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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者及主要代表人物柯亨把历史唯物主义理解为围绕不断提高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各项活动不断开展以及随之不断展开的过程。由于柯亨把生产力作为他所理解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且在他的论述中,生产力在历史中经历了一个由低到高逐渐发展的过程,这种变化类似于生物的进化。因此,把他所理解的历史唯物主义称为生产力进化史的历史唯物主义。对于作为生产力发展史的历史唯物主义,柯亨认为,一是把生产力的发展置于社会历史的中心并不意味着是一位“技术决定论者”;二是生产力在解释社会历史现象中的作用应该受到限制。
关键词:“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柯亨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6-0192-02
“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是近三十年来西方理论界兴起的一股新的“西马”流派,其严密的分析、清晰的逻辑在“西马”诸流派中独树一帜。而其全部理论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基于其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因此,研究“分析的马克思主义”首先要研究其历史唯物主义理论。
一、作为“生产力的进化史”的历史唯物主义
在“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中对于历史唯物主义采取这种理解方式的是柯亨。由于柯亨是“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者以及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他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阐述最为深入、细致,其他“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或者其他与柯亨进行相关理论交流的学者都是在柯亨所阐述的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进行的。因此,柯亨的这种理解方式也是“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诸多不同的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方式中影响最大的一种。柯亨把历史唯物主义理解为,人为了满足自身的物质及精神需要,不断提高生产力,生产可以满足自身物质及精神需求的产品的过程一种历史理论:“因为我要辩护的是一种老式的历史唯物主义,一种传统的观念。在这一观念中,历史从根本上讲是人类生产能力的增长,社会形态依它们能够实现还是阻碍这一增长而兴起和衰落”[1]。在这种理解方式中,由于柯亨把生产力作为他所理解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且在他的论述中,生产力在历史中经历了一个由低到高逐渐发展的过程,这种变化类似于生物的进化。因此,我把他所理解的历史唯物主义称为生产力进化史的历史唯物主义。而柯亨的这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方式与马克思在其著作中所描绘的以及我们在传统上所理解的历史唯物主义大体一致的。第一,柯亨的历史唯物主义承认物质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及发展的基础;第二,坚持了生产力在解释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首要性,柯亨还因此特别提出了“首要命题”并进行了详细的论证;第三,肯定了社会形态依据生产力的发展变化而进行相应变化的规律。马克思在其著作中对于以上三点都有明确论述。所以,以上三点也是任何号称反应马克思本意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所必须坚持的基本观点。
二、“生产力的进化史”的历史唯物主义宣扬了“技术决定论”吗
对于柯亨把历史唯物主义以及社会历史的发展理解为一部生产力的进化史,一些“人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认为柯亨的理论宣扬了“技术决定论”(技术决定论由两个命题构成,一是技术是自主的;二是技术变迁导致社会变迁)。因为柯亨这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方式赋予了生产力解释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作用,而他们认为决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最重要因素就是技术,把社会历史的发展解释为生产力的发展就意味着承认了技术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与柯亨持类似历史观的另一位“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美国田纳西大学哲学系教授威廉姆·肖似乎也站到了柯亨的对立面。在其《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书中直接把历史唯物主义称为马克思的“技术决定论”。肖的“叛变”无疑使“人本主义者”的这个质疑的合理性进一步凸显出来。柯亨则坚决否认他的历史理论属于“技术决定论”的范畴。他认为不能在坚持生产力的首要性与“技术决定论”之间画等号。柯亨认为在马克思看来坚持生产力的首要性与坚持人的社会历史的主体地位是一致的:“这些评价表明人们没有认识到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的能力的提高之间在事实上和在马克思的观念中的广泛一致。一旦我们注意到生产力发展核心是人的劳动能力的丰富,那种对技术的强调就失去了它的贬低人的外观。生产能力的发展是‘个人自主活动方式’的进步。它与‘人们的发展’携手共进。奴役人的能力主要属于社会关系,而不属于物质力量:成为桎梏的是生产关系,即在它们阻碍物质力量发展的时候。