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观与文学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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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
  “我们时代的性别观调查”发布以来,引起了广泛关注,目前在百度搜索量已达89700条,这对于一个文学调查而言,数字相当可观。另一方面,作为调查者,我也意识到这个调查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因为回答问题字数的限制,作家们缺少了深入表达的机会。因此,我决定只聚焦“性别观与文学创作”的关系,以此作为“我们时代的性别观调查”的收尾。本次调查邀请了52位作家,受到了46位作家的响应。不同代际、不同性别的当代作家对“性别观与文学创作”的关系给出了自己别具视角的理解。有赞同,有反对,有思辨,也有对调查本身的意见与建议,某种意义上,它最大限度呈现了当代作家们在性别观理解方面的“众声喧哗”。因为版面所限,本期发表的是26位作家的同题回答。
  一
  张 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理性别,同时也有自己的社会性别。请问你怎样理解自己的社会性别。其实,作家性别观的生成是复杂的,它与家庭背景、教育背景或者人生际遇都有重要关系。你认为自己的性别观真正生成是什么时候,有重要契机吗?
  李 洱:从记事起,我对诸如家庭背景、教育背景就比較敏感。不同背景的人,不同性别的人,其话语方式中隐蔽的差异,你都能直观地感受到。对外乡人,那些走街串巷的木匠,月光下的说书人,我总是有着浓厚的兴趣。他们的谈吐,他们的穿衣打扮,他们的权力意识,是另一种经验形式。本地人对他们则是既尊重又轻视。在经验的差异中,你的性别观,才能够建立起来。但我不大愿意谈具体的事情,我更愿意在虚构领域说话。在非虚构领域,你的谈话很容易对别人构成伤害。
  邵 丽:我记得有一次去加拿大访问,行前导游给我们说,填入境申请表的时候,可以填十三个性别。当时甚是惊讶,便问她,十三个性别都包括哪些呢?她说,男、女、不男不女、虽然是女的但是心理是男或者相反,说不清楚自己是男是女……后来拿到入境表,倒是没有这么多,只有男、女和X三个性别。那个X,到底包括哪些性别呢?对于性别问题,中国人最讲究,也最不讲究。“男女授受不亲”,讲究到没有法度;而在日常生活中,男女界限却是十分模糊,尤其是年龄稍大一点,“不男不女”的人确实不在少数。就个人意识的觉醒和对个人权利的尊重而言,中国是个醒悟较晚的国家,甚至现在还没成为普遍的公众意识。性别意识其实是个人权利的延伸,与整体社会环境有关。作家也是这个群体的一部分,因此也可以说,中国作家的性别意识,应该没有那么强。可能因为父母都是领导干部的缘故,我对性别问题倒是没有那么封建,也从来没有开放过,更谈不上有多在乎。倒是踏入作家队伍之后,才觉得这个问题是个“问题”。不过说实话,我对这个问题比较抵触,如果不是故意被人问起,基本上没有想过。在写作时,假如一定要我选择一个性别的话,我觉得自己是“不男不女”型的——写男性的时候,会觉得自己就是个男性,写女性的时候亦然。
  艾 伟:很多人知道我是白羊座时都表示吃惊,因为我日常个性与这个活跃、热情的星座相差太远。我个人不完全认同星座那一套,不过书上说,这个星座有英雄主义情结,这点似乎在我身上还是有所体现的,我觉得我的血液里面潜藏着一种阴性的英雄主义。在我的作品中,如处女作《少年杨淇佩着刀》以及中篇《回故乡之路》等作品当中的人物不同程度有着广义英雄主义的激情。不吹牛,我童年时真的是个勇敢的人,在乡村,玩伴间打泥仗时,我永远是冲在最前面的那一位,结果弄得头上都是包,很傻。在我老家有一座桥,我经常在桥栏上来回走,像一个走钢丝的人,要是掉下去,桥下就是岩石,我便会粉身碎骨。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我表面上已是个温和的人,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遇事是多么“孩子气”,我习惯于用一种最直接最简单的方式处理问题。反正这么多年也过来了,一切都很好。下面这句话也许有点自恋,我觉得我心里面一直住着一位男孩,不成熟或者说拒绝成长。因此,我的“社会能力”一直比较弱。关于社会性别,我天然知道,不用人教我,也不需要有个什么契机唤醒这种性别意识。我不太在意自己的社会性别。关于性别观,我这会儿想了想,我觉得我非常尊重女性,在内心深处,对女性怀有“永恒的女性引领我们上升”那种诗性的想象。作为一个内心住着一个男孩的人,女性对我来说,是一个庞大的概念,一个中心,既是母亲又是爱人,同时也是神。我这样说好像有点自我纯洁的意思了,但中心思想应该没错。
  叶 弥:这个问题触及到内心隐秘的东西,这更像是一道心理问题。我们都知道,生理性别是与生俱来的性特征,除了通过手术进行局部改造,是无法改变的。社会性别是后天形成的,是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我的社会性别也不例外地被社会、经济、家庭、环境这些因素影响着,这些因素也塑造了我的个性和喜好。我(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出生在苏州,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经济因素更能决定一个人的世界观。与大多数城市相比,除了特殊的年荒,苏州还算是衣食无忧的。我的父亲从新疆来到苏州,在国营企业里当采购员,母亲是小学教师,所以我没有挨过饿,但也绝不是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我5岁那年跟着父母“上山下乡”来到苏北盐城阜宁县的村子里,这里当时十分贫穷,但也并不是因为贫穷就没有文化,农村里的文化是外面的人难以想象的。况且小孩子有小孩子的乐趣,所以我在这里过得很自由。因为自由就有了莫大的乐趣,也因为自由,我从不感到自已是个女孩子,爬树、爬房子、从早晨四处游荡到夜里、光脚走路、在野河里游泳,并学会了一口农村脏话。这里的女孩子要到出嫁才会被当作女孩子,平时,她们和男孩子一样,劈柴挑水,下地干活挣工分,还得洗衣做饭带更小的弟妹。如果家里与邻居发生争执,她也得上前撒泼打滚谩骂。打起来的话,她也会拿起连枷或扁担撕打。哪怕她与男孩子一样狠,她也无法得到与男孩一样的社会地位,因为她的力气总是不如男孩。勇武有力的男性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导,她生的孩子,姓的是男方的姓。我一直到14岁才重新回到苏州,在这之前,我已看完了母亲带去苏北农村的所有的书。我留着及腰的长发,内心不驯服,我不是男孩,可我也不接受女孩习常的命运。我游离在这两种性别之间,这种状况让我感到了一种安全的模糊。从5岁到14岁,在这段时间里,我的性别观已经生成,反抗和模糊是其特征。   钟求是:我首先有一个感觉,对作家性别观进行孜孜不倦调查的只能是女评论家,因为这种话题沾着女性视角,容易被男性所忽视或绕过。其实每个人只要走出私人领地,便是社会的人。到了当下的文明阶段,既然都是社会的人,自然要强调男女平等,在社会性别的认定上应该解放一些融通一些。但另一方面,社会性别的自然基础仍然是生理性别,我们得承认并重视男女的差异性。男女既有重叠的社会功能,又有不同的角色承担。男女的生理差异是天然的,许多时候跟不平等扯不上关系。以本人为例,我不会刻意去想自己的社会性别问题,但在做人原则上会要求自己“活得像个男人”。我是个明白的男人,却又要求自己“像个男人”,便是自设了社会性别即内心开阔、敢领责任、有点勇敢等等。譬如希望自己即使在生活里做不到勇敢,在写作中也要勇敢一些。我的性别观是在年龄生长中自然形成的吧,没碰上什么特别的时刻。要说不一样,是我们的青春期刚好遇到“文革”后的解冻期,那会儿还是性别意识受困的年头。中学几年,男女同学界限分明,基本上不玩在一起,也不太讲话交流,这让我对女性有些新鲜也有些隔离。就是说,我的男女相处基础课是很不扎实的。在以后的漫长岁月里,我与女人们交往时也做不到谈笑风生、应付自如。我不是那种可以跟女性混得称兄道弟的人。不过这样也好,能增加我对女性的探秘兴趣。我在小说中写了许多女性,也许部分是这个原因。
