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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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农业”等代名词屡见不鲜,这说明当前各行各业为了发展都在努力向互联网领域进军,似乎只有贴近了互联网的行业才会成为时代的弄潮儿。大数据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产物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在享受大数据带来速度、高效的快乐时,慢慢发现大数据也有可能给大家造成危害。从2018年大数据“杀熟”开始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短短3年时间,大数据“杀熟”成为了消费者心中的一份无奈。虽然从经济学角度,大数据“杀熟”行为帮助平台经营者实现了利润最大化,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市场效益。可消费市场里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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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农业”等代名词屡见不鲜,这说明当前各行各业为了发展都在努力向互联网领域进军,似乎只有贴近了互联网的行业才会成为时代的弄潮儿。大数据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产物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在享受大数据带来速度、高效的快乐时,慢慢发现大数据也有可能给大家造成危害。从2018年大数据“杀熟”开始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短短3年时间,大数据“杀熟”成为了消费者心中的一份无奈。虽然从经济学角度,大数据“杀熟”行为帮助平台经营者实现了利润最大化,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市场效益。可消费市场里给予关注保护的并不应该只有平台经营者一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理应受到更多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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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是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下的核心产物,同时也是进一步约束民商活动的根本性条例。它作为保证市场基本秩序的核心工具,具有较强的权威性、规范性以及标准性。而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又可以为社会发展提供多方的引导性价值。综合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内涵及作用进行分析详细分析,并且以法规条例作为研究对象,定位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以此能够有效提升民商法的社会应用价值,同时维持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
在20世纪80至90年代建设的住宅楼,受当时社会经济条件限制,一般是10层以下且没有安装电梯。但是,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改善和人口老龄化的来临,居住在高层的老年人对电梯的需求日益增大,于是加装电梯便成为高层业主的普遍诉求。但是对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既有赞成声音,也有反对意见,如何化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中出现的困境,则需要对这些困境进行分析及设想解决思路。
2021年7月15日起正式实施的《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不得因同一违法行为被处以两次以上罚款。同一违法行为违反多项法律法规的,处以罚款。处以罚款。” 本条确立了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当前公司是现代社会中市场的重要组成要素,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和科技水平发展的中坚力量。公司章程自治体现的是股东对于公司内部事物的独立安排,然而公司法是关乎公司内部运营以及组织的重要法律法规,所以二者之间必不可少的会产生摩擦乃至冲突。冲突的发生本质上由多种不同的原因构成,其中最核心的问题是公司法的不完善。冲突的发生直接导致了公司内部运营效率不高,最终导致司法以及市场方面受到了消极影响,所以有必要从立法和司法的层面上实现公司章程自治与公司法冲突的协调。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届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典》中关于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从2年增加到3年。时效期限是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制度,被解释为受害者维护其利益的权利,但时效期限是在时效期限内行使的,超过时效期限后,债务人可以提出抗辩,要求不履行义务。因此,时效期限对权利持有人和义务承担人的影响更大,特别是在公民权利持有人就其权利受到侵犯提供咨询意见时,他们必须迅速采取行动,保护其合法权利和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有关婚姻家庭的篇目从婚姻关系以及家庭关系为基础,从法律规范,权利义务去构建和谐美好的家庭,本文从家庭暴力的预防和惩治的角度出发,探究民法典是如何通过法律规范,去预防和惩治家庭暴力的。
在我国经济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当下,市场竞争激烈程度日益加剧,为提升民众在经济使用领域的选择空间,信用卡进入大众视野并成为主要消费和支付方式之一。本文站在民商法角度,分析具体的信用卡法律问题,重点探究解决信用卡法律问题的民商法完善途径,以期降低高透支率和逃债率。
从21世纪开始,我国证券行业就开始了高速的发展,投资人数和投资规模都在逐年扩大,因此新证券法需要针对投资者的保护来实现全面的立法过程。随着新证券法的开始实施,证券法对于证券经济来说具有必不可少的作用,我国也在不断加大对于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力度。但是证券法在投资者保护方面还存在着若干的漏洞,证券市场运行的过程当中可能发生信息的不对称性,还有可能出现道德层面的风险,因此就需要针对证券法中所疏忽之处进行细致分析。
案例指导制度自推行以来犹如毛细血管网渗透到我国法律体系中,使抽象的成文法变得形象、具体、鲜明,补充了成文法法律规定滞后的问题,强化了法律规定在不同情形下的适用性。它在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领域的应用为刑事侦查工作提供了具有指导性的个案,并建立了指导案例检索数据库,有效提升了刑事侦查的效率。虽然案例指导制度在刑事侦查中的应用效果显著,但现阶段对于其在刑事侦查中的适用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规范和研究。
近年来,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先后设置了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法院,对相关类型案件进行高度专门化审判,并取得较好的效果。关于设置专门法院应当考量哪些因素,目前尚无相关规定。本文从专门法院的“专门性”价值定位,将政治因素、技术条件因素、案件数量因素等作为专门法院设置标准的考量因素,坚持兼顾突破性与合法性、兼顾本国实际与借鉴外域经验、兼顾一般性要素与特殊性机制等原则,从程序设置、区位选择、保障配备、制度设计等方面对专门法院的设置标准进行研究,以求探索出一条合理的规范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