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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进入快速发展的21世纪,人们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在满足了基本吃住需求后,对出行工具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对城市规划建设中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本文试通过对上海、杭州等大城市建设配套设施机动车位标准的分析,从中总结出可适用于中小城市发展的标准。并通过对中小城市的人口增长、机动车增长等规律的分析,讨论中小城市机动车发展的瓶颈及存在的问题,从而对未来城市建设停车位数量的确定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保有量;停车位;套数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市居民收入的增加,城区建设日趋向边缘扩展,买车消费计划进入越来越多的家庭,目前机动车保有量逐年攀升。城市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城市占路停车现象已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和生活秩序,停车难已成为城市发展中日益突出的矛盾。如何有效改善和规范停车问题,已经成为城市规划及城市建设管理相关部门的重要课题。
据统计,鞍山机动车驾驶员已经达到60多万名,日新增人数200名。至2009年底,我市民用车辆保有量达30.9万辆,比上年增加4.9万辆,增长18.9%。其中:汽车22.4万辆,比上年增加3.3万辆,增长17.3%。汽车占全部车辆总数的72.5%。至2010年底,市民用车辆保有量达34万辆,比上年增长10%。数据表明,民用机动车辆占全部民用车辆拥有量的70.6%。民用车成为城市中广泛而普遍使用的交通工具。
2009年底,鞍山市民用车辆拥有量达21.8万辆,比上年增加4.3万辆,增长24.7%,占全部车辆总数的70.6%。特别是私家汽车大幅增加,全市私家汽车拥有量达14.4万辆,比上年增长25.3%,占全部汽车拥有量的64.2%,私家车已成为主体车型,成为家用交通工具的时尚主流。
鞍山市城区机动车保有量达14.6万辆,比上年增加2.3万辆,增长15.8%,至2010年底,我市城区机动车保有量达17.8万辆,比上年增加3.2万辆,增长21.9%,占全市民用汽车拥有量的52.4%。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不仅对城市动态交通系统产生较大冲擊,也导致车辆出行过程中停车需求与夜间基本车位需求同步快速增长,停车问题成为制约城市发展与交通发展的“瓶颈”之一。
至2010年底,鞍山市区全年存量住宅成交套量达1.95万套,民用机动车增长3.2万辆,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8.0.6.1 居民汽车停车率不应小于0.1车/户;而在执行控制性规划中居民汽车停车率不应小于0.3车/户。以 2010年为例,成交套数为1.95万套,规划5800个车位,显然不满足现实机动车增长的需要,民用车辆保有量还会逐年递增,且发展数度快。
产生停车难的主要原因还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停车发展战略与政策的滞后。我市的停车设施发展战略与政策未能随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时调整。一方面缺少对未来停车设施发展的宏观把握。另一方面,无法吸引和筹集建设资金,建设停车场没有动力,不能形成停车产业。
二、车辆发展速增,用地控制不力。有关部门未能根据市场经济的特点及时调整规划思路,制定切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停车规划,对停车场的规划用地控制重视不够,停车场、库的布置没有留有必要的发展余地,造成了停车场无地可建的现象。
三、建筑业的高利润。在城市停车场配建问题上,一些建筑业为了获取更多利润,不重视停车设施建设,对其低调处理或故意回避,没有相关的处罚处理规定,配建问题就更加严峻。
因而适时研究修订停车配建指标则加强我市对建筑工程机动车配建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使停车设施的设计和建设符合合理的车辆停放需求,实现城市动静态交通运行协调、平衡发展,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标准,为缓解停车难有着重要意义,同时符合鞍山市城市化建设发展的需要。
制定标准内容应包括制定各类型车辆停车位换算系数、住宅停车位指标、办公楼停车位指标、商业建筑停车位指标、餐饮、娱乐建筑停车位指标及大型公共设施配建指标。其中住宅停车位指标按户型面积控制(注4),如:60 m2<户建筑面积≤90m2 0.8车/户;对户型面积小于60m2的和90 m2至140m2 之间的、大于140 m2至200m2的停车率指标做了相应增减。
标准应依据《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CJJ15-87)、《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鞍山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等行业相关规范,同时适用于城市建筑工程配建停车设施。
至2009年底、全市区民用汽车拥有量达17.8万辆,鞍山市区总户数51.76万户(2009年鉴),城区人口147.34万(2009年鉴), 综合现状停车率0.34车/户。
数据依据:
2010.1.1至2010.12.31存量住宅成交信息 摘至鞍山房地产交易中心网,http://www.asfc.com.cn/zxtj.aspx?r_stau=1
城市居住户型与机动车之间关系:2010年住宅成交套数在小于90 m2占总户型88.6%,已成为居住户型的主体,因而制定60 m2<户建筑面积≤90m2的配建停车位指标为0.8车/户。
城市居住人口与机动车之间关系:2009-2010年鞍山市区总户数增长4317户,民用机动车增长3.2万辆,车辆增长幅度是户数增长幅度的7.4倍。
依据上述资料数据,现有规划0.3辆/每户车位,显然不满足现实机动车增长的需要,民用车辆保有量还会逐年递增,且发展数度快。因而适时研究修订停车配建指标,加强我市对建筑工程机动车配建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对缓解停车难有着重要意义。
