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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涉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民等多元化的利益群体和组织,这决定了农地制度变迁是一个不同利益群体之间互相博弈的过程。制度变迁的路径和模式,取决于各利益群体之间博弈均衡的结果,并且大都存在着能够发挥决定性影响的主导群体和组织。新老解放区的土改运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合作化运动以及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人民公社制度,都是在中央政府的主导下推行的强制性农地制度变迁,取得了显著不同的制度绩效。改革开放以来的农地制度创新模式,多由农民和农村基层组织所首创,并在地方政府的推动下最终得以完成制度变迁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