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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传统义利观的基本精神是“先义后利”、“义之与比”。作为一种社会价值导向,它要求“笃之以仁义”,以“固其心”,“导之以礼乐”,以“和其气”。在个体道德实践中,它强调“正义而为谓之行,正利而为谓之事”(即做人和做事),并要求在两者的统一中,以“做人”为重,以德育为首。这对于今天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