  刘亮程:我早期的写作中,男性意识强烈,且不自觉地会出现男权意识。我祖籍甘肃。甘肃人男权思想重。这有自古男权社会的传统,也有儒家思想的影响。在我们老家,女人都是不上桌子吃饭的。我寫《一个人的村庄》时,明显地知道我是站在一个男人立场去写的。且说“他们”时,经常忘记女性。汉语的“他们”自带男权色彩。后来我发现了这点,及时地做了矫正,让自己回到一个人的立场,而不仅仅是男人的立场去写作。作家都是早慧早熟的人,也自然是早早知道了性。对我而言,可能不是早早觉知到自己是男性,而是先觉知到女性吸引。在被女性吸引的漫长少年青年期,本能地完成了自己的性别。其实在乡下,一个孩子早期的性教育是由动物完成的,那些鸡、狗、马、驴、猪、猫、鹅,它们随时随地地交配繁殖,让孩子见惯了“性”这回事。民间对这些动物的交合皆有特殊用词,鸡交合叫踩,或踏,踩蛋、踏蛋是也;狗称连蛋;马曰爬高;驴谓抬;猫粘猪钻;等等。在语言上与人做了隔离。但无碍孩子学习。我自小在驴欢马叫的万物生殖中长大,早早知晓这些自然之事,那发生在一头驴身上的,也迟早会发生在一个人身上。待到性别成熟,也早已熟知了自然界的公母雌性。即使在一头母驴身边,也能意识到自己是男人。就像此时——每年的九、十月,我所在新疆,所有草木生长到头,结籽黄叶。植物的一个生命季结束,动物的新生则正开始。牛羊皆在这个季节发情孕育。人作为旁观者,亦受感染。几个季节后,一个孩子便长熟,加入到万物生生的队伍中。性别首先是自然属性,其次是社会属性。作家须保持性别的自然性,这样才会在文字的男女世界中雅俗自然。
  虹 影:我是一个女人,这一点是从有记忆就明白。这个性别,社会性别和人的性别有区分,我知道我是个女的,可我的性格,人的内在性别不由身体决定,而由人的思想决定,我经常说我是一个女儿身,男人心。我在十一二岁的时候,就已经形成这样的观念。形成有很多原因,就是跟我的成长背景、跟我的家庭、跟我遭遇到的重大事件相关,比如我在18岁的时候,我才明白我有一个生父,我是一个非婚生的孩子,我远离原生家庭,远离那片生长的地域,充满了对抗,我离家出走,我要改变我所有的一切,包括以前拥有的身份。当我走到国外,生命转了一圈后,折回中国,我个人的生活发生了很多的变化,那这个时候,我发现自己回到最先认识自己的那一刻,我是一个女人,可是我的内心像男人一样地坚强,那么这一点来说,在我成为母亲时,我感觉身为女人,真好,孕育生命,养育生命。
  叶 舟:我觉得,一个人在意自己的生理性别,那多半是在少年时期。对世界的无限好奇,荷尔蒙的澎湃,用之不竭的力气,对异性的迷恋,浑身的荆棘与棱角,往往需要他(她)以一个恰当的角色去陈诉,去扮演,去化蛹成蝶。到了我现在这把年岁,性别几乎是模糊的,“人”才是一根尖锐的针,如何去磨亮,如何持续韧性,缝补光阴,恐怕是第一要义。在黄河的上游,两岸的崖壁林立丛聚,或狰狞,或嶙峋,锋芒毕现,这一段是有清晰的性别的,仿佛少年,一目了然。而到了中游地带,涌集的泥沙抹去了一切,包括性别。那些山体与岩石浑圆深沉,像一个个人看透了这个世间,兀自坐在水边,开始料理自己。小时候,也就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我小学五年级,我妈妈因为误诊,常年住在兰州黄河北岸的肺科医院里治疗。父亲下班之后,一般会踩着单车,路上花费一个小时去陪护,天亮了才返回南岸,继续打卡。我作为家中的长子,生火,切菜,擀面,做饭,洗洗涮涮的,还要辅导弟弟妹妹的功课,偶尔去开家长会,本领渐长,顶门立户。或许,恰是在那一段清贫的日子里,我知道了自己必须去做一个儿子娃娃。在西北,对一个男人最顶级的夸奖,便是称呼你为“儿子娃娃”。这个词分量十足,品质堪比黄金。
  李静睿:大概因为一直在爱和尊重中长大,我很晚才有性别意识。爷爷奶奶都算知识分子,大家庭前面有很多个堂哥,我和堂姐反而最受宠爱。我从小成绩就不错,到了高中,一直是第一名,学校给几个有希望在奥数比赛中得奖的学生突击补习,我是唯一的女生,每周和四个男同学去数学老师家,做一些题目都看不懂的比赛试卷。我没什么特别天赋,最后只得了一个三等奖,化学参加全省比赛,也拿了一个忘记什么名次,都算不得好成绩,但我也从来没有感觉到那种惯常的说法:女孩子嘛,上了高中就不行了,理科会掉下来。我选文科是因为我喜欢,而不是我不行。我读书、写小说、看足球、打《仙剑奇侠传》、从小热衷于和人讨论政治,父母爱我,也给我自由,从未用“女孩”的身份来框住我的人生。在小环境中,我的性别意识非常模糊,除了恼人的月经,我甚至从来没有想过身为女孩会有任何不同。但后来进入了大环境,一些让人不适又不可逃避的感觉,终于出现了。开始做记者,陪领导一起去和官员吃饭,饭桌上听深深浅浅的黄色笑话,拿不准应不应该笑,那时候太小太软弱,以为这就是“社会规则”。去韶关出差,一堆男人起哄,让我去阳元山下拍照(阳元山,顾名思义),我也就拍了,照片统一洗出来,还送我一张,我笑眯眯收下来,回家路上默默撕掉了。这些人大都不坏,当中很大一部分事实上对我很好,但没有办法,我活在女性的整体处境当中,骚扰和玩笑之间的界限非常模糊。直到今天,我还是无法应付这些事情,怎么办呢?当场摔杯子走人吗?这不是我的性格,我寄望于这个社会确立更明确的规则,但也很明白,这需要个体的反抗和愤怒,而对确凿的熟人表达愤怒,比对宏大的制度表达反抗,要困难得多。后来我辞去工作专心写作,很长一段时间里,每当别人问我在做什么,我总是说“家庭主妇”,我对自己的事业做出了非常严肃的选择,却需要这样一块人人皆可理解的遮羞布。我几乎每天写作四五个小时,七年里出版了六本书,不能说没有勤奋工作,但基于难以解释的理由,一直到这两年,我才能大大方方对人说,“我的工作是在家写作”。我辞职时有一些存款,这三年更是完全可以经济独立,当然家人在前面两三年,对我有很多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支持,内心深处我不觉得这有什么,如果双方对调,我也完全愿意支持对方的梦想,但在一种陈词滥调的话语体系中,我成为“被丈夫养着的人”,在其背后,这意味着社会默认“家庭主妇”是“被丈夫养着的人”。妈妈一度为此非常忧心,因为她在40岁下岗之后,就一直是家庭主妇,她因为时代和自我的局限没有选择,我却并非如此。我努力工作,以摆脱标签。有时候我想,这说明我依然没有逃脱既定观念的束缚,我也不想做一个物质意义上的“家庭主妇”。从群体意义上,我认为女性应当更多介入社会公共生活,但这种氛围给女性个体造成的焦虑,也让我感到不安,好像自己也加入了某种压迫。妈妈说,既然你也不工作,那就赶紧生个孩子。但在婚姻的前面八年,我也没有生孩子,而且很少认真考虑这件事,这并不意味着一种确凿无疑的人生选择,相反,在所有最重大的问题上,我倾向于不那么确凿无疑,永远不要对他人宣示什么,不要轻言自己会不会离婚,也不要轻言自己会不会生育,人生变动的东西比凝固的多。现在我有了一个女儿,从小环境来说,我知道她会和我一样,在一个几乎意识不到性别的家庭中长大,但我仍然会为大环境担忧。经历了生育,也让我清晰地感到女性身份有不可打破的天花板,最大的不平等是上帝设定的不平等,对此我们无能为力,于是只能在可奋斗的地方做得更多。   张 柠:首先,我很讨厌性别歧视、年龄歧视、职业歧视,各种歧视。我尤其讨厌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不尊重女性的古代文化老病根子。我赞赏大平等的慈悲观。但不平等的观念和现象,就像病毒一样纠缠着我们。这需要我们去抗争。更需要我们去讨论、去言说、去解释、去论辩。接下来回答张莉女士提问。社会性别是外来的、人为的。生理性别是内在的、自然的。但是,这两种性别观,都有一定的强制性,一种是社会或者他人强加给你的,一种是“上帝”或者“老天爷”强加给你的。我不认为做男人有什么好的,也不认为做女人有什么不好的。不男不女可能会更好些,就像太极图里的“阴阳鱼”那样,阴阳合一、雌雄同体、梵我一如。这是人类潜意识里的梦想。感谢这个“梦想”,有了它,人类才有了方向、命运、悲欢离合,“魂魄”才有了一个依托。但是,这个“梦想”是不可能实现的。如果它实现了,我们就变成金庸笔下的“东方不败”或者“天山童姥”。作为一个社会人加自然人,我们一生都在塑造自己的“性别观”。我不知道自己的“性别观”是什么时候生成的。如果硬要找一个时间点的话,那就是我父亲逝世的时候,那一年我16岁,便开始走向社会,独立谋生。我得对自己的嘴巴和肚子负责,我得劳动,得跟人交往,得屈从,我学会了忍辱负重,学会了忍受折磨和委屈,并因自己长大成人像个男子汉而洋洋自得。但这并不是我的本意。我内心当然是希望,能够总像贾宝玉那样,在贾母的保护下做儿童状,跟妹妹们在一起赏花闻香。