这一点用夸张的说法讲就是:生产力不会奴役人,因为人们不可能是他们自己的能力的奴隶”。所以,坚持生产力的首要性不等于坚持了“技术决定论”。无疑,柯亨的反驳是有力的。技术进步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高不能画等号,奴役人的不可能是生产力,只能是生产关系。但让人感到奇怪的是,肖在做出历史唯物主义“技术决定论”的判断后,在阐明生产力与人的关系时也给出了类似理由:“在马克思看来,无论精神的和物质的,主观的和客观的,有活力的和物化的,所有这些生产力,全部属于人类,它们是人的经济发展的标志,并且也是自然秩序和生产的先期历史之间的物质联系……尽管压迫阶级社会具有漫长的历史和在资本主义下人们忍受了深刻的隔阂,但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依然是社会的物质再生产中人的力量,总的说来就是人的创造性。而且唯有生产力,即人的最基本的和独特的活动的产物,才能结出真正的人类自由果实的种子”。这也就是说,肖与柯亨在类似的理由上做出了相反的判断。那到底是什么原因使两人基于类似的理由做出了相反的判断呢?其实,原因在于他们不同的对“技术决定论”的定义。根据柯亨和肖的相关论述,把生产力、技术以及人三个概念与社会历史发展从逻辑上连接起来,他们“技术决定论”的思想就可以被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生产力。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直接的决定性因素;第二层次:技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第三层次:人。推动技术进步的决定性因素。如果从第一层次去定义历史唯物主义,由于生产力决定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历史唯物主义则可以被称为“生产力决定论”的历史唯物主义。如果从第二个层次去定义历史唯物主义,则就可以称为“技术决定论”的历史唯物主义了,简称为“技术决定论”也可以。这也是肖所理解的历史唯物主义以及他直接把历史唯物主义称为“马克思的技术决定论”的原因所在。而从第三个层次去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则可以把生产力、技术都置于人的控制之下,用来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技术决定论”解释。柯亨在反对“技术决定论”的历史唯物主义时以及肖在评论生产力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作用时,都采用了这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方式。这样,区分层次后就可以清楚的看到为什么在类似的理由下,柯亨和肖在对历史唯物主义是否属于“技术决定论”上做出了完全相反的判断:肖是在第二个层次即生产力与技术的关系上把历史唯物主义称为“马克思的技术决定论”的,而柯亨则是在第三个层次即生产力与人的关系层面去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技术决定论”解释的。这样,对“技术决定论”定义的不同,在相同的理由下就既允许柯亨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技术决定论”解释,又赞成肖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技术决定论”定义。因此,柯亨与肖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并没有太大矛盾,他们的分歧在于在讨论历史唯物主义时对“技术决定论”定义的不同。柯亨与肖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性质判断的分歧是一个佯谬。
三、作为生产力进化史的历史唯物主义应该受到限制
对于马克思是否在生产力进化史的意义上理解去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柯亨没有产生过疑问。但这种理解方式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否能解释社会历史的发展,柯亨则有过动摇。柯亨认为对历史唯物主义做出生产力进化史的理解可能忽略了宗教、民族主义等与生产力相对的精神方面的因素对社会历史发展的巨大影响。因此,柯亨在1986年出版的回应其他学者对《辩护》一书的意见的《历史、劳动和自由》一书中表达了他的这个想法:“这本书的副标题是‘一种辩护’,因为它为我所理解的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做辩护。在我开始写这本书之前我相信这一理论是正确的,这种最初的确信或多或少经受住了写作它的过度劳累的考验。然而,近来我开始怀疑这本书所辩护的理论是否正确(不过,正如我坚持认为的,不是怀疑它是不是卡尔·马克思所肯定的理论)。我现在并不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错误的,但对如何知道它是否正确却没有把握”[1]。对于从精神方面对作为生产力进化史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质疑,柯亨采用了折中的办法即限制作为生产力进化史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范围。他把原先所辩护的作为生产力进化史的历史唯物主义称为“包括一切的历史唯物主义”。他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只能解释人类的物质生活或社会的物质发展过程,而不能对大量的精神现象做基础性的解释。他就把这种只能解释人类的物质生活或社会的物质发展过程的新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称为“受到限制的历史唯物主义”。从解释效力上说,这种新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方式,既没有完全否定自己以前的判断,它至少解释了社会的物质方面,也承认了其他学者质疑的合理性即精神对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作用。所以,它是一种折中。但在此后柯亨没有对“受到限制的历史唯物主义”作进一步的可以和原先所论证的历史唯物主义相匹敌的详细说明。所以,柯亨所阐发的新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影响力远小于他先前所论证的老版本。在谈到柯亨所论述的历史唯物主义时,人们仍然首先想到他在《辩护》第一版中的历史唯物主义,在这里我描述柯亨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时仍以他所理解的老版本的历史唯物主义为主的原因所在。
