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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招远市地处渤海之滨,胶东半岛西北部,全市总面积1433.18平方公里。境内黄金资源储量丰富,粉丝生产历史悠久,素有“中国金都”、“银丝之乡”美誉。全市56.6万人口,其中农村人口31.46万人,农村劳动力21.9万人。果业、蔬菜、畜牧、海洋渔业、苗木花卉等为招远市特色优势产业。其中,果业种植面积最大,从业人员最多,是招远市重要的经济支柱和主导产业。招远市经过调研、分析,确定果业为主要产业,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确定重点培育对象进行了系统培训,经考核合格,首批认定了40名新型职业农民。招远的做法起到了较好的带头作用,为各地提供了可借鉴的培训模式。
一、主要成效
招远市是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首批试点县区之一。招远市经过大量的调研和准备工作,市政府研究出台了《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招政办发〔2013〕8号)文件,确定了试点工作方案和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提出关于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认定管理办法和支持扶持政策的意见建议。
招远市制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明确了职业农民认定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制度,明确管理的内容、方式和职责,建立退出机制,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动态管理。
通过分析和研究,招远市确定以果业为主要产业,首批选拔410名种植规模10亩以上、年收入6万元以上的果农为重点培育对象;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组织人员编写了培训教材,同时确定由学校8名专职教师和外聘19名兼职教师组成培训教师队伍,开展培训工作。
招远市经过各项考核合格,首批认定了40名新型职业农民,并于2013年5月24日正式颁发了招远市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
二、培育措施
招远市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主要探索出以下几种有效培育措施:
1. “农学结合”分段培训。招远市对希望成为新型职业农民、没有系统专业知识的农民采用“农学结合”分段培训模式,按关键环节确定培训时间,紧密结合农时季节组织培训,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交替进行,促进学用结合和学习、生产“两不误”。
2. 典型代表现场讲解。招远市让致富典型代表声情并茂地讲解本人或本村创业经历和发展现状,增强了学员的市场意识和经营观念。
3. 组织学员外出参观学习。组织学员到蓬莱市等地优秀果园参观学习,开阔了学员的视野,树立了科技致富、奋发向上的信心。这些培训形式同步实施,保证了培训效果。
4. 成立跟踪服务团队。为进一步提高培训成效,招远市农广校成立了由农技人员组成的跟踪服务团队,对培训的学员进行跟踪服务。服务团队与移民村建立“点对点”长期互动关系,根据农村的生产实际以及生产中出现的难题,及时组织专家到田间地头进行现场指导,通过实地调查、专家会商、对症开方等方法解决群众的疑难问题。
5. 打造信息交流平台。招远市利用互联网络,打造学员交流平台。招远农广校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QQ群,跟踪服务教师和学员、学员和学员之间经常就各种问题在网上进行交流,对鼓舞学员的发展信心,传播市场信息和技术信息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6. 严格考试考核制度。考试考核是检验培训效果和学员学习成果的一个重要手段。招远市农广校根据培训目标和培训内容,综合运用理论考试、实践考核和生产经营水平实地考察等评价方式,确定学员的最后成绩,成绩合格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
三、存在问题
1. 年龄结构问题。目前选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学员均为适龄劳动力,但多数学员年龄都在48周岁以上,甚至有一小部分即将达到上限,当前和今后学员的选定面临着一定的困难。这部分人培训结束后已基本没有劳动能力,政策扶持失去了应有的意义。
2. 观念问题。部分农民重经济效益、轻教育培训。目前,农民通过经营土地、外出打工等方式,收入有了较大增长。但从事的多是一些技术含量低、规模小、粗放式经营的项目。这些项目收入虽然可观,但缺乏发展后劲。农民自身没有建立起终身教育的理念,小富即安,不愿花费时间、精力和金钱参加培训,即便参加了,也希望立竿见影,马上见到效益。这种思想大大阻碍了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3. 培训教育能力不足,机制不完善。由于教育培训压力大,涉及面广,师资不足,加上农业产业的地域性和季节性特点,农民培训大多集中在冬春农闲季节,在夏秋管理季节里,缺乏有效的技术管理培训,使培训工作在有些村庄缺乏常久性,造成培训主体和客体的脱节,影响了培训效果。
