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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课程改革中教学价值冲突导致了教学价值失范,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课程改革的深化。在教学生活与实践中有效调适教学价值冲突应坚持理性认识与正视教学价值冲突,在宽容与对话中寻求共识,不同的教学价值冲突应采取不同的调适立场和价值思维的原则。
【关键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教学价值冲突 调适 原则
教学价值冲突是指教学价值主体的教学价值目标、教学价值标准、教学价值取向、教学价值观、教学价值行为等方面的矛盾、对抗与不一致的现象。教学价值冲突导致教学价值失范,一方面造成了教学价值危机,但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教学价值超越与自觉。教学价值失范恰恰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价值观念不断变化发展的契机与推动力,它意味着教学价值与价值观念的深刻变革与内在嬗变。教学价值冲突具有消极作用与积极作用的双重效应,它在给课程改革中人们造成教学价值迷茫失范的时候,它的积极效应并不会主动地发生,需要人们发挥自身的主体性控制,避免、消解教学价值冲突所带来的消极效应,最大限度地促进其积极效应的发挥,这意味着对教学价值冲突调适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一、理性认识与正视冲突
(1)认识与承认课程改革中教学价值冲突的必然性。课程改革提出新的教学价值理念、确定新的教学价值标准、重新梳理教学价值主体之间的关系等,必将引起教学利益结构的重新调整、教学方式的改变、教学价值评价标准的多元化等,因而课程改革必将引起教学价值的全方位、多样化的冲突。旧的教学价值观念不会主动退出历史舞台,因而新旧教学价值观念之间必将相互斗争、不同教学利益主体之间也会毫不相让地较量。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使得教学价值发生深刻的变化,教学价值出现冲突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我们所能做的就是进行积极的调适,使各种教学价值冲突保持合理的张力,从而促进新课程改革的深化与发展。
(2)明确教学价值冲突的双重效应性。教学价值冲突导致了课程改革中教学主体的价值迷茫、困惑、失范,使人们的教学行为无序与失衡,甚至是内心的矛盾与痛苦,从而降低了教学效率、教学效果与教学质量,极大地阻碍了课程改革的深化。面对教学价值冲突所带来的消极效应,我们既不能束手无策,更不能回避,而要理性地认识其危害性,思想上高度重视、行为上有所作为,力求把教学价值冲突的消极效应控制到最小或缓和、消解它。教学价值冲突在导致消极效应的同时也引发了积极效应,它是课程改革的“指南针”,教学价值冲突造成了一系列的教学价值代价,并通过扬弃价值代价来为实现价值进步开辟道路,为社会进步与课程变革指明方向;它是课程改革的“助推器”,教学价值冲突导致的教学价值迷茫、困惑与失范恰恰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价值观念不断变化发展的契机与推动力,它意味着教学价值与价值观念的深刻变革与内在嬗变。认清教学价值冲突的积极效应,树立对其有效调适的信心与勇气,充分发挥教学主体的主体性,通过积极调适把积极效应发挥到最大,以推动课程改革的发展。总之,教学价值冲突的双重效应意味着对其有效调适的必要性与可能性,我们要通过积极有效的调适,控制、缓和、消解其消极效应,发挥、扩大其积极效应。
(3)明晰教学价值冲突的类型与层次。教学价值冲突依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分为不同的类型与层次,例如依据地域看可划分为本土教学价值与外来教学价值冲突的类型。不同类型与层次的教学价值冲突造成的原因有自身的特殊性,有自身的存在范围、效应。明晰教学价值冲突的类型与层次就是要按照课程改革中倡导什么样的教学价值、容许什么样的教学价值、批判与反对什么样的教学价值的要求来对各种教学价值冲突进行有针对性的调适。
二、在宽容与对话中寻求共识