试分析与制定机动车现有车辆与发展中规划车辆配比,提高城市居住区居民生活质量,缓解城市停车位紧张困难提供有理有利依据,为打造新鞍山、树立新的城市形象、保障城市快速中预出现的“瓶颈”提供保障。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用PDF形式查看。
关键词:保有量;停车位;套数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市居民收入的增加,城区建设日趋向边缘扩展,买车消费计划进入越来越多的家庭,目前机动车保有量逐年攀升。城市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城市占路停车现象已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和生活秩序,停车难已成为城市发展中日益突出的矛盾。如何有效改善和规范停车问题,已经成为城市规划及城市建设管理相关部门的重要课题。
据统计,鞍山机动车驾驶员已经达到60多万名,日新增人数200名。至2009年底,我市民用车辆保有量达30.9万辆,比上年增加4.9万辆,增长18.9%。其中:汽车22.4万辆,比上年增加3.3万辆,增长17.3%。汽车占全部车辆总数的72.5%。至2010年底,市民用车辆保有量达34万辆,比上年增长10%。数据表明,民用机动车辆占全部民用车辆拥有量的70.6%。民用车成为城市中广泛而普遍使用的交通工具。
2009年底,鞍山市民用车辆拥有量达21.8万辆,比上年增加4.3万辆,增长24.7%,占全部车辆总数的70.6%。特别是私家汽车大幅增加,全市私家汽车拥有量达14.4万辆,比上年增长25.3%,占全部汽车拥有量的64.2%,私家车已成为主体车型,成为家用交通工具的时尚主流。
鞍山市城区机动车保有量达14.6万辆,比上年增加2.3万辆,增长15.8%,至2010年底,我市城区机动车保有量达17.8万辆,比上年增加3.2万辆,增长21.9%,占全市民用汽车拥有量的52.4%。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不仅对城市动态交通系统产生较大冲擊,也导致车辆出行过程中停车需求与夜间基本车位需求同步快速增长,停车问题成为制约城市发展与交通发展的“瓶颈”之一。
至2010年底,鞍山市区全年存量住宅成交套量达1.95万套,民用机动车增长3.2万辆,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8.0.6.1 居民汽车停车率不应小于0.1车/户;而在执行控制性规划中居民汽车停车率不应小于0.3车/户。以 2010年为例,成交套数为1.95万套,规划5800个车位,显然不满足现实机动车增长的需要,民用车辆保有量还会逐年递增,且发展数度快。
产生停车难的主要原因还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停车发展战略与政策的滞后。我市的停车设施发展战略与政策未能随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时调整。一方面缺少对未来停车设施发展的宏观把握。另一方面,无法吸引和筹集建设资金,建设停车场没有动力,不能形成停车产业。
二、车辆发展速增,用地控制不力。有关部门未能根据市场经济的特点及时调整规划思路,制定切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停车规划,对停车场的规划用地控制重视不够,停车场、库的布置没有留有必要的发展余地,造成了停车场无地可建的现象。
三、建筑业的高利润。在城市停车场配建问题上,一些建筑业为了获取更多利润,不重视停车设施建设,对其低调处理或故意回避,没有相关的处罚处理规定,配建问题就更加严峻。
因而适时研究修订停车配建指标则加强我市对建筑工程机动车配建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使停车设施的设计和建设符合合理的车辆停放需求,实现城市动静态交通运行协调、平衡发展,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标准,为缓解停车难有着重要意义,同时符合鞍山市城市化建设发展的需要。
制定标准内容应包括制定各类型车辆停车位换算系数、住宅停车位指标、办公楼停车位指标、商业建筑停车位指标、餐饮、娱乐建筑停车位指标及大型公共设施配建指标。其中住宅停车位指标按户型面积控制(注4),如:60 m2<户建筑面积≤90m2 0.8车/户;对户型面积小于60m2的和90 m2至140m2 之间的、大于140 m2至200m2的停车率指标做了相应增减。
标准应依据《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CJJ15-87)、《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鞍山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等行业相关规范,同时适用于城市建筑工程配建停车设施。
至2009年底、全市区民用汽车拥有量达17.8万辆,鞍山市区总户数51.76万户(2009年鉴),城区人口147.34万(2009年鉴), 综合现状停车率0.34车/户。
数据依据:
2010.1.1至2010.12.31存量住宅成交信息 摘至鞍山房地产交易中心网,http://www.asfc.com.cn/zxtj.aspx?r_stau=1
城市居住户型与机动车之间关系:2010年住宅成交套数在小于90 m2占总户型88.6%,已成为居住户型的主体,因而制定60 m2<户建筑面积≤90m2的配建停车位指标为0.8车/户。
城市居住人口与机动车之间关系:2009-2010年鞍山市区总户数增长4317户,民用机动车增长3.2万辆,车辆增长幅度是户数增长幅度的7.4倍。
依据上述资料数据,现有规划0.3辆/每户车位,显然不满足现实机动车增长的需要,民用车辆保有量还会逐年递增,且发展数度快。因而适时研究修订停车配建指标,加强我市对建筑工程机动车配建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对缓解停车难有着重要意义。
试分析与制定机动车现有车辆与发展中规划车辆配比,提高城市居住区居民生活质量,缓解城市停车位紧张困难提供有理有利依据,为打造新鞍山、树立新的城市形象、保障城市快速中预出现的“瓶颈”提供保障。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用PDF形式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