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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加强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国家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43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计划和做好2012年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12〕111号)等文件的精神,同时为了落实2012年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在全省教育局局长会议上有关“争取制定幼儿教育、中职教育、特殊教育新的支持政策,全面加大对学前教育、中职教育、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的讲话精神,2012年5月,浙江省教育厅批复同意在浙江师范大学设立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培训中心,该中心挂靠在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经过紧张有序的筹备,2012年11月22日,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培训中心成立大会在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举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浙江师范大学的相关领导,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浙江省特殊教育学会等单位的特邀专家出席了会议。
会上,浙江省教育厅师范处处长庄华洁指出,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是维护残疾人平等享受教育权利的根本保证,是提高残疾人素质的根本途径,对促进残疾人自强自立、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具有重要作用,可以有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和“支持特殊教育”的精神。据介绍,近年来,浙江省特殊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受教育群体素质明显提高,走在了全国前列。然而,同特殊教育发达省份相比,浙江省的特殊教育师资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培训面临严峻挑战,难以满足浙江省教育现代化的发展要求。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浙江省决心花大力气,采取切实举措,加快特殊教育发展,以缩小和消除各类教育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和社会公平。
浙江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张先亮指出,浙江师范大学的特殊教育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学校主动与国际接轨,与美国的北卡罗莱纳大学、俄勒冈大学以及加拿大的多伦多大学等学校的特殊教育学科合作,筹建了中、美、加特殊儿童发展与教育康复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师范大学发布的《“十二五”暨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强特殊教育专业、硕士点及特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培养高素质特教人才”。浙江师范大学将以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培训中心的成立为契机,进一步整合校内资源,聚集各方力量,建设好这一教师培训中心。
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培训中心是专门从事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工作的专业机构。中心成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特殊教育质量的提高。中心承担的主要任务有:(1)开展调查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浙江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计划提供依据。(2)负责浙江省各地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业务指导。(3)承担浙江省部分特殊教育学校校长与省级骨干教师的培训任务。(4)牵头开展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建设,实现全国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共享,逐步向国际化迈进。(5)开展特殊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交流特殊教育改革的信息和经验,为基层特殊教育服务。
在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培训中心成立的同时,浙江省“十二五”特殊教育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特殊教育学校校长高级研修培训项目”也在当天隆重举行开班典礼。来自浙江省30所特殊教育学校的校长参加了本届培训班的学习。这也是特殊教育教师培训中心成立后举办的首次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研修培训活动。
首届研修班的培训内容包括特殊教育学校校长普遍关心的特殊教育政策法规、国内外特殊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趋势及特点、特殊教育管理、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实践观摩与反思四大板块。研修班邀请全国各地十余位知名专家学者,以主题讲座的形式,围绕前三个板块,对校长们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理论培训。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实践观摩与反思板块则以研讨和特殊教育学校实地观摩的形式进行。
关于特殊教育政策法规,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方红峰从每个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出发,指出特殊教育的目的是提高残疾人自食其力、融入社会的能力。他强调,有效的特殊教育需要适切的目标、个别化的教育手段以及及时的评价反馈。特殊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办好特殊教育关系到全民族素质的提高,也体现了社会的文明进步。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教授朱宗顺认为,确立自然、永恒、主体的儿童权利意识,敬畏儿童权利,是进一步推进我国有特殊需要儿童权利保障的基础。
关于国内外特殊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趋势及特点,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方俊明指出,世界各国特殊教育发展经历了五大转变,即从慈善型向权益型转变,从医疗型向医教结合型转变,特殊教育概念从狭义型向广义型转变,从隔离教育向融合教育转变,从单纯的补偿教育向补偿与潜能开发相结合的教育转变。这些转变反映了当代世界特殊教育的发展趋势,体现了保障教育公平、保障人权等人类社会的共识,也促进了残疾人事业和特殊教育的发展及世界性的交流与合作。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王雁从当今世界特殊教育融合发展的新趋势和大背景出发,探讨了我国特殊教育学校的职能转变和角色重新定位。她建议在新的形势下,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在为学校里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直接的特殊教育服务的同时,还应当成为融合教育的支持者。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教授秦金亮聚焦于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从特殊教育教师的概念、教师专业化的国际标准、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框架及特殊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等方面,阐述了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新理念。
特殊教育管理板块的课程主要是根据校长们的需要设计的。浙江大学教授徐小洲从领导与领导力、决策及其影响因素、领导决策过程三个方面,全面阐述了作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应该如何领导整个学校的问题。浙江师范大学教授张天雪则从危机管理的角度出发,从走进危机管理、学校危机管理分类、以制度来规避学校危机以及校长与学校危机管理等方面,梳理了特殊教育学校的管理经验。
为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实践观摩与反思的培训内容,参训校长除参与了5个主题论坛的研讨活动外,还交流了各自的实践经验,并参加了“浸润式培训”观摩活动。
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培训中心的成立,是进一步完善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有力举措,它促使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进入规范化快车道。培训中心的成立,有利于全面提高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的整体素质,从而推动特殊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进而实现教育和社会公平。
