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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社会,社会的文化建设应该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努力,但在我们的影视、游戏、文学里,到处充满了暴力,充满了血腥,更有不少“专家”大肆宣扬暴力的美学,慢慢解构、消弭、颠倒了人们“以讲理为荣以暴力为耻”的价值观。
In civilized society, the cultural construction should be focus on efforts to build a harmonious society. However, there are so many violence and blood in the films, games, and literatures. Even more numerous "experts" publicized violence, and slowly through the deconstruction, upsides down the value of "be reasonable, and be ashamed of violence".
泼辣椒水、砸铁锤,著名“打假斗士”方舟子和《财经》编辑方玄昌遇袭案近期被侦破,两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均是肖传国。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有人说,方舟子以“打假”为事业,打死了那么多“蟒蛇”,被“小咬”一口也在情理之中;有人怀疑,最近方舟子出了新书,“被袭”会不会是自我炒作的“苦肉计”;大多数人呼吁,说真话者不应付出鲜血的代价,法律应该给打假者“防弹衣”。在此之前,更有电影导演鄢泼在天子脚下被黑社会人士挑断脚筋,至今仍迷雾重重,无人剖根。大家有一个共识:暴力是应该遭受谴责的,要尽快用真相来给社会止痛。
充满暴力的社会,是一个噩梦般的社会。可怕的是,暴力倾向、暴力崇拜,或者说暴力信仰,正在加速侵蚀我们社会的健康肌体。依靠暴力解决问题,说不过就打,打赢了的就是老大;依靠暴力谋生,不分是非曲直,没有价值判断,别人给了钱就打;依靠暴力引起社会关注,无辜的幼儿园小朋友死在了屠刀之下,就连充当裁判的法官也难逃被袭的命运;依靠暴力维护社会稳定,厅官家属在省委门口也被当成上访者遭受毒打……
暴力,是解决问题的最原始手段。暴力是人的自然属性,一个人越喜欢使用暴力,说明一个人的文明程度越低,“人性”越少。暴力是社会的原始机制,一个社会暴力越多,说明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越低,“幸福指数”越低。
文明社会,暴力应该成为解决问题的最后手段,面对分歧,首先是忍让、互相谅解,然后是谈判、协商,再后是仲裁、审判,最后才是暴力。暴力的流行,说明社会道德机制已经苍白无力,是社会文明之耻;说明常规的渠道已经无法弥合分歧,是法治社会之耻。
在社会运行中,分歧的产生,在所难免。在传统社会,人们的活动半径有限,经济社会生活方式相对单一,大家都是“熟人”,内心道德和公认权威在弥合分歧中发挥着主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活动半径不断加长,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社会经济成分、组织方式、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社会文化、价值观日益多元化,我们的社会也由“熟人社会”变成了“陌生人社会”,共识难以形成,讲理也越来越难。这个时候本应该发挥作用的法律,在司法腐败和各种丑闻之下,反而不能得到公正的裁决,或者让人对通过法律得到公正裁决失去了信心,于是暴力心态的蔓延便有了最好的社会土壤。
社会暴力心态的蔓延,政府责任无可推卸。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有免于恐惧的权利,但社会治安“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实,已经让每个人都暴露在了暴力的威胁之下。在法治社会,只有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确立法律的威信,才能引导人们树立法律信仰,但现实中的有法不依、知法犯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情绪执法、以权免罪、以情逃罪、以钱赎罪等现象的普遍存在,让人们的法律信仰难以确立。在文明社会,社会的文化建设应该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努力,但在我们的影视、游戏、文学里,到处充满了暴力,充满了血腥,更有不少“专家”大肆宣扬暴力的美学,慢慢解构、消弭、颠倒了人们“以讲理为荣以暴力为耻”的价值观。
暴力是一个“潘多拉魔盒”,千万打开不得。确实,在社会改革和转型期间,社会失序、暴力的增多是一定程度的普遍现象,但我们不希望我们所走的路是一条“杀出来的血路”。面对暴力,我们每一个公民,除了强迫自己不使用暴力之外,所能做的也就只有呐喊了。那么,让我们一起呐喊吧!
