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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长期以来构建的是“全能政府”,同时又缺乏严密的组织法规范,行政职能部门设置随意,导致了我国现在的行政机构林立却又权责不清、行政执法政出多门却往往执行不力等不正常现象,严重地影响了行政效率,也不利于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于此,我国的《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试图通过设立综合执法制度来解决这些问题。近几年来,我国各地的综合执法机关越来越普遍,文章结合实践,对综合执法的含义、产生、作用、形式等问题及其发展模式试作一些粗浅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