  淡 豹:在自己20~25岁之间,也就是读研究生以及刚出国读书期间。之前,一方面自然地接受女性身份,另一方面也认为无论社会还是自己,都可以也应该忽略自己的女性身份,自己不是由性别定义的。那时读社会学,曾有教授建议我做性别社会学研究,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个议题“太小了,太女了”,自己希望做关于经济观念、政治变革的“大问题”。我当时会觉得,如果做性别研究,岂不是占自己性别身份的便宜?岂不是被钉在女性这个小阵营里出不来了?就非常希望能忽略性别,以为自己可以做无性的人、无性的研究。这与八零后从小接受的教育、社会政策、社会观念有关:1)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下的第一代城市独生女充满“谁说女子不如男”的想法,很多女孩子叫若男、如男、冠男这样的名字,以居里夫人、吴仪副总理为榜样,社会强调女性可以在传统上由男性主宰的科学、政治等领域获得卓越成就;2)延续(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的性别文化,在工作领域不那么鼓励传统的女性气质,也尚且不大受商业化的身体观熏染,如果太娇滴滴或爱美,是会引人侧目的,“没出息”;3)同时,与今天相比,八零后成长于教育资源相对公平分配的时代,校园里的“阶级”由学业成绩,而不是性别或“拼爹”来决定,我和身边的女生都比较相信自我成就的力量。之后,虽然仍生活在校园中,但需要赚钱,需要组织和参加会议。在这些工作场合中,体会到社会在选拔、任用上对女性的不公平对待,产生了屈辱感,意识到淡化性别身份只是自己的一个梦,社会是以性别化的视角观看人的。逐渐也开始推己及人,对其他女性作为“女性”的境遇感兴趣。出国后,另一重震荡在于,西方对于东方的理解是性别化的——主动的进击的明朗的西方,被动的静默的难以被理解的东方。这时从日常生活中意识到,性别不仅是个体身份,而且是一种人为划定的范畴、一种顽固执着的结构。性别问题不是“部分人受歧视受压迫”那么简单,而是,性别可以作为一种关键的分析视角。性别问题本身就是政治问题,是大问题。
  龙仁青:我说二件事情。在大概两三岁的时候,我就被送到了我的舅舅家里,交给尚未出嫁的我的小姨抚养我,是因为我刚满一岁,我的妹妹出生了,母亲不能照顾好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就这样,我开始在我舅舅家里生活。如此,我就从牛羊的草原来到了庄禾的农村。或许是因为年幼,或许是因为记忆是有选择性的,对于那一段往事,我唯一记得的,是对母亲的思念,对母亲乳汁的渴望。那时,我的小姨还是未婚的少女,她不知道怎么样去带一个孩子。每当我开始哭闹的时候,她就不知所措,有时候,我提出来的小小的愿望是那样地直白又明确,她却不能满足我,但她又是多么想满足我——有一次,我一定是哭闹着要吃奶,对母亲乳汁的甜美记忆和想得到它的渴望让我不能自已。小姨采用了她平时让我停止哭闹的所有办法,但均未见效。于是,她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她就把我带进一个小房间里,关上了门,关上了窗户,然后把我抱在怀里,撩开了她的上衣。我立刻停止了哭闹,惊异地看着小姨。这件事情,我曾写进一篇散文里,发表时,编辑把这一段删除了。发表后,我曾与编辑有过交流,编辑答说,这一段原本很好,只是因为字数原因,做了这样的处理。此前,我曾猜测,编辑之所以如此处理,可能是这段文字的内容,触及到了某种边界。当初写下这一段,我也心有顾虑,因为对我来说,这应该是我人生最初有了同性、异性概念的一件事,而这件事,又涉及伦理亲情,是不是不便与外人道?这件事其实引发了我要说的第二件事。我四五岁时,母亲接我回家,还专门去了县城的照相馆留影,专门为我和妹妹单独照了一张照片。我记得,照相时,妹妹要抓着我的手,我坚决甩开了,因为我觉得她是女的,我是男的。已经有“男女授受不亲”的概念。哈哈!这两件事情是不是预示着我的性别观的形成?
  孙惠芬:我对自己的社会性别没有特别清晰的意识。但性别观的形成还是比较早的,这确实跟出生成长的经历有关。因为我是母亲唯一一个女孩,又是母亲生了十个孩子夭折了六个之后的第十个,奶奶父母哥哥对我百般宠爱,很小的时候,我对身为女孩有着强烈的优越感。虽然13岁之后有了生理期的麻烦,也渐渐在传统大家庭里耳濡目染奶奶、母亲、嫂子在婆尊媳卑、夫尊妻卑关系中的压抑和痛苦,开始向往长大后也能像男人那样闯世界走四方,但对“女性”这个性别,从来都有着极高的认可度。一个难忘的印象是,14岁之前,因为一直都跟母亲睡一个被窝,只要外面刮风下雨下冰雹,父亲坐起来吵叫着“完了完了”,今年的收成又完了,母亲总是紧紧搂住一身汗湿的我,手紧紧握着我的手,沉默不语。可以说生为女性的强大,很早就貫彻了整个身心。   须一瓜:我上有俩哥哥和一个姐姐,我父母以及和我们一起生活的奶奶。爸爸妈妈都工作,收入也差不多;看起来无论数量或是待遇,我成长的小环境,男女各方面都很均衡,爸爸妈妈发的礼品,也从来人均一份,包括奶奶。最多就是家务分工时,哥哥们会体力活多些,姐姐生病的时候,伙食更好一点。这是我社会性别观的初始教育吧,男孩女孩都一样。往大环境上说,在我生命之年,不论是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性别差被除平,至少是到了最小值。男女尊卑的历史级差及文化呈现,都被简单直接地淡化;职业女性随处可见,而且妇女能顶半边天,红妆、武装啊、男女都一样等社会意识很强悍。夸张一点说,这一代的女性社会性别意识,就像被格式化了。如果你不是生活在严峻考验性别体能优势的地区,你可能会把性别的社会功能,淡漠至无。不过,这是一个非常独特的历史文化阶段,在这个阶段性的真实里,看起来社会生活、求学、入职、升级等都男女一样,历史惯性也好、封建观念残余、社会偏见、体制级差,好像都没有成为女性障碍;但是我们绕不过家庭。在家庭这个切片里,男人的生理性别属性和社会性别属性不太冲突,但职业妇女的私人生活中,先天后天属性,比较阴阳难顺,而工作、家庭兼顾,蜡烛两头烧,会煎熬出奇异特质,甚至成为群体现象,为什么虎妈多——中国妈妈没时间不慌不忙从容耐心啊;为什么这一代那么多的男孩,长成了阴柔伪娘——因为中国妈妈总是出门打虎、进门屠龙,遏制了家里的阳刚气(当然,这不是这种社会现象的唯一原因,哈哈,张莉家就阴阳和谐)。我的性别观应该在阅读期,被唤醒了。开始操心孙悟空是不是男人,能不能爱;看到我们班一个叫卢嘉川的女生,总会惆怅地想着林道静的那个男人卢嘉川;基督教伦理与人性伦理抗衡,看得似懂非懂,却热切关注牛虻、琼玛的感情,关注那个小姑娘到底多丑的时候,就被人爱上。小说阅读,大概算给了我一个认识性别世界的便捷通道。
  走 走:我直面自己的社会性别。女性就是女性,不是其他,也没有其他。但这种纯粹是只能隐藏在其社会身份背后的。曾经我既是女作家,也是女编辑,还是《收获》杂志的女编辑。我的社会性别被这样一重社会身份保护了起来。当然,从听来的故事,一些重复、絮叨到很晚的酒局,我能清楚知道别人眼中女性的功用性。比如似乎应该用来给各位男性倒酒,似乎应该助兴似地站起来喝完一杯或几杯,会被某些不怀好意却又借着酒醉的男性恶意灌酒。而女性,在那时往往是自保的,甚至会旁观那些被纠缠的女性,心里做出某些“因为她是怎样一个人,所以你看她难免如此”的判断。我甚至记得自己也参与过某些相视一笑。我观察过很多这样的夜晚,以及那个身在局中的自己。除了这样的时候,大部分时候,我不太会意识到自己的女性身份。我觉得这和我小时候的家庭教育有关,小时候母亲替我算过一命,算命先生说我八字阳多阴少,纯阳八字。家里也有意识把我当男孩子养,比如从小去学习武术等等。因为练过武,小学五年都和男生混在一块,也打得过他们。我真正意识到自己是和他们不一样的存在是初中,一方面男生个头一下蹿上去了,我没长个儿,有次打架对方向我冲过来,我突然被吓住了,真的气势上一下就蔫了,还不争气地哭了,从此,我就和跳橡皮筋的女生一起了。我因为认识到了自己的怯弱,害怕受伤,从而认识到,原来自己是身体条件方面更弱势的女性。
  徐小斌:不知是时代的问题还是我个人的问题,对于我来讲,情与性是分开的。我初读《红楼梦》是在9岁,小学三年级。当时父亲买了一套新版绣像《红楼梦》,说我大姐可以读了(上初中),二姐还得过几年,根本没提我。我十分好奇,就趁大人们睡觉时整夜地偷看《红楼梦》,小孩其实是能理解一些情感的,记得看到黛玉之死时我哭得不行。顽固失眠症就是那时坐下的根儿。后来13岁时又看了很多苏俄文学,如《安娜·卡列尼娜》、《复活》、《战争与和平》、《怎么办》、《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前夜》、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等等,第三个集中看书的时段是大学时期,看了许多英美文学。《红与黑》《洪堡的礼物》《追忆逝水年华》《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卡门》……应当说,过早过量的阅读对我的影响太大,包括心理与生理,这些书让我对爱情充满不切实际的幻想,所以“情”的开蒙极早,但是由于我们这一代的特殊性,我们的青少年时期都是被禁锢的,所以“性”的开蒙又极晚。到了很晚的时候才明白“性”是怎么回事,明白了“性”之后就觉得自己之前很多关于爱情的纯美幻想在一瞬间打碎了。现在说这个有点可笑,小孩子们也不会理解。所以,对“情”的生成应当是13岁以前,而“性”的生成已经是24岁左右了。
