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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即以人民作为价值主体,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价值尺度,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标杆,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和根本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实践—认识主体和价值主体地位的集中体现,是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和西方的"人本主义"的继承和扬弃。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这一马克思主义最高命题的逻辑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进行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产物。这一理论的形成有着深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有着深刻的历史与现实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