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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元曲选》是现存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一种元杂剧选集,又名《元人百种曲》,明臧懋循编。其语言大致反映了元明时期的口语面貌。语言是社会文化的载体。汉语的称谓语是汉语的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历史文化的发展而变化。本文试图通过对《元曲选》中女性称谓的调查分析,解读其所包含的文化信息。
关键词:《元曲选》;女性;文化解读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177(2017)21-0021-02
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但是这种所谓的“礼仪”并不是平等地适用于全体社会成员,尤其是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和女性。随着母系社会的结束,“男尊女卑”逐渐成为一种被社会认可的价值判断。但是,元代的中原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草原游牧文化的影响。“汉族人对中原农耕文化中某些循规蹈矩、陈旧腐朽、束缚自由、压抑人性的传统观念也确有厌恶反感情绪,便主动从草原游牧文化中吸取新的思想观念。于是,草原游牧文化中重视歌舞传情、提倡敢爱敢恨、场面火爆热烈、风格豪迈奔放等审美观念,也逐渐被中原农耕文化所接受。”(高益荣,元杂剧的文化精神阐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7)这些思想观念同样在称谓上有所体现。因此,本文主要从“礼仪”、“男尊女卑”、“异文化的影响”三方面解读《元曲选》中女性称谓的文化义蕴。
1 “礼仪”在女性称谓语中的体现
“礼”在称谓上的反映是“尊人而卑己”。在女性称谓方面,主要表现在对母亲的尊称。
《元曲选》中对母亲的称谓主要包括:子女称呼母亲;媳妇称呼婆婆;女婿称呼岳母。主要形式有:母亲、娘、妳妳、丈母、婆婆、岳母、娘亲、老母等。
在《元曲选》的女性称谓中,母亲类称谓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种类最多,数量最大。出现的频率非常高。只要对母亲讲话一开口便是必恭必敬的称谓。这一方面是舞台剧的需要,同时也放映了母亲在子女中的崇高地位。
2 “男尊女卑”思想的反映
早在秦汉时期,统治者便以法令的形式加强了礼教的推行,董仲舒继承了先秦儒家的思想,把男女关系与阴阳关系对应,并借用法家思想推演出“三纲”之说,強调“君”“父”“夫”对“臣”“子”“妻”的绝对支配权力。这种观念的影响逐渐扩大,尤其是程朱理学更是达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如此的传统女性文化,形成了一张对女性控制的无形的大网。这在《元曲选》的女性称谓语中同样有所体现。
第一,女性称谓语的构成相当有限;《元曲选》的女性称谓主要由“母亲”“妻子”“姐妹”“女儿”四个类别组成,所谓“女性职业称谓”仅限于“妓女”“虔婆”“媒婆”“稳婆”等,而且数量相当有限。由此可见,在当时女性基本不参加社会活动,社会地位极低。
第二,从女性所使用的自称来看,大部分是卑称、贱称。如“小人”“我泼贱烟花”“贱妾”等。
第三,从合称的顺序来看,基本上都是男性在前,女性在后。如,“叔叔婶婶”“丈人丈母”“公婆”“俺那夫妻”等。
3 重视“亲缘”关系
中华民族历来讲究“血统”。如子有嫡、庶之分,妇有妻妾之别,人有亲疏之异。在《元曲选》的女性称谓系统中,这一点仍有体现。如,“亲娘”“亲嫂子”“亲丈母”“亲女”等,另外,我们发现在《元曲选》的合称称谓语中唯一将女性称谓放在男性称谓之前的是“姐姐姐夫”,唯一的解释就是因为,“姐姐”和自己有“血缘”关系,所以将其放在“姐夫”的前面。同时,我们发现,《元曲选》对妻子的称谓经常使用“儿女夫妻”,用以指代元配夫人。往往在妻子背叛丈夫时,别人就会问“恐怕不是儿女夫妻?”说明在元明时期人们普遍认为“元配”对丈夫更加忠诚。这其实也是一种重“亲缘”的文化观念的影响。
4 异文化侵入对女性称谓语的影响
随着蒙古族对中原的统治,汉族的儒家正统思想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冲击。《元曲选》的女性称谓在这方面也有一定体现。
第一,对“礼”的反击。主要体现在把“母亲”称做“劣母”
第二,女性称谓语地位的提升。如,称妻子为“大嫂”,如果丈夫在家排行老二就称妻子为“二嫂”。老年男性一般把妻子称做“婆婆”。另外“继室”也被称为夫人——“继室夫人”。
第三,女婿称岳母为母亲。有学者认为称呼岳母为母亲(就像媳妇称呼婆婆为母亲一样),其年代应该很晚,其反映的文化现象就是男女的不平等。但《元曲选》中,女婿称岳母为母亲相当普遍,出现的次数也较多。这或许可以认为是受异文化的影响在女性称谓语上的反映吧。
