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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失医疗损害有其特殊性,所引起的医疗纠纷不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而只能寻求民法通则的规定救济,由医患双方共同承担责任,但具体实践时有其法理的不足和实践的困难性。文章对无过失医疗损害的特征进行了分析,并对无过失医疗损害的归责问题和纠纷的解决提出了意见,以有益于无过失医疗损害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