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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勤工助学管理现状
勤工助学活动不但解决了贫困学生的经济困难,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艰苦奋斗精神、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勤俭节约优良作风[1]。虽然高校大都成立了勤工助学管理中心等部门负责管理学生经济资助工作,在不同范围、不同程度内展开了勤工助学工作,但是仍然存在着若干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为以下三对矛盾。
1.贫困生人数多与勤工助学岗位少
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1996年我国贫困大学生约为几十万人,2000年增至142万人,200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达182万人,占在校生的19%,其中特别困难学生约79万人。2004年增至240万人左右,而2005年更是高达300万,目前高校贫困生的平均比例为20%以上,特困生比例约为10%—15%。而在一些贫穷的边远地区和山区,贫困生和特困生比例更高。不少贫困生呼吁学校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机会,但是学校能提供的适合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是非常有限的,从数量上看,“僧多粥少”是目前各高校勤工助学岗位普遍存在的不良状况[2]。
2.贫困生素质较高与勤工助学岗位层次低
当前,高校所能提供的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层次普遍较低,多数仍停留在技术量较低的层次上,绝大部分仍为体力劳动,如办公室助理、宿舍卫生、收发信件、实验室网络维护等。根据问卷调查,大多数勤工助学的同学虽然能增强劳动观念,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其贫困问题,但它很难有效利用大学生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如何把勤工助学工作与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紧密结合仍是一个尚待解决的课题。
3.学校投入多与社会投入少
目前,高校仍然是贫困生勤工助学岗位的主要投入者。教育部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在普通高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的通知》规定,各高校每年必须从学费收入中划出10%的经费,专门用于勤工助学工作。高校的勤工助学工作虽然得到了社会的逐步认可,但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还很不够。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社会给学生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数量少。从目前情况看,社会能给学生提供的主要是一些临时性岗位,譬如家教、市场促销等,这些临时性的工作岗位大多数存在潜在的危险,学生今天上岗,明天下岗,使学生存在着随时被解雇的危险。
(2)社会资助渠道少。尽管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各种途径在各高校设立了各种奖学金,并建立了基金会,但迄今为止,除了政府和学校,还很少有单位和个人在高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
(3)社会对高校勤工助学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大学生的合法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社会一些单位没有真正领悟高校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意义,有的单位只是将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个别不法分子甚至利用学生急于求职的心理对学生进行经济诈骗。此外,用人单位随意拖延克扣学生工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
高校勤工助学管理工作对策
1.高校勤工助学管理机构独立化,规章制度健全化
目前,我国高校大多数是将勤工助学指导工作主要由学生工作处(部)负责,相关工作人员往往是兼管此项工作,不能投入主要精力。这样造成的结果是大部分高校的勤工助学的相关规章制度陈旧,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和高校学生的实际需要。为此,高校应建立独立的勤工助学职能部门,实现职能独立化、业务规范化、制度健全化。
2.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高校勤工助学工作的支持力度
针对目前高校勤工助学岗位少,学生工资报酬低的问题,政府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用于勤工助学专项资金的投入。通过增加岗位数量,提高岗位工资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进来,切实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另一方面,政府要出台相应政策支持能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社区等向高校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高校应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广开助学渠道
高校应拓展校外勤工助学资源,加强与社会各界联系,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拓宽勤工助学渠道。学校应鼓励大学生从事家教、社区服务等校外勤工助学工作,为学生到校外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创造条件,逐步形成“立足学校、辐射社区,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方位立体化的勤工助学新格局。
高校可以与一家或几家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就企业来讲,可以直接捐助或设立奖学金;也可以设立勤工助学岗位,选聘合适的贫困生上岗。这样既可以提升知名度、获取社会效益,也可以吸收优秀的大学生。就高校来讲,一方面争取到社会资助解决贫困生资助问题,另一方面也拓宽了贫困生的就业渠道。就大学生而言,一大批优秀贫困生可以和企业签订资助协议,用人单位每年向贫困生提供一定数额资助,学生毕业后到企业服务一定年限,这既解决了贫困生资助问题,也解决了其就业问题,真正造就高校、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三赢”的新局面。
4.高校应不断完善勤工助学管理模式
针对目前高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受到教学安排和设岗单位的限制,自由支配时间少,设岗单位对上岗学生管理松散,使勤工助学流于形式等问题,高校应完善勤工助学管理模式。首先,可以合理设置勤工助学岗位,“以岗代奖”,改变学生被动接受资助的局面;其次,学校要把对勤工助学的管理同学校教学、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管理机制结合起来,将可由学生承担的清洁性、服务性等工作优先安排给贫困学生。最后,为保障校外勤工助学学生的安全及合法利益,学校应建立有效的校外勤工助学管理机制,使学生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总之,在目前我国教育资源有限、资金实力不足的情况下,如何有效地抓好高校勤工助学工作已成为高校教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解决勤工助学工作不仅关系到贫困生个人的成长与成才,更关系到高校人才培养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勤工助学活动不但解决了贫困学生的经济困难,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艰苦奋斗精神、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勤俭节约优良作风[1]。虽然高校大都成立了勤工助学管理中心等部门负责管理学生经济资助工作,在不同范围、不同程度内展开了勤工助学工作,但是仍然存在着若干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为以下三对矛盾。