课程改革中任何教学价值的存在都代表着一些教学主体的需要与利益,都有存在的文化环境与现实土壤。因此,宽容首先应正视各种教学主体的合理需要与利益。课程改革涉及各个方面的利益主体,是对教学利益关系的一次重新“洗牌”,既得利益者可能在课程改革中受到损伤,以前未获得利益者可能在这次课程改革中获得新的地位与利益。课程改革究竟要满足与适应谁的需要与利益?凡是符合课程改革与社会发展需要的都应当得到尊重与保护,不能因为满足一部分人的需要与利益而抑制与忽视另一部分人的合理需要与利益,课程改革应当成为一个多元教学主体互利共赢的舞台。当各种需要与利益实在不能共存时,各种需要与利益应让步于课程改革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其次应正视教学主体需要与利益的多样性。人的需要与利益的多样性导致教学价值的多元化,使得教学价值冲突不可避免。在课程改革中要积极创造一种共融性的需要与利益,即各种教学主体的需要与利益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相互包容、相互促进的。“那种不能兼顾各种需要的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价值选择只会导致病态的人格或病态的社会。”[1] 共融性下的需要与利益的多样性,教学价值之间相互重合的部分就会大大增加、冲突的部分就会减少,从而课程改革中的各种教学价值冲突就会得到缓和与消解。
课程改革是一个历史的价值过程,由过去而来,也由现在向未来而去,它包含着不同时期的教学价值。同时又处在一个全球化的文化环境中,各种外来价值体系汹涌而入。这就构成了课程改革中传统教学价值、现代教学价值、本土教学价值、外来教学价值等碰撞、对抗、冲突、合作、交融的局面,呈现出教学价值冲突异常激烈的态势。如何整合各种教学价值冲突,使得各种教学价值“和平共处”,并适应与促进课程改革的发展,应通过对话,寻找各种教学价值的契合点与共同区间,实现冲突各方的互动、互补、共进。对话首先要求教学价值冲突各方相互尊重。无论是传统的还是现代的、不管是本土的还是外来的,各种教学价值都应一律平等,不存在有特权的教学价值,任何教学价值都要接受课程改革实践的检验。其次要交往与协商。教学价值冲突各方在课程改革实践中不可能立即由一方消灭或战胜另一方,需要各方之间的交往对话。在平等的交往中理解对方、相互吸收对方的长处、扩大彼此的共同爱好。当遇到不可避免的差异时,冲突的各方应“坐下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最后需要寻找切合点与共识,促进冲突各方的互利与共进。课程改革对教学价值冲突的各方来说,总是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契合处,价值冲突的各方也不是绝对排斥的,在很多情况下,它们的互补可以使它们相得益彰。善于发现不同价值之间的契合处和互补性,是协调价值冲突的重要原则。[2] 因此,对待教学价值冲突应以宽容的心态,在平等的对话中寻找契合处,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达成共识。 三、不同的冲突应采取不同的调适立场
课程改革中不同的价值冲突具有自身的特性、地位与作用,对所有的教学价值冲突的调适采取一视同仁的立场与态度,会导致片面的、机械的、僵化的结果,故须对教学价值冲突进行鉴别,而后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方能取得成效。
(1)对待传统教学价值与现代教学价值的冲突应坚持:在对传统教学价值批判、吸收、继承、创新的基础上建立具有传统文化优秀品质与时代精神的现代教学价值体系。抛弃历史只关照现代就如无源之流,而忽视现代只迷恋历史则毫无意义。这就要求我们在课程改革实践中继承和创新优秀的传统教学价值体系,还要结合实践与时代要求以及不断总结课程改革实践的经验,创建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又具有传统文化优秀品质的现代教学价值体系。
(2)对待本土教学价值与外来教学价值冲突应坚持:在积极吸收、借鉴、消化外来教学价值的基础上建立本土教学价值体系。课程教学发展“需要国际化与本土化的过程性对话与互动,课程变革需要面对的问题是其中隐含的文化选择。”[3] 异质文化的对话与互动必然引起冲突。“在面对冲突时,教育采取的得当方式就是正视文化冲突,经由引导受教育者进行批判性分析等手段,以本土化文化的价值取向、目标为基础,把外来文化整合到本土文化中去,以促进文化的发展。”[4] 因此,本土教学价值应在立足本土、保持本土文化本性的基础上以自信、兼容的文化心理大胆吸收、认真鉴别、积极消化外来教学价值,并对之进行中国化的改造,使之融入到课程改革的土壤中,建构具有国际文化气息的民族教学价值体系。
