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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采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就我国全民健身体系理论的几个重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的提法进行了探讨,认为“多元化”修饰“体系”不甚科学、规范,提出“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的概念;对“全民健身体系”与“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两个体系合而为一称为“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观点提出商榷;对“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框架”,“全民健身体系”与“体育服务体系”及“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三者间的关系,以及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的涵义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关键词:多元化;体系;模式;关系;涵义
中图分类号:G812.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11)01-0005-06
Study on Building a Diversified Service Mode of Physical Fitness in China’s New Countryside
YU Jun,CAI Guojun,WANG Xiaojuan
(Physical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Hangzhou 310014, Zhejiang China)
Abstract:By the method of literature review and logical analysis, the paper researches some important issues in the theory of national fitness system and the concept of diversified service model. It is reckoned that using diversified as a modifier of system is not proper. Then, the concept of modified service model is proposed. And the paper also argues the idea of integrating the national fitness system and diversified sport service system into the concept of diversified national fitness system. Then, it clarifies the relations among the concept of complete national fitness system framework, national fitness system and sport service system and diversified sport service model. And finally, it makes an in-depth research on the identification of new countryside diversified sport service model.
Key words: diversified; system; model; relation; identification
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无疑会对我国群众性的体育活动产生巨大的影响。北京奥运会后,如何借后奥运东风,进一步推动我国全民健身活动,特别是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就成为一项重要的议题。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下发的《“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指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农民是我国最大的社会群体,没有八亿农民的体育健身,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全民健身,全民健身体系覆盖不到广大农村,《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就难以实现。因此农村体育作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手段和重要载体,值得高度重视,需要着力加强。”[1]
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自中央一系列重要文件提出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多元化体育服务后,相继有不少学者对多元化体育服务的理论展开了研究。然而,究竟怎样才能在实践中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有效的体育服务,特别是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有效的多元化体育服务的研究成果甚少。而且,在理论上出现频率较高的“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提法是否科学、规范?“全民健身体系”与“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两个体系能否合而为一称为“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以及关于我国全民健身理论中的其它几个重要问题,都是本课题研究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无法回避的,需要深入进行思辨性和实证性研究。本文拟从理论上先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与分析。
1 关于“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提法的探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以下简称《中央8号文件》)下发以来,“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或“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在相关的文章中出现的频率很高。虽然至今没有人对此提出质疑,然而,这样的提法是否科学、规范却值得商榷。要讨论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目前对我国全民健身体系的不同认识,以及多元化体育服务概念形成的过程。
1.1 全民健身体系的不同认识 无论是到2010年“基本建成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还是到202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首要问题是要搞清楚全民健身体系究竟是怎样一个体系。在现实工作中,人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并不统一。[2]裴立新在《全面小康社会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研究》论著中认为:对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基本
投稿日期:2009-08-28
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项目编号:07BTY026)。
作者简介:郁俊,教授,兼职律师,研究方向体育社会学、体育法学。
框架的基本构成也是众说不一,没有形成一个该方面的共识。在该论著中,他详细描述了我国全民健身体系基本框架的不同认识及其演变、发展过程,提出了关于全民健身体系基本框架的构成及各子系统组成的观点。[3]
董新光在《关于全民健身体系的理论构架》一文中提出:全民健身体系是一个国家的、宏观的体系,需要有一个相对一致的基本框架结构。[4]
裴立新在《关于构建省域全民健身体系的理论研究》中又提出:只有通过构建不同地域范围的全民健身体系,才能使不同地域的人群真正享受到亲民、便民、利民的体育服务。[5]在现实工作中,各省对全民健身体系的认识,也确实不是很一致。如上海简称“一三六体系”,江苏简称“八个一工程”,广东则是以“四个网络作为全民健身体系的主要内容”。1.2 多元化体育服务概念的形成 国务院1995年颁发的法规性文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提出:“到2000年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的基本框架,到2010年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国家体育总局于2000年12月下发的《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中提出:“构建起面向大众的多元的体育服务系统。”2001年2月国家体育总局在全国体育局长会议上又提出:“要努力构建面向大众的体育服务系统。”接着,在《<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二期工程(2001-2010)规划》中,明确了“经过十年努力,实现全民健身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和面向大众的体育服务体系的目标。”2002年7月《中央8号文件》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构建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根据《中央8号文件》精神,国家体育总局将“初步建成面向群众性的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确定为《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二期工程第一阶段(2001-2005年)的任务。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体育改革,构建群众体育服务体系。”
根据中央、国务院、体育总局上述一系列文件精神,“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面向群众的体育服务体系”,“坚持体育服务的多元化”的表述虽然不尽一致,但多元化体育服务的概念由此逐步形成。学术界对全民健身体系及多元化体育服务理论也展开了积极的研讨,关于一系列文件中对全民健身体系表述不一致的问题,有学者也指出,表述的频繁变化说明其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并且认为,“全民健身体系”与“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之间关系含混,缺乏科学界定。[6]此外,学者还进一步论证将“全民健身体系”与“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两个体系合而为一,称之为“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3]
1.3 对“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提法的讨论
1.3.1 “多元化”与“体系”的词义及逻辑关系辨析 首先,来看《现代汉语词典》中对相关词的解释为:
体系——名词。若干有关事物或某些意识互相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整体。如防御体系、工业体系、思想体系等。
注意:“体系”一词的关键点是“一个整体”。
多元——形容词。多样的,不单一的。如多元文化,多元经济,多元经营。
