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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的硬法规制是一种事后规制,主要体现在对行为人责任追究上,它存在滞后性与单一性的问题。校园欺凌硬法规制的失落,为软法对校园欺凌的规制留下了空间。但软法因缺少国家强制力的支撑,在实践中的有效约束力值得怀疑;同时,众多部门制定的软法之间缺少一定的协调性。硬法与软法在功能方面的结构性缺陷,要求我们同时运用硬法与软法对校园欺凌进行综合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