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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什么没有Instagram?”
当中国首例互联网行业垄断诉讼案2012年4月18日如期开庭时,中国互联网的创业者们反思的却是这个问题。
截至今日,尽管有40家中国互联网公司在海外上市,可是中国的网络世界却面临一个尴尬的局面:2006年之后,中国互联网界再无新的网络公司真正创业成功。
而Instagram,这款两位斯坦福毕业生创造的个性照片分享应用程序,只用了18个月的时间,便从苹果智能手机上的一款免费产品,变成社交帝国“脸书网”10亿美元的一桩天价收购。但是这则硅谷新神话,却让国内的创业者对自己的处境更加悲观。
是否还要继续垄断?中国的网络“巨人”们应当率先反思。
巨人“卡位”
有一条规律似乎贯穿着创新型互联网公司的发家史:一旦它们从创业初期不知名的小公司,变身业界仰视的上市公司,便很难摆脱一股商业社会的俗气。
俯视市场规则,脱离用户的真实需求——互联网帝国微软、苹果、谷歌和脸书网,几乎都在公司的鼎盛时期牺牲用户的自由选择权,借助“阴招”打击那些威胁市场占有率的商业对手。因此,上述公司全都曾涉嫌垄断,并多次遭遇调查,乃至官司。而到了反垄断委员会面前,任何互联网巨头的法律代表都不得不出言谨慎,因为惩罚垄断的罚款都是天文数字。
但在中国,互联网界对于反垄断的共识尚未形成。国内的网络“巨人”们凭借对流量、对用户的控制,将众多还未成长起来的创新型小公司,扼杀在襁褓中。
根据网络智库互联网实验室对国内该行业垄断状况的调查,在国内网民最经常使用的领域,均存在着市场份额集中度远高于竞争对手的“寡头”。
例如搜索领域,绝大部分用户集中在百度,其市场份额超过七成。而在即时通讯领域,腾讯占有全国四分之三的用户。与电子商务密切相关的C2C(个人对个人)领域,以及第三方支付领域,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和支付宝的市场份额分别达到近95%和71%。
这样一来,只要想做,几大互联网巨头可以轻易控制网络流量、用户群这两大资源,用直接的技术手段限制用户选择,阻碍竞争对手获得流量和用户,达到排挤对手的目的。目前,国内的网络巨头基本采取的都是利用免费产品吸引海量用户,并将用于获利的增值服务在升级程序中捆绑安装,而用户的选择权其实很小。
“从国内互联网巨头们的第一桶金开始,不顾用户利益而恶性竞争的做法始终是存在的。”国内资深的互联网创业人李明顺,在评价行业的市场环境时说。
在李明顺看来,行业中最“恶性”的竞争莫过于竞争对手之间产品的“恶意替代”。现在这种不正当的竞争是加剧而不是减少了,李明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正是这种背景下,中国的首例互联网行业垄断诉讼案于4月开庭审理。
在广东高级人民法院,来自北京的奇虎360公司起诉深圳腾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涉嫌垄断,前者索赔1.5亿元。而几乎同时,同一家法院还受理了腾讯“反诉”奇虎360“扣扣保镖”产品涉嫌不正当竞争的案件,腾讯公司索赔1.25亿元。
尽管这两家已经上市的互联网公司,对于诉讼的具体争议都出言谨慎,但是在外界看来,这新一轮的争议依然是继2010年的“3Q大战”之后,两大网络巨头对国内用户资源的争夺和产品市场“卡位”的延续。正是这场暗战的公开化,让行业和公众看到了国内互联网行业发展的局限性。
几乎在中国互联网的所有领域,网络巨头都占有“寡头”的优势。用户不希望只有一个选择,因此无论是谁垄断,用户都有权抵制。而对于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垄断状况的讨论,不仅关系到每个网民的利益,关系到社会公共的利益。
创业多危险
尽管多家网络巨头对于涉嫌垄断均闭口不谈,但是它们的诸多行为已经让用户和试图赶超的年轻创业者们感受到了压力。