多元化——当形容词解,指多样的,不是集中统一的。如满足读者多层次、多元化的精神需要。当动词解,指由单一向多样发展,由统一向分散变化。如投资多元化。[7]
其次,从语法上分析,“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的中心词是体系。“体育服务体系”是偏正短语,前后是修饰关系,体育服务是修饰语,修饰中心语体系。而多元化在这里是形容词,修饰体育服务体系。根据以上《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多元不是单一的,多元化表示多种多样,至少是两种或两种以上。体系是一个整体,用“多元化”修饰“体系”,容易误解为是“两个以上的体系、两个以上的整体,或者是多种多样的体系、多元化的整体。”显而易见,一个完整的体系或整体当然不能多元化,也不能多种多样。再根据《现代汉语词典》对“多元论”的解释为:“一种唯心主义的哲学观点,认为世界是由多种独立的、不互相依存的实体构成的。”[7]而《现代汉语词典》对体系的释义则是:“若干有关事物或某些意识互相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整体。”因此,仅从以上词语释义和语法及语言逻辑关系上来分析,显然“多元”不能修饰中心词“体系”,用“多元化”修饰“体育服务体系”显属搭配不当,不科学、不规范。
当然,可能有人会认为,“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可以理解为“多元化体育服务(的)体系”,就不存在以上问题了。作者认为,可以这样理解,但作为专用正式的规范用语,不能这样表述。如果仅仅是表述“多元化(形容词)体育服务”,或者是“体育服务的多元化(动词)”,都不会让人产生歧义。在“多元化(的)体育服务(的)体系”句子中,偏正短语“体育服务体系”本身就省略了“的”,多元化作定语前置,其形容词带“的”的词性是改变不了的,这就容易让人产生是多种多样的体系的误解,所以,“多元化”还是不宜作定语前置修饰“体系”。
1.3.2 中央一系列重要文件关于“体系”的提法 首先,来看党中央在一系列重要文件中关于体育领域“体系”的表述。党的十六大报告的提法是:“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提法是:“深化体育改革,构建群众体育服务体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提高基层特别是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服务能力。”除《中央8号文件》是一个专门关于体育的文件外,在中央其他重要文件中提到有关“体育服务体系”问题时,都没有见到用“多元化”修饰“体系”的情况,可见,党中央其他正式文件对此提法非常谨慎。
其次,再来看在其它领域“体系”的表达方法。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共有24处提到体系问题,如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等。其中关于体育方面提出的是:“加强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8]2006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卫生部等四部委下发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第三章“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中,也没有一处“多元化”修饰“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此外,在其他中央重要文件中提到的若干体系,均无一例出现“多元化”修饰“体系”的现象。这说明中央文件的用词相当规范。
再次,从文字的通用和习惯用法,如“国家的防御体系”,“毛泽东思想体系”,“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等,从来没有见到过,也不可能使用“多元化”作定语来修饰任何一个完整的“体系”。即使是《中央8号文件》中出现的“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仅仅是一个标题,在具体内容中,也特别强调要: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坚持体育服务的多元化,适应多方面的体育健身需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基本的体育服务。因此,其题中之意或本意就应当理解为,在构建群众性的体育服务体系中,坚持体育服务的多元化,提倡和支持多元化的体育服务形式。就正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中的正确表述:“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和完善,由政府、集体、社会和个人举办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组成,……。”[9]总之,以上分析和实例都说明多元化不能作为服务体系的前置,只能是服务体系下位的多种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
综上分析,无论是对于学术理论研究,还是在实践中具体实施操作,“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和“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提法都不甚科学不够严谨,其表述亟待规范。
1.3.3 建议使用“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的概念 那么,关于多元化体育服务的提法如何表述才较为确切呢?根据《中央8号文件》精神及以上全民健身体系有关理论的分析研究,作者认为,采用“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的提法较为适宜。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模式是名词,指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7]据此,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可解释为多种多样的体育服务形式。“多元化”修饰“模式”,其搭配在词义和语言逻辑关系上显然都没有问题。也和《中央8号文件》精神,“坚持体育服务的多元化”相吻合。因此,作者认为采用“全民健身体系”—→“体育服务体系”—→“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的提法相对较为适宜。即“在建构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中,建立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体育服务体系,坚持和提倡多元化的体育服务模式。”这样的表述与卫生部等四部委下发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中关于“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表述具有一致性。
2 “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及相邻概念辨析
2.1 对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基本框架的认识 那么,“全民健身体系”、“体育服务体系”、“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之间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要分析这三者的关系,首先要准确地把握全民健身体系的定义,深入研究全民健身体系的基本框架,对其定义和基本框架有了足够的理解和认识后,三者之间的关系分析也就迎刃而解。
有学者研究认为:全民健身体系基本框架包括内容要素、层次要素和关系要素,这三个要素构成了全民健身体系基本框架的整体。[2]本文对我国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基本框架新的理解和认识如图1所示,这也是本课题研究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的重要基础。
2.2 “全民健身体系”与“体育服务体系”及“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
《中央8号文件》指出:“全民健身是一项公益事业。”有学者也指出:“大众体育是政府的责任。”[10]因此,依靠政府主导推进的全民健身体系,其层级要素只能是由具有行政区域关系的层级体系构成。每个层级体系中同时也包含了企事业单位、行业、教育等系统全民健身体系。
其内容要素包括体育服务体系(图1所示含6个子服务系统)和体育保障体系(图1所示含3个子系统),还有体育机构、体育组织、体育管理、体育资金、体育宣传、体育教育6个子系统则兼有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的功能。确切地讲,多元化只有在体育服务体系下位的子服务系统中才可以使用,即子服务系统的具体操作层面应当多元化。如提供多种多样的体育场地设施服务、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服务等,即多元化的场地设施、多元化的活动内容、多元化的组织形式等多元化的体育服务模式。因此,在体育服务体系的各个子服务系统中,应坚持体育服务的多元化,提倡和坚持多元化的体育服务模式。
图1 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框架
注:层级要素中各层级体系包括企、事业单位、行业、教育系统全民健身体系
其关系要素是:依我国目前现状,层级要素中各层级体系的关系主要是一种行政关系。层级要素与内容要素的关系是,在每个层级体系中都含有内容要素,即体育服务体系和体育保障体系在每个层级体系中都不但存在,而且必不可少。内容要素中体育服务体系和体育保障体系的具体内容,即各子服务系统和保障系统相互关联与影响。关系要素将层级要素和内容要素相互连接、使其密切联系,一起构成国家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根据图1所示示框架及上述分析,“全民健身体系”与“体育服务体系”及“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三者间的关系也就一目了然。“体育服务体系”是“全民健身体系”整体框架中的内容要素之一,是“全民健身体系”的下位概念,而“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则又是“体育服务体系”下位的子服务系统中的具体服务形式。即:全民健身体系—→体育服务体系—→子服务系统—→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
此外,“全民健身”已经成为我国群众体育的代名词。[3]体育服务是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服务,体育服务体系也就是群众体育服务体系。因而“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和“体育服务体系”近似同一个含义,都可以作为“全民健身体系”下位的内容要素中同一层次的服务体系概念使用,也可以合而为一。但这两种提法都不宜与“全民健身体系”合而为一,更不能替代“全民健身体系”,它们是上、下位的概念关系,即大概念与小概念、母概念与子概念、大前提与小前提的逻辑关系,绝对不能混淆。
关系理顺了,一些理论上的问题也就比较清晰明朗。从图中所示框架和上述分析中比较清楚地看出,省域全民健身体系是属于层级要素中的一级全民健身体系,省级体系和国家整体体系在层级上无冲突之处。由于各层级体系中都包含内容要素,因此,各省采用不同的提法和做法,实际上是各省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在内容要素这一块,采用了不同的体育服务模式而已。可以看作是在特定时期的工作重点有所不同,或有所侧重而采用了不同的做法、不同的体育服务形式,也正是“多元化”的具体体现。如北京确立的构建六大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目标,山东的八大健身服务体系等。还有江苏省2001年8月9日印发的《江苏省实施城乡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八个一工程”意见(试行)》,从其文件名称来看,省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就是图2框架中省级全民健身层次体系中的内容要素,其“八个一工程”也就是实施城乡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中子系统的具体内容。
