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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一场以“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为主题的发布会引发全社会关注。
会上,住建部表示:“十四五”期间,将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持续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对于新市民买不起、租不好房的现实问题,国家正在下决心、下力气解决。“人人住有所居”,再次为房地产行业刷新了发展基调。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住有所居这一目标的提出,夯实了共同富裕的一个重要发展基础。”
旨在让“全体人民”都实现“住有所居”,这就意味着“一个也不能少”。
从2017年的“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变为2021年7月的“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再到8月底的“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住有所居”在高层文件和发布会中的表述变化,语意层层递进,背后是与之相伴的一系列政策组合拳。
企业要积极探索“ 高质量租住”相关的创新动作,尤其是要重点结合当前的三孩政策“做文章”, 让大家体验到共同富裕下居住的幸福感和美好感。
三位一体
严跃进认为,“住有所居”一词迎来高光时刻,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一直以来,行业的提法多集中在“居者有其屋”,而经过2015年以来持续的租赁市场改革,“住有所居”提法明显增多。政府积极引导租赁市场发展,也成为一个共同富裕大框架下住房制度改革的创新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在会议上表示,“十四五”期间,住建部将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换句话说,未来通过租房,在实现高质量居住同时,租房者也将享受和购房者一样的教育、医疗等制度福利。”严跃进认为,在这方面,部分大城市步伐可以迈得更快一些,企业要积极探索“高质量租住”相关的创新动作,尤其是要重点结合当前的三孩政策“做文章”,最终真正让大家体验到共同富裕下居住的幸福感和美好感。
为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住建部近年来做了哪些努力?
据王蒙徽介绍,中国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住房保障体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据,2019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9.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8.9平方米。国家统计局数据则显示,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呈逐年上涨态势,到2019年已接近40平方米,较2018年增加0.8平方米,较1978年增加33.1平方米,普通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事关亿万人民群众。
据王蒙徽介绍,近年来,在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上,住建部主要从三方面做了工作:一是加快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產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二是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住房保障政策和管理制度。三是建成了规模巨大的保障性住房。
“加快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严跃进分析,这里明确了三位一体的保障体系概念。
此次发布会比较清晰地将这三类产品的受众对象进行了解释。其中公租房受众面主要是城镇住房和收入双困的家庭;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为新市民和青年人;共有产权住房则主要为处于“夹心层”的购房者。三类产品受众面的表述清晰,值得购房者和市民等关注。
政府指导定价时代来临
这次发布上,新市民特别是年轻人的住房问题是一个重要话题。
根据有关调查显示,眼下在大城市有70%的新市民和青年人靠租房来解决住的问题,然而付得起租金的房子区位比较远,区位比较好的租金又比较贵,这成为新市民、青年人买不起房和租不好房的一个现实困难。
青年人有希望,城市才有未来;青年人有希望,国家才有未来。所以,解决青年人、新市民住房问题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城市政府应该有这个内生动力,把‘要我做’变成‘我要做’,下决心、下力气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下一步,我们要重点抓好政策落实,真正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让新市民和青年人能早日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住建部副部长倪虹说。
让城市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有所居”,地方已经开始行动。
8月24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这是全国首个地方版本的住房租赁条例。
《意见稿》提出了一系列保护承租人个人信息的要求,并规范了网络房源发布,加强了长租房公寓、租金贷、短租房、群租房等租赁市场新业态的监管。同时,建立了租金监测和发布机制,明确租金过高将进行调控。
城市政府应该有这个内生动力,把“要我做”变成“我要做”,下决心、下力气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根据征求意见稿,北京将建立租金监测和发布机制。
对此,北京市住建委房屋租赁管理处副处长胡清福表示,当住房租金出现过快上涨的时候,监管可以对住房租赁企业经营的房源的租金进行管控,发布租金指导价。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意见稿》是继7月30日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后,再次提及租金指导价的文件。 对于长租公寓“爆雷”乱象,多地也都出手整治,介入资金监管等环节。
据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联合多部门开展为期3年的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行动。住建部现在也明确,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其租金要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的租金。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继新房限价、二手房实行指导价后,政府调控房屋租金时代或将到来。
严跃进认为,《意见稿》对租金指导价的表述体现了北京对于租赁市场落实指导价的导向。随着租赁市场的发展壮大,未来租金指导价或参考价制度将逐渐形成,成为租赁市场稳租金的重要配套政策。
擴大供给
国家层面对于租房市场的调控思路,除了整顿市场乱象,规范市场秩序,另一个就是加大供给。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认为:“租赁行业的重构是个较长的过程,其中根本性的变量在于保障性租赁房源供给的占比。未来如果租金指导价和大量的保障性租赁房源供给相结合,作用将会愈来愈显著。”
事实上,今年各地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步伐已经提速,未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比例有望提升。
8月30日,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发布了131宗拟于2021年供应的租赁住房用地项目信息,其中96宗、约212公顷用地项目,正是对接新市民、青年人、科技人才、产业工人,以及城市公共服务保障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租赁住房用地占比达到70%,由此可见政府的决心。
此外,上海、杭州等多个城市也在“十四五”住房规划中明确要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上海明确指出,“十四五”时期,供应租赁住房超过42万套(间、宿舍床位),占住房供应总套数的40%。成都的目标是“十四五”期间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5万套(间)。
除了传统的公租房和长租公寓之外,为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政策上也做出诸多探索。
7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土地支持、优化行政审批、资金支持、减税降费和金融支持等五方面入手,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
一是集体土地有条件“入市”。众所周知,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农村和城中村多属于集体土地,这类土地只有通过征收转换成国有土地才能上市交易。
在租赁时代,集体土地入市局部“开闸”,可用于建设租赁性住房,但只能用于出租,不得上市交易买卖,不得变相建设商品房。
二是企业、园区、商办等可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意见》指出,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企业可自建保障性租赁房,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面积,可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闲置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可改为租赁性住房。
这些改革和突破,都有一点前提限制:严禁建设成套商品住宅。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表示,这些措施将有效激活企事业单位各类闲置土地,盘活闲置非居住房屋投入到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多方面增加有效租赁房源供给,职住不平衡的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