  宁 肯:老實说,第一次鲜明意识到性别的时候,是上小学的时候分了男女厕所。此前也上厕所,但一点也想不起男女厕之别,因为那个是个人行为,即使被教育也是范围极小的家庭之内。上了学就不一样,是集体行为,集体意味着社会,或社会性别。社会的规训在性别上具有最深刻的禁忌,它还不同于别的规约,或别的禁忌。一旦有人触犯男女之别将身败名裂,仅次于偷盗:小时候有人趴女厕所,一旦被发现,抓住,就成了流氓,会被大家起哄,瞧不起,嘲笑。但事实是趴女厕看女生是所有男性的梦想、潜在的欲望,嘲笑的或瞧不起并非“看”本身,而是被发现了,抓住了。所以在最早形成性别观的时候恰恰是人格最早分裂的时候,最悖论的时候。是从小学的一下课集体分流上厕开始鲜明地意识到性别差:女孩可以梳辫子、穿裙子,还有带帕儿的“片儿鞋”——虽然通常“圈子”(“女流氓”)才穿,但看上去特美,迷人,美得不得了。虽然不敢梦想“片儿鞋”,但的确梦想梳过女孩子的小辫,穿过裙子,梦里喜欢得不得了。与此同时,对自己是男的产生很大的恐惧,具体地说是对自己的奇怪的小生殖器产生过巨大的恐惧,恐怕长得没边。许多年前我在《我的二十世纪》一文中一开始便涉及到了性别:“世纪中叶,一个被希望是女孩的婴儿诞生。那时男孩多,颜色也差不多,大大小小,模模糊糊,满街筒子滚土豆,也分不清谁是谁家的。女孩近有,少,或者不怎么出来?……我也是男孩。我在母体中一直是女孩,一落地,又是男孩,真够讨人厌的。街上去吧。我也不喜欢我自己,就多了个小东西。我对那小东西又厌烦,又恐惧,有一次参观收租院,看了那些大斗进小斗出后,我做了个怪梦,梦见我那小二突然长得像一条蟒蛇那样长,我不知怎样处置,害怕极了,就缠在身上,缠呀缠呀,我要死了。此后长达十年我一直担心小二长得像梦中那样长,想起来就担惊受怕。我喜欢看女伴撒尿,特别是她们穿着小花裙子撒尿,我不敢离太近,怕滋一脸,她们尿尿就像泉水一样,无忧无虑,我还得掏出来,扶着,常不小心尿一裤,冬天凉我的棉裤结过冰,硬邦邦的特不舒服。我梦见自己有了一条花裙子,高兴极了,梦醒后看见自己的破黑裤衩,上面有盐碱地似的尿碱。为什么男孩不能穿裙子?我跟我妈要,说得我稀里糊涂,总之是不行,我多了些东西,一切就都不一样。”我的性别观大体就是这样在恐惧与梦想中形成的,后来越来越社会化,社会在我面前展开得越来越男性,我早期的蒙昧而美好的也是由来已久的女性原欲渐渐消失了,越来越认同自己的“男性”,越来越与社会吻合。事实上我有一个从女孩变男孩的过程,我不知道这在何种程度上影响了我的写作。也许我对女性的表现一直有着一种原欲?一种从母体那儿继承下来的?谁知道呢?   柳 营:这个时代,因为媒体的传播,之前你只能接触几百个人的生活信息,现在可以瞬间了解世界各地少见的、特殊的事情。因为生活在纽约,常在地铁上看到男生穿女装,在彩妆店遇到注射激素且化了浓妆的变性人,在博物馆里能碰到特别优雅帅气的酷儿。人是一种敏感的动物,自身立场不坚定的情况下,看到周围这些稀奇的事和人,有时候会想,呀,我也有这种想法,或者因为旁人如此,也试着想寻找尝试和刺激,于是加深了对某些“新”的事物的认同感。现代科技的发达让变性成为一种可能,彻底改变生理,完成从认知失调到确实改变的过程。所以,媒体常会有关于性别危机的讨论,其实这样的讨论背后隐含着政治正确的因素。事实上,绝大多数人的社会性别和生理性别都是一致的,日常生活中,我以女性的身份生活,外在表现出来的也是女性的样子。在人类进化过程之中,以及中国传统文化之下,人一生下来,就被予以差异,这个差异,便是性别文化里对男人和女人的理解以及偏见。就像是有色眼镜,去色是不易的。因为在重男轻女的环境里长大,成年后又生活在相对男权的社会里,很长一段时间来,我都有一种不安和紧张感。小时候,知道一个现实,男人,譬如弟弟,将永远会是家里的人,是传宗接代的那个,是“家”里不变的一部分,而女儿们迟早会与这个家“分离”,譬如姐姐和我,是别人嘴里“泼出去的水”。这个现实让我意识到,原来我,是与弟弟不同的,是与男人们不同的。我是女人,他们是男人。有一件事让我印象深刻,邻居迫使他家漂亮能干勤快的女儿嫁给了一个非常差劲的男人,然后将那个男人的妹妹接来给他们家的光棍儿子当媳妇。我喜欢邻居家的女儿,她待我如妹妹。后来,我也喜欢上了嫁到他们家的那个心直口快、干活麻利的妹妹,但她始终都是忧伤的。当时差不多8岁左右,眼见着这一切,内心有强烈又复杂的委屈感,一直想,长大后,女人,一定要独立,一定要替自己做主。这应该是最早的性别观,很原始,很真实。
  汤素兰:我意识到自己的性别,是从很小的时候开始的。因为我是女孩子,我出生的时候,我伯父家已经有了三个男孩子,而我到五六岁的时候,我父亲这边还只有我这个女孩子,我的爷爷开始张罗要把我伯父家的男孩子、也就是我的堂兄过继过来,我开始意识到,因为我是女孩,我被歧视了。尤其是后来我母亲生了我弟弟以后,这种被歧视、被抛弃的感觉更加强烈,使我一度怀疑我并不是我父母亲生的孩子。但我认为童年时代这种因为自己是女孩而被歧视的感觉,和日后我们所理解的性别观念是有本质区别的,因为那时候我并不能从本质上去思考女人与女性的命运,只是感到自己因为是女孩,在家里不被重视,从父母和爷爷那里不能得到如弟弟一样多的宠爱。对于自己今天在社会上的性别,我当然承认自己是女性,但这是生理所赋予我的无法改变也无须改变的存在,这和我自己的工作、能力无关,和我所付出的努力和应该获得的成就、尊重也无关。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人与人应该是平等的。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因为女性的性别和性别所赋予的母亲、女儿的角色,可能会使女性需要承担更多家庭责任,因而在社会角色上需要付出的努力也更多。
  舒辉波:我奶奶有四个女儿,唯一的儿子9岁的时候溺水而亡,父亲入赘上门,我有两个姐姐,一个妹妹,我们都随母亲的姓,所以,我从小就被不断地强调,我是这个家庭里的“顶梁柱”。我常常仰头去看结满蛛网的黑屋顶,去分辨哪一根才是“顶梁柱”。因为这是一个风雨飘摇的家,将来要做这样的顶梁柱,真不容易。父亲一身蛮力,喜欢通过暴力解决问题。爷爷还没有去世,姑姑们还没有出嫁的时候,那是一个贫寒而人口众多的家庭,吵架打架几乎每天都会发生。到我7岁,爷爷不在了,姑姑们也都出嫁了,又过了几年,盖了三间红瓦屋,我还是会忍不住去寻找那根“顶梁柱”,因为日子并没有更好过一些,吵架打架时有发生,我就是在这样的不安、恐惧和担忧中成长的。这样的使命感,使我在心里想逃,在现实中却别无选择地迎身向前,去肩负,去担当,仿佛仅仅只是因为我是这个家庭唯一的男孩。时至今日,我仍然矛盾,一方面想逃掉,去寻找自由,按自由的灵魂要求的那样行事、生活,永远像个孩子那样,不负责任;一方面又要去跟现实搏斗、妥协、和解,并按世俗道德的要求来做人、做事。我想,在那样的成长环境里我的底色浸染太深,好在我還能阅读、写作和思考。我所有的努力,其实只是在不断地对自己被禁锢的灵魂、狭隘的视野和成长的局限的打破和超越,让自己的世界渐渐地开阔起来。
  国 生:基于历史的、经济的与意识形态的原因,社会性别被建构起来。在某种意义上,我的社会性别首先外在于我——这并非暗示某种本质性的“自我”;它以一种渗透的方式,对我的“自我”进行长期的、流动的塑造。我的社会性别,它包括家庭、朋友与社会对我“生理性别为男”这一特点的期待与刻板印象,其中包括成家立业、功成名就与各项男性的优良品质。我在对抗它,同时对抗由“对抗社会性别”而产生的羞耻感。在这种对抗中,我几乎忘了我常常是顺从的。我很早就知道自己是男孩,但这并非性别观。由于个人原因,本科时我参与很多女权与性别平权相关的活动。我是一个女权主义者,现在依然是:在于这一主义所提倡的“多元”与“去中心”——这不仅仅是对女性的解放,也是对男性的解放;在于诸如性别操演论对世界部分真相的抵达。一次活动,一位华东师大的年轻老师忍不住提醒我,她尽量友善地说:“有一天你会意识到,无论如何,你还是会享受男性红利。”我记得我立刻产生的反对的冲动。过了几年,我发现我行为中的一个特征:比起聪明的男性,我更喜欢对聪明的女性表达自己。我总在清晰地表达——有时过分清晰,如果显示出一种攻击性也在所不惜。我并不真的在意对方的感受,只在意对方是否听懂;我并不即时地反问自己:这种表达是否合法?是否构成对另一个意识的侵犯?接着,我意识到我是一个男性,正在我本以为公平的领域享受着男性红利。这还仅仅是最无伤大雅的部分。