但是,在内容要素中,体育服务的内容和形式是在动态中不断向前发展的。随着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当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如“十二五”、“十三五”时期,各省、地区可以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任务和要求,确定工作重点和服务内容及服务形式,但层级要素中各层次体系格局是不会有多大变化的,关系要素也依然存在。在省以下各层级的地市、县区、乡镇,甚至行政村的全民健身体系中,在不同时期,根据不同的任务和要求,都允许并提倡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体育服务模式,这正是《中央8号文件》的精神,坚持体育服务多元化的核心所在。
3 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的涵义
3.1 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多元化当形容词解是指多样的,不是集中统一的,如满足读者多层次、多元化的精神需要。模式是指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据此,本文亦可将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解释为多样化的体育服务形式。
《辞海》对模式的解释是:“亦译‘范型’,一般可以作为范本、模本、变本的式样。作为术语时,在不同学科有不同的涵义。”[11]“费孝通先生曾将模式界定为‘在一定的地区、一定历史条件下,具有特色的发展的路子’。模式没有褒贬的含义,也不是给人提供照搬的样本,更不应该不讲条件地一律强制推行,而是供与之条件相同或相近的某些方面借鉴、采纳、吸收。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把模式理解为具有普遍意义的供人们学习的先进典型或样板,于是一旦称为模式就要全国都来学习,这是对模式的一种误解。”
本文研究的农村体育服务模式,不是一种单一的、固定的、静态的模式,而是适用于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多种多样的模式,是一种动态的模式,也就是本课题研究的主题和核心,“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此模式也不一定是绝对的标准模式,不是提供照搬的样本,同类地区和人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改良使用,即《辞海》中“范本、模本、变本的式样”的含义。
农村体育服务体系是面向农村最基层的体育服务体系。由于我国农村地域广阔,基础薄弱,农村体育服务体系的体育服务模式有别于城市社区的模式。因此,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可以定义为:“在新农村建设中,为了使广大农民能享有基本体育服务,基本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元化的体育需求,使农民的健康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以全民健身体系基本框架为基础,在农村体育服务体系中,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和要求,针对农村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发展状况、不同人群、不同需求、不同特点,以“亲民、便民、利民”为原则,为农民群众提供多种多样的体育服务内容和体育服务形式。”这个模式不是统一的,而是多样化的模式。不同地区、不同的人群可以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适用不同的模式,同类地区也可以适用类似的模式,在某些方面借鉴、采纳、吸收。即使在某一地区,随着经济的发展,条件的改善,其模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在动态中发展变化。但各地区特别是各基层行政村的特点和具体情况不同,不可能采用绝对同样的模式,这将在后续的实证研究中进一步展开研究。
3.2 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的内容 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一方面是指多种多样的体育服务内容,具体包括:体育机构服务系统,健身组织与管理服务系统,公共体育设施与活动场所服务系统,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服务系统,体育指导与培训服务系统,提供体育经费与支持服务系统,体育宣传与体育教育服务系统,体育信息供给服务系统,体质检测服务系统,体育消费服务系统等。另一方面也是指每项具体服务内容应具有多样性,在每项体育服务内容中,为农民提供体育服务的形式也应当是多种多样,即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并且多元化体育服务的内容和服务形式还将动态地随着时代特征不断向前发展(图2)。
图2 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示意图
3.2.1 多种形式的体育机构服务 体育机构分为体育领导机构和体育工作机构。农村体育领导机构包括县(市)文体局——乡镇全民健身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村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体育领导小组等其他名称的领导机构。健全的农村体育领导机构是农村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保障,体现的是保障体系的领导与协调功能。而农村体育工作机构体现的则是服务体系的功能,包括县(市)文体局的体育科/群体科——乡镇文体站/文化站/文广电中心等——村委会体育办公室/村全民健身体育指导室/村级文体活动中心/村级文体活动室等。虽然这些农村基层体育工作机构的名称与形式多种多样,各不相同,但其工作、业务职能在农村体育工作中体现的都是服务与管理功能,正是有了这些多种形式的农村基层体育机构,才能为农民提供各种各样的体育服务。其中,村体育指导室、村文体中心、村文体室等还兼具有村级基层工作机构和健身组织的双重身份。
3.2.2 健身组织与管理服务的多元化 农村多元化的健身组织与管理服务,是在建立县、镇、村农村体育组织网络的基础上,在行政村一级,以多种组织形式,为村民提供组织上和管理上的服务。这些组织形式包括:村级文体俱乐部、村文化宫、村级文体活动中心、村级文体室、村级健身指导室等。社会团体方面还有村农民体育协会、老年体协、各单项体育协会、各类民间体育协会、村民文化专业户以及其他各种社会团体和群众体育组织等。管理形式也可以多种多样:可以是村委会直接管理,也可由村委会委托某社会团体、群众体育组织管理,或者由各种体育组织自行管理等多种形式并存。这些健身组织的管理形式同样适用于下面公共体育设施与活动场所的管理。
3.2.3 公共体育设施与活动场所服务的多元化 农村多元化的公共体育设施与活动场所服务,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多种主体为村民提供场地设施服务。提供场地设施的主体以政府为主,村集体、社会企业、民间组织、个人多方参与,形成提供体育场地设施主体的多元化。另一方面是为村民提供体育场地设施的品种可以是多种多样,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可以分别是篮球场、健身路径、健身器材、乒乓球台、门球场、木球场、台球桌、乒乓台及各种球类器材等。也可以是综合文体活动场所,村文体室、村文化宫、乒乓房、健身房、台球室、棋牌室、舞厅等。还包括各类民间、传统体育的器具、器材等。
3.2.4 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服务的多元化 为村民提供多元化的体育健身活动服务,包括组织活动主体的多样性,开展活动的项目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在农村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主体,既可以是乡镇及各级政府;也可以是村委会、村健身组织、社会团体、村农民体协、老年体协、各单项体育协会,以及村民自发组织等;还可以是社会、企业甚至于媒体等。开展农村体育健身活动的内容除了各种现代体育运动项目,如深受农民喜爱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可以组织村民开展健身和竞赛活动外,更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如太极拳、太极剑、木兰扇、木兰舞、各种养身功、各种武术套路等,以及品种繁多的民间体育项目,如龙灯、舞狮、龙舟、划船、拔河、腰鼓、高跷等无数民俗项目,都可以组织村民开展健身和竞赛活动。还有象棋、围棋、桥牌,甚至引导得当的话,麻将牌、扑克牌都可以作为益智娱乐体育项目组织开展竞赛活动。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形式除了竞赛外,还可以是表演、展示、广场文体健身活动;集体晨晚练、健身舞;秧歌队、扇舞队、腰鼓队、舞龙队、舞狮队等各种民俗、民间体育项目的团队活动等。上级行政部门组织送体育下乡也是活动的形式之一。
3.2.5 体育指导与培训服务的多元化 为农民提供多元化的体育指导与培训服务,一方面是要建立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为基层行政村培养村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也可以由村中、小学体育教师承担对农民进行体育指导与咨询的任务;还可以在村民中培养积极分子和体育骨干以及利用农村中、小学有体育特长的学生为村民进行体育指导和咨询。另一方面为村民进行体育指导和咨询的形式也可以是多种多样。可由上述社会体育指导员、村中、小学教师或骨干为村民常年经常性地提供指导与咨询服务;也可定期在农闲时集中提供指导与咨询服务;或不定期举办各种体育培训班进行理论和实践的指导服务。上级行政部门还可以定期组织送体育下乡进行指导、表演服务。
3.2.6 提供体育经费与支持服务的多元化 为农村体育提供资金既属于保障层面,又属于服务层面。保障层面主要是县级以上政府的资金保障,政府有责任为农村提供更多的体育事业经费及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资金。而乡镇、行政村除了资金的保障作用外,更多地是发挥为农村体育资金的筹集提供服务功能,主要体现在除了政府保障体系提供的资金外,更多地是负有筹集资金服务的义务,向社会、企业、民间、个人筹集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开展体育活动的资金。这样,政府、村集体、社会、企业、民间组织、个人等的资金来源,就形成农村开展体育活动多元化筹集资金的渠道。
3.2.7 体育宣传与体育教育服务的多元化 相对城市居民,农民更需要掌握体育科普知识,改变观念,增强体育意识。因而为村民多种途径提供体育知识与体育文化的宣传、普及、教育的服务,显得尤为重要。其多元化的服务形式可体现在为农民编写体育基本知识的科普读物,介绍体育锻炼的好处和科学锻炼的方法;村委会建立图书阅览室,为村民订阅各类体育图书、报刊、杂志;在村委会橱窗内开辟体育专栏,定期发布、宣传体育科普知识,以及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各种渠道和方式向农民宣传体育文化、普及体育科普知识。还可以为村民开办体育知识讲座、夜校等对农民进行培训、教育,让农民掌握更多的体育知识、技能和方法。将体育科普读物、图书、资料、宣传材料等直接发放到村民家中,也是一种较好形式。
3.2.8 体育信息供给服务的多元化 体育信息、体育文化的供给、传播,可以采取多渠道的方式,为农民提供有效的体育服务。如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橱窗、简报等形式,以及手机短信等传播渠道,让农民随时了解、掌握体育健身知识、体育赛事、体育新闻、动态,以及开展体育活动的时间、地点、日程安排等信息,为农民参加体育活动提供方便。
