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外实习岗位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问题实践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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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过程
  本研究创建了融学生主体性学习与社会实践教学一体化的德育课堂实践范式。
  1.编制问卷,开展调研,发展典型问题,撰写调研报告
  组织学生开展《校外实习生在实习岗位中实习情况问卷调查》,对学生在校外实习岗位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等主要问题进行梳理、统计、分析,撰写调研报告。回收问卷726份,有31%的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而在这部分受到伤害的学生中,有29%的学生都未得到相关赔付。其中发生在学校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05级实习生费腾同学在实习岗位中从事焊接工作烫伤事件无人问津之事便是典型案例。
  2.小组分工合作,选择和确定研究主题
  将班级学生分成4组,每组推选组长一名。以小组为单位将自己所获得的实习生比较关注的问题在组上进行交流,小组投票表决,确定学生在校外实习岗位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问题为研究主题。通过学生走访、调查、电话采访学校、用人单位、劳动与教育等部门结果发现由于学生在校外实习岗位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实习生在法律上不是劳动者,不是正式员工、离开学校等原因,学校、用人单位相互推诿,教育和劳动部门缺乏法律依据处理很尴尬,结果往往是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实习生的权益不能得到保障。
  3.收集、积累资料、分析梳理政策
  组织指导学生通过图书馆、网络、报刊资料等途径收集资料、查找相关政策并进行分析,梳理出四类政策的优缺点。
  政策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优点:两个文件是教育部门专门针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体现了国家对学生安全的重视。缺点:第一,这些规定对学校的责任只是原则性限制,对实习单位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所以操作难度较大。第二,这两部文件的性质是政府规章,在行政诉讼程序阶段只能作为参考,而不能作为法律依据。
  政策二:《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南京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优点:劳动者因工受伤后,医疗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企业或工伤保险支付,很好地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缺点:学生的劳动者地位不明确,学生在实习期间因工受伤,没有明确的处理办法。
  政策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优点:目前在校实习生的人身损害,是按一般侵权损害纠纷处理,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实习生的权益。缺点:按一般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来处理,相比于《劳动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利于保护受害学生的人身赔偿请求权。第一,必须符合侵权的构成要件,学生才有可能得到赔偿;第二,实习生对实习单位来说,属于弱势群体,举证难度大;第三,学生打官司,对即将走上就业岗位的自己将会带来更大的精神压力。
  政策四:《江苏省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优点:该办法很好地解决了在校大学生的一般就医问题。缺点:实习生因工作问题而发生的严重伤害如致残等,将导致学生将来的工作、生活都受到影响,医疗保险对此也无能为力。
  4.集思广益、编制方案
  方案一:建议立法部门完善《劳动法》相关政策,明确在校实习生的法律地位。
  方案二:建议教育和劳动部门出台实习生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等有关保障制度,加强对学校和用人单位的的监管力度。
  方案三:建议学校和用人单位严格岗前培训制度与宣传教育制度,签订实习协议,对意外伤害进行事先约定,坚决落实政府相关规定。
  方案四:希望我们所有的实习生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学习,严格按章操作。
  5.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行动
  行动一:给市人大递交建议,希望通过他们帮助形成议案提交人大,维护实习生合法权益。
  行动二:给江苏省教育厅职社处和江苏省劳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写信并递交,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推动、完善实习生保障制度。