  二 湘:我是在男女平等的概念下成长起来的。我一直秉持一种“男女平等,男性能做好的事情女性同样能做好,家庭和事业对于女性同等重要”的性别观。年轻的时候觉得女性的社会性别不应该只是贤妻良母,更应该有自己的天空。但是这些年来,我越来越意识到家庭的重要性,而这个重要性不管是对男性还是女性都是同等重要的。我也慢慢意识到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或多或少带来行事或者说行文方面的差异。我自己不止一次被我的读者甚至是编辑认为是一个男性作家,这让我意识到读者心里对男女作家的文风其实是有预设值的。男性作家的行文往往逻辑更清晰,荷尔蒙也更浓烈,下笔更狠,而女性作家往往更细腻,情感更饱满真挚。当然,这只是大致而言,文风往往要具体到个体的作家。   肖 勤:小时候特别渴望自己是一个男人,因为男人可以当司机。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小县城里基本上没几辆车,司机都是男性,他们开着车驶过并不宽敞的大街时,总是喜欢威风地摁喇叭,让人感觉天下江山都是他们的。那个年代的男人与女人,曾经各有自己的“界”——工种、生活角色及其他。到如今,这个“界”在逐渐淡化和融合,男性与女性不再有特别明确的社会分工和生活分工,这不得不说是时代文明的一大进步。关于性别观,特别是社会性别观,我觉得它其实是一个时代的映射,或者说是一个人生活成长的周遭形态的映射,尤其是来自于童年和少年的经历。于我个人而言,我觉得我的社会性别是中性的。在行与思之间,行时更倾向于自己是一个男性,渴望有“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的气概,或者是“凭栏处,潇潇雨歇”的悲壮,婉约和柔软跟我不搭边,那不是我想要的状态;而独处静思时,反而更像一个女人——仿佛活出女人味是给自己看的,与别人无关。关于处事与处世,每一个人总会有不同的际遇,幸福的人永远被命运宠着,风雨不侵,这样的人,男人也能活出女人的柔软来。而经常需要在风雨和山野间行走的人,自知只有自己给自己撑伞鼓劲,用长茧的脚底抵挡沙砾与碎石,才有可能走过那条路。这样的路,让人痛也让人成长,尤其是女性,风雨后的铿锵其实是一种别样的美。少年时母亲的突然去世,彻底改变了我的世界,以及我的性别观、人生观。从那时候起你才知道,世间有些痛是必须独自去承受的,没有人能够替你承受,有些路必须独自去走,没有人能够替你抵达。因此,我觉得,世界之所以在不断往前,带着烟火人间的气息和轰轰烈烈的故事,既有着坚毅的脾气,又有着反思的寂静,正是因为世界本身就是雌雄同体的,人仿佛也该如此,生理性别不是我们懦弱的借口,也不必是我们铿锵的障碍。真实热烈的人生也好,安宁温婉的人生也好,我觉得有时候不是你选择了它,而是它成就了你。
  周潔茹:我知道我是一个女孩。大概3岁的时候,爷爷去世,黑色棺木停在大屋厅堂,大人们在外面忙碌,我在房间里画画,画一个房子,画来画去画不好,叫来母亲帮我画,以为会挨骂,可是没有,母亲一句话没有说,画了一个房子给我。她的眼睛是红的。然后我画了门和笔直的烟囱,门前的小路,门把是圆的。一个大房子,房子的两旁画了两棵树,还有蝴蝶。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后来我总是画小女孩,哭的女孩,笑的女孩,指甲长长的女孩,眉毛弯弯的女孩,各种各样的女孩。我清晰地知道我是一个女孩。清晰地记得童年夏天用毛巾被围住腰扮演小姐的拖地长裙,一个小姐走过来,一个小姐走过去。我从来没有画过男孩。我希望我的社会性别是中性。尤其在我选择了现在的这个工作之后。我对我自己的严苛,似乎与社会对待女性的严不严苛也没有什么关系。我希望我个人在做事情的时候避免冲动和粗鲁,也避免软弱和犹豫。我尽力了。二十年前的“美女作家”事件已经给了我足够多的伤害和不尊重,我说我早就不在乎了当然是假的,我当然在乎,而且很计较。时代和任何个人不需要给我一个道歉,这一点是真的,但是要记得。就像我说过的,擦掉那一代“七零后女作家”曾经作为“七零后写作者”存在过的事实,并不会让这一代“新七零后”的文学身份得到多少提升。
  二
  张 莉:如何理解作家性别观与作品的关系,它是直接影响,还是内在渗透,又或者,作家的性别观是性别观,作品是作品,性别观与作品本身的性别意识是分离的?你如何看名著里的性别观,比如《水浒传》里的“厌女症”。
  艾 伟:既然叫“性别观”,那就是世界观的一部分,也是作家观念的一部分,一定会影响到他的写作。但是写作不是观念,当作家进入写作时,需要把所有的人间观念诸如道德观之类放在一边。人是非常容易被观念化的动物,举个极端的例子,当我们听到一个杀人犯时,一般人的观念当中马上会涌出一个可怕的“形象”以及激发出一种道德评判。作家实际上不是这么去处理问题的,作家应该想,如果这个所谓的“杀人犯”是我的家人,那么就不会简单地用一份法院判决书去理解他,对他的感受一定会复杂得多,不是某一个概念或观念可以去概括的,只有这样处理人物才会出现观念无法规约的丰富性。而作家要的就是这种“丰富”性,它可让人们从概念的禁锢中解放出来,从而获得精神自由。这同样适用于所谓的“性别观”。这么说吧,我觉得从大的方面来说,作家还是受到他的性别观的规约,因为说到性别观,其中也蕴含着审美观,这些概念之间都是交叉重叠在一起的,很难抽丝剥茧,理得那么清楚。所以,写作者心中或许会有一个“理想”的女性,但那可能是一面镜子,或某一个乌托邦,或一种审美的需求。实际写作要复杂得多,他的角色首先是作家,他最需要做的是寻找到他所写的人物的“个人立场”,在人物的“个人立场”之下,她或他所作所为也许在公共的观念上不合法,但对人物来说是合法的。曹雪芹是一个把女人捧在手心里的作家,和施耐庵的“厌女症”不同,他爱女人,但即便如此,他依旧努力寻找每个女性的“个人立场”,写出各不相同的人物。我们都喜爱王熙凤这个人物的形象,可细想王熙凤是有命案在身的人物。总之在叙事艺术里,人物的“个人立场”常常会高于“普遍观念”。
  李 洱:作家的性别观,当然会非常直接地作用于作品。尽管有人声称,他在写作的时候是超性别的,但有经验的读者,拿起一部虚构作品,只要读上几行,就大致可以判断出作者性别、教育背景、文学史视野。我们喜欢虚构作品,是因为虚构作品反而能够最真实地袒露一切。你的意识和潜意识,无所藏身。不过,需要说明一点,作品中写到负面的女性形象,并不意味作者深患“厌女症”,就像写到负面的男性形象,并非身染“厌男症”一样。我知道一些女性读者对此格外敏感。文学读者应避免将某种阅读经验进行固化和提纯。《水浒传》中要是出现女权主义者,那还是《水浒传》吗?事实上,李师师的出现,已经表明作者并不厌女。
  叶 舟:作家的性别观,实践在他的创作当中,或者落实于具体的文本内部,我以为最美妙的方式乃是一种混沌状态,而不是在在分明,楚河汉界的。在这一过程中,作家需要凝神贯注的应该是美学的创立,故事的完成度,人物的线条与表情,语言的奔跑和凛冽,等等。这样说的意思其实是我倾向于那种内在渗透的方式,不张扬,不刻意,不敌对,从而让“生命 生活”的这一根脊椎骨贯穿其中,最终让文本挺立起来,卓然天际。这是一个创作者的本分与美德。作为诗人,我一直记得这句古老的异族歌谣:要善待你的妇人和孩子,因为将来,他们会替你缝下尸衣。这是一份疼痛的觉悟,远自《旧约》,近至我的长篇小说《敦煌本纪》,莫不如此。另外作为一个小说家,我并不太认同《水浒传》里有什么“厌女症”。我告诫自己,我不能拎着一只现在的板凳,坐在那个年间的十字街头上,去指指戳戳。北宋有北宋家里难念的经,我有我现在的困惑。   作为一个普通人类,我落到现实来理解文学作品与作家的关系,如果性别观与作品本身的性别意识是分离的,这一点太神秘了。我无法做到,也无法理解到。当然了,我接受写作有无限的可能,我个人的有限局限了我,但不局限更多飞扬的灵魂。
  宝 树:我觉得性别观肯定会影响作品的性别意识,作家可能是有意去通过作品表达某种性别观念,也可能是无意流露的,但不太可能作家和作品的性别观完全不相干。通过作品去推测、评价、批判作家的性别观是可能的。其实,就作家不过是其作品整体的代名词而言,去设定在作品之外存在的一个作家意义也不大。
  但我们说到名著的时候,需要谨慎。因为距离遥远的时代,情况非常复杂,需要历史地、同情地理解。比如你提到《水浒传》,其中表达的多少是作家个人的观念,多少是当时时代的或者说当时一些社会群体的普遍观念呢?看王学泰的“游民社会”理论,可以知道水浒很多观念是有普遍性的。我们当然仍然需要甄别这些名著中表达的各种观念,但要臧否作者或者作品的价值,就不能那么简单粗暴,里面涉及到很多深层次的问题,比如价值是相对的还是绝对的,比如价值观与社会形态和生活方式的关系等等。而且我觉得,文学中所表达的内涵有时候与其表面的价值观并不一致,甚至作家本身也不一定清楚意识到。比如说《三国演义》里有一个臭名昭著的段落,猎户刘安杀妻给刘备吃,这个完全没有历史记载的依据,也不是前代的传说,大概就是罗贯中自己想出来歌颂刘备的桥段,这个当然反映出一种非常极端的厌女症,而且的的确确是拙劣的文学,因为现实中的人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如果有这么干的,肯定也有别的动机和心理,但《三国演义》就是当一个正面事例歌颂。反观《水浒传》中,有很多非常殘忍地杀死妇女的描写,比如杨雄杀潘巧云,小说用很白描的手法写出来了,写了很多令人发指的细节,也没有进行批判。但我觉得这是比刘安杀妻更有价值的文学,因为读者会感到这种事在那个世界里的确是会发生的,被它的冲击所震撼,甚至可能去反思这些英雄的行为。这就像《荷马史诗》里写了很多残忍的,从今天价值观来看甚至是罪恶的杀戮和奴役,但是不能因此否定其伟大价值,恰是因为这样写了,才能让后世书斋里的读者去面对和思考死亡、战争、苦难、宽恕等很多沉重的主题。如果单看那些风花雪月冶游的抒情诗,是感受不到这些的。所以这需要我们用一种开放的头脑去看待历史上的文学作品,也包括和我们自身观念不同的当代作品。