In civilized society, the cultural construction should be focus on efforts to build a harmonious society. However, there are so many violence and blood in the films, games, and literatures. Even more numerous "experts" publicized violence, and slowly through the deconstruction, upsides down the value of "be reasonable, and be ashamed of violence".
泼辣椒水、砸铁锤,著名“打假斗士”方舟子和《财经》编辑方玄昌遇袭案近期被侦破,两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均是肖传国。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有人说,方舟子以“打假”为事业,打死了那么多“蟒蛇”,被“小咬”一口也在情理之中;有人怀疑,最近方舟子出了新书,“被袭”会不会是自我炒作的“苦肉计”;大多数人呼吁,说真话者不应付出鲜血的代价,法律应该给打假者“防弹衣”。在此之前,更有电影导演鄢泼在天子脚下被黑社会人士挑断脚筋,至今仍迷雾重重,无人剖根。大家有一个共识:暴力是应该遭受谴责的,要尽快用真相来给社会止痛。
充满暴力的社会,是一个噩梦般的社会。可怕的是,暴力倾向、暴力崇拜,或者说暴力信仰,正在加速侵蚀我们社会的健康肌体。依靠暴力解决问题,说不过就打,打赢了的就是老大;依靠暴力谋生,不分是非曲直,没有价值判断,别人给了钱就打;依靠暴力引起社会关注,无辜的幼儿园小朋友死在了屠刀之下,就连充当裁判的法官也难逃被袭的命运;依靠暴力维护社会稳定,厅官家属在省委门口也被当成上访者遭受毒打……
暴力,是解决问题的最原始手段。暴力是人的自然属性,一个人越喜欢使用暴力,说明一个人的文明程度越低,“人性”越少。暴力是社会的原始机制,一个社会暴力越多,说明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越低,“幸福指数”越低。
文明社会,暴力应该成为解决问题的最后手段,面对分歧,首先是忍让、互相谅解,然后是谈判、协商,再后是仲裁、审判,最后才是暴力。暴力的流行,说明社会道德机制已经苍白无力,是社会文明之耻;说明常规的渠道已经无法弥合分歧,是法治社会之耻。
在社会运行中,分歧的产生,在所难免。在传统社会,人们的活动半径有限,经济社会生活方式相对单一,大家都是“熟人”,内心道德和公认权威在弥合分歧中发挥着主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活动半径不断加长,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社会经济成分、组织方式、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社会文化、价值观日益多元化,我们的社会也由“熟人社会”变成了“陌生人社会”,共识难以形成,讲理也越来越难。这个时候本应该发挥作用的法律,在司法腐败和各种丑闻之下,反而不能得到公正的裁决,或者让人对通过法律得到公正裁决失去了信心,于是暴力心态的蔓延便有了最好的社会土壤。
社会暴力心态的蔓延,政府责任无可推卸。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有免于恐惧的权利,但社会治安“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实,已经让每个人都暴露在了暴力的威胁之下。在法治社会,只有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确立法律的威信,才能引导人们树立法律信仰,但现实中的有法不依、知法犯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情绪执法、以权免罪、以情逃罪、以钱赎罪等现象的普遍存在,让人们的法律信仰难以确立。在文明社会,社会的文化建设应该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努力,但在我们的影视、游戏、文学里,到处充满了暴力,充满了血腥,更有不少“专家”大肆宣扬暴力的美学,慢慢解构、消弭、颠倒了人们“以讲理为荣以暴力为耻”的价值观。
暴力是一个“潘多拉魔盒”,千万打开不得。确实,在社会改革和转型期间,社会失序、暴力的增多是一定程度的普遍现象,但我们不希望我们所走的路是一条“杀出来的血路”。面对暴力,我们每一个公民,除了强迫自己不使用暴力之外,所能做的也就只有呐喊了。那么,让我们一起呐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