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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根据涵闸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涵闸工程标准偏低、设计简化及建设质量较差、配套设施不全、缺乏维修养护经费、工程管理不善等一系列问题,提出加强中小型涵闸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改善涵闸运行状况,发挥涵闸效益。
关键词:涵闸 管理 埇桥区
中图分类号:TV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2)07(a)-0211-01
1 基本情况
建国以来,宿州市埇桥区兴建了大量的水利工程,全区共有大中小型涵闸214座,其中:大型涵闸3座,中型涵闸31座,小型涵闸180座。这些涵闸在防洪排涝、工农业生产用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宿州市埇桥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延长涵闸使用年限,充分发挥涵闸的工程效益,是涵闸管理的目的。长期以来,由于受“重建轻管”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中小型涵闸工程管理工作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2.1 管理机制不健全,责任不明确
国管单位机构不健全,缺乏激励竞争机制,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存在着管不管一个样,管好管坏一个样的弊端。中小型涵闸大部分属群管工程,分布比较分散,位置比较偏僻,大部分无管理机构,无管理人员,无维修养护经费,由于管理不善,一些涵闸损毁严重,造成了工程效益衰减,有的甚至退出运行,还给每年防汛工作带来安全隐患。
2.2 “重建轻管”依然存在
“重建轻管”现象依然严重,单位部门只重视工程的建设,不重视工程的管理与运行,维修养护经费严重缺乏。大部分中小型涵闸工程处于有人建设无人管理无法维修的局面,造成有的涵闸工程功能衰减,有的甚至不能正常运行。根据统计,中型涵闸运行良好仅占40%,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水利工程占40%。小型涵闸工程存在问题更加严重,良好率达不到20%,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占60%,有20%的不能运行。
2.3 水事得不到及时查处
对一些破坏盗窃涵闸工程设施的事件不能从重从快予以查处,致使一些破坏和盗窃中小型涵闸工程设施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工程效益的发挥。
3 加强中小型涵闸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3.1 健全机构,充实人员
各级领导要克服过去“重建轻管”的思想,帮助管理人员解决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真正把水利工作重点转移到管理上来。涵闸要建立专管机构,实行国管与群管相结合。领导要专职负责,进一步深化水管体制改革,核心是推进实施分级建设分级管理责任制,理顺合理负担关系。根据涵闸管理权限,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管理”的分级管理原则。按照部颁标准配备和充实人员,建立一支精干的、适合管理要求的、阵荣整齐的涵闸管理队伍。
3.2 正确处理中小型涵闸工程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国管中小型涵闸工程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深化水管体制改革,降低水利工程运行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变过去那种由国家投资新建工程,国家投资维修工程,而当投资不足,工程就无以为继的被动局面。群管中小型涵闸工程要明确所有权、探索建立以各种形式农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体的管理体制,因地制宜,采用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和运动管理机制。
3.3 正确处理涵闸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关系
长期以来,涵闸工程建设与管理相互脱节,因此,在加大涵闸工程建设投资的同时,也要加大工程管理的投入。在制定建设方案的同时,制定管理方案,核算管理成本,明确中小型涵闸工程的管理体制、管理机制和运行管理经费来源,对没有管理方案的涵闸工程不予立项,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管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对于新建和涵闸除险加固工程管理设施不健全的工程不予验收。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管”的问题。
3.4 正确处理责、权、利的关系
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水管单位的权利和责任,在水管单位内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使管理单位责任、工作績效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克服水管单位在中小型涵闸工程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管多管少一个样,管好管坏一个样的弊端。充分调动涵闸管理单位职工积极性与能动性,增强涵闸管理单位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5 落实中小型涵闸工程维修养护岁修经费
为保障涵闸工程的安全运行、效益的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落实中小型涵闸运行管理经费,特别是纳入县、乡(镇)两级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支出,不足部分列入水利建设基金和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支出,确保涵闸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来源。
3.6 严格资金管理
所有水行政事业的收费均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资金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3.7 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水利工程实施的违法案件
要广泛宣传《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和《宿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等水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一个保护水利工程设施的良好氛围。严厉打击破坏盗窃涵闸工程设施的违法案件,为中小型涵闸工程的正常运行提供法律保障。
总之,加强中小型涵闸工程的管理,要建立符合涵闸工程运行管理规律的涵闸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即“权责明晰化,管理规范化,投入多元化,经营市场化,服务社会化”;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涵闸工程管理体制;建立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涵闸工程维修体系;建立较为完善的政策、法律支撑体系。不断强化中小型涵闸工程的管理,充分发挥中小型涵闸工程的效益,为我区农业发展,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做出了新贡献。
参考文献
[1] 陈浩主编.水利工程管理.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6.
[2] 谈松曦主编.水闸设计.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86.
