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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美国证交会的规定,对于在美上市的中国移动通信企业而言,符合“萨班斯法案”的最后期限(2006年7月15日)已至,中国移动通信企业必须在2006财政年度前通过“萨班斯法案”的认证。“萨班斯法案”被誉为最复杂.最严厉、最昂贵的法案,但它代表了一个新的资本市场监管时代的到来,对于中国移动通信企业内部流程梳理.财务投资监管.内部资源分配等方面都将具有相当深远的影响。中国的移动通信企业应以此为契机,提升公司财务管理能力,重整内控体系,增强综合竞争实力,以全新的形象备战这场“萨式”大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