  行动三:在校内通过宣传学习、实践操练、课堂主题活动交流、网络互助维权平台等方式开展实习生权益保护专题教育活动。
  行动四:在校企合作单位试点、推行。给校企合作单位江苏地质矿产调查研究所,书面呈送了我们的计划书,希望得到他们关注。
  6.举办听证会,展示成果,得到学院、劳动、市人大代表和人大立法部门领导高度评价
  2009年10月12日,举办项目研究听证活动。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金友鹏副院长,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张家骥副主任,江苏省劳动厅监察大队李吉云主任,南京市人大代表、汤山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主任叶永胜、学院教科处徐伟主任、专家姜振鹏教授及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公民教育实践活动实施小组师生120名师生出席了听证会。4组学生分对“我们的问题、现有政策、我们的方案、我们的行动”研究成果进行汇报并回答了听证员的提问,向市人大代表递交建议,听证活动取得了很好效果。
  学院金友鹏院长高度肯定了项目研究,目前每年有三百万职业院校学生在校外实习,人身伤害事件经常发生,学校开展这一研究选题非常好,调查广泛,可以说代表了广大五年制高职学生的利益,通过听证会体现公民意志,提出建议现实可行,采取行动积极有效,具有很强有现实意义,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职业教育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如何解决好这一问题对我们全国的职业教育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他还代表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50多个五年制高职校及20多万在校生呼吁人大代表关注保障校外实习生在岗位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问题的建议,这一问题一旦得到有效解决,将有利于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形成良性循环,推动职业教育大发展。
  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张家骥高度赞扬了现代学生很强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确定这一主题很有价值,在提出方案和采取行动的过程中能够开展各方调研,广泛收集资料、运用现有法律法规,提出4个建议为市人大形成提案提供很有价值的素材。他表示,现在我们国家在处理这个问题上法律法规非常缺乏,对职业院校学生在校外实习岗位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问题,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领导非常关注与重视,下一步还要做详细的调查研究,然后确定方案,向省人大提案,保障广大校外实习生在实习岗位中的合法权益。
  7.学生活动总结(反思)过程
  激发了学生维护自身权益的公民意识和公民责任感,具有时代意义;提高了学生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小组合作团队意识、沟通、交流技巧和协调能力;提高学生收集资料、整理分析能力;提高了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展示了新时代五年制高职学生深入探究的团队精神和不畏困难的求实精神。
  研究成果
  项目研究形成了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文本资料汇编(研究范式资料);项目成果校级展示《学生在校外实习岗位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问题研究》听证会光盘㈠;项目成果省级展示《学生在校外实习岗位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问题研究》听证会光盘㈡;项目研究宣传彩页。对后续研究提供了支撑,对模式研究推广与应用起到了很好指导作用。
  项目创新之处
  1.选题贴近实际、内涵深刻,意义深远
  从内容上看,专门开展五年制高职学生在工学结合校外实习岗位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问题专题研究在国内外尚无查证,开展此项研究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当前,学生在校外实习岗位中意外伤害事故问题频繁发生,一方面造成对广大实习生的人身伤害,另一方面,劳动法明文规定实习生不是劳动者,制约了实习生与用人单位并无劳务关系,法律上的空白使得用人单位不敢多用实习生,学生原本利用实习岗位增加工作经验几率减少,因此,开展专题研究,对维护广大职校生在实习岗位中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2.项目研究内容详实,方案具体,可操作性强,对教育部门、劳动部门和人大立法机构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
  通过走访调查、发现问题,确定主题,查阅资料,收集政策,形成了4个方案,开展有效行动,过程完整,论证合理、充分,比较系统,可操作性强,为立法机关、教育和劳动部门提供了参考。得到了地方人大工委、南京市人大代表、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南京市教育局等部门领导的高度评价,得到了各方支持。