关键词:“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柯亨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6-0192-02
“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是近三十年来西方理论界兴起的一股新的“西马”流派,其严密的分析、清晰的逻辑在“西马”诸流派中独树一帜。而其全部理论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基于其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因此,研究“分析的马克思主义”首先要研究其历史唯物主义理论。
一、作为“生产力的进化史”的历史唯物主义
在“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中对于历史唯物主义采取这种理解方式的是柯亨。由于柯亨是“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者以及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他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阐述最为深入、细致,其他“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或者其他与柯亨进行相关理论交流的学者都是在柯亨所阐述的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进行的。因此,柯亨的这种理解方式也是“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诸多不同的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方式中影响最大的一种。柯亨把历史唯物主义理解为,人为了满足自身的物质及精神需要,不断提高生产力,生产可以满足自身物质及精神需求的产品的过程一种历史理论:“因为我要辩护的是一种老式的历史唯物主义,一种传统的观念。在这一观念中,历史从根本上讲是人类生产能力的增长,社会形态依它们能够实现还是阻碍这一增长而兴起和衰落”[1]。在这种理解方式中,由于柯亨把生产力作为他所理解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且在他的论述中,生产力在历史中经历了一个由低到高逐渐发展的过程,这种变化类似于生物的进化。因此,我把他所理解的历史唯物主义称为生产力进化史的历史唯物主义。而柯亨的这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方式与马克思在其著作中所描绘的以及我们在传统上所理解的历史唯物主义大体一致的。第一,柯亨的历史唯物主义承认物质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及发展的基础;第二,坚持了生产力在解释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首要性,柯亨还因此特别提出了“首要命题”并进行了详细的论证;第三,肯定了社会形态依据生产力的发展变化而进行相应变化的规律。马克思在其著作中对于以上三点都有明确论述。所以,以上三点也是任何号称反应马克思本意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所必须坚持的基本观点。
二、“生产力的进化史”的历史唯物主义宣扬了“技术决定论”吗
对于柯亨把历史唯物主义以及社会历史的发展理解为一部生产力的进化史,一些“人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认为柯亨的理论宣扬了“技术决定论”(技术决定论由两个命题构成,一是技术是自主的;二是技术变迁导致社会变迁)。因为柯亨这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方式赋予了生产力解释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作用,而他们认为决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最重要因素就是技术,把社会历史的发展解释为生产力的发展就意味着承认了技术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与柯亨持类似历史观的另一位“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美国田纳西大学哲学系教授威廉姆·肖似乎也站到了柯亨的对立面。在其《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书中直接把历史唯物主义称为马克思的“技术决定论”。肖的“叛变”无疑使“人本主义者”的这个质疑的合理性进一步凸显出来。柯亨则坚决否认他的历史理论属于“技术决定论”的范畴。他认为不能在坚持生产力的首要性与“技术决定论”之间画等号。柯亨认为在马克思看来坚持生产力的首要性与坚持人的社会历史的主体地位是一致的:“这些评价表明人们没有认识到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的能力的提高之间在事实上和在马克思的观念中的广泛一致。一旦我们注意到生产力发展核心是人的劳动能力的丰富,那种对技术的强调就失去了它的贬低人的外观。生产能力的发展是‘个人自主活动方式’的进步。它与‘人们的发展’携手共进。奴役人的能力主要属于社会关系,而不属于物质力量:成为桎梏的是生产关系,即在它们阻碍物质力量发展的时候。这一点用夸张的说法讲就是:生产力不会奴役人,因为人们不可能是他们自己的能力的奴隶”。所以,坚持生产力的首要性不等于坚持了“技术决定论”。无疑,柯亨的反驳是有力的。技术进步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高不能画等号,奴役人的不可能是生产力,只能是生产关系。