(3)对待一元主导教学价值与多元教学价值冲突应坚持:构建一元主导下的多元教学价值格局。国家主体要在承认和尊重多元的基础上,提供最为基本的规范准则,对多元教学价值进行整合、调适;新课程改革中的不同教学主体的教学价值观要以国家主体的教学价值观为导向,在各自彼此独立与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形成一元基础上的多元化的教学价值格局。
(4)对待解释性教学价值与操作性教学价值应坚持形而上的思考与形而下的关怀的统一。国家与教学理论者的解释性教学价值应具有理想的指向性、普适性,对各种操作性教学价值具有切实的关照、系统的规范作用。而操作性教学价值应充分反映解释性教学价值,与其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具有深厚的实践关怀。
四、调适各种冲突应坚持价值思维的原则
教学价值是价值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价值生活在教学中的具体形态,教学价值冲突也是教学价值生活实践的产物,有效调适教学价值冲突应坚持价值思维的原则。
(1)价值思维是一种以教学实践为范式的实践思维。课程改革中的教学价值冲突不是一种精神性的理论上的冲突,更不是来源于人们想象中的冲突,而是一种实践中的冲突。因此,对冲突的有效调适还要回到教学实践中,坚持实践思维。课程改革实践是产生教学价值冲突的现实依据,教学主体的各种需要与利益在课程改革实践中发生广泛的联系,从而形成各种教学价值,因此,调适教学价值冲突就要把教学主体放在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教学生活实践中去思考与整合。通过对课程改革的内容、形态、结构、方式、运作等方面的思考,提升出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调适措施,用实践思维与实践措施解决实践中的问题。
(2)价值思维是一种主体性的思维。教学价值的根本特性就是主体性,由于教学主体的形态、结构、目的、需要、能力的不同,教学主体性就会有所差异,形成的教学价值就会不同。在课程改革中虽然也有共同的教学价值,也存在一致性的立场与态度,但是教学主体在面对具体的价值标准、价值选择、价值评价时会更多地考虑自身具体的环境、特殊的结构、需要、利益与能力等,因此在对冲突进行调适时要充分考虑其主体性。调适课程改革中教学价值冲突的价值思维就是在充分尊重教学主体的主体性差异的基础上,提供发挥各自主体性来寻求教学价值冲突各方一致性与普遍性的一种主体性思维。
(3)价值思维是一种关系思维。教学价值是一种主客体的关系性存在,教学价值冲突作为各种“关系态”存在之间的冲突也是一种关系性的存在,包括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主体与自身的关系。因此对教学价值冲突进行合理调适就要用关系思维来考虑教学主体、教学客体、主体自身等多方面的关系,依据不同的关系来理解冲突各方以及冲突之间的关系,从而对具有不同特性的冲突进行有针对性的调适。
(4)价值思维是一种生成性思维。教学价值不是预设的、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向未来开发的、是动态生成变化的。生成性是教学价值冲突的重要特性,教学价值随着教学主体需要、利益、现实环境、课程改革实践的发展也会不断地形成新的教学价值,使得教学价值冲突处于动态的生成过程之中。因而不能用静止的、预设性思维去看待与调适不断变化的教学价值冲突,而要树立与运用动态性、过程性的生成性思维。教学价值冲突的有效调适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能一劳永逸,而是在课程改革中随着教学价值冲突自身、特性、结构等的动态生成变化而不断地进行有针对性的动态调适。如果说课程改革是一个不断产生教学价值冲突的过程,那么它也应是一个不断调适教学价值冲突的过程。
【注:本文系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华师范大学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资助课题“高中课程改革背景下教师教学价值冲突与调适研究”(课题编号:CJF01104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四川文理学院,四川 达州,635000)
参考文献:
[1]陈章龙,周莉.价值观研究[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2]贾英健.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价值冲突的双重效应及其调适[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3).