(六郎云):母亲休打他。则怕不中么。(谢金吾,第三折,P609)
总之,整个封建社会女性都处于一个下层的地位,在称谓语的表现上也较为明显。虽然在某一个部分也体现出女性地位的提升,但是不能掩盖女性地位低下的总体局面。
关键词:《元曲选》;女性;文化解读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177(2017)21-0021-02
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但是这种所谓的“礼仪”并不是平等地适用于全体社会成员,尤其是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和女性。随着母系社会的结束,“男尊女卑”逐渐成为一种被社会认可的价值判断。但是,元代的中原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草原游牧文化的影响。“汉族人对中原农耕文化中某些循规蹈矩、陈旧腐朽、束缚自由、压抑人性的传统观念也确有厌恶反感情绪,便主动从草原游牧文化中吸取新的思想观念。于是,草原游牧文化中重视歌舞传情、提倡敢爱敢恨、场面火爆热烈、风格豪迈奔放等审美观念,也逐渐被中原农耕文化所接受。”(高益荣,元杂剧的文化精神阐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7)这些思想观念同样在称谓上有所体现。因此,本文主要从“礼仪”、“男尊女卑”、“异文化的影响”三方面解读《元曲选》中女性称谓的文化义蕴。
1 “礼仪”在女性称谓语中的体现
“礼”在称谓上的反映是“尊人而卑己”。在女性称谓方面,主要表现在对母亲的尊称。
《元曲选》中对母亲的称谓主要包括:子女称呼母亲;媳妇称呼婆婆;女婿称呼岳母。主要形式有:母亲、娘、妳妳、丈母、婆婆、岳母、娘亲、老母等。
在《元曲选》的女性称谓中,母亲类称谓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种类最多,数量最大。出现的频率非常高。只要对母亲讲话一开口便是必恭必敬的称谓。这一方面是舞台剧的需要,同时也放映了母亲在子女中的崇高地位。
2 “男尊女卑”思想的反映
早在秦汉时期,统治者便以法令的形式加强了礼教的推行,董仲舒继承了先秦儒家的思想,把男女关系与阴阳关系对应,并借用法家思想推演出“三纲”之说,強调“君”“父”“夫”对“臣”“子”“妻”的绝对支配权力。这种观念的影响逐渐扩大,尤其是程朱理学更是达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如此的传统女性文化,形成了一张对女性控制的无形的大网。这在《元曲选》的女性称谓语中同样有所体现。
第一,女性称谓语的构成相当有限;《元曲选》的女性称谓主要由“母亲”“妻子”“姐妹”“女儿”四个类别组成,所谓“女性职业称谓”仅限于“妓女”“虔婆”“媒婆”“稳婆”等,而且数量相当有限。由此可见,在当时女性基本不参加社会活动,社会地位极低。
第二,从女性所使用的自称来看,大部分是卑称、贱称。如“小人”“我泼贱烟花”“贱妾”等。
第三,从合称的顺序来看,基本上都是男性在前,女性在后。如,“叔叔婶婶”“丈人丈母”“公婆”“俺那夫妻”等。
3 重视“亲缘”关系
中华民族历来讲究“血统”。如子有嫡、庶之分,妇有妻妾之别,人有亲疏之异。在《元曲选》的女性称谓系统中,这一点仍有体现。如,“亲娘”“亲嫂子”“亲丈母”“亲女”等,另外,我们发现在《元曲选》的合称称谓语中唯一将女性称谓放在男性称谓之前的是“姐姐姐夫”,唯一的解释就是因为,“姐姐”和自己有“血缘”关系,所以将其放在“姐夫”的前面。同时,我们发现,《元曲选》对妻子的称谓经常使用“儿女夫妻”,用以指代元配夫人。往往在妻子背叛丈夫时,别人就会问“恐怕不是儿女夫妻?”说明在元明时期人们普遍认为“元配”对丈夫更加忠诚。这其实也是一种重“亲缘”的文化观念的影响。
4 异文化侵入对女性称谓语的影响
随着蒙古族对中原的统治,汉族的儒家正统思想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冲击。《元曲选》的女性称谓在这方面也有一定体现。
第一,对“礼”的反击。主要体现在把“母亲”称做“劣母”
第二,女性称谓语地位的提升。如,称妻子为“大嫂”,如果丈夫在家排行老二就称妻子为“二嫂”。老年男性一般把妻子称做“婆婆”。另外“继室”也被称为夫人——“继室夫人”。
第三,女婿称岳母为母亲。有学者认为称呼岳母为母亲(就像媳妇称呼婆婆为母亲一样),其年代应该很晚,其反映的文化现象就是男女的不平等。但《元曲选》中,女婿称岳母为母亲相当普遍,出现的次数也较多。这或许可以认为是受异文化的影响在女性称谓语上的反映吧。
(六郎云):母亲休打他。则怕不中么。(谢金吾,第三折,P609)
总之,整个封建社会女性都处于一个下层的地位,在称谓语的表现上也较为明显。虽然在某一个部分也体现出女性地位的提升,但是不能掩盖女性地位低下的总体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