2010年12月推出免费企业即时通讯系统的上海imo公司,便感受到了来自巨头的压力。目前,这家小型公司运行的办公通讯系统,同时在线人数刚刚达到100万,但是一家同样进军企业即时通讯的网络巨头,已经将它锁定在需要打击的“雷达”上。imo公司运营总裁张翀睿发现,这家网络巨头不仅在相近的产品上进行模仿,并且在用户经常使用的搜索引擎上,有意误导imo的用户。
为此,imo在上海和北京分别举行两场说明会,公开表达了愤怒,并且在国内一家知名财经日报上刊登了要求对方道歉的广告。但是,公司没有收获任何回应。
“我们尽管能发出抗议,但在实际的运行中,创业阶段的互联网公司只能躲着走。”张(羽 中)睿说。
创业者们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微博产品这类热门产品必须敬而远之,而只能投身一些大公司投入产出比较低的领域。
“创业者们不仅要选准产品的方向,还必须静悄悄地做事,远离巨人们的雷达。” 张(羽 中)睿说。
这种受排挤的经历,只有身处创业圈子里的创业者们才体会得到。表面上,新浪、百度、淘宝和奇虎360等公司在2011年纷纷向下游的合作伙伴逐步开放网络资源,但是网络寡头们并不会轻易拿出核心的用户资源。
随着4G技术等移动互联网的升级换代,国内的移动网络用户数量还会成倍增长。而要维系这些用户,通过快速模仿并占领新的用户和市场,才是维持盈利的最终保证。因此,若仍然没有有效的监管,国内互联网行业的寡头垄断,还有加剧的动机和逻辑。创新型互联网公司的处境将更加危险。
目睹许多创业失败案例的李明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网络巨头在技术和营销方面的压倒性优势,会让创业型公司同样的产品在一夜之间“必死无疑”。
如今,普通用户被告知,只能用网络巨头公司的A产品,不能用小公司的B产品,因为系统存在冲突。网络公司之间频频采取技术手段,强制剥夺用户的选择权,这也背离了互联网开放、自由的精神,扼杀了萌芽公司的生长机会。
“不断受到大象的碾压,威胁着生存。长此以往,没有及时的投资支持,创业型的公司只能像被打散的蚂蚁一样散伙。”张(羽 中)睿说。
反垄断声浪
“十年来,互联网界还是老面孔。”多位与《中国新闻周刊》交谈的资深创业者对这一现象摇头。之所以形成“老年创业”,除了马云、马化腾等一代“70后”创业者具备顽强的生命力,其网络帝国市场份额的排他性也是重要原因。
“与扎克伯格同龄的‘80后’创业的互联网公司,至今没有出现。”奇虎360公司董事长周鸿周鸿祎对记者表示。这位“70后”的资深创业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如今由互联网巨头制造的恶性竞争,打压了年轻创业者的发展空间,以及年轻互联网公司的生存环境。
此外,国内互联网产品的同质化和过渡竞争,也促使各家公司宁可紧盯竞争对手的动作,而并非集中精力研发自己的新产品。
周鸿(视字旁 韦)于2006年创建了提供免费安全软件的奇虎360。作为距今最近的一起成功创业的互联网公司案例,奇虎于2011年3月在美国成功上市,并在今年5月宣布将加入智能手机的研发。奇虎公司在商业上的成功令人侧目。然而,奇虎公司却多次在与百度公司和金山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诉讼中输了官司。
“无论我们的诉讼的结果如何,我的最终目的都是引起各方对于互联网市场环境问题的重视,并且唤醒公众一起来思考,垄断对于中国互联网行业未来究竟有哪些不利。”周鸿(视字旁 韦)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
在互联网行业,反垄断的声浪,也在首例互联网垄断诉讼案之后,变得更高。近日,包括网易公司、UC公司、暴风影音等互联网公司都公开谴责了针对自身产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回避地承认,包括奇虎360在内,参与抗议的公司尽管都有私心,但都出于正义感。” 张(羽 中)睿说,“应该有更多企业敢于站出来,让垄断者开始忌惮互联网行业大多数公司的力量,也让监管当局看到制度修订的必要。”