3.2.9 体质检测服务的多元化 现在即使是城市居民,正常的体质检测工作也尚未全面展开,为农民广泛地提供体质检测服务,更有较大的难度。目前,为部分农民定期进行的体质检测,是完成上级体质监测工作的抽样任务,其形式主要是上级的巡回检测和部分乡镇设立的体质检测站。除此之外,目前还有较为可行的办法是,结合村医务室,定期为农民进行体检和体质检测工作,密切关注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期望能通过多种途径在农村逐步广泛开展为农民提供体质检测服务。3.2.10 体育消费服务的多元化 从理论上讲,为农民提供多元化的体育消费服务存在着可能。如发展农村体育产业和体育服务业,鼓励农民个人开办体育经营产业,为村民就近提供经济性消费的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服务。同时,村集体也可对部分娱乐体育项目适当收取费用。上级部门可组织送体育用品下乡,方便农民购买体育用品等,为农民提供多元化的体育消费服务。但基于大部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的现状,绝大多数农民的体育消费处于较低的水平,在农村短期内难以形成集中的、较大规模的消费市场。
3.3 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的几种结合形式 开展农村体育健身活动,为农民提供多元化体育服务,还应当要与农村文化娱乐活动、医疗卫生服务、中小学体育教育、乡镇和村办企业体育等相结合,走多元融合,共同发展的道路。
3.3.1 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要与农民文化娱乐活动相结合 我国农村地广物博,各地民风民俗多样,民间的娱乐活动项目丰富多彩,特别是我国民间集文化娱乐与体育活动于一体的项目,如舞龙、舞狮、腰鼓、高跷、秧歌、龙舟、拔河、秋千等,更是不胜枚举。尤其是在农村的节庆活动中,将体育健身与文化娱乐活动有机结合,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营造大文化氛围,对丰富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增进身心健康,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以文化娱乐活动为切入点,开展农村体育健身活动与文化娱乐活动紧密结合,其内容和形式要多样化和多元化。
3.3.2 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要与农村中小学体育相结合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基础教育投资的增加,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逐步得到改善,除极少数边远和贫困地区外,农村中小学一般都能配有简单的基本体育设施,如篮球场、乒乓球台、单双杠等器材。有效地利用农村中小学现有的体育场地,实行资源共享,是解决农村体育场地匮乏的重要途径之一。同时,还要积极利用农村中小学的体育师资队伍,适当开展农民体育成人教育活动,指导农民科学地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此外,农村中小学生的运动会或者是农民的小型文化娱乐与体育竞赛活动,都可以让学生和家长共同参加,共享同乐,互动互促,共同发展。
3.3.3 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要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结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中要求:“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10月23日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12]要避免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不仅要考虑为农民提供医疗服务,还要考虑使农民有更多的机会参与体育健身活动,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从根本上来预防疾病,提高健康水平。因此,建构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要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结合,在保障农民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同时,也相要应保证能使人人享有基本体育健身服务。
3.3.4 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要与村镇企业体育相结合 乡镇、村办及村镇民营企业地处乡镇和村内,而这些企业的员工基本上都是本地农民和外来农民工,尤其是本地农民,更是身兼村民和村镇企业职工的双重身份,他们的参与是开展农村文化体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村镇企业又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无论是提供场地资金的捐赠、活动经费的赞助方面,还是其员工积极的参与,都能对农村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注入活力,产生影响,发挥重要的作用。
4 结 论
1)本文认为无论是对于学术理论研究,还是在实践中具体实施操作,“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和“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提法都不甚科学、不够严谨,其表述亟待规范。采用“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的提法相对较为适宜,即“在建构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中,建立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体育服务体系,坚持和提倡多元化的体育服务模式。”
2)“全民健身体系”与“体育服务体系”及“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三者间的关系为:“体育服务体系”是“全民健身体系”整体框架中的内容要素之一,是“全民健身体系”的下位概念,而“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则又是“体育服务体系”下位的子服务系统中的具体服务形式。即:全民健身体系——→体育服务体系——→子服务系统——→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此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和“体育服务体系”近似同一个含义,都可以作为“全民健身体系”下位的内容要素中同一层次的服务体系概念使用,也可以合而为一。但这两种提法都不宜与“全民健身体系”合而为一,更不能替代“全民健身体系”,它们是上、下位的概念关系,即大概念与小概念、母概念与子概念、大前提与小前提的逻辑关系,绝对不能混淆。
3)本文研究的“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不是一种单一的、固定的、静态的模式,而是适用于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多种多样的模式,是一种动态的模式。此模式也不一定是绝对的标准模式,不是提供照搬的样本,同类地区和人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改良使用。
4)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一方面是指多种多样的体育服务内容,另一方面也是指每项具体服务内容应具有多样性,在每项体育服务内容中,为农民提供体育服务的形式也应当是多种多样,即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并且多元化体育服务的内容和服务形式还将动态地随着时代特征不断向前发展。
5)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应当要与农村文化娱乐活动、医疗卫生服务、中小学体育教育、乡镇和村办企业体育等相结合,走多元融合,共同发展的道路。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十一五群众体育事业发展规划》都提出要求:提高基层特别是农村基层体育服务能力。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下发的《“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要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村级小型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为重点,把体育场地建到农民身边,积极推动农村体育组织建设,构建农村体育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农村体育活动,提高广大农民身体素质,努力缩小城乡居民健康差距,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本文研究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符合政府的工作目标和农村体育的发展方向,但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仍需要不断丰富和发展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的内涵与外延,使农村体育与农村文化教育、卫生等各个系统部门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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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多元化;体系;模式;关系;涵义
中图分类号:G812.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11)01-0005-06
Study on Building a Diversified Service Mode of Physical Fitness in China’s New Countryside
YU Jun,CAI Guojun,WANG Xiaojuan
(Physical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Hangzhou 310014, Zhejiang China)
Abstract:By the method of literature review and logical analysis, the paper researches some important issues in the theory of national fitness system and the concept of diversified service model. It is reckoned that using diversified as a modifier of system is not proper. Then, the concept of modified service model is proposed. And the paper also argues the idea of integrating the national fitness system and diversified sport service system into the concept of diversified national fitness system. Then, it clarifies the relations among the concept of complete national fitness system framework, national fitness system and sport service system and diversified sport service model. And finally, it makes an in-depth research on the identification of new countryside diversified sport service model.