Speeding up the Standardization of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 Training in Zhejiang:Review of the Opening Ceremony of Zhejiang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 Training Center and 1st Special Education School Principals Workshop
Yin Di, Feng Yanfen
(Hangzhou College for Kindergarten Teachers,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 Hangzhou, 310012)
会上,浙江省教育厅师范处处长庄华洁指出,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是维护残疾人平等享受教育权利的根本保证,是提高残疾人素质的根本途径,对促进残疾人自强自立、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具有重要作用,可以有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和“支持特殊教育”的精神。据介绍,近年来,浙江省特殊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受教育群体素质明显提高,走在了全国前列。然而,同特殊教育发达省份相比,浙江省的特殊教育师资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培训面临严峻挑战,难以满足浙江省教育现代化的发展要求。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浙江省决心花大力气,采取切实举措,加快特殊教育发展,以缩小和消除各类教育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和社会公平。
浙江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张先亮指出,浙江师范大学的特殊教育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学校主动与国际接轨,与美国的北卡罗莱纳大学、俄勒冈大学以及加拿大的多伦多大学等学校的特殊教育学科合作,筹建了中、美、加特殊儿童发展与教育康复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师范大学发布的《“十二五”暨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强特殊教育专业、硕士点及特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培养高素质特教人才”。浙江师范大学将以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培训中心的成立为契机,进一步整合校内资源,聚集各方力量,建设好这一教师培训中心。
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培训中心是专门从事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工作的专业机构。中心成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特殊教育质量的提高。中心承担的主要任务有:(1)开展调查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浙江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计划提供依据。(2)负责浙江省各地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业务指导。(3)承担浙江省部分特殊教育学校校长与省级骨干教师的培训任务。(4)牵头开展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建设,实现全国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共享,逐步向国际化迈进。(5)开展特殊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交流特殊教育改革的信息和经验,为基层特殊教育服务。
在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培训中心成立的同时,浙江省“十二五”特殊教育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特殊教育学校校长高级研修培训项目”也在当天隆重举行开班典礼。来自浙江省30所特殊教育学校的校长参加了本届培训班的学习。这也是特殊教育教师培训中心成立后举办的首次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研修培训活动。
首届研修班的培训内容包括特殊教育学校校长普遍关心的特殊教育政策法规、国内外特殊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趋势及特点、特殊教育管理、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实践观摩与反思四大板块。研修班邀请全国各地十余位知名专家学者,以主题讲座的形式,围绕前三个板块,对校长们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理论培训。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实践观摩与反思板块则以研讨和特殊教育学校实地观摩的形式进行。
关于特殊教育政策法规,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方红峰从每个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出发,指出特殊教育的目的是提高残疾人自食其力、融入社会的能力。他强调,有效的特殊教育需要适切的目标、个别化的教育手段以及及时的评价反馈。特殊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办好特殊教育关系到全民族素质的提高,也体现了社会的文明进步。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教授朱宗顺认为,确立自然、永恒、主体的儿童权利意识,敬畏儿童权利,是进一步推进我国有特殊需要儿童权利保障的基础。
关于国内外特殊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趋势及特点,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方俊明指出,世界各国特殊教育发展经历了五大转变,即从慈善型向权益型转变,从医疗型向医教结合型转变,特殊教育概念从狭义型向广义型转变,从隔离教育向融合教育转变,从单纯的补偿教育向补偿与潜能开发相结合的教育转变。这些转变反映了当代世界特殊教育的发展趋势,体现了保障教育公平、保障人权等人类社会的共识,也促进了残疾人事业和特殊教育的发展及世界性的交流与合作。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王雁从当今世界特殊教育融合发展的新趋势和大背景出发,探讨了我国特殊教育学校的职能转变和角色重新定位。她建议在新的形势下,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在为学校里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直接的特殊教育服务的同时,还应当成为融合教育的支持者。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教授秦金亮聚焦于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从特殊教育教师的概念、教师专业化的国际标准、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框架及特殊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等方面,阐述了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新理念。
特殊教育管理板块的课程主要是根据校长们的需要设计的。浙江大学教授徐小洲从领导与领导力、决策及其影响因素、领导决策过程三个方面,全面阐述了作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应该如何领导整个学校的问题。浙江师范大学教授张天雪则从危机管理的角度出发,从走进危机管理、学校危机管理分类、以制度来规避学校危机以及校长与学校危机管理等方面,梳理了特殊教育学校的管理经验。
为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实践观摩与反思的培训内容,参训校长除参与了5个主题论坛的研讨活动外,还交流了各自的实践经验,并参加了“浸润式培训”观摩活动。
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培训中心的成立,是进一步完善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有力举措,它促使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进入规范化快车道。培训中心的成立,有利于全面提高浙江省特殊教育教师的整体素质,从而推动特殊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进而实现教育和社会公平。
Speeding up the Standardization of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 Training in Zhejiang:Review of the Opening Ceremony of Zhejiang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 Training Center and 1st Special Education School Principals Workshop
Yin Di, Feng Yanfen
(Hangzhou College for Kindergarten Teachers,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 Hangzhou, 31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