  徐小斌:大陆的中国作家基本上都是以“集体命名”的方式浮出海面的。譬如刚刚改革开放时期的伤痕文学、知青文学,后来的新写实主义、新生代写作、网络写作等等,都是一拨一拨的,就跟那个相声里讲的似的,去钓鱼回来老婆问怎么没钓着黄花鱼啊,他回答说没赶上那拨儿,赶没赶上那拨儿对中国作家来说太重要了。我是1981年开始发表小说的,当年获得十月首届文学奖。当时有很多批评家对我说,非常喜欢你的小说,可是没法定位,也没法用理论来覆盖。这一点我其实还蛮高兴的,起码证明我的小说是条活鱼。1995年世界妇女代表大会在中国召开,我终于被评论家归了类:成为“中国女性文学的代表作家之一”。当时一些评论家说我的小说是“女性立场、女性视角、女性话语”,是典型的女性写作。其实说到底,这并不是我的什么写作策略,我几十年一以贯之的写作,就是有话要说,说就要说实话。我被认为写女性比较好,是因为我了解女性远胜于男性。至于名著中的性别问题,我当然喜欢《红楼梦》中的女儿国,喜欢她们的至情至性,对《水浒传》中的“厌女症”比较反感。但是《西游记》中也有“厌女症”,却并不怎么反感。托翁的《安娜·卡列尼娜》,我反复读过多遍,第一次读完我病了一场,后来每读一遍都会哭一次,托翁是男性作家,但是他塑造的这个女性人物太深刻了,我认为至今还没有哪个女性文学人物能超越她。
  二 湘:就我自己而言,我的性别观是直接影响了我的作品。我在我的长篇《狂流》里写到女性独立, 不仅仅是物质上的独立,更是精神上的独立。女主角之一的怡敏拒绝了自己不爱的男人和婚姻的诱惑,坚持自己生下孩子,不依附男性和婚姻的存在来抚养孩子,她这样做正是因为她持有比较前卫的性别观和婚姻观。而在《暗涌》里,女性角色大多也是牵引男性上升的光。另外,我也愿意在小说里加入同性恋、变性人的情节,也很期待能把同性恋作为主角来写一个作品。一个真诚的作家,作品的性别意识应该是和他/她的性别观一致的。或许也有作家能巧妙地把自己的性别意识隐藏在作品之后,但是读者应该能感觉得到的。男性长期在人类历史上占主导地位,男性作家作品里自然会透露出男尊女卑的性别观,他们往往着力书写的也是男性角色。知道这个大的动向和环境,就不难理解诸如《水浒传》里的“厌女症”,古龙作品里“女人如衣裳,兄弟如手足”的安置了。但是在《简·爱》等国外女性作家的作品里,我们又看到了向传统的性别观挑战的女性独立的书写。这些男性作家遗留下来的名著所反射的性别观犹可理解,比较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今天还有不少男性作家秉持男性作家在写作技巧和作品优劣上强于女性作家的观点。当然,如果就时下的大数据可能也是支持这个观点的。写作是需要理性和感性很好地结合的一个平衡的艺术,既需要缜密的逻辑思维,也需要细腻入微的情感表达,是考验一个作家观察力、感受力、想象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阅读理解能力等多方面综合能力的一个技艺,在这些方面,女性的生理结构并没有把她放在一个更劣势的位置,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女性写作一定会追平甚至是超越男性写作。
  淡 豹:作品比自述更真诚。作家的性别观,在作品中比在自传或创作谈中反映得更充分。在这个意义上,虚构作品是非虚构,非虚构作品有时是虚构。厌女症的作家常常以为自己钟爱甚至膜拜女性,以为自己倾注了心血在笔下那些圣洁或浪荡、贤惠或带领了男性人物飞升、让男性无法自拔地着迷或深深厌恶的女性人物中。也许他们确然倾注了心血,但这些女性往往是工具性的,缺乏行动的内在动力,或者作家没有试图真正去理解她们,或者有些陈腐。《水浒传》是本我难以进入也读不完的书,从童年起就是,在还没有想过自己的性别身份时就是。试过不少次。童年时是不惯它沉湎其中的暴力,长大后是对忠与义的情感结构有些距离。   虹 影:我不认为作家的性别与作品有关系,像苏童这样的作家,他可以写女性的生活,写得比女作家还要细腻。那我自己也写黑帮小说,比男人更残忍、更暴力。作品跟性别意识的分离在于它的内容或作者的立场、他所设置的人物、所身处的阶级,是怎样一个世界。比如一个做鞋的,得是底层人的特征和性格,对于《英国情人》里的男主人公,中产阶级的价值观,包括他的精英家庭的优越感,及性爱观念都得吻合那个时代,二战前夕的世界格局的背景。作者与所写的人物,最重要的是在于故事本身。中国古典名著,对女性的性格描写都是男权中心主义者,带有歧视,比如你提到的,《水浒传》里面的厌女症,就在《红楼梦》也有,在《西游记》里也是,女性的性意识,有邪恶的目的,这个人要么是一个坏女人,要么就是一个妖怪,男性中心主义者,深恶痛绝,在我的作品就是写得比较多,就是《英国情人》写了女性中心主义者。厌女症,也是男人恐惧症,男人恐惧症,里面最典型的是《水浒传》好男人武松、宋江们,潘金莲是荡妇,这是最男权主义中心的代表作。
  李静睿:性别观点就像政治观点一样,是一个作家很难掩饰的东西,但它们第一并非在所有作品中都有所体现,第二不见得在所有作品中都重要。我觉得作为读者,必须把对人的判断和对作品的判断进行隔离,否则就会陷入价值混乱。奈保尔公开感谢妓女,对自己的太太也有很残酷的一面,但这和他作品的杰出是没有什么关系的,艺术和人生都有非常复杂的部分,不轻易使用意识形态的标尺,不以三观进行论断,是对艺术和人生的双重尊重。至于名著里的性别观,我只能说,对性别有更深理解、对处于弱势的性别有更多同情的作家,大体上能写出更好的人物,而人物是小说的决胜点,这一点哪怕是一流作家中也是有明顯差距的,陀思妥耶夫斯基最善于塑造深刻和疯狂的男人,但他写女人远远不如托尔斯泰,坐一次火车就灵魂出轨的安娜,一会儿鲍里斯一会儿安德烈一会儿阿纳托利一会儿皮埃尔的娜塔莎,托尔斯泰对女人有真正的同情和爱,这也让他写出了真正复杂的女人,陀思妥耶夫斯基只能写当场就要进天堂的圣女,托尔斯泰的女人却都在人间。
  汤素兰:作品是作家生命情感的凝结,是作家对人生、社会、世界的观察、思考与想象,当然离不开作家自己对于性别角色的意识。作为一个儿童文学作家,我会在作品中特别关注女孩的成长。我认为在过去、现在,甚至将来的社会环境中,女孩子的成长依然会遇到比男孩子更多的压力或者阻力,因为在传统的思想里,总认为女孩就应该操持家务、相夫教子。世俗的力量也总是会跟女孩说,就这样吧,这是命;一个女孩子,那么要强干什么?你不过是一个女孩子……这样的一些声音总是阻碍困扰女孩子。因此,我认为女孩的成长,更需要自己顽强的努力与抗争。我希望能用作品鼓励更多女孩子坚定向上,为自己争取美好的未来。文学作品总是和时代、环境、民族密不可分,中国传统社会就是男尊女卑的社会,被压抑被摧残的女性比比皆是,作家的写作立场不同,作品里呈现的女性观也不同。《水浒传》就是一部男人世界的作品,施耐庵对女性的看法也没能超越他的时代。
  柳 营:作为一个社会人,特别在中国这样一个重男轻女、性别歧视相对强烈的文化氛围之中,女性和男性,在成长过程中,大多是会被区别对待的。他们在形成自己的性别观时,就注定了男性和女性的身份。一个作家,对世界的态度和看法中,潜藏着他的性别意识。一个作家下笔写他的世界,这个世界里的构成,必然渗透着他的看法,无论他如何巧妙地去处理其间的关系,他的态度,总会深藏其中。这里没有好坏之别,是有无之分。前段时间去了亚特兰大,走进创作《飘》的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故居。小而简朴的一居室,角落里的打字机,小小的厨房和贴着墙的餐桌,一切都是紧凑的,在这样的屋子里生活,几乎样样东西都得断离舍,只留下不得不留下的。回来后重读了《飘》,内心仍旧是激动的。斯嘉丽身上所呈现的自由精神、独立人格、敢于向旧的伦理道德挑战的勇气,至今仍让人印象深刻,叩问人心。米切尔在《飘》中成功塑造了众多个性鲜明的女性形象,这一切都与她个人的性别意识和她当时所处的环境有关。