[3]丁钢.价值取向:课程文化的观点[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3(1).
[4]郑金洲.教育文化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
【关键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教学价值冲突 调适 原则
教学价值冲突是指教学价值主体的教学价值目标、教学价值标准、教学价值取向、教学价值观、教学价值行为等方面的矛盾、对抗与不一致的现象。教学价值冲突导致教学价值失范,一方面造成了教学价值危机,但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教学价值超越与自觉。教学价值失范恰恰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价值观念不断变化发展的契机与推动力,它意味着教学价值与价值观念的深刻变革与内在嬗变。教学价值冲突具有消极作用与积极作用的双重效应,它在给课程改革中人们造成教学价值迷茫失范的时候,它的积极效应并不会主动地发生,需要人们发挥自身的主体性控制,避免、消解教学价值冲突所带来的消极效应,最大限度地促进其积极效应的发挥,这意味着对教学价值冲突调适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一、理性认识与正视冲突
(1)认识与承认课程改革中教学价值冲突的必然性。课程改革提出新的教学价值理念、确定新的教学价值标准、重新梳理教学价值主体之间的关系等,必将引起教学利益结构的重新调整、教学方式的改变、教学价值评价标准的多元化等,因而课程改革必将引起教学价值的全方位、多样化的冲突。旧的教学价值观念不会主动退出历史舞台,因而新旧教学价值观念之间必将相互斗争、不同教学利益主体之间也会毫不相让地较量。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使得教学价值发生深刻的变化,教学价值出现冲突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我们所能做的就是进行积极的调适,使各种教学价值冲突保持合理的张力,从而促进新课程改革的深化与发展。
(2)明确教学价值冲突的双重效应性。教学价值冲突导致了课程改革中教学主体的价值迷茫、困惑、失范,使人们的教学行为无序与失衡,甚至是内心的矛盾与痛苦,从而降低了教学效率、教学效果与教学质量,极大地阻碍了课程改革的深化。面对教学价值冲突所带来的消极效应,我们既不能束手无策,更不能回避,而要理性地认识其危害性,思想上高度重视、行为上有所作为,力求把教学价值冲突的消极效应控制到最小或缓和、消解它。教学价值冲突在导致消极效应的同时也引发了积极效应,它是课程改革的“指南针”,教学价值冲突造成了一系列的教学价值代价,并通过扬弃价值代价来为实现价值进步开辟道路,为社会进步与课程变革指明方向;它是课程改革的“助推器”,教学价值冲突导致的教学价值迷茫、困惑与失范恰恰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价值观念不断变化发展的契机与推动力,它意味着教学价值与价值观念的深刻变革与内在嬗变。认清教学价值冲突的积极效应,树立对其有效调适的信心与勇气,充分发挥教学主体的主体性,通过积极调适把积极效应发挥到最大,以推动课程改革的发展。总之,教学价值冲突的双重效应意味着对其有效调适的必要性与可能性,我们要通过积极有效的调适,控制、缓和、消解其消极效应,发挥、扩大其积极效应。
(3)明晰教学价值冲突的类型与层次。教学价值冲突依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分为不同的类型与层次,例如依据地域看可划分为本土教学价值与外来教学价值冲突的类型。不同类型与层次的教学价值冲突造成的原因有自身的特殊性,有自身的存在范围、效应。明晰教学价值冲突的类型与层次就是要按照课程改革中倡导什么样的教学价值、容许什么样的教学价值、批判与反对什么样的教学价值的要求来对各种教学价值冲突进行有针对性的调适。
二、在宽容与对话中寻求共识
