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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浙江传媒业之所以从需国家补贴的亏损事业单位到今天的产业巨擘和利税大户,其巨大变迁得益于浙江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型。市场化的推进及政策环境的改善等是浙江传媒业转型的外部环境因素,而体制改革的推进及内部微观治理制度的调整是浙江传媒业实现飞跃的重要内因。制度创新构成了浙江传媒业发展与转型的关键所在,这种创新包括两个层面,即政府层面的制度创新和媒体层面的制度创新。浙江传媒业的变迁就是在这两个制度创新主体既合作又冲突的互动与博弈中展开和形成的。
关键词:制度创新 浙江传媒业变迁
浙江传媒业的巨变
浙江是中国传媒业的发源地之一。早在1854年,在宁波创办的《中外新报》就成为浙江近代的第一份中文报纸。民国年问。浙江出现了一大批知名的媒体和报人。1949年,浙江传媒业经历了一次重大变革。杭州解放后一个月,市军管会即颁布《杭州市报纸杂志通讯社登记暂行办法》,对《东南日报》等国民党报纸一律进行接管。对民办报纸,则或不予登记促其停刊,或经整顿改造准其继续出版。1949年5月9日,中共浙江省委机关报《浙江日报》创刊;新华通讯社浙江分社成立并开始发稿。5月26日,浙江新华广播电台(浙江人民广播电台前身)开始播音。这标志着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在浙江的兴起。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时,全省已创办了《浙南日报》、《杭州日报》等10家地市级党委机关报,《临海报》、《萧山报》、《慈溪报》等26家县级党报。形成了以《浙江日报》为龙头,覆盖省、地、县三级党委的机关报网络,与此同时,《浙江工人报》、《农民大众报》、《浙江青年报》等部门报和行业报也涌现出来。初步奠定了浙江传媒业的基本格局。通过社会主义改造,这一时期的传媒业基本消除了经济功能,报纸成为纯粹的党的喉舌和意识形态的宣传机器。这种“三級办报”,党报和行业报并存并且没有经济功能的传媒格局构成了日后浙江传媒业转型的初始设置。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浙江传媒业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报业独大,特别是党报独占鳌头的状况,发展到今天报业、广电和网络等多种媒体竞显风采,喉舌媒体、市场化媒体、行业媒体多元并立的局面。2005年,全省新闻出版业总增加值310.01亿元(含印刷业),约占全省GDP的2.31%。2006年全省广播电视业(含社会影视业)经营收入达73.44亿元,规模实力居全国第3位。《2008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至2008年浙江省全省拥有14家图书出版社。仅2008年就出版图书8273种,总印数达2.9亿册;全省公开发行的报纸有70种,年发行量29.6亿份,平均每千人每天拥有160.4份报纸;出版期刊218种,年发行量近0.75亿册。2008年,浙江省市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各12座,县级广播电视台66家。全省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8.9%和99.1%。2008年全省制作生产的各类电影有22部、电视剧26部863集、动画28部18413分钟。全省广播电视业经营收入97.44亿元,电影票房收入2.73亿元。各项指标居全国前列。60年来,浙江传媒业从无到有,从单一到多元,从事业到产业,经历了巨大的跨越。
浙江传媒业的制度创新
考察浙江传媒业的变迁之路,制度创新无疑是其发展的关键所在。所谓制度创新即在约束与影响某一特定行业发展的一系列规则上的突破与创造。浙江传媒业的制度创新包括在宏观管理体制层面的创新与微观经营层面的创新。微观层面的制度创新主体是传媒,宏观层面的制度创新主体是政府部门,正是在传媒业自身和政府的共同推动下,浙江传媒业的一系列制度创新涌现出来,极大地解放了浙江传媒业的生产力。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浙江传媒业面临巨大的复苏困境。财政上的困难使传媒业的发展难以为继,传媒业自身和政府需要调整原有的媒介制度体系。20世纪80年代后期,“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制度模式开始在传媒业中试行,也正是从这时起,传媒业自身开始成为制度刨新的主体。具有了一定的独立利益和经营自主权的媒体开始自发地顺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带来的获利需求,进行调整与改革。如在报纸发行方面。浙江省是最早打破邮局垄断,实行自办发行的省份之一。80年代后期,《宁波日报》率先在省内自办发行,到1995年,全省11家地市党报全部实行自办发行,极大地提高了发行效率和市场份额。报纸扩版也开始跟进。1985年11月23日,《浙江日报》出版《星期六专版》,主动积极地适应市场和读者需要。