  宁 肯:我从来没注意到《水浒传》有“厌女症”,小时候《水浒传》最喜欢的人物之一就是一丈青扈三娘,感觉她就像林冲一样帅气,迷人,武艺高强,打仗勇猛,在我看来是女林冲,梁山好汉大聚义时排名59,星号地慧星,也算比较靠前了,连有名的菜园子张青都排在她后面,她与丈夫王英共同担任“专掌三军内探事马军头领”。还喜欢孙二娘的大胆泼辣,快意恩仇。当然我知道斯特林堡是一个厌女症“患者”,他一生经历过三次失败的婚姻,于是他就把自己对女性的厌恶都倾泻在自己的作品里,话剧《父亲》是其中的代表作。但如果不提醒,我是不会从“厌女”角度去理解一部文学作品的,说实话我几乎没有“厌女症”这个意识。塑造人物是复杂的,“厌女症”是其中最次要的因素。我觉得一般读者或绝大多数读者读不出作品中的厌女症,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个专家的问题,特别是一个从事精神分析学的学者专家的问题,即学术问题。包括作家性别对作品的影响,肯定是有的,但相当程度是无意识的。特别是男性作家,从精神分析学角度他有厌女症会带入作品,这是不用说的,但是这能在多大程度上决定了一部文学作品是否优秀?我以为是微不足道的,对读者是不存在的,只存在于学者那里。事情恐怕得反过来说,首先是一部成功的文学作品,成功包含了许多主要因素,性别因素只是其中之一。换句话说,一部性别主导的文学作一定是失败的作品,因为任何主导都是对复化文学的简化。
  走 走:肯定再怎样有意识注意,也会内在渗透吧。如果完全没有意识过有性别观这回事,那就应该会直接影响。《水浒传》的作者应该是厌恶那些不守贞洁的女性吧,我觉得这里面的残忍不仅仅是那些被侮辱被欺凌被损害的弱女子,甚至也不是那些被“英雄”们残忍杀害的潘金莲阎婆惜们(她们甚至还有过短暂的出自本体意愿的情爱时光),我觉得作者最残忍对待的是扈三娘,你可以想象他会如何书写今天那些女性精英群体,扈三娘代表的是优秀女性,有才有貌,他要夺走她才貌相当的未婚夫生命,将她强行许配给丑陋的王矮虎(我觉得是有意为了羞辱她,折损她的尊严,从本质摧残掉美好才有这样的决定),战死甚至不比活着更残忍。作者显然不觉得,女性和男性是需要平等对待的独立个体。   国 生:性别观如此基本,它与作家的家庭观文学观人生观等各种观,构成作家意识世界各个凸起的节点。它当然会直接影响到写作——文本世界本就是作家意识的一个真实而具体的幻影。当一个宣称关注权力的男作家在作品中对性别中的权力毫无意识时,或许这位作家对权力的理解是可疑的——人们总是擅长将自我塑造成受压抑的无辜者,而策略性遗忘自己所占优势中的不合法性。这并非要求文本世界的性别政治正确,而是要求观念光谱的宽阔。人物如何在性别问题上“观看”,作家又是如何“观看”人物的这一“觀看”。我认为这是性别观与作品的关系,它可以被说成是分离的,就像叙事距离那样,成为一个中性的写作取向或技术问题;但这又是再一次的自我糊弄——哪怕是对细节的择定而非细节的意义本身,都表达着作者对世界的理解。甚至于这是更接近基础的表达,它产生于无意识,因而无法造假。而性别意识的重要性在于——现代社会的绝对伦理原则奇妙地从上帝与宗族变成了“个人”。如果我们承认“个人”并坚持享有自我的个体性,那么我们(包括女性)是否愿意,以及有能力在同等标准上承认“女性”的“个人性”——并认为这是必需的?我们的写作是否可以绕开这一环环相扣的道德逻辑?作家避开的同时,是否准备好了接受被认为是过时的,或者有真正承担这一不道德性的勇气?名著被从时间中抽取出来,成为供奉在万神殿中的稳固的经典。它具有一种晦暗的神的性质,响应于崇拜者或参观者各自不同的呼唤。关于纯粹文学的,历史社会经济的,关于个体生命的,抑或一种文学方式的流变。“厌女症”是神在这个时代的崭新的显灵。它存在,并以此参与新世界的建构。我认为需要有更多的“厌女症”被发现。这是一个私人的政治诉求。但需要注意一个事实,这与名著本身无关(除非它遭到彻底的抛弃),而是指向观看者自身的。如果用今天的道德去拷问经典,那么我们将首先面对一个逻辑困难:道德成了我们的武器,而非一个我们置身于其阴影之下、与之沟通的对象。
  龙仁青:那就说说小时候看小说遇到性描写的一点记忆吧。那时候,我上小学四年级,大概9岁。父亲成为我家所在的公社农技站的临时工,有了一间宿舍,便把我从远离公社的牧场带到公社上学,住在他的宿舍里。父亲经常不在,就我一个人住着,孤单又害怕,晚上睡觉,经常不敢脱去身上的衣裤。而这时候,父亲宿舍里的几本书,在一定程度上缓释了我的孤独和恐惧。记得其中一本书,是《吕梁英雄传》,其中有一段落,写到一个游击队员,受地主小老婆的诱惑,和她发生了不正当关系。我一遍遍地看着这一段,心跳加速,浑身发热。这应该是我最早从文学作品中得到的性启蒙,对我影响很大。我认为,这段描写,让我豁然明白,即便是一个正直正义的人,他也会受到性的诱惑,暴露出他耻辱庸俗的一面。比如作品中的这个人物,比如我个人的反应。
  邵 丽:我喜欢 “作家的性别观是性别观,作品是作品,性别观与作品本身的性别意识是分离的”这句话。我一直觉得自己的写作很被动,很多作品都不是想好了才去写,而是写着想着,直觉大于理性,被作品推动着往前走。有时候一部作品写下来,好像丢了半条命,简直是把自己揉碎在作品里,很少去想什么“主义”。至于《水浒传》里的“厌女症”,我觉得要用中国传统文化的视角去看待它。首先从写作的需要看,既然“英雄难过美人关”,那么梁山泊的英雄是真英雄,都能过得了美人关,舍此就很难成为英雄。这种意识不仅中国的文学作品里有,西方的文学作品也一样。其次,中国文化里自古就有“红颜祸水”之说,女性是引诱男人的罪恶深渊。对于英雄,甚至一个真正的男人来说,拒斥女性、贬抑女性的心理反而是一种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
  孙惠芬:不管是否愿意承认,也不管一个作家多么自觉地在性别上中立和客观,在我个人看来,一旦形成了“观”,想不影响到作品是很难的,就像一个人的世界观价值观对作品的影响。原因很简单,文学是生命的分泌。在我三十多年的创作生涯中,常能收到这样的反馈,说我小说中的女性大多写得比男性好,大多女人在生活中都比男人有力量。前不久在南京书展上,评论家汪政老师直接就说我在书写中国式的女性主义。我理解汪政老师的想法,就是我作品中的女人总是要在不被命名的地方强大。那不被命名的地方,其实有着更重要的名字,叫精神世界。实际上我是地道的男权主义者,无论在家庭还是社会,都承认男权的地位,但到作品里,就是另一回事。
  须一瓜:在我看来,《水浒传》里的“厌女症”,完全是男性的傲慢——特别幼稚的一种男权傲慢。当女性被物化,男性是通过鄙视、“厌恶”女人,来彰显自己的男人气、英雄气的。这恐怕不是施耐庵的个体阴暗心理,而是整个社会历史现实的真实写照,即使现在,不也很多在“社会上”混不好的男人,就喜欢通过“打老婆”找回尊严吗?所以,女性辨析男性的情感质地——当他不再用裤裆指挥脑袋的时候,才是鉴别他对女性真实心理的理性时刻。在男女不平等或貌似平等的社会,人们容易看到的景观是,很多男性生理失重的时候,护庇女人,看起来非常尊重女性,就像一座失火的房子,会热烈期待与赞叹“伟大的逆行”; 而非特殊状态,男性社会对两性的认识与评价、成见与歧视、期待与分工,女性的弱势地位就凸显了。后来我想,女性能顶半边天,是个数学分析。就是男人是一个天,女人有半个。不是一性一半,是一和二分之一的关系。回到第一个问题,我觉得,作家是最复杂的一种动物,他的性别观可以在作品中直接表现,也会以内在渗透或更沉潜的其他方式表达,还有,他她也完全可能“作品是作品,自身是自身”,其性别观和作品传递的性别意识是有间距的。具体要看写什么作品,要看作家抽离的意愿有多深,他想企及的作品目标是什么样。观念毕竟不像生物性那么好呈现,我们可能容易在作品中看到写作者的性激素水平高低,但是,他(她)的性别观的表达控制力——我说的是表达与控制——肯定更高级更迂回隐晦复杂了。
  舒辉波:我想很少有作家把这些问题全部想“清楚”了再来写作,就算是回过头来反思,未必就能获得一个“清楚”的认识(不仅是诚实的问题,把自己分析清楚,认识自我,本身也挺难的)。人的丰富和复杂,不仅体现在作品里,也体现在作者身上。以上种种,都有可能,甚至同时存在于同一个作家身上,但是不可否认,一个作家的性别观肯定会在作品中呈现,大多数情况下,能从一个作家的多数作品中获得一个作家相对清晰的性别观。但是,对于性别观的呈现,一个作家的不同作品完全有可能出现相反的呈现。《水浒》在民间影响深远,即便不识字的农人,对于其中的人物和情节也耳熟能详,作为男孩子,我小时候特别崇拜里面的英雄,喜欢他们的故事,但是,越长大越反感,因为我现在有了常识:尊重人,尊重生命。一个作家,不管有什么样的性别观,首先得有这样的常识,男女平等,尊重人最基本的生命和人格尊严等权利;其次文明程度,尊重但平等对待女性(对于男性作家来说),有怜悯之心,有同情之心,有不忍之心,宽容和接纳差异和多元化,最后就是普世价值观,这些都只是秉持不同性别观的作家写作的一个基本前提。   三
  张 莉:在127位作家的性别观调查中,许多作家都强调首先是人,其次是女人/男人;首先是作家,其次才是女作家/男作家。许多作家渴望自己的写作是中性写作或无性写作,你怎样理解这一现象?
