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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国有企业同时具有企业性和社会性两重属性的特征,提出了国有企业应当在充分考虑社会责任的基础上,建立"以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为终极目标或根本性目标,以"企业价值最大化"、"社会贡献最大化"为中间目标或过渡性目标,以"资产剩余利润率最大化"、"成本最小化"、"社会贡献指标最佳化"为具体目标或执行性目标的新观点,以求在限定的社会资源成本下国有企业的社会性目标和企业性目标达到最佳结合,从而实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