Key words: diversified; system; model; relation; identification
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无疑会对我国群众性的体育活动产生巨大的影响。北京奥运会后,如何借后奥运东风,进一步推动我国全民健身活动,特别是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就成为一项重要的议题。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下发的《“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指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农民是我国最大的社会群体,没有八亿农民的体育健身,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全民健身,全民健身体系覆盖不到广大农村,《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就难以实现。因此农村体育作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手段和重要载体,值得高度重视,需要着力加强。”[1]
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自中央一系列重要文件提出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多元化体育服务后,相继有不少学者对多元化体育服务的理论展开了研究。然而,究竟怎样才能在实践中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有效的体育服务,特别是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有效的多元化体育服务的研究成果甚少。而且,在理论上出现频率较高的“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提法是否科学、规范?“全民健身体系”与“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两个体系能否合而为一称为“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以及关于我国全民健身理论中的其它几个重要问题,都是本课题研究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无法回避的,需要深入进行思辨性和实证性研究。本文拟从理论上先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与分析。
1 关于“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提法的探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以下简称《中央8号文件》)下发以来,“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或“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在相关的文章中出现的频率很高。虽然至今没有人对此提出质疑,然而,这样的提法是否科学、规范却值得商榷。要讨论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目前对我国全民健身体系的不同认识,以及多元化体育服务概念形成的过程。
1.1 全民健身体系的不同认识 无论是到2010年“基本建成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还是到202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首要问题是要搞清楚全民健身体系究竟是怎样一个体系。在现实工作中,人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并不统一。[2]裴立新在《全面小康社会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研究》论著中认为:对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基本
投稿日期:2009-08-28
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项目编号:07BTY026)。
作者简介:郁俊,教授,兼职律师,研究方向体育社会学、体育法学。
框架的基本构成也是众说不一,没有形成一个该方面的共识。在该论著中,他详细描述了我国全民健身体系基本框架的不同认识及其演变、发展过程,提出了关于全民健身体系基本框架的构成及各子系统组成的观点。[3]
董新光在《关于全民健身体系的理论构架》一文中提出:全民健身体系是一个国家的、宏观的体系,需要有一个相对一致的基本框架结构。[4]
裴立新在《关于构建省域全民健身体系的理论研究》中又提出:只有通过构建不同地域范围的全民健身体系,才能使不同地域的人群真正享受到亲民、便民、利民的体育服务。[5]在现实工作中,各省对全民健身体系的认识,也确实不是很一致。如上海简称“一三六体系”,江苏简称“八个一工程”,广东则是以“四个网络作为全民健身体系的主要内容”。1.2 多元化体育服务概念的形成 国务院1995年颁发的法规性文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提出:“到2000年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的基本框架,到2010年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国家体育总局于2000年12月下发的《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中提出:“构建起面向大众的多元的体育服务系统。”2001年2月国家体育总局在全国体育局长会议上又提出:“要努力构建面向大众的体育服务系统。”接着,在《<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二期工程(2001-2010)规划》中,明确了“经过十年努力,实现全民健身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和面向大众的体育服务体系的目标。”2002年7月《中央8号文件》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构建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根据《中央8号文件》精神,国家体育总局将“初步建成面向群众性的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确定为《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二期工程第一阶段(2001-2005年)的任务。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体育改革,构建群众体育服务体系。”
根据中央、国务院、体育总局上述一系列文件精神,“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面向群众的体育服务体系”,“坚持体育服务的多元化”的表述虽然不尽一致,但多元化体育服务的概念由此逐步形成。学术界对全民健身体系及多元化体育服务理论也展开了积极的研讨,关于一系列文件中对全民健身体系表述不一致的问题,有学者也指出,表述的频繁变化说明其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并且认为,“全民健身体系”与“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之间关系含混,缺乏科学界定。[6]此外,学者还进一步论证将“全民健身体系”与“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两个体系合而为一,称之为“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3]
1.3 对“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提法的讨论
1.3.1 “多元化”与“体系”的词义及逻辑关系辨析 首先,来看《现代汉语词典》中对相关词的解释为:
体系——名词。若干有关事物或某些意识互相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整体。如防御体系、工业体系、思想体系等。
注意:“体系”一词的关键点是“一个整体”。
多元——形容词。多样的,不单一的。如多元文化,多元经济,多元经营。
多元化——当形容词解,指多样的,不是集中统一的。如满足读者多层次、多元化的精神需要。当动词解,指由单一向多样发展,由统一向分散变化。如投资多元化。[7]
其次,从语法上分析,“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的中心词是体系。“体育服务体系”是偏正短语,前后是修饰关系,体育服务是修饰语,修饰中心语体系。而多元化在这里是形容词,修饰体育服务体系。根据以上《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多元不是单一的,多元化表示多种多样,至少是两种或两种以上。体系是一个整体,用“多元化”修饰“体系”,容易误解为是“两个以上的体系、两个以上的整体,或者是多种多样的体系、多元化的整体。”显而易见,一个完整的体系或整体当然不能多元化,也不能多种多样。再根据《现代汉语词典》对“多元论”的解释为:“一种唯心主义的哲学观点,认为世界是由多种独立的、不互相依存的实体构成的。”[7]而《现代汉语词典》对体系的释义则是:“若干有关事物或某些意识互相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整体。”因此,仅从以上词语释义和语法及语言逻辑关系上来分析,显然“多元”不能修饰中心词“体系”,用“多元化”修饰“体育服务体系”显属搭配不当,不科学、不规范。
当然,可能有人会认为,“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可以理解为“多元化体育服务(的)体系”,就不存在以上问题了。作者认为,可以这样理解,但作为专用正式的规范用语,不能这样表述。如果仅仅是表述“多元化(形容词)体育服务”,或者是“体育服务的多元化(动词)”,都不会让人产生歧义。在“多元化(的)体育服务(的)体系”句子中,偏正短语“体育服务体系”本身就省略了“的”,多元化作定语前置,其形容词带“的”的词性是改变不了的,这就容易让人产生是多种多样的体系的误解,所以,“多元化”还是不宜作定语前置修饰“体系”。