“扩版热”之后又有创办晚报、都市报热。报纸纷纷创办子报子刊,电台、电视台则纷纷扩充专业频道。这种传媒制度领域的“增量改革”很快蔓延至一些“存量改革”,媒体的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经营管理制度以及采编制度等都出现了重大调整。传媒业的自主制度创新可以从2001年1月1日创刊的《东南商报》身上体现出来。首先,该报实行了采编经营的两分离。建立了总编辑领导下的编委会负责制,经营部分则完全推向市场。其次,对人事分配制度进行了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岗位管理、同工同酬。收入与效益挂钩,人员能进能出、职位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青年时报》也提出了“政治家办报、企业化经营、人本化管理”的体制及管理制度。为了增加活力。报社还引入了“目标责任制”管理。类似这种经营与采编制度层面的制度创新在其他媒体中也普遍涌现。如浙江广电集团的“分级核算制度”、“品牌创新战略”等。正是在体制机制、新闻报道、经营管理、新技术运用等方面不断求新求变,在实施品牌化战略。创新新闻产品。创新报道形式、创新经营业务,做强主业,实现多元化发展等方面不断创新,浙江传媒业才取得了巨大的进展。
而与此同时,政府在传媒业的管理和规制政策上也积极求新求变,适应并引导传媒业向着产业化的方向发展。这种制度创新同样给了浙江传媒业以巨大的推动力。
1984年,浙江省政府为了鼓励广播电视部门积极创收。依靠自己的努力克服当时的经费困难,批准了省广播电视厅提出的“8:1:1”政策,在确保创收所得80%用于事业发展,10%用于集体福利、10%用于职工奖励的前提下,同意广电部门有权自主支配创收的预算外收人。这种制度调整产生了巨大的激励作用。1985年。省政府批准全省报业系统也依此参照执行。制度调整的效果非常明显,全省报业和广播电视业开始名正言顺地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事业经费从此由原来的财政拨款变为靠自己解决。1988年,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报社、期刊社、出版社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的暂行办法》,首次以政府部门的文件形式。支持新闻媒体开展广告业务和其他经营活动。
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浙江传媒业在市场化、产业化、资本化和集团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政府的传媒政策也及时跟进,与传媒业的发展形成了一种积极的互动。1999年,浙江省委十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正式提出了“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大省”的目标,2000年12月,中共浙江省委常委会通过了《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2001-2020)》,作为浙江文化产业的核心组成部分,浙江传媒产业(新闻出版业、广播影视业及网络业等)的改革与发展纳入了政府目标。2003年,浙江省被中央确定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地区后,省政府把发展包括传媒产业的文化产业放在突出位置,并与全省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不断鼓励传媒业的制度创新和做大做强。在2003年的《浙江省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中,政府提出了传媒业体制改革的目标,那就是“积极探索形成新形势下保证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格局,初步建立调控适度、运行有序、促进发展的宏观管理体制”。2008年6月,《浙江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2008年2012年》对未来一段时间浙江传媒业体制与机制创新作了进一步的部署。规划明确指出,要“推动已转制文化企业继续深化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有条件的转制企业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打造和引进文化领域的战略投资者,扶持若干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文化上市公司。”政府对浙江传媒业的扶持与鼓励无疑会给浙江传媒业的发展以巨大的动力和影响。政府层面的制度调整一方面是适应传媒业自主创新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新形势下对传媒业发展的一种规制和引导。这种规制一方面能够激励传媒业的自主创新,另一方面也可能限制传媒业的创新路径与空间。浙江传媒业的变迁就是在这种政府规制与媒体自主创新既合作又冲突的互动与博弈中展开的。两个层面的制度创新相互作用,影响并制约着浙江传媒的发展与变迁。(本文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专项课题研究立项课题成果)