4. 基础条件建设缺位。专职教师队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知识老化,“双师型”教师严重短缺。农广校现有的培训场所和设施等大多是建校之初建设的,多年来缺乏基本建设项目支持,年久失修、设施陈旧,硬件条件、教学手段亟待改善。
四、思考建议
1. 加强政策扶持,营造职业农民培育的良好氛围。对已获得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招远市政府将在贷款、税收减免、技术培训等诸多方面给予扶持,将给予初级职业农民每年300元、中级职业农民每年400元、高级职业农民每年500元的补贴。对新型职业农民新建以红富士品种为主的苹果矮砧培植基地,成方连片面积达100亩以上,苗木健壮,支架栽培,且成活率超过90%的,每建成一处将给予10万元的奖补资金;建设“金都红”等苹果新品种推广与苗木繁育基地,成方连片面积达50亩以上,且对苹果品种更新换代起到重要作用的,每建成一处将获得10万元的奖补资金;新型职业农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民致富能起到引领作用的,也将择优进行奖补。同时,优先安排新型职业农民达到10户的村建设沼气设施,鼓励和扶持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对职业农民创办的企业,税务部门将根据有关政策减免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农民专业合作社税费等有关税费,金融部门则优先向职业农民提供贷款,贷款额度一般在10万元以内,农业部门免费向职业农民提供先进的农科技术和培训。
2. 加强对已认定学员的管理。对已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实行动态管理。一方面对其开展后续的培育和服务,招远市将按照《招远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要求,选拔优秀职业农民进行培育,经考试考核合格后,认定为高一级的新型职业农民;对不再适宜作为新型职业农民的,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给予退出新型职业农民管理体系的处理。对表现优异、符合相应级别条件的,可破格认定为相应级别的新型职业农民。
3. 继续开展培育和认定。按照认定管理和扶持政策标准,争取市政府和上级部门资金支持,继续创新开展培育和认定,争取到2014年年底,培育和认定800名新型职业农民。
4. 继续探索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各项配套制度措施。按照农业部文件要求,在试点工作中不断完善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制度、认定管理办法和支持扶持政策,推进招远市农民职业化进程,扩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规模,试点结束后提交一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规范性文件,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一、主要成效
招远市是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首批试点县区之一。招远市经过大量的调研和准备工作,市政府研究出台了《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招政办发〔2013〕8号)文件,确定了试点工作方案和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提出关于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认定管理办法和支持扶持政策的意见建议。
招远市制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明确了职业农民认定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制度,明确管理的内容、方式和职责,建立退出机制,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动态管理。
通过分析和研究,招远市确定以果业为主要产业,首批选拔410名种植规模10亩以上、年收入6万元以上的果农为重点培育对象;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组织人员编写了培训教材,同时确定由学校8名专职教师和外聘19名兼职教师组成培训教师队伍,开展培训工作。
招远市经过各项考核合格,首批认定了40名新型职业农民,并于2013年5月24日正式颁发了招远市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
二、培育措施
招远市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主要探索出以下几种有效培育措施:
1. “农学结合”分段培训。招远市对希望成为新型职业农民、没有系统专业知识的农民采用“农学结合”分段培训模式,按关键环节确定培训时间,紧密结合农时季节组织培训,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交替进行,促进学用结合和学习、生产“两不误”。
2. 典型代表现场讲解。招远市让致富典型代表声情并茂地讲解本人或本村创业经历和发展现状,增强了学员的市场意识和经营观念。