而监控网络垄断的互联网实验室则表示,关于反垄断的调查,并非是为了反对大企业,也并非是限制大企业的规模,而是反对滥用垄断力量,鼓励公平的竞争。
当中国首例互联网行业垄断诉讼案2012年4月18日如期开庭时,中国互联网的创业者们反思的却是这个问题。
截至今日,尽管有40家中国互联网公司在海外上市,可是中国的网络世界却面临一个尴尬的局面:2006年之后,中国互联网界再无新的网络公司真正创业成功。
而Instagram,这款两位斯坦福毕业生创造的个性照片分享应用程序,只用了18个月的时间,便从苹果智能手机上的一款免费产品,变成社交帝国“脸书网”10亿美元的一桩天价收购。但是这则硅谷新神话,却让国内的创业者对自己的处境更加悲观。
是否还要继续垄断?中国的网络“巨人”们应当率先反思。
巨人“卡位”
有一条规律似乎贯穿着创新型互联网公司的发家史:一旦它们从创业初期不知名的小公司,变身业界仰视的上市公司,便很难摆脱一股商业社会的俗气。
俯视市场规则,脱离用户的真实需求——互联网帝国微软、苹果、谷歌和脸书网,几乎都在公司的鼎盛时期牺牲用户的自由选择权,借助“阴招”打击那些威胁市场占有率的商业对手。因此,上述公司全都曾涉嫌垄断,并多次遭遇调查,乃至官司。而到了反垄断委员会面前,任何互联网巨头的法律代表都不得不出言谨慎,因为惩罚垄断的罚款都是天文数字。
但在中国,互联网界对于反垄断的共识尚未形成。国内的网络“巨人”们凭借对流量、对用户的控制,将众多还未成长起来的创新型小公司,扼杀在襁褓中。
根据网络智库互联网实验室对国内该行业垄断状况的调查,在国内网民最经常使用的领域,均存在着市场份额集中度远高于竞争对手的“寡头”。
例如搜索领域,绝大部分用户集中在百度,其市场份额超过七成。而在即时通讯领域,腾讯占有全国四分之三的用户。与电子商务密切相关的C2C(个人对个人)领域,以及第三方支付领域,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和支付宝的市场份额分别达到近95%和71%。
这样一来,只要想做,几大互联网巨头可以轻易控制网络流量、用户群这两大资源,用直接的技术手段限制用户选择,阻碍竞争对手获得流量和用户,达到排挤对手的目的。目前,国内的网络巨头基本采取的都是利用免费产品吸引海量用户,并将用于获利的增值服务在升级程序中捆绑安装,而用户的选择权其实很小。
“从国内互联网巨头们的第一桶金开始,不顾用户利益而恶性竞争的做法始终是存在的。”国内资深的互联网创业人李明顺,在评价行业的市场环境时说。
在李明顺看来,行业中最“恶性”的竞争莫过于竞争对手之间产品的“恶意替代”。现在这种不正当的竞争是加剧而不是减少了,李明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正是这种背景下,中国的首例互联网行业垄断诉讼案于4月开庭审理。
在广东高级人民法院,来自北京的奇虎360公司起诉深圳腾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涉嫌垄断,前者索赔1.5亿元。而几乎同时,同一家法院还受理了腾讯“反诉”奇虎360“扣扣保镖”产品涉嫌不正当竞争的案件,腾讯公司索赔1.25亿元。
尽管这两家已经上市的互联网公司,对于诉讼的具体争议都出言谨慎,但是在外界看来,这新一轮的争议依然是继2010年的“3Q大战”之后,两大网络巨头对国内用户资源的争夺和产品市场“卡位”的延续。正是这场暗战的公开化,让行业和公众看到了国内互联网行业发展的局限性。
几乎在中国互联网的所有领域,网络巨头都占有“寡头”的优势。用户不希望只有一个选择,因此无论是谁垄断,用户都有权抵制。而对于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垄断状况的讨论,不仅关系到每个网民的利益,关系到社会公共的利益。
创业多危险
尽管多家网络巨头对于涉嫌垄断均闭口不谈,但是它们的诸多行为已经让用户和试图赶超的年轻创业者们感受到了压力。
2010年12月推出免费企业即时通讯系统的上海imo公司,便感受到了来自巨头的压力。目前,这家小型公司运行的办公通讯系统,同时在线人数刚刚达到100万,但是一家同样进军企业即时通讯的网络巨头,已经将它锁定在需要打击的“雷达”上。imo公司运营总裁张翀睿发现,这家网络巨头不仅在相近的产品上进行模仿,并且在用户经常使用的搜索引擎上,有意误导imo的用户。