关键词:制度创新 浙江传媒业变迁
浙江传媒业的巨变
浙江是中国传媒业的发源地之一。早在1854年,在宁波创办的《中外新报》就成为浙江近代的第一份中文报纸。民国年问。浙江出现了一大批知名的媒体和报人。1949年,浙江传媒业经历了一次重大变革。杭州解放后一个月,市军管会即颁布《杭州市报纸杂志通讯社登记暂行办法》,对《东南日报》等国民党报纸一律进行接管。对民办报纸,则或不予登记促其停刊,或经整顿改造准其继续出版。1949年5月9日,中共浙江省委机关报《浙江日报》创刊;新华通讯社浙江分社成立并开始发稿。5月26日,浙江新华广播电台(浙江人民广播电台前身)开始播音。这标志着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在浙江的兴起。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时,全省已创办了《浙南日报》、《杭州日报》等10家地市级党委机关报,《临海报》、《萧山报》、《慈溪报》等26家县级党报。形成了以《浙江日报》为龙头,覆盖省、地、县三级党委的机关报网络,与此同时,《浙江工人报》、《农民大众报》、《浙江青年报》等部门报和行业报也涌现出来。初步奠定了浙江传媒业的基本格局。通过社会主义改造,这一时期的传媒业基本消除了经济功能,报纸成为纯粹的党的喉舌和意识形态的宣传机器。这种“三級办报”,党报和行业报并存并且没有经济功能的传媒格局构成了日后浙江传媒业转型的初始设置。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浙江传媒业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报业独大,特别是党报独占鳌头的状况,发展到今天报业、广电和网络等多种媒体竞显风采,喉舌媒体、市场化媒体、行业媒体多元并立的局面。2005年,全省新闻出版业总增加值310.01亿元(含印刷业),约占全省GDP的2.31%。2006年全省广播电视业(含社会影视业)经营收入达73.44亿元,规模实力居全国第3位。《2008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至2008年浙江省全省拥有14家图书出版社。仅2008年就出版图书8273种,总印数达2.9亿册;全省公开发行的报纸有70种,年发行量29.6亿份,平均每千人每天拥有160.4份报纸;出版期刊218种,年发行量近0.75亿册。2008年,浙江省市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各12座,县级广播电视台66家。全省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8.9%和99.1%。2008年全省制作生产的各类电影有22部、电视剧26部863集、动画28部18413分钟。全省广播电视业经营收入97.44亿元,电影票房收入2.73亿元。各项指标居全国前列。60年来,浙江传媒业从无到有,从单一到多元,从事业到产业,经历了巨大的跨越。
浙江传媒业的制度创新
考察浙江传媒业的变迁之路,制度创新无疑是其发展的关键所在。所谓制度创新即在约束与影响某一特定行业发展的一系列规则上的突破与创造。浙江传媒业的制度创新包括在宏观管理体制层面的创新与微观经营层面的创新。微观层面的制度创新主体是传媒,宏观层面的制度创新主体是政府部门,正是在传媒业自身和政府的共同推动下,浙江传媒业的一系列制度创新涌现出来,极大地解放了浙江传媒业的生产力。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浙江传媒业面临巨大的复苏困境。财政上的困难使传媒业的发展难以为继,传媒业自身和政府需要调整原有的媒介制度体系。20世纪80年代后期,“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制度模式开始在传媒业中试行,也正是从这时起,传媒业自身开始成为制度刨新的主体。具有了一定的独立利益和经营自主权的媒体开始自发地顺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带来的获利需求,进行调整与改革。如在报纸发行方面。浙江省是最早打破邮局垄断,实行自办发行的省份之一。80年代后期,《宁波日报》率先在省内自办发行,到1995年,全省11家地市党报全部实行自办发行,极大地提高了发行效率和市场份额。报纸扩版也开始跟进。1985年11月23日,《浙江日报》出版《星期六专版》,主动积极地适应市场和读者需要。“扩版热”之后又有创办晚报、都市报热。报纸纷纷创办子报子刊,电台、电视台则纷纷扩充专业频道。这种传媒制度领域的“增量改革”很快蔓延至一些“存量改革”,媒体的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经营管理制度以及采编制度等都出现了重大调整。传媒业的自主制度创新可以从2001年1月1日创刊的《东南商报》身上体现出来。首先,该报实行了采编经营的两分离。