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裁判文书实证分析发现,认罪认罚案件中的抗诉包括“针对被告人上诉而提出的抗诉”“量刑建议未得到采纳而引发的抗诉”及“基于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的其他错误而提出的抗诉”三种类型。第一类抗诉主要涉及认罪认罚案件中的“认罚”以及《刑事诉讼法》第228条的理解和适用问题。第二类抗诉主要涉及《刑事诉讼法》第201条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试行)》类似规定的理解和适用问题。第三类抗诉是由于强调“从快”而放松事实审查或法律审查的必然结果,其反映了抗诉对程序简化而导致实体不公的补正功效,但是同时也暴露出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