1.3.2 中央一系列重要文件关于“体系”的提法 首先,来看党中央在一系列重要文件中关于体育领域“体系”的表述。党的十六大报告的提法是:“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提法是:“深化体育改革,构建群众体育服务体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提高基层特别是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服务能力。”除《中央8号文件》是一个专门关于体育的文件外,在中央其他重要文件中提到有关“体育服务体系”问题时,都没有见到用“多元化”修饰“体系”的情况,可见,党中央其他正式文件对此提法非常谨慎。
其次,再来看在其它领域“体系”的表达方法。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共有24处提到体系问题,如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等。其中关于体育方面提出的是:“加强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8]2006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卫生部等四部委下发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第三章“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中,也没有一处“多元化”修饰“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此外,在其他中央重要文件中提到的若干体系,均无一例出现“多元化”修饰“体系”的现象。这说明中央文件的用词相当规范。
再次,从文字的通用和习惯用法,如“国家的防御体系”,“毛泽东思想体系”,“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等,从来没有见到过,也不可能使用“多元化”作定语来修饰任何一个完整的“体系”。即使是《中央8号文件》中出现的“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仅仅是一个标题,在具体内容中,也特别强调要: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坚持体育服务的多元化,适应多方面的体育健身需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基本的体育服务。因此,其题中之意或本意就应当理解为,在构建群众性的体育服务体系中,坚持体育服务的多元化,提倡和支持多元化的体育服务形式。就正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中的正确表述:“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和完善,由政府、集体、社会和个人举办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组成,……。”[9]总之,以上分析和实例都说明多元化不能作为服务体系的前置,只能是服务体系下位的多种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
综上分析,无论是对于学术理论研究,还是在实践中具体实施操作,“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和“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提法都不甚科学不够严谨,其表述亟待规范。
1.3.3 建议使用“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的概念 那么,关于多元化体育服务的提法如何表述才较为确切呢?根据《中央8号文件》精神及以上全民健身体系有关理论的分析研究,作者认为,采用“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的提法较为适宜。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模式是名词,指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7]据此,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可解释为多种多样的体育服务形式。“多元化”修饰“模式”,其搭配在词义和语言逻辑关系上显然都没有问题。也和《中央8号文件》精神,“坚持体育服务的多元化”相吻合。因此,作者认为采用“全民健身体系”—→“体育服务体系”—→“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的提法相对较为适宜。即“在建构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中,建立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体育服务体系,坚持和提倡多元化的体育服务模式。”这样的表述与卫生部等四部委下发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中关于“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表述具有一致性。
2 “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及相邻概念辨析
2.1 对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基本框架的认识 那么,“全民健身体系”、“体育服务体系”、“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之间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要分析这三者的关系,首先要准确地把握全民健身体系的定义,深入研究全民健身体系的基本框架,对其定义和基本框架有了足够的理解和认识后,三者之间的关系分析也就迎刃而解。
有学者研究认为:全民健身体系基本框架包括内容要素、层次要素和关系要素,这三个要素构成了全民健身体系基本框架的整体。[2]本文对我国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基本框架新的理解和认识如图1所示,这也是本课题研究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的重要基础。
2.2 “全民健身体系”与“体育服务体系”及“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
《中央8号文件》指出:“全民健身是一项公益事业。”有学者也指出:“大众体育是政府的责任。”[10]因此,依靠政府主导推进的全民健身体系,其层级要素只能是由具有行政区域关系的层级体系构成。每个层级体系中同时也包含了企事业单位、行业、教育等系统全民健身体系。
其内容要素包括体育服务体系(图1所示含6个子服务系统)和体育保障体系(图1所示含3个子系统),还有体育机构、体育组织、体育管理、体育资金、体育宣传、体育教育6个子系统则兼有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的功能。确切地讲,多元化只有在体育服务体系下位的子服务系统中才可以使用,即子服务系统的具体操作层面应当多元化。如提供多种多样的体育场地设施服务、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服务等,即多元化的场地设施、多元化的活动内容、多元化的组织形式等多元化的体育服务模式。因此,在体育服务体系的各个子服务系统中,应坚持体育服务的多元化,提倡和坚持多元化的体育服务模式。
图1 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框架
注:层级要素中各层级体系包括企、事业单位、行业、教育系统全民健身体系
其关系要素是:依我国目前现状,层级要素中各层级体系的关系主要是一种行政关系。层级要素与内容要素的关系是,在每个层级体系中都含有内容要素,即体育服务体系和体育保障体系在每个层级体系中都不但存在,而且必不可少。内容要素中体育服务体系和体育保障体系的具体内容,即各子服务系统和保障系统相互关联与影响。关系要素将层级要素和内容要素相互连接、使其密切联系,一起构成国家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根据图1所示示框架及上述分析,“全民健身体系”与“体育服务体系”及“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三者间的关系也就一目了然。“体育服务体系”是“全民健身体系”整体框架中的内容要素之一,是“全民健身体系”的下位概念,而“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则又是“体育服务体系”下位的子服务系统中的具体服务形式。即:全民健身体系—→体育服务体系—→子服务系统—→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
此外,“全民健身”已经成为我国群众体育的代名词。[3]体育服务是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服务,体育服务体系也就是群众体育服务体系。因而“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和“体育服务体系”近似同一个含义,都可以作为“全民健身体系”下位的内容要素中同一层次的服务体系概念使用,也可以合而为一。但这两种提法都不宜与“全民健身体系”合而为一,更不能替代“全民健身体系”,它们是上、下位的概念关系,即大概念与小概念、母概念与子概念、大前提与小前提的逻辑关系,绝对不能混淆。
关系理顺了,一些理论上的问题也就比较清晰明朗。从图中所示框架和上述分析中比较清楚地看出,省域全民健身体系是属于层级要素中的一级全民健身体系,省级体系和国家整体体系在层级上无冲突之处。由于各层级体系中都包含内容要素,因此,各省采用不同的提法和做法,实际上是各省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在内容要素这一块,采用了不同的体育服务模式而已。可以看作是在特定时期的工作重点有所不同,或有所侧重而采用了不同的做法、不同的体育服务形式,也正是“多元化”的具体体现。如北京确立的构建六大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目标,山东的八大健身服务体系等。还有江苏省2001年8月9日印发的《江苏省实施城乡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八个一工程”意见(试行)》,从其文件名称来看,省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就是图2框架中省级全民健身层次体系中的内容要素,其“八个一工程”也就是实施城乡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中子系统的具体内容。