课程改革中任何教学价值的存在都代表着一些教学主体的需要与利益,都有存在的文化环境与现实土壤。因此,宽容首先应正视各种教学主体的合理需要与利益。课程改革涉及各个方面的利益主体,是对教学利益关系的一次重新“洗牌”,既得利益者可能在课程改革中受到损伤,以前未获得利益者可能在这次课程改革中获得新的地位与利益。课程改革究竟要满足与适应谁的需要与利益?凡是符合课程改革与社会发展需要的都应当得到尊重与保护,不能因为满足一部分人的需要与利益而抑制与忽视另一部分人的合理需要与利益,课程改革应当成为一个多元教学主体互利共赢的舞台。当各种需要与利益实在不能共存时,各种需要与利益应让步于课程改革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其次应正视教学主体需要与利益的多样性。人的需要与利益的多样性导致教学价值的多元化,使得教学价值冲突不可避免。在课程改革中要积极创造一种共融性的需要与利益,即各种教学主体的需要与利益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相互包容、相互促进的。“那种不能兼顾各种需要的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价值选择只会导致病态的人格或病态的社会。”[1] 共融性下的需要与利益的多样性,教学价值之间相互重合的部分就会大大增加、冲突的部分就会减少,从而课程改革中的各种教学价值冲突就会得到缓和与消解。
课程改革是一个历史的价值过程,由过去而来,也由现在向未来而去,它包含着不同时期的教学价值。同时又处在一个全球化的文化环境中,各种外来价值体系汹涌而入。这就构成了课程改革中传统教学价值、现代教学价值、本土教学价值、外来教学价值等碰撞、对抗、冲突、合作、交融的局面,呈现出教学价值冲突异常激烈的态势。如何整合各种教学价值冲突,使得各种教学价值“和平共处”,并适应与促进课程改革的发展,应通过对话,寻找各种教学价值的契合点与共同区间,实现冲突各方的互动、互补、共进。对话首先要求教学价值冲突各方相互尊重。无论是传统的还是现代的、不管是本土的还是外来的,各种教学价值都应一律平等,不存在有特权的教学价值,任何教学价值都要接受课程改革实践的检验。其次要交往与协商。教学价值冲突各方在课程改革实践中不可能立即由一方消灭或战胜另一方,需要各方之间的交往对话。在平等的交往中理解对方、相互吸收对方的长处、扩大彼此的共同爱好。当遇到不可避免的差异时,冲突的各方应“坐下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最后需要寻找切合点与共识,促进冲突各方的互利与共进。课程改革对教学价值冲突的各方来说,总是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契合处,价值冲突的各方也不是绝对排斥的,在很多情况下,它们的互补可以使它们相得益彰。善于发现不同价值之间的契合处和互补性,是协调价值冲突的重要原则。[2] 因此,对待教学价值冲突应以宽容的心态,在平等的对话中寻找契合处,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达成共识。 三、不同的冲突应采取不同的调适立场
课程改革中不同的价值冲突具有自身的特性、地位与作用,对所有的教学价值冲突的调适采取一视同仁的立场与态度,会导致片面的、机械的、僵化的结果,故须对教学价值冲突进行鉴别,而后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方能取得成效。
(1)对待传统教学价值与现代教学价值的冲突应坚持:在对传统教学价值批判、吸收、继承、创新的基础上建立具有传统文化优秀品质与时代精神的现代教学价值体系。抛弃历史只关照现代就如无源之流,而忽视现代只迷恋历史则毫无意义。这就要求我们在课程改革实践中继承和创新优秀的传统教学价值体系,还要结合实践与时代要求以及不断总结课程改革实践的经验,创建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又具有传统文化优秀品质的现代教学价值体系。
(2)对待本土教学价值与外来教学价值冲突应坚持:在积极吸收、借鉴、消化外来教学价值的基础上建立本土教学价值体系。课程教学发展“需要国际化与本土化的过程性对话与互动,课程变革需要面对的问题是其中隐含的文化选择。”[3] 异质文化的对话与互动必然引起冲突。“在面对冲突时,教育采取的得当方式就是正视文化冲突,经由引导受教育者进行批判性分析等手段,以本土化文化的价值取向、目标为基础,把外来文化整合到本土文化中去,以促进文化的发展。”[4] 因此,本土教学价值应在立足本土、保持本土文化本性的基础上以自信、兼容的文化心理大胆吸收、认真鉴别、积极消化外来教学价值,并对之进行中国化的改造,使之融入到课程改革的土壤中,建构具有国际文化气息的民族教学价值体系。
(3)对待一元主导教学价值与多元教学价值冲突应坚持:构建一元主导下的多元教学价值格局。国家主体要在承认和尊重多元的基础上,提供最为基本的规范准则,对多元教学价值进行整合、调适;新课程改革中的不同教学主体的教学价值观要以国家主体的教学价值观为导向,在各自彼此独立与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形成一元基础上的多元化的教学价值格局。
