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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监狱在罪犯大病救助上所面临的困境愈发严峻。既要承担监管安全的风险,还要背负沉重的经济负担,更要应付对监管秩序的冲击。之所以如此,在社会公民的人权意识、生命意识、生活质量意识不断增强的大背景下,这与我们对罪犯外医的性质认识不清、对医疗条件的保障严重不足、罪犯保外就医难度不断加大、罪犯医疗仍未纳入医保体系等等存有极大关系。为此,有必要提高罪犯外医的性质认识、切实强化罪犯医疗的保障条件、切实畅通大病救助渠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