为此,imo在上海和北京分别举行两场说明会,公开表达了愤怒,并且在国内一家知名财经日报上刊登了要求对方道歉的广告。但是,公司没有收获任何回应。
“我们尽管能发出抗议,但在实际的运行中,创业阶段的互联网公司只能躲着走。”张(羽 中)睿说。
创业者们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微博产品这类热门产品必须敬而远之,而只能投身一些大公司投入产出比较低的领域。
“创业者们不仅要选准产品的方向,还必须静悄悄地做事,远离巨人们的雷达。” 张(羽 中)睿说。
这种受排挤的经历,只有身处创业圈子里的创业者们才体会得到。表面上,新浪、百度、淘宝和奇虎360等公司在2011年纷纷向下游的合作伙伴逐步开放网络资源,但是网络寡头们并不会轻易拿出核心的用户资源。
随着4G技术等移动互联网的升级换代,国内的移动网络用户数量还会成倍增长。而要维系这些用户,通过快速模仿并占领新的用户和市场,才是维持盈利的最终保证。因此,若仍然没有有效的监管,国内互联网行业的寡头垄断,还有加剧的动机和逻辑。创新型互联网公司的处境将更加危险。
目睹许多创业失败案例的李明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网络巨头在技术和营销方面的压倒性优势,会让创业型公司同样的产品在一夜之间“必死无疑”。
如今,普通用户被告知,只能用网络巨头公司的A产品,不能用小公司的B产品,因为系统存在冲突。网络公司之间频频采取技术手段,强制剥夺用户的选择权,这也背离了互联网开放、自由的精神,扼杀了萌芽公司的生长机会。
“不断受到大象的碾压,威胁着生存。长此以往,没有及时的投资支持,创业型的公司只能像被打散的蚂蚁一样散伙。”张(羽 中)睿说。
反垄断声浪
“十年来,互联网界还是老面孔。”多位与《中国新闻周刊》交谈的资深创业者对这一现象摇头。之所以形成“老年创业”,除了马云、马化腾等一代“70后”创业者具备顽强的生命力,其网络帝国市场份额的排他性也是重要原因。
“与扎克伯格同龄的‘80后’创业的互联网公司,至今没有出现。”奇虎360公司董事长周鸿周鸿祎对记者表示。这位“70后”的资深创业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如今由互联网巨头制造的恶性竞争,打压了年轻创业者的发展空间,以及年轻互联网公司的生存环境。
此外,国内互联网产品的同质化和过渡竞争,也促使各家公司宁可紧盯竞争对手的动作,而并非集中精力研发自己的新产品。
周鸿(视字旁 韦)于2006年创建了提供免费安全软件的奇虎360。作为距今最近的一起成功创业的互联网公司案例,奇虎于2011年3月在美国成功上市,并在今年5月宣布将加入智能手机的研发。奇虎公司在商业上的成功令人侧目。然而,奇虎公司却多次在与百度公司和金山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诉讼中输了官司。
“无论我们的诉讼的结果如何,我的最终目的都是引起各方对于互联网市场环境问题的重视,并且唤醒公众一起来思考,垄断对于中国互联网行业未来究竟有哪些不利。”周鸿(视字旁 韦)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
在互联网行业,反垄断的声浪,也在首例互联网垄断诉讼案之后,变得更高。近日,包括网易公司、UC公司、暴风影音等互联网公司都公开谴责了针对自身产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回避地承认,包括奇虎360在内,参与抗议的公司尽管都有私心,但都出于正义感。” 张(羽 中)睿说,“应该有更多企业敢于站出来,让垄断者开始忌惮互联网行业大多数公司的力量,也让监管当局看到制度修订的必要。”
而监控网络垄断的互联网实验室则表示,关于反垄断的调查,并非是为了反对大企业,也并非是限制大企业的规模,而是反对滥用垄断力量,鼓励公平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