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广泛应用与发展,司法区块链已逐步进入公众视野。目前,司法区块链已在全国多家法院和诉讼平台应用,就实践应用来讲,主要集中于传统法律纠纷的存证方面。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以及独特的科技特点,司法区块链的使用也极大的节省了大量司法资源,大大提升了司法效能,发展司法区块链已成大势所趋。因此,更好的了解区块链技术以及司法区块链的特性,发现并解决实际应用中的难题,将有助于完善司法结构体系,从而推动我国的法治进程。
关键词:司法区块链;天平链
一、区块链技术的司法特征
2019年8月17日,北京市互联网法庭发布《互联网技术司法应用白皮书》,该《白皮书》阐述了十大典型的科技应用,当中包含了区块链技术。区块链技术凝聚行业共识的区块链标准,超越了采用各种不同技术方案的区块链共识系统,可谓是“共识系统之上的共识”,对整个区块链行业的格局和长期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区块链技术也是中国互联网十大典型的司法科技应用之一。区块链技术也被叫做"共识技术",共识机制在任何一个区块链系统中都处于最为核心的地位。
区块链,是一种技术范畴的术语。从实质上来说,它是一种信息共享数据库,存于当中的财务数据或信息系统,必须具备"不能篡改""全程留痕""能够溯源""公正透明化""集体保护"等特点。根据上述特点,区块链技术提供了强大的"诚信"基石,建立了可信的"合作"制度,并有着更宽广的应用发展前景。正因为区块链技术本身的这些特性,使其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得以信赖。区块链技术意味着对数据信息的分布式保存并且无法修改,区块链上的每一方面都能够存取完全信息库,以及完整性的历史。而不是一个方管理财务数据或消息。每任何一方都能够通过检验其交易或合作的信息记录,而不用经过中间人。通讯能够进行在对等体间进行,而不用经过中间节点。每个节点保存和转送消息至任何其他节点。这就有利于实现司法的公开透明,实现司法始终追求的目标,同时又极大的简化了司法流程,提高了司法效率,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司法资源。
二、区块链存证的应用现状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6日发布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区块链的重要法律地位。目前,我国有多个司法机关建立了以区块链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法律电子依据网络平台或司法机关区块链网络平台,其中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蚂蚁区块链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签署了《长三角司法链合作意向书》,成功构建了以杭州互联网法院司法区块链平台为依托构建长三角司法链。
"司法区块链"并不是一种法律定义,仍处于产业发展中产生的称谓。其特征主要有三个,一是由司法机关牵头建设;二是属于的多属联合链;三是法院节点,通常为的其中一个节点。司法区块链的优势在于由法院参与或者主导的“司法区块链”普遍认为可信度较高,但也存在法院为案件证据真实性背书的问题,有悖法院中立性的要求。就目前的实践来说,从目前的经验来看,司法区块链存证使用量较大、更为活跃,其他区块链存证量小。
以北京互联网法院天平链的实际运用情况为例。目前天平链区块链节点共十八个,已实现版权、著作权、网络融资等九类共二十五个的应用数据对接。天平链上的上链电子数量已达到了九百万个,跨链存证数据量也已达到上亿条,在该案审判过程中涉及的案子二百一十八件。其中十个案子已通过审判结案,随着对区块链科技的深入了解,这些当事人在法院调解阶段中也解决了争议。
天平链的典型使用模式有二个,其一是由用户在第三方的网络平台生成数据或者上传数据,互联网应用平台、第三方数据持有者和第三方数据提供商可以利用天平链在第一时间内将用户数据存证,生成存证编号,第三方再将该编号返还给用户。在案件进行时,使用者可以向电子商务案件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依据和存证的编码,天平链就通过该编码读取了存证的内容,而法官也可以通过对比验证电子商务依据确定了事实完整和存证的时间。第二类则是利用网络应用平台的自建区块链。即应用者先在网络平台上上传和生成数据,通过互联网的自建区块链利用天平链实现信息的存证,得到存证编号返还给用户。在案件进行时,用户可以向电子法庭网站平台提供电子证明和天平链、自建区块链上的存证编号,而天平链通过该编码将获取自建链的存证内容反馈给电子法庭。
三、区块链技术司法应用存在的問题
区块链技术是新兴技术,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更是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没有得到大规模的应用和实验。司法区块链虽然在技术层面有效的节省了人力和失误,但是因其技术的不够成熟和完善,司法区块链的应用还是主要依赖于法官。这就对法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提出了更高水准的要求。从总体来说。司法区块链的建设应用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学术积累比较薄弱;二是政府立法能力不足;三是目前我国还未出具区块链标准的国家技术规范、产业规范还没有建立;四是对存证企业尚未制定相应市场准入机制、对行业监管不足;五是当事人之间对区块链存证的技术概念模糊不清、对证据提供不全面;六是法官判断依据存在障碍、没有统一的司法判决规范。
四、司法区块链困境破解路径思考
区块链技术在具体的构建和应用过程中还面临着很多技术层面的难题以及规划问题。区块链技术的优势不可否认,但是也存在跨链应用的不协同性、区块链协议标准不统一、行业规范不够健全等较为突出的问题。司法区块链在我国已有规模化发展的趋势,因而在构建和应用过程中应重点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提升司法区块链与其他社会化区块链之间的跨链协同能力
根据前述的司法区块链的主要应用模式可知,在提升司法区块链与其他社会化区块链之间的跨链协同能力的问题上,法院发挥着最为关键的作用。法院应主动承担起司法区块链跨链接入规则的制定工作,发挥其引领和驱动其他行业区块链网络建设和发展的作用,从而最终构建以司法区块链为数字社会运行基础,行业区块链为行业运行基础的总框架,形成完整的数字经济形态,保障我国数字经济运行机制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