,还是从所涉理论知识的深浅甚至是时间的把握等等方面,都是处于主动的地位。因而案例教学实质上只是举例教学,真正让学生自己来分析、讨论的情形并不是很多。因此,在这种情形下的教学,仍然是一种学生置身事外的情形,并没有真正深入到案例中去。学生因为没有做出积极的思考,当然就不会得出深切的体会和收获。
(二)盲目追求趣味性而忽视案例的适用性和准确性
教学所用到的案例,本该是紧紧围绕教学目标,经过审慎选择的案例,不一定要注重事件的重大与否,但是所选用的案例一定要具有其适用性和典型性,要选择在同类案件中较有特色,能够代表某一法律领域的基本情况,并且能从中提炼出基本要说明的原则的案例。然而大多数时候,有的教师在案例教学中往往一味追求案例的趣味性,而忽视案例的适用性和准确性,从而使得所选用的案例不仅不能正确引导学生去理解抽象的法律理论,更坏的情况是其反而可能会混淆是非,误导学生;此外,还可能会使学生的注意力的重心转移到案例的趣味性上反而忽略了理论的学习。
(三)滥用案例
案例运用的基础是占用大量的案例。但那些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提高学生法律素养的案例,并不适合在教学中运用。比如反映以行政权力来干预司法独立行使的案例以及反映司法腐败的案例,如若过多地在教学中使用此类案例,不仅会使学生丧失对法律社会正义的信心,使其误认为权大于法,甚至会使学生在潜意识中埋下亵渎法律的种子,甚至可能会影响其将来的执法工作。
(四)盲目堆积案例
在案例教学中,案例在于精而并不在于多。有的教师为了使学生认真听课,活跃课堂气氛,在授课过程中会穿插进去很多案例,而每个案例都讲的并不透彻。这种情况直接导致学生课后只记得老师讲了什么有趣案例,反而没有记住应该掌握的授课的内容,故而达不到教学的目的。
二、改进案例教学的对策
案例教学是法律基础教学中经常用到的手段,因此针对法律案例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并且使案例教学起到应有的作用,下文浅谈了几点对策:强化案例的针对性,坚持案例的准确性,侧重案例的思想性,注意案例的趣味性,最后还要搞好案例的实效性。
(一)加强案例的针对性
案例的针对性是法学基础课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的具体运用。只有案例针对性突出,才能达到深化教学内容、简化所述理论的目的,才能使学生正确理解我国法学基本理论和各部门法的基本精神,同时也可以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
案例的针对性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针对教材中的重点、难点、疑点,通过举例使问题由抽象到具体,由繁到简;二是要针对学生的行为倾向和思想实际,通过切实案例使学生掌握理论,提高认识,进而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三是要针对高等院校对于学生的培养目标,通过对案例的分析,使学生提高自身素质,从而使自己的思想以及行为主动适应基础教育的需要。
(二)坚持案例的准确性
案例的准确性所叙述的是选择最能表现教材所述观点和理论、最能反映法学理论本质的案例。典型、准确的案例一方面可以启发学生去探索思考,由现象到本质、由简入繁、由具体到抽象的理解教学内容;另一方面,此类案例要有示范性,故而可以潜移默化地去影响学生,使他们在学习知识的同时培养了自身素质。
(三)侧重案例的思想性
法律基础课是思想性政治性非常强的学科,其基本任务是通过必要的学习,能够使学生认识到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并且达到初步懂得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的目的,还要求学生了解和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并且基本掌握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使學生能够树立起正确的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进而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尤其在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加强对其的思想教育,提高其政治觉悟在此看来尤为重要。因此,必须要突出案例的思想性,它是教育学生的关键。
(四)注意案例的趣味性
趣味性是实现教学目的的重要手段。只有教学具有浓厚的趣味性,学生才能够在学习时具有积极的心理状态,从而获得较佳的学习效果。
法律基础课中多为较抽象的法律基本知识和法学理论,如果我们仅用逻辑的角度从理论到理论给予论证的话,这将很难为学生所接受;尽管学生的抽象思维已经形成,但仍然对具体、形象、生动、有趣的事物感兴趣。因此,在课堂教学中应选择趣味性强的案例来证明抽象的法学原理,使学生更方便把握住抽象的理论。
(五)搞好案例的实效性
案例的实效性指的是它的实际教学效果。注重案例的实效性达到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向学生传授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进而较好地完成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任务。如若不重视案例的实效性,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教育学生,有时甚至会使案例带来不良影响。
那么该如何强调案例的实效性,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全面了解学生。教师应尽量通过经常性的调查工作,实事求是地做到全面了解学生的工作。以下几个方面老师都应注意到:学生的行为倾向、实际思想、家庭教育、生活环境和所受的社会影响。这些都有利于教师掌握哪些可以对学生健康成长起促进性的因素,哪些会起到消极性的作用,从而为选择合理案例创造条件。
第二,坚持正面教育原则。教师应多用准确性的、科学的、典型的正面案例去论证教学内容,以便起到启迪学生思维使学生健康成长的作用。同时,注意少讲案例中所涉及到的犯罪手段,而重在讲清对犯罪分子的量刑,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
第三,注意克服反面案例的消极因素。在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时期,辨美丑、明是非的能力较成人相比还是较弱的,因此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不免会出现偏激的情况。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尽量少用反面案例,如果必须要用到反面案例,则应使其发挥到反面教材的作用,用到恰到好处;同时必须注意克服其带来的消极因素,即使案例达到能启发学生思考的效果。
总之,法律案例在教学中的应用如若得当,会对学生教育及教学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教学案例的选取须遵循的是,应强化案例的针对性,坚持案例的准确性,注意案例的趣味性,侧重案例的思想性,做好案例的实效性,只有这样才能起到案例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法律基础.
[2]司法部法制宣传司.案例选析.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3]孟春华.浅谈案例教学法在法律教学中的运用[J].职业技术教育研究,2005(2).
[4]贾冬艳,胡克伟.<以案说法>——案例式教学模式在高职法律教学中的研究与实践[J].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4).
[5]田立清.中医高职院校法律课案例教学法初探[J].职业技术,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