3. 组织学员外出参观学习。组织学员到蓬莱市等地优秀果园参观学习,开阔了学员的视野,树立了科技致富、奋发向上的信心。这些培训形式同步实施,保证了培训效果。
4. 成立跟踪服务团队。为进一步提高培训成效,招远市农广校成立了由农技人员组成的跟踪服务团队,对培训的学员进行跟踪服务。服务团队与移民村建立“点对点”长期互动关系,根据农村的生产实际以及生产中出现的难题,及时组织专家到田间地头进行现场指导,通过实地调查、专家会商、对症开方等方法解决群众的疑难问题。
5. 打造信息交流平台。招远市利用互联网络,打造学员交流平台。招远农广校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QQ群,跟踪服务教师和学员、学员和学员之间经常就各种问题在网上进行交流,对鼓舞学员的发展信心,传播市场信息和技术信息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6. 严格考试考核制度。考试考核是检验培训效果和学员学习成果的一个重要手段。招远市农广校根据培训目标和培训内容,综合运用理论考试、实践考核和生产经营水平实地考察等评价方式,确定学员的最后成绩,成绩合格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
三、存在问题
1. 年龄结构问题。目前选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学员均为适龄劳动力,但多数学员年龄都在48周岁以上,甚至有一小部分即将达到上限,当前和今后学员的选定面临着一定的困难。这部分人培训结束后已基本没有劳动能力,政策扶持失去了应有的意义。
2. 观念问题。部分农民重经济效益、轻教育培训。目前,农民通过经营土地、外出打工等方式,收入有了较大增长。但从事的多是一些技术含量低、规模小、粗放式经营的项目。这些项目收入虽然可观,但缺乏发展后劲。农民自身没有建立起终身教育的理念,小富即安,不愿花费时间、精力和金钱参加培训,即便参加了,也希望立竿见影,马上见到效益。这种思想大大阻碍了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3. 培训教育能力不足,机制不完善。由于教育培训压力大,涉及面广,师资不足,加上农业产业的地域性和季节性特点,农民培训大多集中在冬春农闲季节,在夏秋管理季节里,缺乏有效的技术管理培训,使培训工作在有些村庄缺乏常久性,造成培训主体和客体的脱节,影响了培训效果。
4. 基础条件建设缺位。专职教师队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知识老化,“双师型”教师严重短缺。农广校现有的培训场所和设施等大多是建校之初建设的,多年来缺乏基本建设项目支持,年久失修、设施陈旧,硬件条件、教学手段亟待改善。
四、思考建议
1. 加强政策扶持,营造职业农民培育的良好氛围。对已获得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招远市政府将在贷款、税收减免、技术培训等诸多方面给予扶持,将给予初级职业农民每年300元、中级职业农民每年400元、高级职业农民每年500元的补贴。对新型职业农民新建以红富士品种为主的苹果矮砧培植基地,成方连片面积达100亩以上,苗木健壮,支架栽培,且成活率超过90%的,每建成一处将给予10万元的奖补资金;建设“金都红”等苹果新品种推广与苗木繁育基地,成方连片面积达50亩以上,且对苹果品种更新换代起到重要作用的,每建成一处将获得10万元的奖补资金;新型职业农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民致富能起到引领作用的,也将择优进行奖补。同时,优先安排新型职业农民达到10户的村建设沼气设施,鼓励和扶持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对职业农民创办的企业,税务部门将根据有关政策减免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农民专业合作社税费等有关税费,金融部门则优先向职业农民提供贷款,贷款额度一般在10万元以内,农业部门免费向职业农民提供先进的农科技术和培训。
2. 加强对已认定学员的管理。对已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实行动态管理。一方面对其开展后续的培育和服务,招远市将按照《招远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要求,选拔优秀职业农民进行培育,经考试考核合格后,认定为高一级的新型职业农民;对不再适宜作为新型职业农民的,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给予退出新型职业农民管理体系的处理。对表现优异、符合相应级别条件的,可破格认定为相应级别的新型职业农民。
3. 继续开展培育和认定。按照认定管理和扶持政策标准,争取市政府和上级部门资金支持,继续创新开展培育和认定,争取到2014年年底,培育和认定800名新型职业农民。
4. 继续探索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各项配套制度措施。按照农业部文件要求,在试点工作中不断完善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制度、认定管理办法和支持扶持政策,推进招远市农民职业化进程,扩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规模,试点结束后提交一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规范性文件,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