[3] 任德林主编.水工建筑物.南京:河海大学出版社,1997.
[4] 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编,张英.李宪文主编.防汛手册.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
关键词:涵闸 管理 埇桥区
中图分类号:TV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2)07(a)-0211-01
1 基本情况
建国以来,宿州市埇桥区兴建了大量的水利工程,全区共有大中小型涵闸214座,其中:大型涵闸3座,中型涵闸31座,小型涵闸180座。这些涵闸在防洪排涝、工农业生产用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宿州市埇桥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延长涵闸使用年限,充分发挥涵闸的工程效益,是涵闸管理的目的。长期以来,由于受“重建轻管”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中小型涵闸工程管理工作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2.1 管理机制不健全,责任不明确
国管单位机构不健全,缺乏激励竞争机制,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存在着管不管一个样,管好管坏一个样的弊端。中小型涵闸大部分属群管工程,分布比较分散,位置比较偏僻,大部分无管理机构,无管理人员,无维修养护经费,由于管理不善,一些涵闸损毁严重,造成了工程效益衰减,有的甚至退出运行,还给每年防汛工作带来安全隐患。
2.2 “重建轻管”依然存在
“重建轻管”现象依然严重,单位部门只重视工程的建设,不重视工程的管理与运行,维修养护经费严重缺乏。大部分中小型涵闸工程处于有人建设无人管理无法维修的局面,造成有的涵闸工程功能衰减,有的甚至不能正常运行。根据统计,中型涵闸运行良好仅占40%,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水利工程占40%。小型涵闸工程存在问题更加严重,良好率达不到20%,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占60%,有20%的不能运行。
2.3 水事得不到及时查处
对一些破坏盗窃涵闸工程设施的事件不能从重从快予以查处,致使一些破坏和盗窃中小型涵闸工程设施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工程效益的发挥。
3 加强中小型涵闸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3.1 健全机构,充实人员
各级领导要克服过去“重建轻管”的思想,帮助管理人员解决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真正把水利工作重点转移到管理上来。涵闸要建立专管机构,实行国管与群管相结合。领导要专职负责,进一步深化水管体制改革,核心是推进实施分级建设分级管理责任制,理顺合理负担关系。根据涵闸管理权限,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管理”的分级管理原则。按照部颁标准配备和充实人员,建立一支精干的、适合管理要求的、阵荣整齐的涵闸管理队伍。
3.2 正确处理中小型涵闸工程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国管中小型涵闸工程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深化水管体制改革,降低水利工程运行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变过去那种由国家投资新建工程,国家投资维修工程,而当投资不足,工程就无以为继的被动局面。群管中小型涵闸工程要明确所有权、探索建立以各种形式农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体的管理体制,因地制宜,采用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和运动管理机制。
3.3 正确处理涵闸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关系
长期以来,涵闸工程建设与管理相互脱节,因此,在加大涵闸工程建设投资的同时,也要加大工程管理的投入。在制定建设方案的同时,制定管理方案,核算管理成本,明确中小型涵闸工程的管理体制、管理机制和运行管理经费来源,对没有管理方案的涵闸工程不予立项,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管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对于新建和涵闸除险加固工程管理设施不健全的工程不予验收。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管”的问题。
3.4 正确处理责、权、利的关系
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水管单位的权利和责任,在水管单位内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使管理单位责任、工作績效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克服水管单位在中小型涵闸工程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管多管少一个样,管好管坏一个样的弊端。充分调动涵闸管理单位职工积极性与能动性,增强涵闸管理单位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5 落实中小型涵闸工程维修养护岁修经费
为保障涵闸工程的安全运行、效益的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落实中小型涵闸运行管理经费,特别是纳入县、乡(镇)两级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支出,不足部分列入水利建设基金和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支出,确保涵闸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来源。
3.6 严格资金管理
所有水行政事业的收费均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资金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3.7 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水利工程实施的违法案件
要广泛宣传《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和《宿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等水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一个保护水利工程设施的良好氛围。严厉打击破坏盗窃涵闸工程设施的违法案件,为中小型涵闸工程的正常运行提供法律保障。
总之,加强中小型涵闸工程的管理,要建立符合涵闸工程运行管理规律的涵闸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即“权责明晰化,管理规范化,投入多元化,经营市场化,服务社会化”;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涵闸工程管理体制;建立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涵闸工程维修体系;建立较为完善的政策、法律支撑体系。不断强化中小型涵闸工程的管理,充分发挥中小型涵闸工程的效益,为我区农业发展,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做出了新贡献。
参考文献
[1] 陈浩主编.水利工程管理.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6.
[2] 谈松曦主编.水闸设计.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86.
[3] 任德林主编.水工建筑物.南京:河海大学出版社,1997.
[4] 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编,张英.李宪文主编.防汛手册.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