建立了总编辑领导下的编委会负责制,经营部分则完全推向市场。其次,对人事分配制度进行了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岗位管理、同工同酬。收入与效益挂钩,人员能进能出、职位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青年时报》也提出了“政治家办报、企业化经营、人本化管理”的体制及管理制度。为了增加活力。报社还引入了“目标责任制”管理。类似这种经营与采编制度层面的制度创新在其他媒体中也普遍涌现。如浙江广电集团的“分级核算制度”、“品牌创新战略”等。正是在体制机制、新闻报道、经营管理、新技术运用等方面不断求新求变,在实施品牌化战略。创新新闻产品。创新报道形式、创新经营业务,做强主业,实现多元化发展等方面不断创新,浙江传媒业才取得了巨大的进展。
而与此同时,政府在传媒业的管理和规制政策上也积极求新求变,适应并引导传媒业向着产业化的方向发展。这种制度创新同样给了浙江传媒业以巨大的推动力。
1984年,浙江省政府为了鼓励广播电视部门积极创收。依靠自己的努力克服当时的经费困难,批准了省广播电视厅提出的“8:1:1”政策,在确保创收所得80%用于事业发展,10%用于集体福利、10%用于职工奖励的前提下,同意广电部门有权自主支配创收的预算外收人。这种制度调整产生了巨大的激励作用。1985年。省政府批准全省报业系统也依此参照执行。制度调整的效果非常明显,全省报业和广播电视业开始名正言顺地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事业经费从此由原来的财政拨款变为靠自己解决。1988年,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报社、期刊社、出版社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的暂行办法》,首次以政府部门的文件形式。支持新闻媒体开展广告业务和其他经营活动。
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浙江传媒业在市场化、产业化、资本化和集团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政府的传媒政策也及时跟进,与传媒业的发展形成了一种积极的互动。1999年,浙江省委十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正式提出了“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大省”的目标,2000年12月,中共浙江省委常委会通过了《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2001-2020)》,作为浙江文化产业的核心组成部分,浙江传媒产业(新闻出版业、广播影视业及网络业等)的改革与发展纳入了政府目标。2003年,浙江省被中央确定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地区后,省政府把发展包括传媒产业的文化产业放在突出位置,并与全省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不断鼓励传媒业的制度创新和做大做强。在2003年的《浙江省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中,政府提出了传媒业体制改革的目标,那就是“积极探索形成新形势下保证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格局,初步建立调控适度、运行有序、促进发展的宏观管理体制”。2008年6月,《浙江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2008年2012年》对未来一段时间浙江传媒业体制与机制创新作了进一步的部署。规划明确指出,要“推动已转制文化企业继续深化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有条件的转制企业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打造和引进文化领域的战略投资者,扶持若干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文化上市公司。”政府对浙江传媒业的扶持与鼓励无疑会给浙江传媒业的发展以巨大的动力和影响。政府层面的制度调整一方面是适应传媒业自主创新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新形势下对传媒业发展的一种规制和引导。这种规制一方面能够激励传媒业的自主创新,另一方面也可能限制传媒业的创新路径与空间。浙江传媒业的变迁就是在这种政府规制与媒体自主创新既合作又冲突的互动与博弈中展开的。两个层面的制度创新相互作用,影响并制约着浙江传媒的发展与变迁。(本文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专项课题研究立项课题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