但是,在内容要素中,体育服务的内容和形式是在动态中不断向前发展的。随着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当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如“十二五”、“十三五”时期,各省、地区可以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任务和要求,确定工作重点和服务内容及服务形式,但层级要素中各层次体系格局是不会有多大变化的,关系要素也依然存在。在省以下各层级的地市、县区、乡镇,甚至行政村的全民健身体系中,在不同时期,根据不同的任务和要求,都允许并提倡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体育服务模式,这正是《中央8号文件》的精神,坚持体育服务多元化的核心所在。
3 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的涵义
3.1 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多元化当形容词解是指多样的,不是集中统一的,如满足读者多层次、多元化的精神需要。模式是指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据此,本文亦可将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解释为多样化的体育服务形式。
《辞海》对模式的解释是:“亦译‘范型’,一般可以作为范本、模本、变本的式样。作为术语时,在不同学科有不同的涵义。”[11]“费孝通先生曾将模式界定为‘在一定的地区、一定历史条件下,具有特色的发展的路子’。模式没有褒贬的含义,也不是给人提供照搬的样本,更不应该不讲条件地一律强制推行,而是供与之条件相同或相近的某些方面借鉴、采纳、吸收。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把模式理解为具有普遍意义的供人们学习的先进典型或样板,于是一旦称为模式就要全国都来学习,这是对模式的一种误解。”
本文研究的农村体育服务模式,不是一种单一的、固定的、静态的模式,而是适用于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多种多样的模式,是一种动态的模式,也就是本课题研究的主题和核心,“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此模式也不一定是绝对的标准模式,不是提供照搬的样本,同类地区和人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改良使用,即《辞海》中“范本、模本、变本的式样”的含义。
农村体育服务体系是面向农村最基层的体育服务体系。由于我国农村地域广阔,基础薄弱,农村体育服务体系的体育服务模式有别于城市社区的模式。因此,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可以定义为:“在新农村建设中,为了使广大农民能享有基本体育服务,基本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元化的体育需求,使农民的健康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以全民健身体系基本框架为基础,在农村体育服务体系中,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和要求,针对农村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发展状况、不同人群、不同需求、不同特点,以“亲民、便民、利民”为原则,为农民群众提供多种多样的体育服务内容和体育服务形式。”这个模式不是统一的,而是多样化的模式。不同地区、不同的人群可以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适用不同的模式,同类地区也可以适用类似的模式,在某些方面借鉴、采纳、吸收。即使在某一地区,随着经济的发展,条件的改善,其模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在动态中发展变化。但各地区特别是各基层行政村的特点和具体情况不同,不可能采用绝对同样的模式,这将在后续的实证研究中进一步展开研究。
3.2 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的内容 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一方面是指多种多样的体育服务内容,具体包括:体育机构服务系统,健身组织与管理服务系统,公共体育设施与活动场所服务系统,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服务系统,体育指导与培训服务系统,提供体育经费与支持服务系统,体育宣传与体育教育服务系统,体育信息供给服务系统,体质检测服务系统,体育消费服务系统等。另一方面也是指每项具体服务内容应具有多样性,在每项体育服务内容中,为农民提供体育服务的形式也应当是多种多样,即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并且多元化体育服务的内容和服务形式还将动态地随着时代特征不断向前发展(图2)。
图2 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示意图
3.2.1 多种形式的体育机构服务 体育机构分为体育领导机构和体育工作机构。农村体育领导机构包括县(市)文体局——乡镇全民健身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村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体育领导小组等其他名称的领导机构。健全的农村体育领导机构是农村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保障,体现的是保障体系的领导与协调功能。而农村体育工作机构体现的则是服务体系的功能,包括县(市)文体局的体育科/群体科——乡镇文体站/文化站/文广电中心等——村委会体育办公室/村全民健身体育指导室/村级文体活动中心/村级文体活动室等。虽然这些农村基层体育工作机构的名称与形式多种多样,各不相同,但其工作、业务职能在农村体育工作中体现的都是服务与管理功能,正是有了这些多种形式的农村基层体育机构,才能为农民提供各种各样的体育服务。其中,村体育指导室、村文体中心、村文体室等还兼具有村级基层工作机构和健身组织的双重身份。
3.2.2 健身组织与管理服务的多元化 农村多元化的健身组织与管理服务,是在建立县、镇、村农村体育组织网络的基础上,在行政村一级,以多种组织形式,为村民提供组织上和管理上的服务。这些组织形式包括:村级文体俱乐部、村文化宫、村级文体活动中心、村级文体室、村级健身指导室等。社会团体方面还有村农民体育协会、老年体协、各单项体育协会、各类民间体育协会、村民文化专业户以及其他各种社会团体和群众体育组织等。管理形式也可以多种多样:可以是村委会直接管理,也可由村委会委托某社会团体、群众体育组织管理,或者由各种体育组织自行管理等多种形式并存。这些健身组织的管理形式同样适用于下面公共体育设施与活动场所的管理。
3.2.3 公共体育设施与活动场所服务的多元化 农村多元化的公共体育设施与活动场所服务,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多种主体为村民提供场地设施服务。提供场地设施的主体以政府为主,村集体、社会企业、民间组织、个人多方参与,形成提供体育场地设施主体的多元化。另一方面是为村民提供体育场地设施的品种可以是多种多样,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可以分别是篮球场、健身路径、健身器材、乒乓球台、门球场、木球场、台球桌、乒乓台及各种球类器材等。也可以是综合文体活动场所,村文体室、村文化宫、乒乓房、健身房、台球室、棋牌室、舞厅等。还包括各类民间、传统体育的器具、器材等。
3.2.4 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服务的多元化 为村民提供多元化的体育健身活动服务,包括组织活动主体的多样性,开展活动的项目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在农村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主体,既可以是乡镇及各级政府;也可以是村委会、村健身组织、社会团体、村农民体协、老年体协、各单项体育协会,以及村民自发组织等;还可以是社会、企业甚至于媒体等。开展农村体育健身活动的内容除了各种现代体育运动项目,如深受农民喜爱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可以组织村民开展健身和竞赛活动外,更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如太极拳、太极剑、木兰扇、木兰舞、各种养身功、各种武术套路等,以及品种繁多的民间体育项目,如龙灯、舞狮、龙舟、划船、拔河、腰鼓、高跷等无数民俗项目,都可以组织村民开展健身和竞赛活动。还有象棋、围棋、桥牌,甚至引导得当的话,麻将牌、扑克牌都可以作为益智娱乐体育项目组织开展竞赛活动。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形式除了竞赛外,还可以是表演、展示、广场文体健身活动;集体晨晚练、健身舞;秧歌队、扇舞队、腰鼓队、舞龙队、舞狮队等各种民俗、民间体育项目的团队活动等。上级行政部门组织送体育下乡也是活动的形式之一。
3.2.5 体育指导与培训服务的多元化 为农民提供多元化的体育指导与培训服务,一方面是要建立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为基层行政村培养村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也可以由村中、小学体育教师承担对农民进行体育指导与咨询的任务;还可以在村民中培养积极分子和体育骨干以及利用农村中、小学有体育特长的学生为村民进行体育指导和咨询。另一方面为村民进行体育指导和咨询的形式也可以是多种多样。可由上述社会体育指导员、村中、小学教师或骨干为村民常年经常性地提供指导与咨询服务;也可定期在农闲时集中提供指导与咨询服务;或不定期举办各种体育培训班进行理论和实践的指导服务。上级行政部门还可以定期组织送体育下乡进行指导、表演服务。
3.2.6 提供体育经费与支持服务的多元化 为农村体育提供资金既属于保障层面,又属于服务层面。保障层面主要是县级以上政府的资金保障,政府有责任为农村提供更多的体育事业经费及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资金。而乡镇、行政村除了资金的保障作用外,更多地是发挥为农村体育资金的筹集提供服务功能,主要体现在除了政府保障体系提供的资金外,更多地是负有筹集资金服务的义务,向社会、企业、民间、个人筹集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开展体育活动的资金。这样,政府、村集体、社会、企业、民间组织、个人等的资金来源,就形成农村开展体育活动多元化筹集资金的渠道。
3.2.7 体育宣传与体育教育服务的多元化 相对城市居民,农民更需要掌握体育科普知识,改变观念,增强体育意识。因而为村民多种途径提供体育知识与体育文化的宣传、普及、教育的服务,显得尤为重要。其多元化的服务形式可体现在为农民编写体育基本知识的科普读物,介绍体育锻炼的好处和科学锻炼的方法;村委会建立图书阅览室,为村民订阅各类体育图书、报刊、杂志;在村委会橱窗内开辟体育专栏,定期发布、宣传体育科普知识,以及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各种渠道和方式向农民宣传体育文化、普及体育科普知识。还可以为村民开办体育知识讲座、夜校等对农民进行培训、教育,让农民掌握更多的体育知识、技能和方法。将体育科普读物、图书、资料、宣传材料等直接发放到村民家中,也是一种较好形式。