1.贫困生人数多与勤工助学岗位少
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1996年我国贫困大学生约为几十万人,2000年增至142万人,200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达182万人,占在校生的19%,其中特别困难学生约79万人。2004年增至240万人左右,而2005年更是高达300万,目前高校贫困生的平均比例为20%以上,特困生比例约为10%—15%。而在一些贫穷的边远地区和山区,贫困生和特困生比例更高。不少贫困生呼吁学校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机会,但是学校能提供的适合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是非常有限的,从数量上看,“僧多粥少”是目前各高校勤工助学岗位普遍存在的不良状况[2]。
2.贫困生素质较高与勤工助学岗位层次低
当前,高校所能提供的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层次普遍较低,多数仍停留在技术量较低的层次上,绝大部分仍为体力劳动,如办公室助理、宿舍卫生、收发信件、实验室网络维护等。根据问卷调查,大多数勤工助学的同学虽然能增强劳动观念,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其贫困问题,但它很难有效利用大学生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如何把勤工助学工作与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紧密结合仍是一个尚待解决的课题。
3.学校投入多与社会投入少
目前,高校仍然是贫困生勤工助学岗位的主要投入者。教育部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在普通高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的通知》规定,各高校每年必须从学费收入中划出10%的经费,专门用于勤工助学工作。高校的勤工助学工作虽然得到了社会的逐步认可,但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还很不够。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社会给学生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数量少。从目前情况看,社会能给学生提供的主要是一些临时性岗位,譬如家教、市场促销等,这些临时性的工作岗位大多数存在潜在的危险,学生今天上岗,明天下岗,使学生存在着随时被解雇的危险。
(2)社会资助渠道少。尽管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各种途径在各高校设立了各种奖学金,并建立了基金会,但迄今为止,除了政府和学校,还很少有单位和个人在高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
(3)社会对高校勤工助学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大学生的合法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社会一些单位没有真正领悟高校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意义,有的单位只是将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个别不法分子甚至利用学生急于求职的心理对学生进行经济诈骗。此外,用人单位随意拖延克扣学生工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
高校勤工助学管理工作对策
1.高校勤工助学管理机构独立化,规章制度健全化
目前,我国高校大多数是将勤工助学指导工作主要由学生工作处(部)负责,相关工作人员往往是兼管此项工作,不能投入主要精力。这样造成的结果是大部分高校的勤工助学的相关规章制度陈旧,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和高校学生的实际需要。为此,高校应建立独立的勤工助学职能部门,实现职能独立化、业务规范化、制度健全化。
2.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高校勤工助学工作的支持力度
针对目前高校勤工助学岗位少,学生工资报酬低的问题,政府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用于勤工助学专项资金的投入。通过增加岗位数量,提高岗位工资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进来,切实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另一方面,政府要出台相应政策支持能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社区等向高校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高校应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广开助学渠道
高校应拓展校外勤工助学资源,加强与社会各界联系,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拓宽勤工助学渠道。学校应鼓励大学生从事家教、社区服务等校外勤工助学工作,为学生到校外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创造条件,逐步形成“立足学校、辐射社区,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方位立体化的勤工助学新格局。
高校可以与一家或几家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就企业来讲,可以直接捐助或设立奖学金;也可以设立勤工助学岗位,选聘合适的贫困生上岗。这样既可以提升知名度、获取社会效益,也可以吸收优秀的大学生。就高校来讲,一方面争取到社会资助解决贫困生资助问题,另一方面也拓宽了贫困生的就业渠道。就大学生而言,一大批优秀贫困生可以和企业签订资助协议,用人单位每年向贫困生提供一定数额资助,学生毕业后到企业服务一定年限,这既解决了贫困生资助问题,也解决了其就业问题,真正造就高校、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三赢”的新局面。
4.高校应不断完善勤工助学管理模式
针对目前高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受到教学安排和设岗单位的限制,自由支配时间少,设岗单位对上岗学生管理松散,使勤工助学流于形式等问题,高校应完善勤工助学管理模式。首先,可以合理设置勤工助学岗位,“以岗代奖”,改变学生被动接受资助的局面;其次,学校要把对勤工助学的管理同学校教学、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管理机制结合起来,将可由学生承担的清洁性、服务性等工作优先安排给贫困学生。最后,为保障校外勤工助学学生的安全及合法利益,学校应建立有效的校外勤工助学管理机制,使学生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总之,在目前我国教育资源有限、资金实力不足的情况下,如何有效地抓好高校勤工助学工作已成为高校教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解决勤工助学工作不仅关系到贫困生个人的成长与成才,更关系到高校人才培养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