  钟求是:作家们与其说是希望中性写作或无性写作,不如说是希望人性写作。男女的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其原点是人。人与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不平等,大于男女间因性别引起的不平等。同时,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当生死、困境乃至爱情这些重大事件降临时,去承接的首先是人的主体,其次才是男性或女性的身份。作为作家,此时当然要用力于“人”和“人性”上。不过在这个问题上,男女作家可能是有区别的。我注意到,男性作家笔下的主角经常是有男人也有女人,而且女人的数量不会比男人少。许多男作家成为写女人的高手。但女作家似乎更愿意着笔于同性的女人,她们较少设定男性为第一主角,也较少去培养有性格的勇猛的男人形象。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男女作家心理定位上的差异。
  林那北:我基本上赞同这种观点。这似乎是理解问题的正确秩序。如果反过来首先是一个女人,然后是一个人,逻辑就不成立。先是一个女作家,然后再当一个作家,实现这种状况的可能性大一些。我的理解是,这意味着将性别所遇到的问题放在第一位,甚至不考虑别的问题。但我肯定会走神,肯定又会被别的问题夺去注意力。不论自己关注与否,性别观念總是会如影随形地跟随写作者,然后投射到其笔下的作品中。这同时也表明,似乎没有必要特别关注这个问题,它总会自然而然地出现。女性主义是女性抗争的一个产物,理论家将这个问题单独提出来,显示出这个问题的尖锐程度,同时强化的是女性意识。但是,写作者的工作方式与此稍有不同,许多时候甚至相反,写作者必须将性别问题放在完整的生活情景中表现。想必这是一个及格线,没有做到这一点,可能面临文学的失败,只剩下“非文学”意义上的女性观念。女性主义问题当然远远超出了文学范围,但是,“非文学”意义上的女性主义不是我的工作追求。
  张 柠:那些说自己“首先是个人,其次才是男人(女人)”的,显得特别矫情。他们错误地认为,“人”是更高的物种,要高于“男人”或“女人”。我们面对的是自然或生理意义上的“男人”和“女人”,不管这个人是水做的,还是泥做的,都很具体、很实在、很可爱。我们一生都在学习,怎么去爱一个具体的“男人”或“女人”。抽象的“人”或“人的观念”,是没有办法去爱的。如果一个人不爱“男人”或“女人”,只爱抽象的“人”,这个人一定特别讨厌、特别自恋,是一个只爱自己的人。为什么说要“爱你的邻居”呢?就是这个意思。至于作家这特殊的职业,当然有一些特殊要求,比如写出理想的“这一个”,同时又必须是高度个性化的“这一个”,也就是有性别的“这一个”。男人或女人,他们有不同的性别,不同的“胸怀”,但他们的“脑”是相同的,“心”是相通的。
  叶 舟:的确,作家在动笔之前,首先是一个人,而不是男人/女人,首先是一位作家,而不是男作家/女作家。我想,这应该是任何一位写作者的野心和勇敢,这必须赞美。至于将来是否能兑现,则是两说。真的,上帝还在单身,谁也说不清上帝究竟是一个苍然老夫,还是一位妙龄女郎。他(她)老人家坐在云端之上,看见下界里其实并没有什么新鲜之事。
  走 走:我完全不care。这种回答某种程度上是个标准答案。对我多重定义也好(比如只会写城市生活的学院派中年女作家),还是完全没有定义,和我的文本没有任何关系,也不可能产生影响。当一个人强调,你得先把我当人看,你得先把我当作家看的时候,本质上Ta就是不自信的。我学过法语,男作家écrivain、女作家écrivaine本来就是两个单词,各自有各自的话语空间。当然,你可以去较真,阴性词尾“e”在法语中属于不发音的哑音,由此可以有其他阐释空间。但我觉得就职业层面的这种区分,本身代表一种各自有其空间的自由。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就像“无党派”也是党派一样,中性写作还是无性写作(且不论它们是否真实存在),本身还是绕不开性别。它们恰恰是因性别的存在而附生存在的一种说法。
  李静睿:前几年我也是这样,对自己的性别非常紧张敏感。我记得一个访谈里问我喜欢的作家,因为列出的名单大部分是男作家,我还特意解释,这是因为女性一直到二十世纪,才有普遍的受教育权和工作权,我自己也会特意写不少男性视角的小说,似乎想以此证明一点什么。不是说这种敏感不对,但我渐渐意识到,(尤其)对女作家来说,这背后事实上是一种对自己性别的焦虑和不自信,甚至是一种自我厌恶,之前我读上野千鹤子的《厌女:日本的女性嫌恶》,虽然当中一些章节让我疑心是过于强调了女性的受害者身份,但我赞同当时谈女性厌女症的部分,“厌女症之于女人即为自我厌恶,但女人也有可能不将厌女症作为自我厌恶来体验,其方式就是把自己当作女人中的‘例外’,将除自己以外的女人‘他者化’。”在作家这个群体中,最直接的自我厌恶可能就是将 “你写得根本不像个女作家”视为夸奖,前几年我可能也会这样,但现在我只会想,我写得像个女作家,那又如何呢?我希望自己能慢慢摆脱这种紧张,作家渴望自己的写作不被性别束缚是很正常的,但用强烈性别身份去写作也并不是什么错,想想托妮·莫里森或者玛雅·安吉洛,黑人,女作家,在这些庸俗的标签之下,她们同样获得了自由,借用玛雅·安吉洛的名作,I Know Why the Caged Bird Sings,笼中鸟当然渴望打破牢笼,但笼中鸟照样尽力歌唱。
  宝 树:我觉得这是一个作家的自由,而且有它的道理。男人和女人的基因基本一样,绝大多数人性也是共通的。当我们做饭的时候,不会想自己是男是女,做出来的饭也不会因男女而有不同,写作也是一样,当你进入创作状态的时候,也不会去刻意想我是男作家还是女作家,我写的是男性视角还是女性视角。甚至我觉得“首先是人”都没有必要。你写科幻小说的时候,当你写外星生命或者AI和人类冲突的时候,也可以跳出人类的视角,从宇宙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达到一种物我两忘。不过我很怀疑,是否要特别强调“中性写作”这个概念。每个人写自己最想写,最适合写的东西就可以,这个东西可能非常有性别意识,比如说有的人就喜欢写硬汉争斗,有的人喜欢写少女恋爱(当然,这些主题也不一定必然与特定性别挂钩,不过现实中是有一定关联的),也可能没太多性别意识,比如说和性别没显著关系的主题。即便有关系的主题作者也不一定要有特别的性别意识,像曹雪芹写《红楼梦》,我觉得他是要跳出男性视角的,当然也不能说他想要采取女性的视角,曹雪芹有一个整全的,容纳万事万物的胸怀。但是《水浒传》的作者就非常男性化,几乎不可能想象作者的社会性别是女性。不管怎么讲,率性之谓道,遵从本心去写就可以,中性写作也许是一种特别的风格,但这并不能保证艺术上的更高境界。另外一个客观事实是,一般情况下(当然有例外),写作者往往有自己擅长的性别方面,这个甚至不光是经验和写作技巧能够弥补,它更多涉及到基本写作动机的层面。我最近读过一位女作者的作品,主角是一个血气方刚的男生,他认识了一个美丽的女人。这位作者浓墨重彩地描写男主角对女神的情感和欲望,单看任何一个段落没什么问题,但通篇读下来,其实只是确立这个男主角是“直男”的人设,而作者实际上想写的是他和另一个男主角之间的情感羁绊。所以男主对女性的情感只是象征和道具,是肤浅薄弱,敷衍了事的。从我的角度来看,这个男主角描写是不够真实的。但是如果你让她写一个男主和女神的爱情故事,她也绝对不会有这样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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