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在实际生活中,个别行政机关或企业单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害公共利益,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污染和资源损害的行为时有发生,但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却常常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追责。之所以存在这种状况,与我们的诉讼理论及法律规定的滞后有关系。我国原来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过,去年生效的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