但让人感到奇怪的是,肖在做出历史唯物主义“技术决定论”的判断后,在阐明生产力与人的关系时也给出了类似理由:“在马克思看来,无论精神的和物质的,主观的和客观的,有活力的和物化的,所有这些生产力,全部属于人类,它们是人的经济发展的标志,并且也是自然秩序和生产的先期历史之间的物质联系……尽管压迫阶级社会具有漫长的历史和在资本主义下人们忍受了深刻的隔阂,但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依然是社会的物质再生产中人的力量,总的说来就是人的创造性。而且唯有生产力,即人的最基本的和独特的活动的产物,才能结出真正的人类自由果实的种子”。这也就是说,肖与柯亨在类似的理由上做出了相反的判断。那到底是什么原因使两人基于类似的理由做出了相反的判断呢?其实,原因在于他们不同的对“技术决定论”的定义。根据柯亨和肖的相关论述,把生产力、技术以及人三个概念与社会历史发展从逻辑上连接起来,他们“技术决定论”的思想就可以被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生产力。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直接的决定性因素;第二层次:技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第三层次:人。推动技术进步的决定性因素。如果从第一层次去定义历史唯物主义,由于生产力决定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历史唯物主义则可以被称为“生产力决定论”的历史唯物主义。如果从第二个层次去定义历史唯物主义,则就可以称为“技术决定论”的历史唯物主义了,简称为“技术决定论”也可以。这也是肖所理解的历史唯物主义以及他直接把历史唯物主义称为“马克思的技术决定论”的原因所在。而从第三个层次去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则可以把生产力、技术都置于人的控制之下,用来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技术决定论”解释。柯亨在反对“技术决定论”的历史唯物主义时以及肖在评论生产力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作用时,都采用了这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方式。这样,区分层次后就可以清楚的看到为什么在类似的理由下,柯亨和肖在对历史唯物主义是否属于“技术决定论”上做出了完全相反的判断:肖是在第二个层次即生产力与技术的关系上把历史唯物主义称为“马克思的技术决定论”的,而柯亨则是在第三个层次即生产力与人的关系层面去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技术决定论”解释的。这样,对“技术决定论”定义的不同,在相同的理由下就既允许柯亨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技术决定论”解释,又赞成肖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技术决定论”定义。因此,柯亨与肖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并没有太大矛盾,他们的分歧在于在讨论历史唯物主义时对“技术决定论”定义的不同。柯亨与肖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性质判断的分歧是一个佯谬。
三、作为生产力进化史的历史唯物主义应该受到限制
对于马克思是否在生产力进化史的意义上理解去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柯亨没有产生过疑问。但这种理解方式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否能解释社会历史的发展,柯亨则有过动摇。柯亨认为对历史唯物主义做出生产力进化史的理解可能忽略了宗教、民族主义等与生产力相对的精神方面的因素对社会历史发展的巨大影响。因此,柯亨在1986年出版的回应其他学者对《辩护》一书的意见的《历史、劳动和自由》一书中表达了他的这个想法:“这本书的副标题是‘一种辩护’,因为它为我所理解的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做辩护。在我开始写这本书之前我相信这一理论是正确的,这种最初的确信或多或少经受住了写作它的过度劳累的考验。然而,近来我开始怀疑这本书所辩护的理论是否正确(不过,正如我坚持认为的,不是怀疑它是不是卡尔·马克思所肯定的理论)。我现在并不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错误的,但对如何知道它是否正确却没有把握”[1]。对于从精神方面对作为生产力进化史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质疑,柯亨采用了折中的办法即限制作为生产力进化史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范围。他把原先所辩护的作为生产力进化史的历史唯物主义称为“包括一切的历史唯物主义”。他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只能解释人类的物质生活或社会的物质发展过程,而不能对大量的精神现象做基础性的解释。他就把这种只能解释人类的物质生活或社会的物质发展过程的新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称为“受到限制的历史唯物主义”。从解释效力上说,这种新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方式,既没有完全否定自己以前的判断,它至少解释了社会的物质方面,也承认了其他学者质疑的合理性即精神对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作用。所以,它是一种折中。但在此后柯亨没有对“受到限制的历史唯物主义”作进一步的可以和原先所论证的历史唯物主义相匹敌的详细说明。所以,柯亨所阐发的新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影响力远小于他先前所论证的老版本。在谈到柯亨所论述的历史唯物主义时,人们仍然首先想到他在《辩护》第一版中的历史唯物主义,在这里我描述柯亨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时仍以他所理解的老版本的历史唯物主义为主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