(4)对待解释性教学价值与操作性教学价值应坚持形而上的思考与形而下的关怀的统一。国家与教学理论者的解释性教学价值应具有理想的指向性、普适性,对各种操作性教学价值具有切实的关照、系统的规范作用。而操作性教学价值应充分反映解释性教学价值,与其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具有深厚的实践关怀。
四、调适各种冲突应坚持价值思维的原则
教学价值是价值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价值生活在教学中的具体形态,教学价值冲突也是教学价值生活实践的产物,有效调适教学价值冲突应坚持价值思维的原则。
(1)价值思维是一种以教学实践为范式的实践思维。课程改革中的教学价值冲突不是一种精神性的理论上的冲突,更不是来源于人们想象中的冲突,而是一种实践中的冲突。因此,对冲突的有效调适还要回到教学实践中,坚持实践思维。课程改革实践是产生教学价值冲突的现实依据,教学主体的各种需要与利益在课程改革实践中发生广泛的联系,从而形成各种教学价值,因此,调适教学价值冲突就要把教学主体放在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教学生活实践中去思考与整合。通过对课程改革的内容、形态、结构、方式、运作等方面的思考,提升出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调适措施,用实践思维与实践措施解决实践中的问题。
(2)价值思维是一种主体性的思维。教学价值的根本特性就是主体性,由于教学主体的形态、结构、目的、需要、能力的不同,教学主体性就会有所差异,形成的教学价值就会不同。在课程改革中虽然也有共同的教学价值,也存在一致性的立场与态度,但是教学主体在面对具体的价值标准、价值选择、价值评价时会更多地考虑自身具体的环境、特殊的结构、需要、利益与能力等,因此在对冲突进行调适时要充分考虑其主体性。调适课程改革中教学价值冲突的价值思维就是在充分尊重教学主体的主体性差异的基础上,提供发挥各自主体性来寻求教学价值冲突各方一致性与普遍性的一种主体性思维。
(3)价值思维是一种关系思维。教学价值是一种主客体的关系性存在,教学价值冲突作为各种“关系态”存在之间的冲突也是一种关系性的存在,包括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主体与自身的关系。因此对教学价值冲突进行合理调适就要用关系思维来考虑教学主体、教学客体、主体自身等多方面的关系,依据不同的关系来理解冲突各方以及冲突之间的关系,从而对具有不同特性的冲突进行有针对性的调适。
(4)价值思维是一种生成性思维。教学价值不是预设的、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向未来开发的、是动态生成变化的。生成性是教学价值冲突的重要特性,教学价值随着教学主体需要、利益、现实环境、课程改革实践的发展也会不断地形成新的教学价值,使得教学价值冲突处于动态的生成过程之中。因而不能用静止的、预设性思维去看待与调适不断变化的教学价值冲突,而要树立与运用动态性、过程性的生成性思维。教学价值冲突的有效调适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能一劳永逸,而是在课程改革中随着教学价值冲突自身、特性、结构等的动态生成变化而不断地进行有针对性的动态调适。如果说课程改革是一个不断产生教学价值冲突的过程,那么它也应是一个不断调适教学价值冲突的过程。
【注:本文系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华师范大学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资助课题“高中课程改革背景下教师教学价值冲突与调适研究”(课题编号:CJF01104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四川文理学院,四川 达州,635000)
参考文献:
[1]陈章龙,周莉.价值观研究[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2]贾英健.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价值冲突的双重效应及其调适[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3).
[3]丁钢.价值取向:课程文化的观点[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3(1).
[4]郑金洲.教育文化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