  3.增强学生公民责任感,维护了实习生的合法权益,增强学生创新能力
  项目实践研究培养了学生小组合作团队意识,提高学生收集资料、整理分析能力、交流沟通能力、策划设计能力和创新能力。通过查阅现行政策,分析优点和缺点,提出合理方案,开展听证会,采取行动,这是学生集体维权意志的体现,提高学生公民意识和学生综合职业能力。
  4.创建了五年制高职德育课程改革的新模式
  项目研究可操作性强,经过一年多实践研究,有效地改变了灌输式德育教学模式,德育主题活动课模式得到广泛应用。引进美国公民教育听证会模式,进一步推进课程改革,突出学生主体地位,以职业实践活动为载体,内容鲜活,针对性强,具有现实意义。组织学生参加德育实践活动,开展主题调研,调动了学生参与学习的积极性,提高了德育课堂教学的实效性,提高了教师的研究和创新能力,极大地发挥了教师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功能,推动了德育课程改革与建设步伐,更新了德育教学内容,改进了德育教学方法、推进了五年制高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职业能力的发展,对提高德育教师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现实指导借鉴意义和示范作用,对学生的成长主动发展和培养高素质技能专门型人才具有创新意义。
  项目应用之处
  (1)项目成果应邀参加省级国际交流展示,达到国内外宣传效应。
  本项目研究得到江苏省教育厅的认可,邀请本项目成果参加2009年10月28日江苏国际公民教育项目展示会,美国、泰国、印尼、新加坡等8个国家和上海、浙江等13个省市专家领导现场观摩,给予了高度评价,学生现场向国内外专家发放了《维护实习生合法权益》倡议书,得到国内外专家的响应。
  (2)南京电视台和现代快报记者专题采访学生、学校领导和教师以及人大代表,并在2009年10月28日的标点新闻和报纸上专题播放,得到社会广泛支持。
  (3)项目成果得到南京市人大代表和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高度重视,计划将本项目研究成果的提议形成提案并送交江苏省人大常委会。
  (4)项目成果作为省级德育骨干教师培训班培训重点内容,得到广泛推广与应用。11月23日,项目研究成果作为江苏省德育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重点内容,在全省70多家职业院校德育教师来校学习,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成果得到广泛推广与应用,具有很强的指导价值。
  项目研究主要效果
  通过此次项目研究推动了校外实习生安全保障法律的进程,填补了法律上实习生主体地位权益实践研究的一项空白,引起了省教育厅、劳动厅及南京市人大、南京市教育局及汤山街道人大工委人大代表及南京电视台、现代快报等政府与媒体的高度重视、关注与参加,达到了初步效果。
  从德育课程改革角度,有效地促进了五年制高职德育课程改革,改变灌输式德育课堂教学模式,创建一套集德育主题活动课和美国公民教育听证会教学模式,将现实问题与课题研究融为一体,贴近社会、贴近学生、贴近生活,增强德育课程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时代感,提高德育教学的实效性。2009年11月23日,江苏省70多个职业院校德育骨干教师培训班来学校现场学习与观摩还将在全省各职业广泛推广。
  从学生角度,激发了学生维护自身权益的公民意识和公民责任感,提高了学生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以问题为中心,发挥学生主体效能,引发学生积极参与意识,通过自身的过程参与和实践活动,培养了学生收集资料、整理分析能力;增强了同学们小组合作团队意识、沟通、交流技巧和协调能力。
  从教师角度,发挥了教师组织、指导、策划和促进者功能,提高了教师的研发能力,培养教师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能力。
  从学校层面,项目研究让社会机构进入课堂,特别是劳动部门、教育部门、市人大常委会等部门参与,将社会问题研究与德育工作紧密结合,丰富了德育内容,拓展德育的内涵,创新了教学方法,学习方法,推进德育课程社会化,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展示了新时代五年制高职教师和学生深入探究的团队精神和不畏困难的求实精神。
  后续研究计划
  通过反思、总结,我们感觉责任重大,作为德育教师,尤其是就业指导教师,如何帮助实习生维护合法权益,是我们教师的责任和义务。这项工作将为我们深入研究拉开序幕,奠定基础,通过初步研究,领导的重视与肯定,增强了我们的信心,我们正将听证会光盘、倡议书送交教育部、劳动部、省人大等部门及早促成实习生合法权益相关政策。
  下一步我们依托学院分院分布广的优势,依托学院重点课题指导,依托学校重点课题经费支撑,在金院长和杨书记等领导的具体指导下,组建新的团队,邀请市级人大代表和立法机关代表共同继续开展全省范围内五年制高职校外实习生意外伤害事故问题调研,力争来年举办邀请省人大等立法机关代表参加的听证会,争取更广泛的支持,推进实习生合法权益进程。
  为了广泛收集资料,我们还将在南京工业、南京化工等高职院校调研,同时我已经得到参加此次省级听证活动美国的达纳·克里斯特曼,新墨西哥州立大学的科丽丝曼(在南师大)的支持,将采集美国、泰国、阿根廷、印度等国家的实习生合法权益相关制度,相信我们的实践研究一定会为广大实习生带来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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