3.2.8 体育信息供给服务的多元化 体育信息、体育文化的供给、传播,可以采取多渠道的方式,为农民提供有效的体育服务。如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橱窗、简报等形式,以及手机短信等传播渠道,让农民随时了解、掌握体育健身知识、体育赛事、体育新闻、动态,以及开展体育活动的时间、地点、日程安排等信息,为农民参加体育活动提供方便。
3.2.9 体质检测服务的多元化 现在即使是城市居民,正常的体质检测工作也尚未全面展开,为农民广泛地提供体质检测服务,更有较大的难度。目前,为部分农民定期进行的体质检测,是完成上级体质监测工作的抽样任务,其形式主要是上级的巡回检测和部分乡镇设立的体质检测站。除此之外,目前还有较为可行的办法是,结合村医务室,定期为农民进行体检和体质检测工作,密切关注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期望能通过多种途径在农村逐步广泛开展为农民提供体质检测服务。3.2.10 体育消费服务的多元化 从理论上讲,为农民提供多元化的体育消费服务存在着可能。如发展农村体育产业和体育服务业,鼓励农民个人开办体育经营产业,为村民就近提供经济性消费的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服务。同时,村集体也可对部分娱乐体育项目适当收取费用。上级部门可组织送体育用品下乡,方便农民购买体育用品等,为农民提供多元化的体育消费服务。但基于大部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的现状,绝大多数农民的体育消费处于较低的水平,在农村短期内难以形成集中的、较大规模的消费市场。
3.3 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的几种结合形式 开展农村体育健身活动,为农民提供多元化体育服务,还应当要与农村文化娱乐活动、医疗卫生服务、中小学体育教育、乡镇和村办企业体育等相结合,走多元融合,共同发展的道路。
3.3.1 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要与农民文化娱乐活动相结合 我国农村地广物博,各地民风民俗多样,民间的娱乐活动项目丰富多彩,特别是我国民间集文化娱乐与体育活动于一体的项目,如舞龙、舞狮、腰鼓、高跷、秧歌、龙舟、拔河、秋千等,更是不胜枚举。尤其是在农村的节庆活动中,将体育健身与文化娱乐活动有机结合,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营造大文化氛围,对丰富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增进身心健康,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以文化娱乐活动为切入点,开展农村体育健身活动与文化娱乐活动紧密结合,其内容和形式要多样化和多元化。
3.3.2 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要与农村中小学体育相结合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基础教育投资的增加,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逐步得到改善,除极少数边远和贫困地区外,农村中小学一般都能配有简单的基本体育设施,如篮球场、乒乓球台、单双杠等器材。有效地利用农村中小学现有的体育场地,实行资源共享,是解决农村体育场地匮乏的重要途径之一。同时,还要积极利用农村中小学的体育师资队伍,适当开展农民体育成人教育活动,指导农民科学地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此外,农村中小学生的运动会或者是农民的小型文化娱乐与体育竞赛活动,都可以让学生和家长共同参加,共享同乐,互动互促,共同发展。
3.3.3 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要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结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中要求:“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10月23日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12]要避免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不仅要考虑为农民提供医疗服务,还要考虑使农民有更多的机会参与体育健身活动,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从根本上来预防疾病,提高健康水平。因此,建构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要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结合,在保障农民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同时,也相要应保证能使人人享有基本体育健身服务。
3.3.4 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要与村镇企业体育相结合 乡镇、村办及村镇民营企业地处乡镇和村内,而这些企业的员工基本上都是本地农民和外来农民工,尤其是本地农民,更是身兼村民和村镇企业职工的双重身份,他们的参与是开展农村文化体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村镇企业又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无论是提供场地资金的捐赠、活动经费的赞助方面,还是其员工积极的参与,都能对农村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注入活力,产生影响,发挥重要的作用。
4 结 论
1)本文认为无论是对于学术理论研究,还是在实践中具体实施操作,“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和“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提法都不甚科学、不够严谨,其表述亟待规范。采用“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的提法相对较为适宜,即“在建构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中,建立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体育服务体系,坚持和提倡多元化的体育服务模式。”
2)“全民健身体系”与“体育服务体系”及“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三者间的关系为:“体育服务体系”是“全民健身体系”整体框架中的内容要素之一,是“全民健身体系”的下位概念,而“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则又是“体育服务体系”下位的子服务系统中的具体服务形式。即:全民健身体系——→体育服务体系——→子服务系统——→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此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和“体育服务体系”近似同一个含义,都可以作为“全民健身体系”下位的内容要素中同一层次的服务体系概念使用,也可以合而为一。但这两种提法都不宜与“全民健身体系”合而为一,更不能替代“全民健身体系”,它们是上、下位的概念关系,即大概念与小概念、母概念与子概念、大前提与小前提的逻辑关系,绝对不能混淆。
3)本文研究的“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不是一种单一的、固定的、静态的模式,而是适用于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多种多样的模式,是一种动态的模式。此模式也不一定是绝对的标准模式,不是提供照搬的样本,同类地区和人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改良使用。
4)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一方面是指多种多样的体育服务内容,另一方面也是指每项具体服务内容应具有多样性,在每项体育服务内容中,为农民提供体育服务的形式也应当是多种多样,即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并且多元化体育服务的内容和服务形式还将动态地随着时代特征不断向前发展。
5)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应当要与农村文化娱乐活动、医疗卫生服务、中小学体育教育、乡镇和村办企业体育等相结合,走多元融合,共同发展的道路。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十一五群众体育事业发展规划》都提出要求:提高基层特别是农村基层体育服务能力。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下发的《“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要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村级小型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为重点,把体育场地建到农民身边,积极推动农村体育组织建设,构建农村体育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农村体育活动,提高广大农民身体素质,努力缩小城乡居民健康差距,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本文研究新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符合政府的工作目标和农村体育的发展方向,但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仍需要不断丰富和发展农村多元化体育服务模式的内涵与外延,使农村体育与农村文化教育、卫生等各个系统部门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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